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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七中
很多次自我赎罪后,我才意识到一个可以被称之为“子虚”的东西,即存在于艺术里的情欲本身并不是洪水猛兽,而是山茱萸摇曳的影子下的微风。
我将亲身给予体会,用我的可怜而卑微的躯体和愚蠢的情感给予我被封锁的高贵的灵魂一点点小小的赠礼。
我的躯体,我的情感,我的灵魂,前二者将永远为后者的奴隶,终身为它效劳,并且不得背叛——即将所看所闻所感的一切,原封不动交给他们的主人,不得有丝毫隐瞒,否则将会得到最残酷的裁决,即被抽离灵魂的躯体,那时这世界便如一条下水道,我的被抽离了灵魂的躯体将如被遗弃的死狗的尸体,湿漉漉地被扔在某个阴暗的角落,日复一日思念那一去不回的情人——我的灵魂。
敬上。
这是一个冗长且无聊的故事,仅仅因为猫来了之后,带给我片刻的慰藉,填补了我的空虚。那些本来留给手机屏幕前等待的时光,都留给了十几天前来到了我家的猫。
日子,在父亲似乎失忆般忘记、一遍遍重复着他的波兰裔美国老板、当过知青的前辈、曾经满是狗吠星光清汤寡水满是冻疮的童年中,静静地过去,不出声,在我终日的迷失中扬长而过。
有些时候我决定做点事情,然后体内有条恶狗一样的生物死死拖住我的衣角,使我萎靡地坐在床上,揉着肿胀的眼角,莫名想把手机用双手扳成两半——父母建议我睡午觉时间不要超过半个小时。
可是,蠕虫不会同意的,一天只睡半个小时午觉,它无法汲取它所需要的养料。
恶狗用可以张开成六十度角的嘴温柔地含住我的颈子,用少女粉红色的粗糙舌头舔我的耳垂,喘着气轻轻告诉我,去,告诉他们,你没事的。
你没事的。
我没事的。
我只是,不太想跟人说话,不太想做不喜欢的事情,不太能忍受孤独却又发疯似的爱着它,失去了会悲伤,得到了又恐惧。
我没事的。
海边的卡夫卡告诉我,你是世界上最顽强的二十三少年。
恶狗很满意,蠕虫继续安稳的熟睡着。
它们,它们丢下了我一个人,孤零零坐在,坐在红色的大漠中央,看见海市蜃楼,看见万古挥鞭而去的文皇,看见西去的大唐,却看不见自己的影子。
什么时候开始,我没有了影子。
我不应该怪生养我而又塑造我的父母,我不应该怪陪伴我的密友,我不应该怪啃噬我而又离我而去的恋人。
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难怪我们不敢透露姓名。
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是谁。
但我一定忘记了什么。
我又一次醒来,在一间贴满了海报、摆放杂乱无序的房间里,时钟上的时间是下午三点五十三分。
乱序。我暗暗地想。
海报上的电影很老,逍遥法外、飞行者和血钻,都是年轻的奥斯卡金主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主演的电影,除了那一张娜塔莉·波特曼与让·雷诺执枪的海报——上个世纪红极一时的《这个杀手不太冷》。
血液渐渐回流,温暖回到了我的大脑,我下意识地啃噬着自己手腕上的皮肤。
我试着活动着手脚,转动脖子,一种世俗感瞬间如蚺紧紧将我裹住,我感到熟悉的温度。
时钟的分针很钝地向左转动一下,又过去了一分钟。
周围没有什么变化,窗外的山茱萸瘦瘦地摇曳着,布满灰尘的玻璃倒映出一点夕阳的余晖。
我起身,走了一步,木然停住了——我要干什么?
我走到书桌前,打开牛皮纸色的记录本,上面用黑色的笔写着,“下午两点钟,起床,收拾行李,等他”。
噢,我又睡过了,真该死——我真该去死。
按照这样的计划,下午三点五十三分,就是起床的那一刻,我应当已经收拾完行李,然后正在完成下一件工作了——按照记录本上写的,是等他。
我换上黑色的露脐背心和牛仔短裤,打开空调和音乐,开始从衣柜里一件一件拿出衣服——很早就想丢掉的衣服,因为没钱和虚荣必须洗干净了再穿。
放入行李箱。拿衣服。放入行李箱。拿衣服。放入行李箱。
我的动作极为缓慢,眼睛死死盯着每一件衣服,小心翼翼地叠放——我生怕看见,看见能令我窒息的东西——也许连东西都不算——它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出现在日常生活中,妄图令我窒息而死。
乱序。我在心里暗暗念它的名字。
世界有70亿人口,它在伺机谋杀,我在生活,在等他,在生存,这是我们两个人的命运吗。
真是个神奇的世界。
“啪”。
我盖上了黑色行李箱,用手推着这个黑色的塑料怪物到了客厅。
下午五点四十九分。我应该做下一件事情了。
必须严格按照记录本上的来,否则,乱序就会出现。
我没有注意到,窗外的山茱萸依旧摇曳得很轻,玻璃上的灰尘似乎薄了一些,倒影的光影显得比三点五十三分那会儿更加强烈。
我的下一件工作是,等他。
他是我十五岁的恋人,神采飞扬,皮肤黝黑——按他自己的说法,是那几年去了塞拉利昂考察时晒黑的,还信誓旦旦拿出儿时的照片,果然,戴着红领巾的穿着校服的他,比现在拿着照片喋喋不休的他白了不少,并且神色更为单纯。
他在联合国做观察员,并且享有盛名。
多么体面而可爱的恋人。每次夜晚,躺在熟睡的他身边的我总会这么想。
银白色的月光洒在他瘦瘦黑黑的脸颊上,皮肤如烤熟的美洲牛肉一样诱人。
我们相遇在舞会上。
那一天,我穿着平时从未穿过的黑白色露背裙,裙摆到大腿与臀部的交界处就戛然而止了。
大厅里灯火辉煌,我和我的女同伴站在大厅的东北角,看着跳舞的人群。
他穿黑色的西装。
我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他正在和另一位西装讲话,时不时笑着,酌一口葡萄酒,那样子与后来我熟知的他不一样,那样子的他,优雅、风度翩翩。
他好像感受到了我的目光,回过头,向那一位西装道了句我听不懂的话,把葡萄酒杯放在一旁的侍者的托盘上,径直向我走来。
他邀请我跳一支舞。我说我不会跳舞,他微笑着说,我可以教你。
乐曲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他把手放在我的腰上,贴着我的耳畔,用他的鼻尖触碰着我的耳垂,轻轻说,“我喜欢你。”我任由他的手下滑到裙摆的下方进而转上,任由他用他的厚唇轻轻啃咬我的耳廓。
我没有说话。
就这样过了一小会儿,他的手攀上了我裸露的脊背,我感受到他伸展的五指,瘦而有力。他继而又在我耳边轻声说,“他们说,你的同伴比你好看。”
我抬起头,盯着他的眼睛,他仿佛很深情地看着我,看透了我。
我望着他一字一句说,“我今年十五岁。”他大笑,搂过我的肩膀,凝望着我的眸子深处,说:“你十五岁。你不好看。”窗外下起了大雨,狠狠砸落在屋顶的琉璃瓦上。
他转而看向窗外,说他最喜欢雨夜,他在雨夜里读黑格尔。
我随他的目光看去,窗外的雨下的极有节奏,极为整齐,如流畅的乐谱——那时,我十五岁;那时,那时我还穿着黑白色露背裙;那时还没有,乱序。
乱序。
这个名字如惊雷一般在我大脑里炸开。
大汗淋漓。我被打回了现实。
我心有余悸地再次看向牛皮色记录本上的几个字,“下午两点钟,起床,收拾行李,等他”。
我呆呆地看着我的房间,偌大的房间只有我一个人。时钟在走着,仅仅只有它在走着。周围什么都没有发生变化。
我把黑色的塑料怪物一个人丢在客厅,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阳光更加地强烈了,直直射进了玻璃,射进了我的眼睛,如盛夏田野的麦苗。
窗外不远的地方,是一片田野,一片极其熟悉的田野。
很多年过去了,它的景致仍旧没有变化,而我已经不再去那片田野了。
天空原本是湛蓝色,夕阳像浴过火的黄金,一缕一缕忘情地射出光线,与天空交融,奇异地,仿佛用油画笔一笔带过的淡淡的紫色,在湛蓝色的画布上轻轻下笔。
阳光笼罩下的田野,成百的飞蛾扇动着米色的羽翼,恍恍惚惚游荡在草丛上。深绿淡绿草绿墨绿鲜绿暗绿的草木,一丛一丛生长着,欲说还休般垂着头颅,纤细的狗尾草,摇摇晃晃毛茸茸的脑袋,仿佛盯着对面小巧玲珑的蒲公英出了神。
一阵西风吹过,一朵朵更小巧的白色骨朵从母亲身上跳跃下来,在柏油路上朝着泥土的方向飞奔,如一个个灵巧的小精灵,一瞬间有了灵犀,不约而同向生命的方向奔去。
长毛灰白色的小狗挣脱了束缚,撒欢似的向田野深处跑去,一路奔跑踏起无数只流萤,惊惶而灵巧地从草丛里迸出,小狗的身影渐渐隐没在一丛丛橘红色的百合花后。
我站在二楼两人高的落地窗前,看着这景色,我把手放在玻璃上,看着风把野草吹乱。
那时我十五岁。
我拉上了窗帘,回到书桌前。
我的书桌很整洁,只有三支pilot水笔,一个牛皮色记录本。
我审视着那两个已经干涸了很久的字,等他。
接着,我像没有看到这两个字一样,提起黑色水笔,开始书写。
“做晚饭,喂猫。”
“学习历史,看书。”
“等他。”
我在结尾又将这两个字写了一遍。上一轮的任务里,我并没有完成这一项。
潜意识里,我不敢开始这项任务,我生怕像上一次一样——一旦开始,随之而来的就是乱序。乱序。乱序。
他好像很累,冷冷地开始穿衣服,扣纽扣,一粒,一粒,一共七粒,一粒也没有剩。
我停止哭喊,我带着哭腔看着他扣纽扣,一粒,一粒,一共七粒。
时间是凌晨一点四十一分。
他对我说他马上要去澳大利亚考察。我大吼着,澳大利亚没有战争,没有殖民,不需要你。
他在门口停住了,说,等我安顿好了,我接你去澳大利亚,我会给你买一只猫的。
我怔怔地坐在冰凉的地板上,窗外是风吹过田野的沙沙声,还有汽车的鸣笛,城市的方向灯火通明,车流人马川流不息。
时间是凌晨一点四十三分。
偌大的房间只剩我一个人了。苍白色的窗帘不安地晃动,月光打进窗里,打在他的枕头上。
我起身到了卫生间,打开灯,看见镜子里自己惨白的带着血红色的脸,散乱的头发,已经干涸的泪痕,我的手和脚是麻的。
乱序。它来了。
它攀援在我的脸颊上,额头上,如入殓师一样用它白色修长的手指划过我的下巴,继而又如母亲一样,替我擦拭着泪痕。
我闭着眼,任由它摆布。
凌晨一点四十七分。
我闭着眼。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来。
睁眼,窗外依旧是田野,只是阳光暗了许多,晨光熹微。
我突然如恢复了记忆一般意识到,时钟上的显示,现在已经是晚上七点零九分了。可窗外的阳光,却是早晨初生的光线,微弱而温暖。我隔着玻璃呼吸,窗内凝结起一片水雾。
时间在倒流。
可我的记录本上明明清楚记录着,每一天来,某时某刻完成的某事,从早晨六点的醒来,到晚上十二点的入睡,日日如此,从未有过违背,从未有过背叛。
我就这样一天天躲避着乱序,然后生活。
可是窗外的日光告诉我,你错了,你大错特错,你从头到尾都是错的。
“我不需要最纯洁最睿智的灵魂,我需要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在乎我爱我的人。”
……
大汗淋漓。
太可怕了。时间在倒流。一天一天,一年一年,终究有一天,会回到我十五岁那一年,到那时应当是一个暂停点,然后呢?一切将重来还是一直倒流直到我成为一个婴儿、一个胚胎、一个细胞直到子虚乌有?
玻璃窗变得如水面一般平静而无尘,山茱萸长出了新叶——过去的新叶。
我一页一页翻着记录本,气急败坏,恐慌,数着天数,一页一页——没有了。
我呆住了,看见那个已经有点褪色的,我亲手写下的第一个时刻,凌晨一点四十七分。
我疯狂地抓着头皮,用指甲抠着扎好的头发,仿佛要把大脑抠出来。
乱序。乱序。乱序。
他去了澳大利亚之后,乱序就从来没有离开过我。
你骗我。也许是我骗着自己,骗着自己,好好生活,井然有序地过日子,起床,吃早饭,工作,吃午饭,睡午觉,工作,吃晚饭,喂猫,看书,等他,睡觉,起床,吃早饭……等他。
他在的时候没有乱序,他离开了乱序便来了并且一直欺骗着我捆绑着我。
晚上七点十六分。日出地平线。
我不敢等他回来,乱序也永远不会离开。
他在澳大利亚。
时间倒流回夜晚。看天上的星座排列,应当是凌晨四点左右。
我抱着枕头,拉上了窗帘,颓丧地躺在床上,开一盏小小的昏黄的台灯。除了床头,房间里的其他地方都照不见。
墙上的海报突然没有了,空空荡荡的白色墙壁,显得极其突兀。
牛皮纸的记录本被我扔在地上,沾满了十几年来积攒的尘埃。
这样看来,这一天,一定是我买海报的一天吧。
睡眼朦胧中,我还记得,那是我高三毕业的那一天,海报从上海邮寄而来,我欣喜地拆开,照相发给了闺蜜,用的是复古色调的滤镜。
这样计算,还有两年,两年,就会回到我的十五岁。
时钟滴滴答答走着,极其机械而有规律,仿佛雨滴的声音,一滴,一滴,一滴,一滴,……,七滴。
一粒、一粒、一粒,……,七粒。
那个雨夜。
我瑟缩在被窝里,看着他站在床尾,一粒、一粒解开他白色衬衣的纽扣,露出他黝黑的皮肤,他的脖颈,他的胸廓,他的腰腹。
他背对着我,“你喜欢读历史。”我看见他的臀部弹动了一下。
“人类能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的东西,就是他们无法从历史中学的任何东西。”我说,“我并不喜欢历史。我只是喜欢研究它。”
他转过身说,“黑格尔。”
他说,“他们都说你没有你的同伴好看。可我觉得你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
我说,“我本来就不好看。上帝想必私下里一定给带我堕入凡间的大天使交代过:‘喂,叫她下了凡间便不要去勾引男人,生的这样的样子,应当要知道害臊。’”
他听了,不禁噗嗤一下笑了出来,用手刮着我的脊椎说,“没有哪个女孩子会给男人讲这样的话。”
我翻过身,对着窗外,新栽的山茱萸还尚很瘦弱,摇摇欲坠的,浅浅的影子倒映在大理石的驼色窗台上,月光从枝条间穿插着洒下,照到他的脸上。
我俯视着他,他的头停驻在我胸前,我看见他浓密的黑发。
“你太美了。你的脸,你的躯体,太美了。使我在人群中一下就认出了你。你是那么地优雅。那一瞬间我就知道,我必须和你在一起。”我听见他说。
“我的躯体向我的灵魂陈述着赎罪,为他的爱慕虚荣,为他的好吃懒做赎罪,他向她诉说,我生来便是这样,因为我是人类的躯体,这是我固有的属性。他说,他很惭愧,他希望能够得到她的原谅,原谅他的缺憾,他的不完美性,原谅他没有生地很好来般配她,原谅他没有生的很坚硬来保护她,以至于使她受了玷污、受了蒙蔽。”
“我的灵魂宽恕了他,告诉他只要他忠于她,她便会永远爱它。她要他明白,他所渴望的,他的欲望,对财富、对名利的渴望,对情欲的渴望,并不是罪过。他的渴望无须埋在心底,只消大胆地告诉她,她便会给予无上的宽恕。他的渴望激励着他奋进,而一旦被埋藏起来,就如同失去了阳光的种子,不但无法发芽生长,而且会发霉,发出恶臭,而使她最终抛弃他而去。”
他闭着眼睛,用他的唇压住我干涸的唇,滚烫如刽子手的烙铁的一个吻。
“你十五岁。你是我见过最美的人。”
然后,他翻身躺在我的身边,轻轻叹了一口气,“你十五岁。”
“我宽恕你。”我俯身在他的耳边说。
窗外的雨突然大了起来,不似之前的井然有序,雨声浇入了我的耳中,使我听不见他的呼吸,他好像在说着什么,可我听不见。
我的脑中只有两个字,乱序。
雨声中,我们大汗淋漓,我们呐喊,我们撕扯着,交缠着,我们打破一切规矩,我们制造乱序,我们用身体的快感歌颂它,用灵肉的交融祭祀它。
我脑中一片空白,依稀看见一粒、一粒的纽扣,忍着疼痛数了数,七粒,一共七粒,排列整齐的七粒纽扣。
雨声越来越大,眼前的光与影逐渐变得模糊而泛白,时而拉近时而放远,随着他胸膛的起伏与我的呻吟,愈来愈剧烈,愈来愈遥远……
一片空白。一片无垠的空白。
我不知道我遭遇了什么。我什么也说不出来,也很久不曾听见有人说话了。
我刻意规避着与人的相见,规避着一切人类语言的交谈。
我不要乱序。
我不要乱序。
我不要乱序。
我失去了灵魂。
“我不需要最纯洁最睿智的灵魂,我需要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在乎我、爱我的人。”
“可我在乎你。”
“不,你背叛我。”
“……”
他压在我的身上,我的十五岁的肉体上,用他曾经没有过的狰狞的眼神狠狠刺痛着我,用他的鼻尖顶住我的脸颊,光线昏暗地让我看不见他的脸。
我开始低声啜泣。
他叹了一口气,把脸转开,不再看我的眼睛。
子夜的钟声敲响了。
凌晨零点。
“我从巴西热带雨林给你带回玄绿色的猫眼石,从苏格兰雾霭岚岚的清晨给你带回千万种血橙色与殷红色的日升日落,从美洲大陆神秘的印第安部落给你带回狼狗的头骨,从日本京都给你带回初夏第一朵盛开的粉红色樱花……”
“我为你在伯恩茅斯的海边盖上一座小木屋,我为你在那片原野上栽下橘红色的百合,初春的时候我为你将蒲公英的种子洒满整个院子,我为你筑起秋千,为你求那夕阳迂回在黄昏时能多留下一会儿——”
“我为你——”
他突然沉默了,自顾自地沉默了,停下了。
零点十七分。
我流着泪。
等他,我的昏睡的蠕虫。
乱序,在他走后永远轻柔含着我脖子的恶狗。
时间是凌晨一点四十一分。
他对我说他马上要去澳大利亚考察。我大吼着,澳大利亚没有战争,没有殖民,不需要你。
他在门口停住了,说,等我安顿好了,我接你去澳大利亚,我会给你买一只猫的。
橘红色的百合还在开着,并且是初生的样子;蒲公英飘荡在半空中。
那片田野还在。
窗外开始下雨。
舞曲开始演奏。
我穿着黑白色露背裙。
我十五岁。
他是享有盛名的联合国观察员。
他穿黑色西装。
他说:“你是我见过最美的人。”
我又一次醒来,在一间贴满了海报、摆放杂乱无序的房间里,时钟上的时间是下午三点五十三分。
我满面泪痕。
翻过身,我看见他瘦瘦黑黑的脸颊,房内昏黄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他还在熟睡着。
凝望着他的睡颜,我感到很久以来都没有过的安心。
床边放着黑色的行李箱,墙上贴着老旧泛黄的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的海报。
我看见床头柜上放着的一张机票,日期是今天,时刻是晚上七点零九分,目的地是澳大利亚墨尔本,乘客姓名一栏是他的名字。
我悄悄下床,从抽屉里翻出一把剪刀,小心翼翼地把机票剪碎成了一厘米长宽的正方形小块,偷偷扔进了垃圾箱。
我的灵魂,我是不会让你离开我的。
即便我背叛你,我不爱你。
我永远十五岁,我永远是你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这时,他醒了。
我扑上去,跪在躺着的他面前,我又流出了眼泪。
我还没有开口,他像在梦中一样好像很深情地凝望着我,捧着我低垂的脸颊,温柔地说:“我宽恕你。只要你忠于我,我就会永远爱你。无论你做了什么。”
我点头,说不出一句话,我无法言喻我的内心。
我甘愿成为他的奴役。
他满意地吻了我的额头,闭上眼,又睡去了。
我是他的肉体,他是我的灵魂。
十五岁那年,我意识到我们是独立的个体,我们互相脱离彼此独立存在,我是他的容器;我试图摆脱他,我要与体内的他分离,我隐瞒着他,欺骗着他,我说欲望是罪恶的,我要保持睿智且纯洁,我压制我的欲望。
他自始至终深沉地爱着我。
我们互相给予灵肉的快感。
他曾远走至异国他乡。
可我最终是等到他了。
如他所言,我不爱他,想离开他,便会得到最残酷的裁决。
乱序。
没有方向,无论黑白,无论对错,无论前进与后退。永远行走在时间的逆流漩涡里,最终迷失道路而恐惧至死。
他最终宽恕了我。
我仍期望着他发现真相后能够原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