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亦舟
聚光灯刺眼。①
后台,她着好戏袍,插好花簪,正施粉黛,不小心水袖一甩,一盒胭脂被从桌子上扫落,摔得粉碎,玻璃镜上也留下了一道绯红的痕迹。正欲擦拭,前台传来主持人的呼喊声,听到自己的名字,她心头一惊,不顾眼前事,赶忙提起戏袍跑向前台。②
她便是我。”
①“刺眼”一词不妥,与下文所描述的美好氛围不太搭配。可改为“亮起”“璀璨夺目”等。
②胭脂盒撞上玻璃镜,留下一道绯红的痕迹。扣合题目,情节设置精巧。
③必不可少的过渡段,自然引出下面的回忆。
大概从咿呀学语时起,外公就开始在我耳边哼唱戏曲。婉转的曲调,使幼时的我沉醉其中。上幼儿园之后,外公便给我报了戏曲培训班。每次学了新曲儿,我总会蹦跳着跑到客厅,嚷嚷道:“外公,我学新曲儿了,唱给你听啊。”外公品着茶,抽着烟,笑眯了眼,连声应和。小小人儿,有时扮作年近古稀的老太婆,有时扮作英姿飒爽的花木兰,有时扮作哭哭啼啼的林黛玉,有时扮作温婉多情的祝英台……一曲唱毕,还要将白嫩的小手別在腰间,身体微微向前倾,很有戏曲名家的范儿。④如今想来,真有些不可思议。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戏曲和外公便是我的天空,
时光慢慢溜走。转眼间,外公已过七旬,他经常独居家中,很久才能和我见上一面。这次比赛,可算是我的告別演出。日益繁忙的学业,使我不得不向这片天空挥手告別。
黛青的眼眉,绯红的胭脂,如血的红唇,如油画般在我的脸上慢慢显现。蓦地,莽撞的我打翻了一盒胭脂,耳边又传来催场声,只能不再管那痕迹,匆忙奔向舞台。
聚光灯刺眼。⑤
水袖一甩,兰花指一伸,踏着小碎步缓缓向前,身姿婀娜。挽着水袖指向远方,一位老婆婆正在极力劝说儿媳妇戴上凤冠。儿媳妇的无奈与愤恨,在时光的流转中,被一代代的戏曲爱好者演绎。我轻声地向众人诉说着那个古老的故事,临下场之际,淡淡的一回眸,优雅的一个背影,留给台下观众无限的遐想。⑥
疯了似的奔向后台,却发现那抹绯红的痕迹和打碎的胭脂盒已被人清理干净。慢慢地卸下戏妆。脱下戏袍,内心忽然有些失落。等聚光灯也暗淡下来,我一个人踱步于舞台之上,望着变得空空荡荡的台下,知道告別的时刻终于还是来了。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我是如此有幸,今生能够与戏曲相逢、相知。中国千年的戏曲艺术史上。很多人的名字早已被时光沖刷得一干二净,但他们唱出的曲调永远流传。作为炎黄子孙,作为登上过舞台的戏曲爱好者,我也可以骄傲地说:“这片艺术的天空,我曾经飞过,”⑦
④细节描写很生动,画面感很强,表现了外公对戏曲的热爱以及“我”学唱戏时的萌态。
⑤从回忆又转入现实。与开头两段相比,次序刚好颠倒过来。叙述手法巧妙。增强了行文的趣味。“刺眼”一词同样不妥。
⑥仿佛定格镜头一般,也给读者留下了“无限的遐想”。
⑦读到这里方明白,原来题目“痕迹”不仅指胭脂在玻璃镜上留下的痕迹,而且指“我”这样一个普通的戏曲爱好者在艺术的天空中留下的痕迹。文章的主题由此得到了深化。
点评
文章以“痕迹”为题。看似简单,实则藏有深意,显示出作者相当高超的拟题技巧。叙事手法娴熟,从现实到回忆,再返回现实,过渡均非常自然,毫无突兀之感。语言简洁、生动。字里行间,透出作者对祖国戏曲艺术的热爱之情。在传统文化受冷落的当下,这一点尤为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