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占勇
(抚顺大伙房水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辽宁 抚顺 113004)
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中指出要全面推行河长制,2017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水利部、环保部及国务院10部委要求,2017年2月,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之后相继出台了《辽宁省河长制实施方案》《辽宁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建设美丽河湖三年行动计划》《辽宁省“一河一策”治理及管理保护方案编制通则》[1]等。为了更好地开展河长制工作,一河一策是河长制工作的基础,通过查找问题、确定目标,提出措施,一系列的工作为河湖治理及管理保护提供有力的支撑。
浑河发源于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湾甸子镇,流经抚顺市、沈阳市、辽阳市、鞍山市、盘锦市及营口市,共6个地级市,河长495 km,流域面积28260 km2[2]。其中,浑河沈阳市段自沈抚交界处的下伯官拦河坝入沈阳市境,流经浑南、沈河、和平、铁西、于洪、苏家屯、辽中7个区,于辽中区于家房镇上顶子村出境,境内河道总长156 km。沈抚交界处的下伯官拦河坝至谟家堡闸39 km为浑河城市段,谟家堡闸至辽中区于家房镇117 km为农村段。浑河沈阳市段境内共有10 km2及以上一级支流12条,包括蒲河、细河、白塔堡河等。
浑河沈阳段共有12个水功能区,其中一级水功能区1个,二级水功能区11个,纳入“十三五”考核范围的共有7个水功能区。现状年2017年,纳入“十三五”考核的7个水功能区均不达标。浑河沈阳市段共设有3个国控水质考核断面,分别为东陵大桥、砂山及于家房断面。浑河沈阳段共设有16个入河排污口,分布于浑南区、和平区、铁西区、于洪区、苏家屯区及辽中区。浑河沈阳段的支流中,蒲河、满堂河、白塔堡河、细河及深井子机排干等5条支流上设有入河排污口。
浑河一级支流有满堂河、辉山明渠、细河、蒲河、杨官河、张官河、老背河、白塔堡河,共8条河。蒲河、细河入河口水质不达标;满堂河、辉山明渠、白塔堡河通过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已达到消除黑臭水体的标准,需加强长效管理,杜绝反弹;张官河、杨官河今年进行了综合整治,水质检测结果均合格,但需持续改善。
浑河城市段截污管网不健全,长白、满融地区截污管网不完善,区域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存在雨污混排现象;满堂河污水处理厂、沈水湾污水处理厂处理标准低,未达标排放;浑河农村段存在生活污水散排问题。
(1)农业面源污染
浑河农村段铁西区、苏家屯区、辽中区段沿线滩地内现有在册耕地面积57910亩、非在册耕地2207亩、林地22422亩。每年施用氮肥、磷肥过多,造成河流农业面源污染,尤其氨氮超标。
(2)农村段垃圾污染
浑河农村段涉及浑南、苏家屯、铁西、辽中4个区,沿河村屯48个,已实施城镇化村屯8个。目前,村屯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体系尚不健全,经常出现向河道、滩地倾倒生活垃圾现象,造成河水污染。
(3)畜禽养殖污染
已划定了浑河沿河禁养区,对浑河滩地内50处养殖场进行了关闭搬迁。但浑河堤防外400 m范围内,仍存在畜禽养殖污染。
浑河属于北方季节性河流,枯水期自然径流小。浑河城市段常年拦蓄水量5000万m3,2018年过境流量6.7亿m3,因缺少水源控制工程,拦蓄水能力差,浑河下游段未形成连续水面。
浑河农村段日常巡查管护人员严重不足,同时执法监察和公安执法力量薄弱。
立足浑河沈阳段实际,围绕全面推行河长制六大任务,按照工作目标,找准差距,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实施生态封育及综合治理保护。
(1)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按照“十三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涉河湖要求,实现水功能区达标和用水总量控制的目标。
(2)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对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质考核指标,重点解决河湖边界不清、侵占河道、乱采盗挖、垃圾清理、黑臭水体等问题。
(3)开展“补短板”专项行动。重点解决防洪不达标、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不协调、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实现河湖防洪与生态相统一,管护责任落实到位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
(4)开展宜居乡村河湖“三化”专项行动。结合宜居乡村建设,重点开展河湖垃圾清理、污水治理、常态化保洁,实现河湖净化、绿化、美化目标,助力宜居乡村建设。
(5)开展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重点解决侵占河道、乱采盗挖、超标排污、乱排乱倒、非法捕捞等突出问题,建立行政与公安联合执法体系。
通过有效开展河湖综合治理保护五大专项行动,使主要河湖实现“五清、三达标”目标。其中“五清”,即岸线清、排污口清、垃圾清、水域清、水质清;“三达标”,即河湖水资源保护实现国家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达标、河湖水质实现《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达标、河湖生态实现生态功能区恢复目标。
到2020年,浑河于家房水质考核断面达到V类标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优良比例达到100%,全国重要水功能区质达标数量达5个,基本完成浑河主要河段的管理范围划定,有效解决向河道倾倒垃圾、违规占河乱采盗挖等问题。完成防洪薄弱环节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及防洪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实现防洪与生态相协调,浑河沈阳段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生态环境明显趋好。具体控制性指标见表1。
表1 浑河沈阳段“一河一策”主要控制性指标
封堵非法排污口,摘除雨污混排口,推进浑河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入河排污口审批,对合法排污口登记、设立标志牌;新建细河口湿地、蒲河沿闸下湿地、蒲河入浑河口湿地;修缮满堂河、辉山明渠、白塔堡河河口湿地,涵养水源、提高水质净化能力,削减污染物浓度。
新建东部污水处理厂、建设南部污水处理厂二期及白塔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实施沈水湾污水处理厂、满堂河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确保按期完成,实现区域污水达标排放。
浑河下游农村段两堤之间实施退耕还河,设立封闭围栏,实施生态封育,大幅度削减入河农业污染源。封育面积78968亩,其中铁西区封育面积34447亩,苏家屯区封育面积15456亩,辽中区封育面积29065亩,设置封闭围栏116 km。最终形成浑河全线156 km生态带。
建立健全沿线村屯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立垃圾池(箱)等收集设施,配备垃圾收集车等转运设施,妥善处理沿线村庄生活垃圾。同时,按照沈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浑河沿线村屯村内道路、边沟、围墙、生活污水收集等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整治乡村人居环境,优化生态环境质量,与浑河污染治理相互促进。
加强浑河禁养区养殖场户监管,严格环境执法,防止已经关闭搬迁的养殖场户反弹复养。同时,加强禁养区养殖场户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监测,禁止在禁养区内新建或扩建规模养殖场。
延长浑河城市段,将干流由沈抚交界至谟家堡闸延伸至王纲桥,浑河城市段增至66 km。浑河沿线拟新建2座橡胶坝,分别是王纲堡橡胶坝、胡家甸橡胶坝,增加蓄水量900万m3,使浑河下游27.5 km河道蓄水达到1300万m3。同时,科学引调外水,提高中水利用率,增强水系间、水网内部间的互通互补能力。
严格落实河长制,充分发挥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作用,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基层巡河管护网格化体系。沿河各区县建立专职管护队伍,安排专职管护员,按照每2 km配备1名管护员,加强日常巡查管护。水利、环保、农业、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联合巡查执法机制,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涉河违法行为,确保封育管理效果。同时,进一步强化公安执法队伍建设,落实河段警长制,由原市辽河保护区公安分局统筹负责全市重点河流公安执法工作,各有关区县配套建立相应的公安执法队伍。
“一河一策”的制定为河长制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目前河长制已是常态化。通过浑河沈阳段“一河一策”的制定,更加明晰了河流存在的问题、总体治理思路、总体目标及治理措施,可为管理部门下一步对河流的治理保护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