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是人人必备的行头。它的主要功用当然是护体,保护人体的特定部分——脚。脚虽然在人的全身“地位”最下,其实功劳最大,因为必须每天载着人的身体到处行走、活动包括站立。保护它大约在两个方面,一是防止它受伤,另一就是防止它受寒——脚虽体积不大,但它直接接触地面,所谓“寒从脚面起”,实在是很要紧的事。
我不知鞋起于何时,但我想,在原始社会人类就应该已经知道穿鞋了吧,不过那时的鞋子一定很简陋,用点兽皮或几片破布包一包,将树叶、木片系在脚上,就能对付。中国古代把“鞋”叫做“履”。为什么会有这么个名称呢?唐代《初学记》上有这样一段话:“《世本》曰:于则作扉履。《释名》曰:履,礼也,饰足以为礼。亦曰:履,拘也。所以拘于足也。”中国真是礼仪之邦,很早就看出“履”也就是鞋子代表着一个人的身份,不能乱穿的。贾谊说:“天子黑方履,诸侯素方履,大夫素圈履。”现在似乎还有看一个男人怎样,先看他穿什么样的鞋的经验之谈,好在终于没有规定哪一个等级的人非得穿什么样的鞋子不可了。但出门会客,尽可能穿整洁一点,是对他人的尊重,这种“礼节”还是有必要的。
“履,拘也。所以拘于足也。”这一说法是很准确的。鞋子的一大特点或者说要求,是必须合脚——我家乡的说法是“跟脚”。鞋子太小,当然穿不上去;太大,只能趿拉着当拖鞋了,走多一点路就不方便。略大、略小,也都让人不舒服,非得不大不小,正好。所以鞋店里的鞋子各种型号都有,你要买鞋,只能劳驾你多试试了。正因为此,才会有“削足适履”的寓言,那当然是讽刺,其实是不会有这样的人的。鞋子怎样才适合呢?庄子说得好:“忘足,履之适也;忘腰,带之适也。”鞋子穿在你脚上,你根本感觉不到它的存在,当然合适啦,那也就是“人履合一”。
也是从“履,拘也”这一点出发,人懂得了以履(鞋、屐)寻人的道理。于是有了著名的童话故事《灰姑娘》。王子在宫廷舞会上与灰姑娘一见钟情,连续三晚都只跟她跳舞。第三天晚上,“灰姑娘要回家,王子要陪着她一起走,她很快又从他身边逃脱了,他跟不上她。但是这一次王子用了一个计策,叫人预先把整个楼梯涂上了柏油。因此当女孩逃下楼去的时候,左脚的舞鞋粘住了,留在那里。”接下来,“按图索骥”到底比较好办,王子虽然也经过一些曲折,还是找到了灰姑娘,如愿以偿,和她成了亲。这是把以履寻人运用到夸张的程度。因为一双鞋子,能穿上去的人毕竟不止一个,甚至很多,比如《灰姑娘》中的后母的两个女儿,万一其中一个也能穿上呢?但这是杞人忧天,因为这是在童话故事里。童话的可爱也就在这里了。现代的刑侦技术也注重在现场采集鞋子留下的物证,尤其以鞋印的大小、深浅去判断罪犯的体貌,侦探的高手在这方面可谓出神入化,简直如响斯应,当然很令人佩服。
安徒生的童话里也有一篇《红舞鞋》很好地说明了“履,拘也”是真理。一个叫珈伦的小女孩因为喜欢红舞鞋,尤其是喜欢公主穿的漂亮的红鞣皮鞋,机缘凑巧,她也得到了一双这样的红舞鞋。她跟随收留她的那个视力不好的老太太一起去教堂受坚信礼,已听不见牧师说的是什么,只想着她的红舞鞋。下一次去教堂领圣餐,她不顾老太太的反对,仍穿着红舞鞋前往,经不住别人赞美、撺掇,跳了几个步子,结果“这双鞋好像控制住了她的腿似的”要一直跳下去,直到人们脱下她的鞋子。老太太病了,珈伦在家一看见红舞鞋,就想去参加城里的舞会;在舞会上,鞋子让她舞下楼梯,舞出城门,舞到了黑森林里,而且要一直舞下去,哪怕看见老太太死了,棺材抬出了门,她也停不下来,只得请刽子手把她的双脚砍掉……这个故事的“惊人”之处就在于讲到“物”对于“人”的控制到了如此疯狂的地步。穿上了红舞鞋,就得不停地舞下去,这是多可怕的一件事。这实际上是对“走火入魔”的心理的诠释,所以它极有“典型”意义。世间多少事情不是如此,只是那“红舞鞋”常常是权力、金钱、美色,甚至是各种“成就”。这也让我想起老祖宗给予我们的“古训”:“物物而不物于物。”意思就是人要控制物而不能为物所控制。这真是一种深刻的告诫,哪怕在科技昌明的今天—— 甚至是对科技本身,我们也不能过于迷信。但世人往往不是“见好就收”,而是“变本加厉”啊。
中国人知道“履,拘也”的道理,也常常从这一层面加以发挥,实现“为我所用”。唐李肇《唐国史补》中有这样一则故事:
猩猩者好酒与屐,人有取之者,置二物以诱之。猩猩始见,必大骂曰:“诱我也!”乃绝走远去,久而复来,稍稍相劝,俄顷俱醉,因遂获之。
我不知道这个故事是一种纪实呢,还是一篇寓言,也不理会猩猩“大骂”完全是杜撰还是人在体会它的心理。但猩猩经不住诱惑,吃醉了酒,又着了木屐——上了套,再也跑不动,因而被擒,倒足以令人警醒。这是很好的教育贪官的材料,要他们降住心中的魔,破心中贼,避免蹈了猩猩着屐的覆辙,但往往也是谈何易哉?
鞋子除“拘也”之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正常人穿鞋都必须是两只(个别的除外)。既然这样就不是无懈可击,对于别有用心者,则是大有文章可做。
多年前,我在家乡参加文艺座谈会,会上诗人陈所巨介绍一个作者时,说她写了一篇很好的小说叫《鞋》,并复述道:一个男青年在电影院里与一位漂亮的女青年坐在一起看电影,他对她一见钟情,但不知如何搭讪,正愁闷之际,见那女青年把一只脱了鞋的腿架在另一条腿上,遂心生一计,便用脚把那只脱下的鞋勾走,悄悄地拾起,藏了起来;结果,电影散场,女青年当然找不到那只鞋了,无法行走—— 赤脚走在大街上也不像话,那男青年就“见义勇为”用自行车载着她回家。这样便认识了,一来二往,他们谈起了恋爱。新婚之夜,新郎拿出了那只鞋,与先前剩下的那一只(大约是在谈恋爱时,男青年从女青年那儿要过来的),成为一双“完璧”,这才真相大白。这个故事,我听到后二十余年不忘,就因为总在思考一只鞋与另一只鞋的关系吧:两只鞋有分有合,这里面确实会产生一些故事。果然,前年在《译林》杂志上,我又读到一篇极短的小说,似乎与前面的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处:某小国举行大选,某候选人为争取选民支持,有许多许诺,其中一项是,只要投他的票的人都会得到一双皮鞋。如何让选民相信呢?他说他先给每一个选民发一只鞋,当然只能是一样的“左脚鞋”或“右脚鞋”,待大选后他上任了,再发另一只。其结果是选民都投了他的票,但一旦他真的当选了,他却将诺言抛到脑后,结果,选民们只好把先前拿到的那只都扔了。他便派人去一一捡回,返还给了鞋店。这篇小说,当然是讽刺“民主”的弊端,让一些小人趁机钻了空子。那个当选总统的,也可真够损”的,竟然想出了这样的一个“绝招”,巧妙地抓住人穿鞋必须是两只,而且一左一右不能一样的特点,让全国人民都上了他的当。但这种人的下场自是可以想见。因为有话说得好,可以骗得人一时,不可能骗得人一世。
无独有偶,我在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著名长篇《霍乱时期的爱情》中也读到类似的故事:女主人公费尔明娜·达萨的父亲洛伦索·达萨据说曾经发过不义之财,后来被人揭发出来。不妨将这一段文字摘抄下来:《正义报》还说,洛伦索·达萨曾以低廉的价钱买下了英国军队一船多余的靴子,那时正值拉法艾尔·雷耶斯将军组建海军的时期,单凭这一笔买卖,他就在六个月里把自己的财富翻了一番。据报上说,这批货物到港时,洛伦索·达萨拒绝接收,因为运来的全都是右脚靴子,可当海关按照当时的法律将货物拍卖时,他却又是唯一的参加者,于是,他只以一百比索的象征性价格买下了货物。而几乎与此同时,他的一个同伙也在相同条件下买了一船进入奥阿查港海关的左脚靴子。两批靴子配成对后,洛伦索·达萨利用自己与乌尔比诺·得拉卡列家族的亲戚关系,把它们以百分之两千的利润卖给了新建的海军。
这真是标准的奸商。所谓“资本来到人间,每一个铜板都滴着肮脏的东西和血”,此为一例。这且不去管它,我们佩服的也是洛伦索·达萨善于抓住事物的特点,觅隙钻缝而生奸。由此可见,研究和抓住事物的特点去寻找成功之道是多么重要。哪怕是对于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事物——比如鞋子。我相信,只要人还要穿鞋,有关鞋子的各种离奇古怪的故事还会源源不断。
扇子是引风之具,但往往并不只是引风之具。
扇子是寻常物具,自古就有。据说古代也叫箑,此字颇像一把竹子做的扇子(据我臆想),而其读音sha,则可能是挥动起来发出的声音。扬雄《方言》上讲:“扇自关而东谓之箑,自关而西谓之扇。”此关当是函谷。大约关以东多竹,故制扇时用之;关以西竹子少,所以多用布帛或羽毛制扇。可见扇子从来各地都有。这也可以理解,夏天热得很,人人都知拿一物件扇扇以招风而减溽热。我当小学生的时候,课堂里没有降温设备,热得不行,同学们也不约而同拿一本薄薄的书册或就用一张纸折成扇子形状,不时挥几下,也觉舒服多了。由此又可见,几乎什么都可以拿来当扇子,君不见野外干活的人,没有引风之具,很自然地拿头顶的草帽当扇子,没有帽子,也要将衣襟掀起来扇几下哩。
我们常见的扇子也就是羽扇、纸扇、布扇、芭蕉扇。我在乡间时更多见到的是芭蕉扇,一片芭蕉叶制成,叶柄自然成了扇柄;扇面都很大,可以招风,可以遮阳,可以垫在屁股底下以免衣服沾上泥土、灰尘,还可以用来拍苍蝇。那时候,乡间苍蝇实在多,又不好打,看见苍蝇停在什么地方,一扇子拍下去,虽不能像童话里所说的“一下子打死七个”,但拍死一两只的概率总是很高的。羽扇偶或一见,那羽毛应是鹅毛;纸扇—— 一般就是折叠扇,也是有的,布扇已很少见,想以前是比较多的,唐诗“轻罗小扇扑流萤”却是写宫廷生活,乡下孩子也扑流萤,用的也是芭蕉扇,如果能有布扇当然更好,免得芭蕉扇把流萤扑死了;另外,偎在老祖母怀里,轻罗小扇拍在身上也柔和、舒适一些。
但扇子的功用何止这些。宫廷里有一种扇子,安有很长的柄,由宫女像旗子一样擎起,一左一右立在皇帝佬儿身后,这就不是用来扇风生凉而是用之衬托威仪的,这宫扇当然也就成了可移动的屏风。据说一开始也非仅皇帝能用,崔豹《古今注》曰:“舜广开视听,求贤人以自辅,作五明扇,汉公卿大夫皆用之。魏晋非乘舆不得用。”这五明扇就是古代仪仗中所用的一种掌扇。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九:“天下神霄,皆赐威仪,设于殿帐座外面南东壁,从东第一架六物,曰锦繖,曰绛节,曰宝盖,曰珠幢,曰五明扇。”这种扇子除了为威仪而设,也是为了“鄣翳风尘”(见《古今注》)。
因为扇子只是薄薄的一片,可以纸、帛、竹、芭蕉等为之,展开来都有一定的面积,且日日呈现于眼前,人们很自然要在上面写点什么,画点什么,以美化它,以寄托自己的性情与审美,所以字扇、画扇的产生便毫无悬念,几乎与扇同源。想当年我这样的乡野小子,也要在芭蕉扇、折扇写上“清风徐来”一类当景话,甚至草草画上几笔兰草以附庸风雅,增加把玩的趣味。我还记得,芭蕉叶不着墨,怎么办?我们先把字写上去,然后拿它在火焰上熏烤,熏得扇面比较黑了,再把浮烟擦去,所写的字倒以空白显示出来。这样做其实是糟污了扇面,并不值得。我小时候听父亲讲大书法家王羲之帮市井老婆婆卖扇的故事,一经品题,那老婆婆的扇子便身价百倍,颇是令人神往。今天我们很容易就检索到这一故事:又尝在蕺山,见一老姥,持十六角竹扇卖之。羲之书其扇,各为五字,姥初有愠色,因谓姥曰:“但言是王右军书,以求百钱邪。”姥如其言,人竞买之。他日姥又持扇来,羲之笑而不答。其书为世所重,皆此类也。(沈约《晋书》)
我小时确实颇为羡慕大书家有如此之影响力,同时不解他为何不多写几把扇子呢,现在大约知道了,物以稀为贵,何况“佳话”不必重复,重复就不称其为“韵事”了。
至于在扇面上作画,后世画家谁不曾为之?咫尺之扇,合起来不盈一握,玲珑小巧,展开来,却是有灵动有趣的鱼鸟,鲜艳的花朵、树木,更可以是一幅气韵生动、郁郁苍苍的“千里江山图”,何等清新可爱,又何等恢宏壮阔,自是让人欣赏不置,这样的扇子,它本身的功能已经消退,完全是艺术珍宝矣。
前面说过,扇子除了引风,还可以起到“鄣翳风尘”的作用,古代的“仕女”都喜欢拿上一把,大约因为女士总比男士更爱清洁吧。另外,在必要的场合,也可以“鄣翳”自己——把自己全身或面部的一部分藏起来,免得太过暴露自己的玉颜、表情,特别是古人常要求女性“笑不露齿”,假如真遇上滑稽可笑的事,在众人面前开怀大笑,岂不有失风仪,所以用一把扇子遮挡一下就非常有必要了。《红楼梦》中的一众女眷,在场面上走动,谁的手里没有一把扇子?随意一翻,就翻到了第二十七回。(宝钗)刚要寻别的姊妹去,忽见前面一双玉色蝴蝶,大如团扇,一上一下迎风翩跹,十分有趣。宝钗意欲扑了来玩耍,遂向袖中取出扇子来,向草地下来扑。
而三十回又有《宝钗借扇机带双敲》:(宝玉)又道:“姐姐怎么不看戏去?”宝钗道:“我怕热,看了两出,热的很。要走,客又不散。我少不得推身上不好,就来了。”宝玉听说,自己由不得脸上没意思,只得又搭讪笑道:“怪不得他们拿姐姐比杨妃,原来也体丰怯热。”宝钗听说,不由的大怒,待要怎样,又不好怎样。回思了一回,脸红起来,便冷笑了两声,说道:“我倒像杨妃,只是没一个好哥哥好兄弟可以作得杨国忠的!”二人正说着,可巧小丫头靛儿因不见了扇子,和宝钗笑道:“必是宝姑娘藏了我的。好姑娘,赏我罢。”……
更有三十一回的《撕扇子作千金一笑》:晴雯笑道:“我慌张的很,连扇子还跌折了,那里还配打发吃果子。倘或再打破了盘子,还更了不得呢。”宝玉笑道:“你爱打就打,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自性情不同。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生气时拿他出气。就如杯盘,原是盛东西的,你喜听那一声响,就故意的碎了也可以使得,只是别在生气时拿他出气。这就是爱物了。”晴雯听了,笑道:“既这么说,你就拿了扇子来我撕。我最喜欢撕的。”宝玉听了,便笑着递与他。晴雯果然接过来,嗤的一声,撕了两半,接着嗤嗤又听几声。宝玉在旁笑着说:“响的好,再撕响些!”正说着,只见麝月走过来,笑道:“少作些孽罢。”宝玉赶上来,一把将他手里的扇子也夺了递与晴雯。晴雯接了,也撕了几半子,二人都大笑。
晴雯撕扇是《红楼梦》的重头戏之一,虽然事情很小,却表现了身在下层的青春少女天真烂漫而刚烈的性格,可谓石破天惊。于此,我们可以说晴雯手里的那把扇子就是专门用来撕的。
如果说女性拿着扇子当盾牌使用当不为过,那么,扇子又何尝不可以用之为“矛”。那么的玲珑一把,如果制以铁骨,暗藏匕首、“鱼肠剑”什么的,都是有可能的。我记得我读过的一些武侠小说里就有人用扇子作武器的,如古龙《绝代双骄》里的花无缺。其实,早在《西游记》里不是有一位“铁扇公主”吗?第五十九回《唐三藏路阻火焰山,孙行者一调芭蕉扇》写到,唐僧师徒受阻于火焰山,必须借罗刹(即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才能“熄得火焰山”,于是一而二、再而三去求借。一开始,孙悟空就与罗刹女有一番好斗,不知打了多少回合,“却才斗到沉酣处,不觉西方坠日头,罗刹忙将真扇子,一扇挥动鬼神愁”,关键时刻,铁扇发挥了作用,一发挥作用,就万夫莫当。书中写道:那罗刹女与行者相持到晚,见行者棒重,却又解数周密,料斗他不过,即便取出芭蕉扇,幌一幌,一扇阴风,把行者扇得无影无踪,莫想收留得住。
后面还写道:那大圣飘飘荡荡,左沉不能落地,右坠不得存身,就如旋风翻败叶,流水淌残花……
这是何等厉害的一把扇子,不是兵器是什么?
古代文人也大多喜爱拿一把扇子,这扇子未必真的是为了招风祛暑,有时只是为了装饰、点缀,使自己显得更风流倜傥而已;不然,两手空空落落,那手也无处放啊,不像劳动者手里总有一件劳动的工具。——这使我想到维纳斯的雕像为什么少了手,就是不论摆何姿势,手里拿不拿东西,都显得突兀。晋人陆机的《羽扇赋》中有这样几句赞美扇子的话:妙自然以为言,故不积而能散,其在手也安,其应物也诚,其招风也利,其播气也平。混贵贱而一节,风无往而不清。
“其在手也安,其应物也诚”,这两句尤可看重。文人雅士走到哪里,手里都拿一把扇子,不仅感觉有所依托似的安稳,也可以应物、应景儿:比如高兴了,可以展开扇子一边扇着一边悠游自得地踱步;生气了,把扇子打开,呼呼地扇动凉风,仿佛可以借扇子出气;更可以收拢扇子,用扇柄指点江山或戟指而骂……这是多么不可或缺的一个物件儿啊!所以,自称“山人”(不知真实的武侯是否真的自称“山人”,在许多戏剧里确乎如此)的诸葛亮手里当然少不了一把羽毛扇子,对于这样一个极度聪明而又超凡逸俗、玲珑剔透的人物来说。裴启《语林》曰:“诸葛武侯白羽扇,指麾三军。”这种“指定若定”“神闲气定”的态度足以光耀千古。但为什么是“白羽扇”呢?那羽可能是鹤羽、天鹅羽,是飞禽之物,而且洁白,这样的扇子也可说是仙风道骨,使武侯治蜀即便不免“杂王霸道用之”,也减少了多少凌厉之气,而更是超凡脱俗。试想,他要是拿一把芭蕉扇,岂不成了一名老农。我们见到过去一些老干部,甚至革命家平时也有拿芭蕉扇的习惯,有照片为证,而诗人元帅陈毅则常拿一把纸折扇,足显其儒雅风流。这都是符合人物身份的。如果不符人物身份,再好的扇子也反而由雅变俗,最好的道具也会把戏演砸。
时至今日,所到之处特别是城市里没有不装空调的了,人们已很少用扇子来招风纳凉,因此,我想说,如果现在还有什么“有身份”的人物,走到哪里都带一把扇子的话(偶一为之,不妨),甚至在一些大的场合仍是这么一副形象,岂不滑天下之大稽?可见,做任何事情都要跟上时代,不跟上,逆“潮流”而动,在最小的事情上露出破绽,最后终于落得个“滑天下之大稽”。古人赞赏孔子“圣之时也”,常不免为人所讥,其实这句话本身还是有道理的。
我们便不难理解,现在市面上扇子何以越来越少见了,怕只有少数(折扇)还珍藏在文人雅士的书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