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酒集团纪委书记 高志武
“汾酒集团是咱们省的老牌国企,各级领导干部及职工之间关系复杂,有的好几代都是汾酒人,你这纪检工作不好做啊!”三年前,我初任汾酒集团纪委书记时,同事和朋友这样给我打“预防针”。
在之后的工作中,我也确确实实遇到了这样那样的阻力。2018 年,在对原汾酒厂股份公司助理级领导严重违纪问题进行审查调查时,某被调查人自恃“位高权重”又是汾酒厂“老人”,没有功劳还有苦劳,先是拒不配合,阻挠办案;而后又托关系打听案情、走后门找人说情。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核查组成员面对种种压力,难免表现出畏难情绪,我时常给他们打气:“一切压力我来顶,你们放心大胆办案,一定要将经手的案件办成铁案。”经过近3个月的攻坚克难,最终查清了事实,并依纪依规给予被调查人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面对类似的压力和困难,我始终坚信党纪党规不是稻草人,不是用来吓唬人的,纪委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就是要“唱黑脸、得罪人”,就是要担起这份重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努力营造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为企业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这便是我作为一名汾酒纪检人的初心和使命。
汾酒集团作为山西国资国企改革“排头兵”,在省属企业改革攻坚战中打了一个漂亮仗,不仅唱出了汾酒好声音,更是撸起袖子“干”出了令人刮目的“汾酒新业绩”。当前,在企业“提速提质提效”的发展新阶段,集团公司纪委面临的监管压力越来越大。当时,企业各级纪检组织、监察审计部门、巡察组、下属各法人单位监事会属于独立运行的4 个监督部门,在履职依据、职责定位、监督方式、监督内容方面都各不相同,存在着体制不顺、沟通不畅、力量不足、重复监督等问题。如何完善监督体系,激活“神经末梢”,让所有汾酒人能有一个干净干事的工作环境,激励大家心无旁骛闯市场,放开手脚干工作,是我一直思考的难题。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手段,不断地实践总结,我们逐渐构建起汾酒特色“大监督体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一是创新改革体制机制,聚指成拳共同发力。通过机构调整、机制创新、人员调配等方式,将纪委监察部、审计部、巡察组、监事会四大监督力量整合在一起,形成联合实施、协同联动的工作体系,将“各自为政”升级为“四线联动”,使得各监督单位既能找准各自靶心、精准发力,又能密切配合,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有力提升。二是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双剑合璧。在大监督体系构建过程中,我们还积极探索实行派驻监督制,并确立了派驻工作“两督五促一激活”的工作思路,“两督”就是督责、督效,“五促”就是指促进驻在单位意识提升、制度完善、行权规范、运行提质和作风优化,从而达到激活驻在单位各级干部的纪律意识、焕发内生动力的目的。通过将派驻纪检组“嵌入式”日常监督与巡察组“点穴式”专项监督有机结合,派驻“探头”作用和巡察“利剑”作用合力,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做实做细监督“最后一公里”,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抓惩教结合,使各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得到大幅提升。
纪检监察工作既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既要有“霹雳手段”,更要有“菩萨心肠”。“受处分后,组织上不仅没有‘放弃’我,还一直关心帮助我,让我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我一定不辜负组织对我的期望,在对标合格党员中争先,在业务工作中争先,在廉洁自律中作表率,努力为汾酒改革贡献自己的力量”,这是一名基层党员干部在受处分期间思想汇报中写的一段话。他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为女儿操办生日宴,受到党纪处分,不仅在职务调整中不能“升迁”,还在朋友同事中失了“面子”,曾一度感到迷茫,工作消极没有了动力。这样的情况在受处分的党员干部中不在少数,我们在日常回访的基础上,委派专人与其进行深入交流,持续发力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教育引导他们重拾信心,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党的十九大以来,汾酒集团纪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5 人,立案并给予轻处分19 人次,重处分4 人次。每每有党员干部受到处理处分,我的内心都久久不能平静,“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只有坚信严管就是厚爱,坚持保护改革、支持担当的鲜明导向,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才能使各级党员干部“不待扬鞭自奋蹄”。
“行百里者半九十”。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在纷繁复杂的变化中,唯有坚守初心,才能行在轨业有为!只有时刻牢记忠诚的政治要求,时刻保持廉洁自律的作风,时刻充满担当作为的激情,才能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清正廉洁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