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域下政府公共服务创新研究

2019-11-16 11:02刘银平
今日财富 2019年28期
关键词:法律法规公共服务机制

刘银平

互联网的应用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在“互联网+”背景下政府公共服务也面临这一些挑战,比如传统行政思维与“互联网+”思维出现脱节,信息共享困难,“互联网+”政府公共服务创新的法律法规欠缺,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等。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率,推进政府公共服务创新,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互联网+”思维;打通数据壁垒,促进信息开放共享;加强法律法规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监督问责。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8.2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59.6%。特别是近几年来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催生了各种新商业模式,网购、网约车、共享单车、在线教育、网络订餐,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互联网+”活跃在人们的各种生活场景中。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政府公共服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一、“互联网+”视域下政府公共服务面临的典型问题

整体来看,我国利用网络建设服务型政府存在认识不到位、平台建设不重视、信息公开不主动、公共服务不完备、回应关切不及时、基础设施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行政思维与“互联网+”思维出现脱节

部分领导干部在网络已经深度融入工作生活的当下,却根本不具备“互联网+”思维,对“互联网+”思维存在认识偏差,认为“互联网+政府服务”就是将信息技术简单转移到政府机构运作的过程中,甚至为防止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往往忽视“互联网+”对政府结构和管理流程进行重塑的要求,导致“互联网+”没有真正与政府公共服务深度融合。

有些领导干部甚至站在了网络的对立面,认为网络是“洪水猛兽”,更谈不上学网、用网了。部分领导干部不善于听取网络上的民情民意,当各地方政府出台一些具体规划或者措施时,受到网民的质疑,没有认真反思,反倒认为网民要求太苛刻,属于“网络暴力”“键盘侠思维”。这种对网络民意的敌对意识阻碍了“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的融合。

(二)信息共享困难

促进信息共享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而目前在政府公共服务中还普遍存在着政府部门信息来源彼此独立、信息平台相互排斥、信息处理难以关联互助、信息运用不能互换共享的信息壁垒和信息堵塞现象。造成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困难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各自为政,出现“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把刷”窘境;二是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欠缺,导致各部门信息系统的数据难以共通共融;三是信息数据库的管理和运行标准不统一,导致在需要共享各系统的数据时往往难以调处和使用;四是政务服务信息的采集、发布、公开和共享制度不健全,导致各职能部门只能根据自身方便和自主判断选择性地公开和共享信息。

(三)“互联网+”政府公共服务创新的法律法规欠缺,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和完善

“互联网+”应用于政府公共服务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各方面还不成熟,还缺乏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之进行管理和规范。例如,“互联网+”最大的特点就是开放、共享,但是政府对哪些数据信息必须公开,对哪些数据信息必须保密,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这就会导致政府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群众之间的信息流通受阻。

“互联网+”可以有效缩短、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流程,这就要求政府机构和职能做出相应的梳理和调整。但是目前政府机构和部门层级较多,并且存在职权不清的现象。如果不清除体制机制障碍,“互联网+”对政府公共服务的创新作用就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互联网+”视域下政府公共服务创新建议

(一)增强“互联网+”思维

1.提高政府的“互联网+”思维

一要,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制定实施培训计划,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互联网思维。二要,加大“互联网+”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建设一支技术强、素质高的政府网络信息管理队伍。三要,建立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政府工作人员学网、用网的积极性。

2.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广大群众的“互联网+”思维

建立健公众意见的统一收集、处理、分析机制,健全分办交办、及时改进、评价反馈的用户需求办理机制,搭建民政互动新平台,发挥民众满意度评价、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监督政府工作。要开展多样化宣传和多元化推介,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广泛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增进公众参与的热情,共同营造“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力度,从广大人民群众中汲取无穷智慧和力量,汇聚众智改进服务。

(二)打通数据壁垒,促进信息开放共享

构建畅通、便捷、统一的信息应用网络,建设大系统、大平台、大数据,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强化各部门信息共享,全力打通“数据壁垒”和“信息烟囱”,让数据连起来。 梳理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整合交换平台,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要对各单位和公众开放政务数据。要形成标准统一、流程清晰、责任明确的政务信息采集、维护、共享工作机制,用制度来推进各部门信息共享,实现全国政务信息系统 “网络通、数据通、应用通”,让办事流程更加简化,提高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缩短群众办事时间,为群众办事提供最大便利。

(三)加强法律法规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为了保障“互联网+”政府公共服务安全有效地运行,需要具有良好的法治环境。要通过加快在信息基础设施、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来填补互联网发展中的立法空白,既需要国家就“互联网+”在政府公共服务应用中的整个环境进行立法,以积极的姿態投身到“互联网+”发展的大潮,又需要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除了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之外,还要加强“互联网+”政府服务平台的安全技术,防止公众的相关信息受到安全威胁。要优化网络结构,建立必要的机制,缩小存在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的数字鸿沟。

(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监督问责

“互联网+政府”是对政府管理流程的重新再造,以互联网技术倒闭行政体制改革,政府必须转变传统行政理念,从传统管理思想向现代公共服务理念转变,改革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能力,主动对接群众需求。要合理划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科学设置行政机构,合理划分职权,使政府治理更加高效、透明、简约。在严格依法界定部门职责权限划分的基础上,要加强对部门履职和协调配合的监督检查。可采取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的方式,对政府部门间职能分工是否明晰、关系是否理顺等问题进行跟踪了解和适时评估,确保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得到有效落实。要以民众办事“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为目标,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精简环节,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办事流程,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者单位:中共菏泽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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