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伟华 丁彩娟 戴晨 张五七
[摘 要] 校企合作要实现深入持久的合作,企业是职业教育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办学力量,是办学的主体。针对目前企业的参与积极性不高,从药学专业实际出发,分析高职校企合作中企业参与的困境,对如何让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提出对策与建议。
[關 键 词] 校企合作;企业主体性;长效机制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24-0088-02
校企合作是学校与企业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是一种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与教育改革相协调的合作方式和新型的办学模式,实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需建立一种长期、可持续的校企合作关系。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研究制定出有关法规和激励政策以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我校药学专业和企业在促进校企合作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企业积极性不够高、参与程度不够深等问题,影响了校企合作办学的长期性与稳定性,合作效果目前并不理想。2018年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出了要建立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办法》将校企合作作为职业教育的一项基本办学制度得以在政府政策层面加以确立,是新时代加快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又一次全面而具体的制度建构。
一、我校校企合作中企业参与的现状
为推动校企合作的深入开展,重点围绕如何“以校企合作为契机,办好高职药学专业”,科研组展开了校企合作的调查研究,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中,在阅读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拟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充分了解在校企合作中企业的合作意愿、动机和形式等。研究选择我校药学专业合作企业:医药销售企业3家,连锁药业公司3家,制药生产企业3家。企业参与我校药学专业校企合作的意愿见表1。
调查显示,企业“与院校联合订单式培养”占满意度的前两位,而“为学生提供培训基地和硬件”和“为院校教师提供技术提升”占满意度居后。因此,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以追求经济效益为根本目标,在校企合作中,企业往往结合自身发展状况和合作院校情况理性考虑合作意愿,这有别于“院校热、企业冷”的说法。
调查显示,“实习生在实习期的安全问题”“管理和指导学生花费的时间投入和精力付出”和“学生占用企业的设备和场地”三个方面是企业主要关心的问题。研究组进一步对企业进行深度访谈,人事部门表示,企业在校企合作参与过程中对学生要进行全方位照顾,无形加重了企业的负担。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过程中,学校更多地从学校教学管理方面制定学生的实习管理制度,而企业从员工的行为规范、内部各项活动能否有效进行、经济效益能否提高方面制定员工的管理制度。因此,在顶岗实习阶段,学生不是企业的员工,实习生一旦发生事故,校企合作中两套管理制度出发点不同,合作中缺乏健全的保障制度,“两个责任”没有明确的划分和分摊机制,虽然校企签订了校企顶岗实习学校和企业、学校与学生、企业与学生三方协议,学校也为学生购买了保险,但企业仍感觉安全隐患较大,发生事故也将有损企业的声誉。
目前,我校合作企业参与的动机较强,企业期待获得院校的技术支持,同时,高职院校学生可满足季度性用工暂时性短缺的需求,企业虽参与校企合作育人的培养,但企业更多地认为“企业为职业学校提供实训基地,人才培养是职业学校的责任,学校为企业提供人才”,因此,合作中企业处于被动应对而非主动承担的状态。
二、高职校企合作中企业参与的困境分析
(一)企业主体意识不强
企业以追求产能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无需将职业教育作为“硬性”任务,对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体系标准的设置,企业参与缺乏主动性,不能深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中,因此,企业参与高职校企合作的内在动力难以激发,不能给予学校适当的建议,学校在对人才培养上很难突出针对性和适应性,难以职业能力为本位。企业主要关注内部员工的培训,在企业实训中,一旦学校学习内容与企业的技术标准脱节,企业主观认为职业教育不是自己的责任,避免承担技能人才培养成本,不用心教,学生叫苦“实习学东西不多,无法适应企业工作要求”。此外,企业文化是在一定的条件下由其价值观、信念、仪式、符号、处事方式等组成的特有文化形象,是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与制度。企业文化中缺失参与高职教育的理念,对高职院校管理和学生成长也有一定的影响,企业文化完全融入高职课程教学的全过程仍需要漫长的时间,高职教育课程建设问题也在不断探索,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课程建设问题,更是一种文化的融合过程[1]。
(二)校企内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完善
校企合作教学是一种新生的组织形式,校企双方都缺乏合作经验,双方还处在不断探索和磨合中。为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我校同企业建立了校企工作委员会,并配有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但仅仅只是院校单方面的组织机构完善,企业组织管理机构配套不完善,大部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配合[2]。此外,在制定制度时双方更多地考虑自身所负责的工作,缺乏整体意识,如校方制定制度更注重教学效果、科研效果以及人才就业效果,而校企合作的企业方考虑的是尽量降低运营成本,保证企业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这就造成校企双方缺乏统一完善的管理制度,没有制度的保障,很难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校企合作很难深入、长远。
(三)社会信任低,阻碍合作互惠互利的实现
校企合作成效不显著的重要原因在于合作方之间的认同和信任度低,合作双方的初衷不一致,校企合作校方主要以完成教学大纲中的实践教育、为提高就业率作准备等为出发点,没有很好地考虑企业的利益和需要,即使教师有科研项目,但科研成果的轉化力不足以为企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学生在企业实践中也常常处在被动角色,视实践学习和训练为负担,主观积极性不强。企业在学校开展相关讲座接受学生实践,以企业宣传为目的,选拔优秀储备人才,没有纳入对人才的培养。因此,校企合作双方在合作出发点上的偏差导致双方缺乏信任和了解,无法促进互惠互利的实现。
三、高职校企合作中企业参与的对策建议
(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2018年《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通过明确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目标原则、实施主体、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和监督检查等,建立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把政府对校企合作的倡导和支持落实到具体的法规、政策和措施上,使宏观决策具有微观层面实施的易操作性,创建良好环境,引导利用市场手段提高校企合作效率。目前,我校校企合作层次较低、质量不高,已成为制约药学专业发展的瓶颈,有的企业认为校企合作收益甚微,最后也就没了原来的那份热情和投入。校企合作是涉及不同主体的社会合作,政府需要统一规划、引导和组织协调,建立一套系统、完整的校企合作制度,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工作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合作,保证校企合作的规范运作,提高合作质量。企业作为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参与校企合作的主要动力是获得收益,政府在校企合作制度中应建立合作企业的正向补偿机制[3],也可通过对校企合作开展全方位评估,对积极参与并达到评估标准的企业要大力宣传、表彰,鼓舞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热情。政府也应该对校企双方合作的行为进行监督评价,指导校企双方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合作成果的及时反馈并对不合理之处进行整改。目前,我校合作企业已经被评为“校企合作示范企业”。
(二)校企共同管理,组建“双师型”教师队伍
我校药学专业以构建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规范教师队伍建设,先后制定了《教师到企业实践管理办法》《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从企业行业聘请一线表达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并承担专业课程、学生毕业考核设计等教学环节的工作,选派我校专业教师参加校企合作单位的各种培训及行业组织协会的学术交流,使教师第一时间掌握行业发展趋势,鼓励青年教师到企业一线实践,参与企业实践项目设计。学校定期召开行业专家委员会,指导专业建设,围绕人才培养模式、职业能力分析、课程改革等方面进行研讨,行业企业全方位参与,同时聘请专家来校做专题报告、专家讲座,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参与教学,提升我校教师的专业水平,增强教师的实践能力。
(三)做好学校与企业全方位对接
职业学校办学的目的是培养社会需要的职业者,毕业生要得到企业的认可。我校药学专业对学生采用开放式的教育,时刻关注企业和社会需求,看市场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什么样的人才能在企业中立足,我们就不断调整教学模式。目前企业发展正由劳动密集型转向高附加值、高科技型,更需要一批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根据企业和社会发展需要,为主动吸引企业参与办学,使企业能够真正融入学校建设,我们将对专业实行调整,调整课程设置,调整各学科比重,将企业岗位工作规范、标准融入课程内容,院校与企业共同开发实训教材,实训教材编写中企业技术人员担任重要的参与角色,从而实现教材内容与岗位实际的“零距离”。此外,企业重视对员工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换位思考,我们从企业的角度理解职业道德的标准,学生素质培养能跟得上企业的管理,现学生已得到企业的好评。总之,我们让企业参与学校专业发展全过程,行业企业为职业院校提供较为充足的实训资源,为学生提供就业岗位,职业院校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为企业员工提供培训,两方面良性循环,协调发展,从而实现企业与职业院校的互惠共赢。
参考文献:
[1]郑婷婷.高职校企合作中企业参与的现状研究:以江苏省三市高职教育为例[D].扬州:扬州大学,2016.
[2]王艳辉.回顾与展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构建研究[J].成人教育,2017(11):69-72.
[3]崔治,肖卫初,王奕翔.地方高校电子类专业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研究初探[J].文教资料,2017(15):135-136.
◎编辑 冯永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