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东社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必须创新预防举措。
一是要强化党政主导。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社会治理督查范围,纳入综治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将其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二是要加强部门责任。市及市(区)建立由文明办、综治、教育和公检法司机关,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组成的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坚持综治办主抓、预防办(团委)主体、各成员单位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同级党委政府考评。三是要强化基础保障。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纳入基层党组织工作范围,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健全综治办、预防办、关工委信息共享等制度。
一是要多渠道推进道德教育。完善家庭、学校、社会教育网络和教育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国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进头脑。二是要多举措推进法治教育。充分发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作用,推广学生“带法回家”、学校“模拟法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教育模式,用足校外教育辅导站普法优势,提升新媒体公益普法覆盖面和频率。三是要多方位推进禁毒教育。学校开设毒品预防教育课程,企事业单位把毒品预防教育列入青年职工入职和岗位培训、评先内容,将失学、失业、失亲青少年和公共娱乐等场所纳入综治网格化宣传、管理重点,增强预防工作持续性、实效性。
一是要强化家长教育先导作用,打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加大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责任的督导力度。二是要强化学校教育主体作用,打造立德安全的校园环境。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知识、技能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考评学校道德法治课时,教师、班主任和校长担责。对有学生违法犯罪的学校取消评先资格,并与校长及犯罪学生所在班级教师的切身利益挂钩。三是要强化公共教育主导作用,打造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社区、单位要依法履行一般、重点、特殊预防并重职责,落实社会参与和协作联动等机制。
一是要加大对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帮扶力度。每年调查登记,发动结对关爱。依托学校、社区创建留守儿童之家、托管中心、校外辅导站等阵地。二是要加大对离校、无业等闲散青少年的帮扶服务力度。对中考、高考落榜生安排职业教育,对闲散青少年进行帮思想、帮就业、帮创业、帮解难,对存在社会融入障碍的青少年做好心理疏导和倡导社会消除歧视等工作。三是要加大对特困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力度。健全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的联动反应机制,完善以家庭监护为基础、政府监护为保障、社会监督为补充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确保失亲孤儿、被遗弃、被拐卖、被家庭暴力等特殊未成年人求助有门。四是要加大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矫治力度。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入学接受教育矫治的程序、学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职业院校开设未成年人教育班,培养教育矫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