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陈荣荣
对资本的不同定位和认识,会产生不一样的法律政策和不一样的执法力度。如不能在理论和实践上认同资本需要强力约束,再完美的法律政策或将沦为花瓶摆设。
对于如何缓解工伤问题,社会上众说纷纭,有人提出要落实工人的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有人认为要加强工人的职业安全保护,更多的人则指向要完善、改进工伤方面的法律政策,尤其是要简化工伤索赔程序、缩短工伤索赔时间等。这些说法各有道理。但现实中工伤情况十分复杂,要谈及具体问题,必然是千头万绪。万变不离其宗,缓解工伤问题的“宗”在于约束资本,如不能对产生问题的源头达成共识并对症下药,工伤问题恐怕会长期成为工人致命的伤害。
最大化地追求劳动力的剩余价值是资本的唯一生命冲动,它决定了资本唯利是图的本性难以改变。“生产剩余价值或赚钱,是这个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尤其在非公经济企业中,劳资双方的利益是此消彼长的博弈关系,资方天然控制着企业所有权和管理权,所以“强资本、弱劳动”的格局才难以根本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工会只有站在工人一方,保障工人的正当权益,劳资之间的天平才可能维持相对平衡。
然而,当前我国非公经济企业中的劳资博弈天平严重失衡,导致了工人各方面的生存困境,甚至频频出现一些极端情况。典型的表现就是“弱势中的弱势”——工伤工人,在追讨合法权益时处处碰壁。
工伤患者以青壮年、男性为主,每一个工伤患者身后都牵带着一个家庭的生存与幸福,甚至涉及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实上,工伤患者的康复不仅需要医生的医疗帮助,还需要社工帮助进行心理建设,律师给予法律意见,这样才能帮助他们在维权和康复的道路上坚持下去。
目前国内有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手牵手工友活动室等社会机构长期从事工人工伤问题的实务与研究工作,它们均在近年发布了工伤问题的专项调研报告,从这些报告中我们可见工伤频发的主要原因:工人超高强度、超长时间的劳作;工人劳动安全卫生培训、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缺失;工人定期职业体检缺失;企业生产中的职业危害隐患多等。
酿成工伤悲剧的具体原因很多,但大都有一个共同点:资本在最大化降低生产成本的诱惑下,忽视工人的身体与健康。其实,很多工伤事故的发生可以避免,如果企业提供基本防护的话。据统计,54.8%的建筑工人工伤事故原因是防护措施缺失。
当前我国的工伤维权之难主要集中在五方面:未购工伤保险索赔难、劳动关系确认难、工伤鉴定诊断难、法律程序繁杂难、拒付工伤赔偿款追讨难。
造成这五难的主要原因来自部分企业恶意逃避工伤责任。因许多企业没有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而《社会保险法》针对这部分群体的先行支付规定又很乏力,导致工伤患者缺乏最重要的保障。企业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而劳动关系确认又必须得到企业的支持和配合,致使大量工伤患者在工伤索赔的第一步就被卡住。
法律程序繁杂的主因是企业的不配合,工伤患者因此常常不得不走完所有法律程序,才能获得最终判决。有时经过一轮轮“脱胎换骨”的官司之后,手握法律判决支持书的患者仍可能遭到企业的抵制赔偿。
然后是法律设计和相关部门执法不力的问题。对资本的不同定位和认识,会产生不一样的法律政策和不一样的执法力度,如不能在理论和实践上认同资本需要强力约束,再完美的法律政策或将沦为花瓶摆设,甚至成为资本对工伤患者行凶的打手。
资本是一匹野马,如不能勒住马缰,它必然横冲直撞毁物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