张东荣 廖 宁
古城区是云南省丽江市下辖的市辖区,位于云南省西北部横断山脉向云贵高原过渡地带,全区土地面积1255.4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68.4%,是全省重点林区之一。
古城区森林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全区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全区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林区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古城区森林公安局(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现有民警27人(女民警3人,占比11.1%),工勤人员1人,协警13人;在职民警职工大专以上学历28人,其中45岁以下民警共18人,全部为本科学历,党员27人。内设警令部(信息办)、政工监督室(警务督察队)、法制信访大队、警务保障室、刑事侦查大队、治安大队,下设城郊林区派出所、东部林区派出所。近年来,古城区森林公安局以“四项建设”为抓手,按照《县级森林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标准》,按纲建局,严格管理,大力提升森林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水平,2015年度被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命名为正规化达标单位。2018年按照《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县级森林公安机关和派出所正规化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被纳入丽江市森林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对照《云南省县级森林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验收考评评分表》《云南省县级森林公安机关正规化达标创建考评评分表》开展自评,分别得99.5分、99分。为开展好正规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政委、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古城区森林公安局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分块指导,将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所、队、室,定期分析研究,把正规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作为全年工作计划中的重要工作,坚持一把手总抓、分管领导牵头的思路,将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落实市、区编办文件精神,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严格按《三定方案》规定执行,名称规范,设置合理。根据《中共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设立古城区森林公安局,加挂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牌子,为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古城区林业局的派出机构,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分别设立了6个内设机构及2个派出机构,6个内设机构及2个派出机构为副科级。
一是强化班子组织建设。已落实局主要领导进同级公安局党委班子(局长任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党委班子、副局长),各队、室主要负责人按照实职副科配备,2个派出所所长、指导员也按实职副科配备。全局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正科),政委1名(正科),副局长2名(副科),其中一名副局长同时兼任政工监督室主任,实职副科8名。设有1个党组、1个党总支,下设4个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城郊林区派出所党支部、东部林区派出所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现今有在职民警职工28人,其中党员27人,全局党员比例为97%。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方针,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固定党日活动、党费日、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等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近年来,局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区委高度肯定,并作为示范单位在全区推广学习。二是盘活警力资源。为解决警力编制不足问题,积极争取使用辅警,在全市非执法、非涉密岗位率先使用辅警,把警力置换出来充实到执法一线,推动警力下沉,一线警力达66.7%。逐步完成聘用辅警招录工作,目前共有辅警13人,两个派出所辅警人员为10人,派出所警务辅警人员已达到1∶1比例配备,并制定了《古城区森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及《古城区森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办法》,实行民警对辅警一对一的管理。在落实森林管护人员纳入森林公安实行双重管理工作上,积极与区林业局和各乡(镇、街道)协调,多方征求工作考核及管理、奖惩意见,出台《古城区森林管护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深化森林公安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以及为了更好开展林业行政执法相对集中的相关工作,整合林业行政执法力量。经多方请示汇报、协调,将古城区各乡(镇、街道)及区林业局行政稽查队、新团木材检查站林业行政执法力量进行整合,行政执法力量主体为区森林公安局。目前共整合使用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共26人。三是加强民警监督管理。在周五学习日及时通报各类违法违纪案例,开展廉政教育,进一步加强民警八小时之外作风管理;每年组织民警观看警规警纪教育警示片及反腐倡廉教育片不少于3次以上,组织实职副科级领导干部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一次以上。组织全体民警重温“六条警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例》等禁令警规,年初签订《古城区森林公安局人民警察纪律禁令责任书》《个人纪律作风承诺书》《保密责任书》,并制定出台《古城区森林公安局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古城区森林公安局制度汇编》,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备勤制度,保持警令畅通,强化民警养成教育,从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抓起,严格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告报备制度、着装制度,培养民警良好的职业风范。近三年来,全局民警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一是强化经费和装备保障建设。实现财务计划单列,落实了各项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与当地行政公安机关实行同等保障类别、同等保障标准,按照每人每年35100元保障标准落到了实处。民警的岗位津贴、加班补贴纳入财政预算。辅警人员按照每人每年36000元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实发月薪达到了2300元(东部林区派出所2600元),年底绩效奖300元/月,五险由单位统一缴纳。全局车辆编制为8辆,实有公务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两个派出所各2辆执法执勤车辆)。二是加强警务信息化建设。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的要求,近年来全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步实现基础工作台账电子化、信息化。维护和更新综合实力统计系统、涉林警务系统,实现所有案件在网上流转办理,所有部门间文书往来都在办公自动化平台进行流转,基础台账应用水平、日常办公效率都有了较大的提高,实现了警务基础信息化的工作目标。全局现有59台电脑,电脑配备率达218%以上。局机关公安网、互联网、综治平台网、政务网全部实现100兆光纤接入。目前,全局民警的计算机占有率达到了185%,民警的数字证书配发率达到100%。为一线所队配备了勘验装备、手提电脑、便携式彩色打印机、摄像机、单反数码照相机、扫描仪。先后购置了3台信息采集仪(其中1台为便携式信息采集仪,1套信息采集站),26台执法记录仪(5台车载记录仪,21台单警执法记录仪,其中10台为4G执法记录仪),一线部门单警装备、执法记录仪配备率到达116.7%。对东部林区派出所安防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为道路高清视频。局机关和2个派出所开通了软视频会议系统,实现省、市、区局互联互通。积极与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协调,依托古城分局的公安网强大的后台,建立了古城区森林公安局信息专网,做到页面内容实时更新。投入1万元建立了政务协同操作系统;投资96000元与昆明龙慧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森林防火地理信息指挥系统”及“护林员管理系统”研发运用,此项目在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中属首家运用。有效缓解全区森林公安机关警力不足,切实加快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确保林区治安稳定。2018年10月,投入经费12万余元,在局机关和城郊林区派出所建立了两个视频监控指挥室,成功接入“平安丽江”视频专网。该视频专网涵盖了丽江城区及周边道路共计2015个探头的视频信息,其中覆盖重点林区、重点路段监控探头15个,并具有视频巡逻、视频侦查、图像处理、历史图像回放和下载、智能检索等功能,真正实现了科技建警、科技强警的目的。三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编报地方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和2011年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积极协调争取,并在区委、区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完成了丽江市古城区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与招投标工作。按照《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标准》,以二类业务技术用房标准,核定建筑面积1187.91平方米,投资共计700余万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213万元,省级配套资金84万元,于2013年11月开工,2014年11月竣工验收投入使用。2011年区政府分别批复划拨两个派出所业务用房作为区森林公安局资产,并投入147万元进行改造、修缮以及执法功能区改造建设,并统一外观标识。随着项目的完成并投入使用,使区森林公安局办公、办案功能区划更加完善和合理,正规化、信息程度得到提升,为正规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硬件支持,助推古城区森林公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谱写新的篇章。
2013年古城区森林公安局制定《新闻宣传报道奖惩实施办法》,将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将市局下达的新闻宣传报道指标任务数分解到各所、队、室,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全局新闻宣传、文化思想工作,加大对全区森林公安队伍的正面宣传力度,树立森林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切实推动全局公安宣传工作的更好开展。据统计,2013年至今,全区森林公安民警共在省、市级各类报刊和电视台刊播新闻报道125篇(条),其中省级45篇(条),市级报刊和电视台80篇(条)。2015年,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省森林公安机关要求,举办反映基层森林公安民警战斗生活的微视频作品比赛。全局上下高度重视,积极投入人、财、物,创作摄制了微电影《守护》。2016年,该作品荣获公安部“三微”大赛三等奖,获云南省公安机关微电影作品优秀奖。近年来,还先后拍摄制作《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光碟1部、拍摄《坚守源于对大山的热爱》《构建和谐林区,打造平安林区》等宣传片。2015年度,民警山东荣获“古城好人”称号;2016年度,民警周云鹤进入“丽江好人”评选候选人,专题报道在丽江市广播电视台播放。关注民警身体健康状况,每年都会组织全体民警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全民警健康档案;同时合理安排民警休假,保证民警休假率不低于90%。全面落实民警队伍思想分析制度,领导与民警谈心谈话制度和“五必访”制度,全面落实了对因公负伤民警的慰问、患病住院民警的看望、民警及直系亲属病故慰问、民警生日慰问、女民警职工及民警配偶生育看望等制度;同时进一步提高民警心理健康保护工作水平,缓解民警心理压力,舒缓民警情绪,丰富警营生活,激发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民警间的沟通、团队合作及自我认知的能力。开展团体心理健康辅导活动,邀请市局心理健康辅导团队为基层民警做心理健康辅导。2014年以来,先后投入5万余元建立健身房、阅览室、党组织活动阵地等文化活动场所,每年开展不少于3次警营文化活动。
一是以细化执法行为规范为契机,进一步健全规范执法制度。重视全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把执法质量作为衡量森林公安执法能力的重要指标,并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古城区森林公安局执法委员会,出台《关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质量的实施方案》、执法岗位责任制、案件“五级”审核审批制度、集体议案制度、个人点评会诊制、涉案财物管理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同时还积极收集整理了有关执法的各项工作规范,根据工作实际和需求,从执法岗位、执法管理、执法行为、执法监督等多个方面全面规范全局执法工作,制定出台破案奖励办法,激励民警多办案、办大案的工作热情,促进了全局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近年来,全局民警在办案过程中无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无以罚代刑、降格处理、不依法移送审查起诉或被检察机关作出绝对不诉、法院作出无罪判决、行政案件被撤销等情况发生,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国家赔偿案件。二是运用表彰奖励手段,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刻认识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艰难性、复杂性,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激发民警工作积极性。通过对优秀案卷进行个案奖励的办法,充分激发了广大民警投身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热情。按照《古城区森林公安局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从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执法质量三个方面实行量化考核,对办案部门及民警执法质量逐案进行考核评议,建立起一套奖惩竞争激励机制及各部门综合考核、考评体系。三是按照标准化、程序化的要求,实现案件办理、治安管理、服务群众等警务工作网上运行,实现信息化条件下的勤务管理规范化,工作效率最大化。实现了林政案件、刑事案件完全网上流转、网上审核和网上监督,把信息化手段运用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效率。全局实现无纸化办公,各类文件、传真、通知网络流转,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实现由传统警务模式向信息警务模式的转变。
一是加强“三情”“四网”建设,完善“三防”体系。为实现林区安全稳定,充分发挥对林区打、防、控、管、治的综合效果,按照上级部门关于“三项基础工作”“六项机制”的要求,积极开展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林业主管部门的管控职能作用,在日常基础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和情报信息交流,有效发挥区域联动机制,与周边区县建立联防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积极引导农村党、团员和进步村民自发组织护村队和护林组织,义务开展村民自治,发挥群防群治保护绿色家园的威力。充分发挥隐蔽力量对林区的掌控作用,积极发展治安耳目信息,广辟信息来源,做到有情况发现得了,信息报得上来,制定出台了《犯罪线索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加强对林区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通过深入林区社区、深入群众,全方位、多层次地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林区内重点人口、重点管控对象的总体情况,并对其登记建档。适时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活动,提高村民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和森林防火意识。适时组织警力开展严打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林区治安突出问题。2014年起至2017年8月,共查处各类涉林案件623起,没收木材1399.6立方米,上缴罚没款240万余元。其中,林业行政案件556起,处罚563人次,查处率达100%;刑事案件57起,移送起诉67人,刑案查处率为96%;治安案件11起,治安拘留13人,查处率达100%;森林火灾案件方面,2014年至今,古城区共发生森林火灾案件19起,破案17起,查处率为89.5%。与此同时,积极开展林区禁毒宣传,联合地方公安机关全面实施毒品源植物种植清查,让毒品源植物种植无立足之地,切实将林区建设成为无毒林区。在开展的一系列枪爆物品大排查过程中,共查获枪支28支,查获子弹108发,查获工业炸药3公斤。二是积极开展涉林矛盾纠纷排查,维护林区大局稳定。结合上级部署要求,认真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各乡(镇、街道)重点、热点林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全力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城市“面山”、公路“面山”整治工作,特别是对古城区范围内的砂石场进行专项整治。近年来未发生森林公安职权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案件及执法过程中的涉法涉诉案件。三是平安林区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古城区连续五年在综合治理工作中荣获全国“长安杯”,平安林区创建工作作为平安建设的十六个子细胞之一,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分管林业的副区长为组长,区政法委副书记、林业局局长、森林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森林公安局。建立“平安林区”微信群,适时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2016年度,古城区林业局被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命名为“云南省平安林区创建活动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