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淑英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原党委副书记、副秘书长
阳光,一个充满朝气和正能量的名字,它正好印证了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16年来的成长历程和所尽的责任。由于工作上的关系,我从2010年与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有了更多的接触,对其有了更多的了解。该中心为社会服务机构,承担政府委托的社区青少年事务,负责对全市青少年事务社工进行业务指导、管理和调配,支持他们参加资格认证、职业培训等。
青年社工,是随着社会发展,青少年的需求而衍生出来的一个职业和责任,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为了青少年能够健康、全面、顺利地成长,社工工作对于社区存在的特殊青少年是其他部门替代不了的。在这种情况下,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和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就有了工作上的交集,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是一个非营利性法人,坚持“依靠社会办慈善,办好慈善为社会”的理念,筹集各类资金,开展慈善救助和公益活动。
随着上海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慈善基金会组织的管理及规范化运作,2008年我会提出了向资助型基金会发展的新要求,探索性推出了资助慈善公益项目。从2008年出资600万元,到2017年正式推出“蓝天至爱计划·CSR在行动”项目,出资3000万元资助100个社会公益项目。十年多来,形成了“社会慈善公益招投标”和“大学生慈善在行动”两大内容,依托教卫机构、人民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等多方社会力量,开展各式各样的慈善公益服务,将我会在安老、扶幼、助学、济困中的以个体救助为主的资金形态,延伸拓展到提供公益服务,满足不同时期的慈善公益要求。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积极参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公益招投标,从2010年开始,精心打造“守护星”关爱崇明岛留守儿童成长计划。在上海这个国际化的大都市,约有3000名崇明岛上的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在上海市区打工,使他们成了一群孤独的群体,成为离父母最近的留守儿童。阳光中心走进了他们中间,在慈善资金的支持下,连续6年开展了“守护星”关爱项目,从单一服务留守儿童,到拓展志愿服务,到寻求企业参与,再到运用互联网等,不断拓展“守护星”项目新的功能。2010年12月,“守护星”项目在绿化镇明珠湖畔正式启动;2011年1月在城桥、堡镇两地试点四所学校开展,同年6月,“守护星”学校在新村学校挂牌成立;2013年首次建立成长档案,3月成立了第一支小小志愿者服务队,获得上海市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为200名留守儿童点亮“微心愿”;2014年2月尝试“1+1”志愿者模式,12月守护星欢乐营在团结村成立,志愿者介入守护星个案工作;2015年“守护星”通过项目众筹实现两名留守儿童出岛游的愿望,同年10月,成功引入馨香餐饮合作,引入企业支持;2016年引入互联网,守护星项目完成对全县(区)近70所学校的排摸工作,为岛内3000名留守儿童建立一人一档,实现全覆盖,守护星E空间成立,并利用多媒体设备,为留守儿童实现亲子对话。六年的公益项目开展,使崇明岛上的留守儿童提升了自理能力,解决个案困惑,创造平等发展,提升社区关注。与我会“同在蓝天下——关注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成长”,让他们与普通家庭的孩子一样能享受到均等的教育和照顾的公益理念一致。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六年的公益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我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严格资金使用,加强过程监管,财务审计安全,社会效果良好,已成为慈善公益中的品牌项目之一。随着社会的发展,《慈善法》的颁布,伴随着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繁荣,崇明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越来越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的重视,阳光中心这个年轻有朝气的团队把目光投向了更有需求的公益项目中,他们将不断拓展新项目,福泽社会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