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强
毛南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传承和保护*
罗 强
(河池学院,广西 宜州 546300)
毛南族传统体育文化是中国传统体育文化形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史长河中毛南族人民曾创造了具有风土民情、独特风格的民族体育文化,随着西方文化的传入,加上市场经济的冲击,毛南族传统体育文化面临危机。从毛南族传统体育的形成和演变出发,对毛南族传统体育的传承方式进行归纳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保护措施,为实现毛南族传统体育文化繁荣发展提供参考。
毛南族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传承;保护
毛南族传统体育文化源于毛南族人民对生活和生产劳动的需要,在历史长河中随着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改变,逐渐演变成具有民族特色和乡土风情的民族体育项目。这些传统体育项目不仅是娱乐、健身、健体和健心的有益活动而且反映了当地的风俗习惯、伦理理念以及人文地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因此加强对毛南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研究,旨在寻找一条有助其传承和保护的有效途径,对促进毛南族传统体育文化繁荣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提出了人类的需求层次理论,其中生理需要为最低层次的需要。在原始社会,毛南族人民大都聚住在大石山区和原始森林,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存和繁衍,他们食物来源大都来自狩猎、捕鱼和采集野果等,在极其艰苦和恶劣的生活环境里要想生存下去必须要有充沛的体力,只有强壮的身体才能获取食物来维持生计,这些自然的生存、生产、劳动技能和基本的身体运动就是早期民族体育的雏态,进而演化为民族体育。如被列入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项目的“同顶”、“同拼”就是毛南族人民在生产劳动间歇或休闲时间利用抬石头的木杆来锻炼手臂和身体力量的娱乐活动。
民族节庆活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反映的是人们社会行为,体现的是民族文化,透视的是民族的价值观、思维方式、民族性格、风俗习惯等。[1]在历史发展中,毛南族拥有许多有着本民族特殊的节日。如大年三十的“火龙节”,每年大年三十都要耍火龙以示庆祝,火龙的制作非常考究,特别是龙衣制作需要由村里德高望重者指定的老、中、少九名毛南族妇女编织的土布制成,舞火龙分工非常细致,舞动两条龙需64位年轻力壮的毛南族中年男性,舞火龙不仅活跃了节日气氛而且娱悦了人们的身心;五月的“分龙节(又称庙节)”是毛南族特有的民族传统节日,“还愿舞”俗称“肥套”是毛南族人民在分龙分龙节里的一个重要活动”,“还愿舞”参与人数多、舞蹈活动场面大并器乐伴奏,这些在分龙节“还愿”活动中展现的民间舞蹈也是毛南族民族传统体育起源的重要因素。随着时间推移,毛南族人民每年在“分龙节”还举行赛龙舟比赛,2018年10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举行的第十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环江龙舟队代表河池市获第一名, 节庆活动举行的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不仅使传统体育项目得到了传承而且促使其更好的发展。
除了以上所述外,毛南族的宗教信仰和民间的棋艺游戏对毛南族传统体育的形成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毛南族传统体育的传承过程也就是在几百年的发展中其自身不断的与其他民族文化包容、融合和创新发展的过程。毛南族传统体育也在这个过程中随着日月更替、社会发展不断进行自我更新、自我调节、自我完善。
姓氏是人类文化进程中标志人群血缘系统的遗传性符号。[1]早在伏羲时期我国就开始使用姓氏,是世界上使用姓氏最早的国家之一,姓氏是为了把一氏族与另一氏族区分开来,同一氏族之间用名进行区分。谭、覃、卢和蒙是毛南族的大姓或者大族,姓和族往往聚居在一起形成村、寨或者村寨。毛南族大姓家族都有族长或族公,他们都是宗族推选出来代表宗族利益的代表人物,享有很高的威望,他们有严格的等级划分,小族公服从大族公,族公在宗族的教育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负责安排其他人分管其他事务,比如有负责宗族祭祀、有负责节庆活动组织、有负责制定族规或村规、有负责族人技术技能(包括传统体育)培训传承还有负责族人伦理道德、礼仪和文化教育(包括传统体育文化)等等,这些宗族教育对当地的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起着积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血缘的意思是人和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亲属关系来决定。[2]血缘关系以生育或婚姻为连接纽带, 是指因生育或婚姻而产生的关系, 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及由此而派生的其他亲属关系。[3]在毛南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方式上,父子传承亦是惯例,无论是蒙昧时期的古代还是文明时期的现代,父子传承已成为一种习俗,这种习俗植根于人民的心中,特别是家里男性一般都会继承父辈的工作或者角色。比如毛南族据有文化特色的活动“肥套”。“肥套”是毛南族“还原活动的总称”,其活动内容丰富,活动种类多样,活动场面壮观,其作为主持工作人员的神职专业人员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所以很多氏族或宗族都是传承给自己下一代,有点甚至祖、子、孙等好几代都是神职专业人员。又如毛南族的傩面具雕刻世家和石匠世家也是父子传承的结晶。
技艺的意思在百科词条里面有两种解释,第一种是富有技巧性的武艺、工艺或艺术等;第二种是指从事某一技术工种的人。从体育的性质来说,本研究所指的技艺是第一种里面所讲的富有技巧性的武艺。在几千年的封建思想重男轻女或传男不传女的影响下,在毛南族氏族或家族中,如果只有女孩没有男孩, 为了避免本族传统文化和技艺不失传,那么掌握某一技艺的男性必须选择本家族或者其他家族的年轻男性为徒弟,传授其技艺。毛南族师徒传承其表现方式为歌师传歌、神职传技、工匠传艺,师徒传承的组织形式为一人教多人学,比如民间的舞蹈、民间戏剧和毛南族人编织的“顶卡花”(花竹帽)就是采用一人教多人学的组织形式。
村侗传承是毛南族一种富有民族特色的传承方式,其主要是根据种类和内容来区别于其他传承方式。村侗传承相对于宗族传承在传承面宽泛很多,它不仅包括宗族同姓传承还包括外族的异姓传承。“肥套”亦称“还愿舞”是一种独具特色的毛南族民俗活动,其活动种类繁多,内容丰富,“肥套”整体结构由十五个舞蹈组成,共有十几个舞蹈场面,有打乐的、有跳舞的、有唱书的、还有念咒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傩舞、傩歌、傩戏、傩乐、傩(口头传说)、傩面具雕刻几大类,因此仅靠一个家族或宗族很难完成,这就需要一个村侗或者几个村侗一起联合才能完成。久而久之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村侗传承传统文化形式。
3.1.1原真性保护原则
上世纪 60 年代初,“原真性”(authenticity)就被定义、评估和监控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指标。1964 年在《威尼斯宪章》中就文化遗产原真性的意义提出“将文化遗产真实地、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责任”[6]。其中明确表示文化遗产“它是真的,而非假的;它是原本的,而非复制的;它是忠实的,而非虚伪的”[7]。因此在保护毛南族传统体育文化时我们不能因市场因素、经济因素等改变其文化属性和内在价值,防止少数人以“创新”为幌对毛南族传统体育文化进行盲目改造而失去其原真性。
3.1.2完整性保护原则
完整性原则也是保护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原则,是指在对民族传统体育进行保护时一方面要保护其外在的活动形式,另一方面又要保护其体现民族心理、民族意识的文化内涵。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每个民族人们结合各自民族信仰、民族心理等把生产、生活技能演化成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体现民族信仰、民族心理的传统体育在促进民族繁荣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如最具毛南族民族文化特色的“肥套”,其活动内容丰富、种类繁多,在保护其活动本身时对其特有的传承方式——村侗传承也要一起加以保护。村侗传承是毛南族特色传承,它不仅体现了毛南族传承的民族性、地域性,更体现了毛南族的融合性。
3.2.1加大宣传力度,改变观念,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毛南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山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了丰富多彩又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文化,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很多民族传统体育面临灭绝。因此借助现代化传播媒体,对毛南族传统体育项目形成的历史背景、活动内容、竞赛规则、锻炼方法、健身效果进行宣传,以加强人民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提高本民族人民的民族归属感。对促进民族文化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3.2.1利用学校资源,借助教育手段,保护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学校是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基地,教育是传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保护的最好方式就是传承,将毛南族传统体育引进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通过教育途径进行保护是民族传统体育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学校职能所在。河池学院坐落在距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及时公里的宜州,河池学院拥有雄厚的少数民族科研团队,建有“广西人口较少民族研究中心”、“非物质文化研究基地”、“少数民族传承中心”等,这些都为民族传统体育的传承和保护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比如河池学院“独竹漂”训练队代表广西参加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另外在体育学院普修课、公共体育的必修课开设民族传统体育课程,不仅丰富了课程内容更重要的让学生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有更深的了解,增强学生的民族意识,这种民族意识形成有助于民族传统体育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总书记强调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作为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和保护研究有助华夏文化繁荣昌盛,有助于促进民族团结,有助于丰富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生活,同时为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和独特性做出应有贡献。在研究毛南族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过程中对民族传统体育伦理文化的研究存在不足或者说是缺陷,民族传统体育伦理文化是后期研究的重点。
[1]罗强.仫佬族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地域分布及特征分析[J].内蒙古体育科技,2016.
[2]肖锐.论中国姓氏文化意义[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
[3]费孝通.乡土中国生于制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4]李汉宗.血缘、地缘、业缘:新市民的社会关系转型[J].深圳大学学报,2013.
[5]韦丽春,等主编.桂西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史[M].广西民族出版社,2013.
[6] 国家文物法制处.国际保护文化遗产法律文件选编[M].北京 :紫禁城出版社,1993.
[7]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00.
On the Inheritance and Protection of Maonan Traditional Sports Cultural Resources
LUO Qiang
(Hechi College, Yizhou 546300, Guangxi, China)
河池学院2018年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专项基金课题,项目编号:2018TY005;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西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研究中心资助重点课题,项目编号:ryb201402。
罗强(1977—),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