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托起两亿人的安居梦

2019-11-15 08:18张燕
中国经济周刊 2019年18期
关键词:王微安居工程保障性

张燕

亲历者

王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是新发展理念中“共享”的具体体现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危旧住房改造到棚户区改造,从廉租房到公租房,从经济适用房到共有产权房,一项项举措体现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截至目前,住房保障圆了2亿困难群众的安居梦。

保障住有所居,让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保障,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949年的8.3平方米提高到2018年的39平方米。

“住房改革和每一个家庭都息息相关。住房制度改革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继实行了40多年的住房实物分配之后,老百姓有了通过市场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的可能性,也可以在政府的支持下更有效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微说。

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国实行城镇住房实物分配、低租金使用的福利性住房制度。受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住房供应不能满足需求,短缺问题突出。尤其随着城镇人口在短时期内快速增长,住房不足逐渐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7平方米。

1979年,邓小平同志提出,解决住宅问题的路子能不能宽一些,为住房制度改革带来了新的设想。改革开放后,住房市场商品化的思路被首次提了出来。

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

1998年,城镇住房制度迎来了全面改革:停止住房实物分配,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对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经济适用住房。随后几年,经济适用住房投资、施工面积和供应套数大幅提高。

王微表示,随着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市场化、商品化的进程,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也随之产生,一直根据不同阶段的居民要求,调整和改进政策支持方式。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一同进行。

2007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08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始大规模推进,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2011年,“十二五”规划指出,将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3600万套。

2013年起,國务院连续3年印发关于棚改的专门文件。按照2015—2017年实施棚改三年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

“住房保障在世界各国都是政府面临的重要民生问题,同时也是政策难点。在这方面,我国政府的态度始终是积极的,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的承受能力,尽最大的努力,通过持续性投入,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住房保障。”王微说。

2018年全国财政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支出7372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开工626万套,完成30万套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90万户。

2018年,我国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平方米,比1949年的8.3平方米增加了3.7倍。

从“有的住”到“住得好”,实现安居乐业

王微介绍,我国住房保障体系具有鲜明特色,首先是针对不同阶段来有序推进。同时,在结合市场化的改革过程中,不断地完善、丰富住房保障的手段、体制机制和政策支持的方式。

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逐渐形成了配租与配售、实物与补贴,多种住房保障类型和方式交织的特色。

通过公租房制度的推行实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得到有效缓解。截至2018年底,3700多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还有累计近2200万困难群众领取了公租房租赁补贴。

经济适用房等配售型保障房则解决了 “夹心层”的住房困难。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通过购买经适房等配售型保障房,5000多万名买不起商品住房,又有一定支付能力的城镇中低收入群众有了合适住房,实现了稳定居住。

棚改房等安置住房让原来居住在城镇危旧住房中的困难群众“出棚进楼”,截至2018年底,上亿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数据显示,1994年至2007年,全国共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1000多万套。自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到2018年底,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合计开工约7000万套。其中公租房(含廉租住房)1612万套、经济适用住房573万套、限价商品住房282万套、棚改安置住房4522万套,还有近2200万困难群众领取了公租房租赁补贴。

通过住房保障工作,约2亿困难群众圆了“安居梦”,改善了住房条件,增强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随着“房住不炒”成为房地产市场新定位,住房保障建设也进入新阶段。王微表示,这一阶段住房困难向大型城市快速集中,从城镇居民向新市民转移。与此同时,部分城市居民与政府共有产权房为代表的产权类探索出现;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类的保障力度加大。中国各地住房保障不仅要满足“住有所居”,也要满足“安居宜居”。

“住房制度改革实施20多年来,我们看到的变化就是住得更加宽敞了,房屋质量提升了,基础设施配套改善了。想想过去的住房是什么样?即使是城市里也有不少的大杂院、筒子楼,有些住房没有独立的卫生间、厨房。现在呢?独立的厨卫早已经是每一套住房必备的设施,而且住宅装修越来越现代,花园绿化几乎成了小区标配,还出现了绿色住宅、智慧小区等更高质量的住房,宜居生活离我们越来越近。”王微指出,目前我们还是处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与住房市场发展之间还是存在差距,这在国际来看是一种共性。这恰好是下一步需要重点改进的地方,在保基本的过程中,也有一个质量改善、绿色环保、配套齐全,让老百姓生活更加安心、体面的过程。从保障体系建设角度来讲,更需要转向高质量方向发展。

编辑:邹松霖 zousonglin@ceweekly.cn    美编:孙珍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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