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玉红 新疆大学人文学院 新疆乌鲁木齐 830001
哈密作为西域咽喉和门户,有着独一无二的战略地位和地缘优势,引起了专家学者对该地的关注,史学界在哈密战略地位、民族政策、军政建置等方面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后人研究提供了详实资料和广阔视野。但已有的研究成果极少对康乾时期哈密在西北边疆经略中的战略地位做相关分析,笔者仅以此为基石,发表几点看法。
清朝于康熙三十七年(1698)招抚哈密后,根据哈密地区的民族习惯和社会历史状况及当时边情边势的需要,实行“因地制宜,因俗而治”的札萨克盟旗制。哈密实行札萨克盟旗制,给予哈密回王以经济、政治和军事上的支持,让其在哈密发展经济,治理哈密。这一政策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成功笼络了哈密回部上层贵族,“增强了额贝杜拉家族及其所属的维吾尔族人民对清朝的政治向心力和文化认同感,而这种向心力和认同感成为维护哈密稳定和争取西域统一的心理基础和精神动力。”【1】随着哈密的收复和札萨克制度的推行,清政府将这一政策推行到整个东疆地区。自此之后,为整个西域地区民族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模板,给清代边疆治理提供了一个范式,给整个西域地区“因俗而治”的治理方式树立了良好榜样和成功典范 ,哈密成为清代新疆成功民族治理政策的示范区、窗口区和前沿区。
在哈密归附以后,清政府为保证战略要地安全和应援清军统一西域,抽调陕甘绿营换防哈密,与哈密旗制下回王领导的旗民相互配合开展军事活动。当清军西进西域时,回王领导的旗民随大军西征,战争胜利后大军班师回撤,留旗民守城御敌,侦探敌情,哈密成为清军进军西域的桥头堡,进可平定西域叛乱,退可以此为据点阻挡西域势力进攻中原。如乾隆十九年(1754),乘准噶尔部内乱,清政府兵分两路攻取伊犁,四世回王玉素卜率回兵百名随定西将军永常从巴里坤出西路,相互配合,收复伊犁。二十一年(1756),吐鲁番伯克莽噶里克伙同准噶尔残余势力发动叛乱,四世回王玉素卜偕副将祖云龙与清军共同作战,率所部兵三百援助清军,平定了莽噶里克叛乱。哈密换防绿营和回王领导下的旗民每一次都将叛挡在了哈密之外,收复时又基本以哈密为起点,哈密成为清政府西北边疆经略中的战略前沿要区。
“历代用兵西北,以供给征军粮草军需物资为最主要、最难解决的问题。而且出征越远,粮草转输负担越重,物资补给困难越大。”【2】5康熙帝对此有极其深刻的认识,在西北经略初期就指出:“六师以粮饷为命,关系最要。今欲用兵,兵非不敷,但虑路远,运饷艰难。”【2】7西北距京师路途遥远,且沿途多为沙漠戈壁,严峻的自然条件,加剧了粮饷转输和物资补给的艰难。因此,保证粮饷运输线通畅和粮饷供给安全,成为用兵西北成败的决定性因素。对此,哈密旗制下的旗民与哈密换防绿营兵丁大兴屯田,使哈密成为清代西路屯田的重点区域,所收谷物即解决了当地驻军粮草和人民生活问题,又给予西进清军粮草援助,节省长途转输的浩繁劳费,在一定程上又开发了落后的西北地区。正如曾问吾先生在《中国经营西域史》中的论述:“清军驻于哈密,大兴屯田,后至乾隆,大征准部,南路之师由此北进,与北路军相犄角。用其屯粮以济军食,可省运输之烦。”【3】哈密旗民和绿营兵丁的屯田生产活动,即可省西北长途运劳之费,也可为西进大军提供粮草补给和经济援助。哈密不仅是清代新疆成功民族治理政策的示范区、窗口区和前沿区,也是清前期用兵西北的物资供应和粮饷转输的前沿基地。
哈密在行政建置上实行由中央直辖的札萨克盟旗制与内地划一的郡县制相互配合,相互节制的“双轨制”。军政建置上抽调陕甘绿营换防东疆和南疆各地固定化,形成隶属于陕甘绿营驻防体系的东疆绿营换防常态。通过调节哈密军政建置中多维交叉相属的事权,来现实西北地区权力制衡。哈密军政建置中多维交叉的事权归属与权力制衡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从札萨克盟旗制事权归属来看,清朝理藩院徕远清吏司掌哈密札萨克旗,派笔帖式常驻哈密侦探上报民风民情 同时委派哈密办事大臣驻哈密,向皇帝奏事,监督地方行政事务 哈密回王要遵守年班入觐制度,“定期到京朝见皇帝,瞻仰朝廷威仪,参加朝廷的各种经济活动。”【4】回部札萨克品级、官爵由皇帝亲自敕封,册封诏书由军机大臣拟旨,封授仪式由中央理藩院直接承办,不经地方官员传旨办理。皇帝、办事大臣、理藩院代表中央, 那么他们参与哈密事务管理可视为“中央直辖策略”。【5】23
其二,从郡县制哈密厅事权归属来看,乾隆二十四年置哈密厅,此后一直为厅级建置。“级别则经历了从直隶厅到散厅再到直隶厅的循环, 隶属关系也发生了两次属甘、又两次改新的往复变化,级别升降只是外在形式,事权归属才是核心”。【5】21“清政府对镇迪道及所属州县采取双重归属体制,一方面在建制上就近划人甘肃省,令陕甘总督辖制,另方面在行政上命乌鲁木齐都统管理。”【6】237哈密厅从建置初始,便隶属陕甘总督辖制下的甘肃布政使司。在乌鲁木齐都统设立之后,将所属州县事务的管辖权转归都统,总督对新疆州县的管控力削弱,藉都统以分总督之权、制衡总督。后来“为防止都统独大,将此前划给都统的东疆州县民政事务令陕甘总督兼管,将哈密地方事务一分为二,军事防务仍委诸都统,厅属民政事务则改归甘肃。”【5】18对哈密事权进行分割,使军务和民政分离,军务仍归都统,厅属民事改隶总督,使都统与总督事权交叉,互相牵制,形成了一种地在新疆却分属甘肃和新疆共同管辖的局面,可谓是“一地两属、政出多门。”【5】21这种甘新两地间的制衡模式,可视为“平行制衡策略”【5】23。综上所述,清朝通过“中央直辖策略”直接参与哈密事务管理, 强化中央对该地管控,维持中央权力存在 又通过“平行制衡策略”来调节都统与总督的权力, 实现新疆与甘肃之间的权力制衡 形成了行政建置上中央、总督、都统三维交叉相属的事权归属和制衡模式。
其三,从军事驻防体系哈密协营事权归属来看,“乾隆二十九年(1764)移提督驻治乌鲁木齐,以总兵驻巴里坤,体制遂定。提督辖乌鲁木齐标中左右三营,巴里坤镇兵统辖本标中左右三营及巴里坤城守营、哈密协营、古城营和木垒营,听提督节制。”【6】240而“这些兵丁俱于陕甘各提镇标营抽调,定期更换。”【7】
由于哈密换防绿营由陕甘驻防绿营抽调, 隶属于陕甘总督为首的陕甘绿营体系, 例受陕甘总督节制 又因换防新疆,亦受驻防地军府将军或大臣管理, 统辖于以伊犁将军为首的新疆军府军政体系。因此, 在多元化的西疆治理架构内,哈密换防绿营受伊犁将军、乌鲁木齐都统和陕甘总督的三重领导。又再一次形成了军政建置上陕甘总督、伊犁将军、乌鲁木齐都统三维交叉相属的事权归属和制衡模式。
清朝通过对哈密军政建置中事权的分割与调节,使哈密成为新疆军府制与内地郡县制 伊犁将军、乌鲁木齐都统、陕甘总督 中央、甘肃、新疆 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多种权力相互交汇的节点。清政府借助哈密这把“锁钥”, 掌控住该地军政建置中的事权归属,并通过调整其事权归属来调节西北地区的权力配置,使将军、都统、总督三者之间相互制衡,再通过中央直接管理部分事务,保持中央势力在西北地区的存在,反映出哈密在清代西北边疆中多维权力交叉制中的战略节点地位。
“清代西北边防体系由军府制的伊犁将军所辖之新疆各军府及内地督抚制下陕甘总督所辖之陕甘两行省、并哈萨克、布鲁特等藩部和浩罕、阿富汗等属国所构成的西北新月形藩属体系所构成。在这一体系中,以伊犁将军为中心,西北新月形藩属体系内各藩部与属国为藩篱,伊犁将军辖下新疆各军府为边防前沿和核心,陕甘总督及所辖陕甘两行省为西北边防战略基地和战略支撑,陕甘总督与伊犁将军之间相互依存、相互配合,共同保证西北边疆地区的稳定与安全”【8】6而处于这一体系核心地带的哈密,扼回疆之隘塞要害,为西域之咽喉,甘肃边关之“锁钥”,是陕甘通往新疆的门户,亦是内陆通往西域的门户,为西北边防体系中两大核心区域相互连接的中间地带和核心区域。因此,只有保证这条军事防御线、交通线和供给线安全畅通,才能保证西北边防体系中两大战略区域的联系和整个体系的完整,显示出哈密在连接战略支柱新疆和战略支撑陕甘两省的桥梁作用。
“西北边防体系实际上由陕甘总督驻跸之兰州、乌鲁木齐都统驻防之乌鲁木齐、伊犁将军所在之伊犁三大重镇所构成,三大重镇之间既相互配合,互相制衡,防止了重兵集团的地域性军阀形成。”【8】12清政府通过控制哈密军政建置与其事权,使伊犁将军、乌鲁木齐都统、陕甘总督相互配合,互相制衡,藉此达到多种权力“犬牙相制”的目的,避免任何一方权力在西北独大,平衡了西北地区的权力配置,防止了重兵集团的地域性军阀形成,完美衔接起两大战略区域,从而架起了一座由陕甘通往新疆的桥梁,打通了一条由内地西进边疆的道路,保证三大重镇之间相互配合,互相制衡。
“陕甘总督所辖之陕甘地区为西北边防体系的战略腹地,是历次西疆用兵粮草军需的主要供应基地,而陕甘总督辖下陕甘驻防绿营也是西征兵源的主要组成部分。”【8】8因陕甘与新疆唇齿相依、指臂相连的地理位置,康、雍、乾时期进疆作战的西路大军和陕甘支援绿营先屯驻哈密和巴里坤,再转赴南北疆各地作战,由陕甘筹措运往新疆的粮草大多亦屯放到哈密,再转运至作战前线。因此,哈密又成为战略腹地陕甘向战略前沿新疆输送军需物资、粮响的运输桥梁和孔道。
哈密作为中国通向世界的主要通道之一,不论是从文明史、经济史、区域史、边疆史的角度去研究这条战略通道,它都占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清王朝为保京师安全,更致力于西北边疆经略,使得其更重视西北边疆地区战略重镇,哈密的军事政治战略地位高于经济文化价值得以在清朝凸显,在康乾时期西北边疆经略中尤为突出。康乾时期,哈密在西北边疆经略中的战略地位体现出由战略前沿、战略桥梁向战略节点的层层递进,基于战略前沿和战略桥梁的军事战略地位而制定的交叉制衡的战略节点政策的成功推行,不仅维护了西北边疆的稳定和发展,保证了中原王朝免受西北边疆之忧,这种政策也为开发边疆经济,提升边地文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