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云南省民族宗教委 农忠茂
2016至2018年,云南省大理、西双版纳、楚雄、普洱四个州市,先后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市”。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四州市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推动创建成为整合资源的“黏合剂”、协调关系的“服务器”、促进团结的“润滑剂”、滋润人心的“滴灌器”,营造出各民族相互交往、相互学习、融荣与共的浓厚氛围,同时也为推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了颇具借鉴价值的五点创建经验。
四州市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和必经之路,始终强化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治引领,整合本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力量,充实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领导小组,层层落实创建“一把手”责任制;抽调人员设立州市、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通报总结、考评推优、经费保障等机制,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创建措施,推动责任落实;“两代表一委员”和党校等研究机构将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列入提案建议和调研课题,积极建言献策,广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创建格局,使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从民宗部门“独唱”变“领唱”,从党委政府“齐声唱”变为全社会“大合唱”的格局。
比如:大理州要求州、县、乡镇和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的“一把手”分别担任本级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州级每年安排创建经费3000万元、创建工作经费194万元,确保创建工作“有机构运转、有经费保障、有人员干事”。西双版纳州、楚雄州、普洱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列入党代会、人代会报告中,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督查考核,形成指挥灵便、高效运转的责任落实体系。
四州市牢固树立“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思路,坚持把创建作为凝聚人心、提神振气、激发干事热情、释放民族政策活力的重要载体,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全面同步实现小康中心任务,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兴边富民工程、“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创建工程”、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促进乡村振兴等规划,细化本地区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深化创建内涵,有效提升了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组织基础、经济基础、社会基础。
其中,大理州按照“抓样板、带中间、强帮扶”的思路,着眼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基础设施滞后的州、县界周边接合部1225个自然村实现“五通八有”目标;因地制宜培育壮大烤烟、核桃、乳业、特色水果、民族雕刻等产业,形成了漾濞核桃、宾川水果和“松鹤”沱茶、“欧亚”牛奶等一批产业品牌,成为带动群众增收致富的有力支撑。楚雄州坚持开展补短板惠民生“810”工程(深入实施公共服务提升、教育提质惠民、创业促进就业、城乡居民增收、社保扩面提标、健康楚雄、人口均衡发展、文化惠民等8大民生工程,每年实实在在抓好10件民生实事),落实1632家单位挂包25个贫困乡镇、220个贫困行政村,帮扶贫困户74937户、25.8万人,努力解决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问题,帮扶各族群众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普洱市与中国工程院共同开展“直过民族”地区科技扶贫工程,助力脱贫攻坚。西双版纳州通过整族帮扶整乡推进,持续推进基诺山、布朗山全面发展,实现基诺族、布朗族整族脱贫。
在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中,四州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充分发挥州市和县级宣传、民宗、文化、教育、体育等部门的职能作用,鼓励共青团、文联、文体协会、民族学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参与,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广泛运用“互联网+”“旅游+”“文化+”等新业态,依托少数民族节日、文艺汇演、广场舞、赶集日、学校民族健身操等群众乐于参与的载体,把保护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与爱祖国、爱家乡宣传教育相结合,增进各族群众“五个认同”,使保护弘扬民族文化成为增进文化自信、构筑各民族共享精神家园、构建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点睛之笔”。
比如:西双版纳州财政每年安排文化事业建设资金10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资金500万元、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专项资金200万元,有11个项目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249名各级“非遗”传承人,并建设了相应的传习场所;社区和村寨普遍组建篮球队、文艺表演队、老年门球队和陀螺队,春节、国庆期间以乡镇、村委会为单位组织的篮球比赛、联欢晚会成为亮点;傍晚在江边广场、旅游景区、社区小广场等,人们欢快聚集着齐跳傣族、哈尼族舞蹈改编的广场舞,成为一道旅游风景线。楚雄州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建设民族文化强州规划(2013年-2020年)》,精心打造“禄丰世界恐龙谷、元谋东方人类故乡、中国彝族文化大观园”三张名片,创作了大型彝剧《杨善洲》、编译出版106卷《彝族毕摩经典译注》等一批高水准的文艺及文学作品;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学校创建中推广“五个一”(会说一句民族语言、会画一幅民族题材画、会唱一首民族歌曲、会跳一个民族舞蹈、会讲一个民族故事),牟定县中小学在课间操中普遍增设彝族舞蹈,姚安县的小学普遍推广彝族梅葛课间操,永仁县所有中小学开设民族礼俗、歌舞、风情、器乐等课程。普洱市合力打造的民族题材史诗电视剧《茶颂》荣获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此外,西双版纳州举办的泼水节、大理州举办的“三月街”、楚雄州举办的“火把节”和“民族赛装文化节”、普洱市孟连县举办的“神鱼节”等活动,也助推民族文化与旅游业深度融合,使创建更具群众广泛性、民族特色性、时代融合性。
四州市围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六+N进”创建模式,将创建工作贯穿于各领域各行业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研究梳理各领域的创建工作思路、亮点、路径、措施、要求,打造示范创建亮点,拓展创建领域,延伸创建覆盖面,不断扩大创建工作的政治效应、宣传效应、社会效果。
西双版纳州注重民族团结进步典型激励作用,推动中宣部将“西双版纳原州长召存信同志”作为全国重大先进典型广泛宣传,省委印发了“关于向召存信同志学习的决定”,掀起全国广泛学习宣传召存信同志精神的热潮。普洱市依托“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发挥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博物馆、西盟县拉勐纪念碑、普洱市委党校民族团结进步研究基地的辐射功能,举办“普洱民族团结进步论坛”、拍摄文化纪录片《民族团结誓言》和微电影《誓词碑的往事》、广泛开展干部宣读“民族团结誓词”等,不断丰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实践载体和内容,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鉴史资政、教化育人作用。
四州市在创建工作中,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创建与巩固基层政权、强边固防、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对外开放相结合、相融合、相嵌合,培养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兼职队伍,形成相互协调、相互支撑、相互促进、协调有力的良好运行态势,凝聚更多智慧和力量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共建美好家园、维护边疆繁荣稳定上来。
楚雄州始终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锻炼和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占比与全州少数民族占比基本适应;制定出台了楚雄州“自治条例”等法规、规章88件,认真开展宪法、法律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大理州围绕高铁运行、外地游客增量,开展了以命名“金花号”列车、开设民族特色车厢、开通民族文化旅游路线、打造少数民族饮食一条街、展示白族民居文化等为主题的民族特色创建活动;并以创建为载体,呼吁全社会广泛参与保护大理古城、苍山洱海的具体行动,让创建工作成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促进地方全面发展的“润滑剂”。普洱市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市、县文明单位评选重要指标,把破除陈规陋习、生态保护等内容纳入村寨村规民约,积极倡导各族群众参与建设文明新风尚。西双版纳州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先后出台“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等20多部涉生态保护的法规、规章,在全国率先实施保护野生动物公众责任险,实现全州森林覆盖率80.8%,建成胶园23.7万亩、生态茶园34.2万亩和珍贵用材林基地52万亩,走出一条融“生态环境保护、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增收致富、边关贸易开放”一体化的创建新路子,成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新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