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理由

2019-11-14 11:32
山东文学 2019年2期
关键词:伏尔泰写作者书籍

在一位伟大作家的弥留之际,家人、门徒和崇拜者聚集在他的病榻前,问他这一生还有什么未成之愿。他留恋地望着这个世界,颤颤巍巍地吐出几个字:“我想留下书一本。”这位作家,就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大文豪伏尔泰。伏尔泰表达这个意思时,郑重地用了古奥的语法,以至翻译家坚持用这样一种不自然的结构来翻译它——不是“一本书”,而是“书一本”。

伏尔泰著作等身,被称为“法兰西思想之王”“法兰西最优秀的诗人”,在生前已经出版的卷秩浩瀚的著作之外,还有大量未来得及付梓的手稿。作家生命的过程,几乎就等同于他思考和写作的过程。他没有把生命浪费于生意场的勾心斗角、官场的蝇营狗苟、情场的卿卿我我。他全部的生命,都用在了写作上。但是,他在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刻,还是不无遗憾地提出,他唯一的愿望,就是为这世界留下“书一本”。

这并不矫情,不要说像我们这样的普通写作者,纵使对许多生前就已经功成名就的大作家来说,能在自己离开这个世界之后,为人类留下“书一本”,让自己的作品,比自己的生命更长久,也不能不说是一种雄心、一个奢望!从今天看,经过历史的淘洗,挑拣,这一愿望,伏尔泰无疑实现了,他的《老实人》《形而上学论》,至今仍然闪耀着思想的光芒。当然,对更多默默无名的写作者来说,这一梦想只能永远停留于梦想。有些人穷其一生,笔耕不辍,也难以在历史上留下只言片语。

但是,对于每个写作者来说,或许在创作之初,都有这个奢望。古人讲“立德、立功、立言”,认为这几样都是不朽的事业。人类从结绳备忘,到仓颉造字;从龟甲铭文,到竹简帛书;从雕版刻字,到活字印刷。对文字,一直怀着一份不变的敬仰;对书籍和文章,一直带着一种深深的敬畏。古代有个词,叫做“字纸”,也就是带着字的纸张。“敬惜字纸”是中国古代文化传统中一种美德,代表着古人敬重文化的思想。他们不论何时何地,见到“字纸 ”,都要小心翼翼地捡起来的。随便丢弃毁坏“字纸”,他们会认为是对圣贤乃至神灵的不敬。

中国人又意识到,生命是短暂的,而书籍是永恒的。所以,中国文人在仕途经济之外,讲究著书立说,期望流传于后世。汉人司马迁忍辱攘诟,用生命写出一部《史记》。他预感到作品可能会命途多舛,所以将其郑重地藏之深山,以期望流传后世。在中国的武侠小说中,常有因为一部武林秘籍,引得江湖大乱的桥段;在西方历史上,也曾发生过查理五世为了一部神秘的羊皮卷,血洗教会,杀死无数教士的故事。书籍里包含着人类的智慧、世界的幽微和大脑中神奇的想象;书籍的传播,则意味着文化的存档,思想的交流,和文明的流传。

当代的写作者,纵使没有古人的气魄和胸怀,也都希望能够开风气之先,不重复别人,亦不重复自己。至少,用自己的笔,抵达真相,直击苦难、洞察人性,触摸心灵,写出鲜活水灵、生命力比自己更长久的文字。这话听来,也许有些“唐吉诃德”;但拥有这样一颗雄心,至少表明了一种严谨的写作态度。作家陈忠实在五十岁的时候,决定写一部死后可以“垫棺作枕”的书。然后,他历经六年,写出了《白鹿原》。

我们为什么要写作?这是我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尤其是在这个写作几乎难以改变年轻人的命运,甚至无法改善他们基本生活状况的年代;尤其是对于写作环境并不理想、作品出来也得不到应有及时关注的默默无闻的底层写作者来说。我们为什么还要一篇篇地往下写,而不是丢掉笔去干点儿别的?是什么支撑着我们一篇篇地写下去,甚至一部部地出作品?如果为了稿费,那纯文学写作真是个投入和收获太不成正比的行当;如果为了更具体的“签约”之类,那“签约”结束之后怎么办,还写不写?

写作的动力,或者说写作的意义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相信一千个人有一千种回答。古人的理想是“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写作是要为生民“鼓与呼”;贾平凹则说得诙谐,他说他之所以选择写作,是因为他干不了别的;也有人诙谐地说,自己写作就是为了炫耀,为了向人证明他具有这种能力,向人证明“他能”,别人“不能”!在我看来,生活和生命不能给写作一个理由,因为,写作本身就是生活和生命的一部分。写作的动力,来自于冥冥之中的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是对真的拷问,是对善的探寻,也是对美的向往。作家不是法官,但他懂得悲天悯人,比法官更厚道;作家也不是匠人,匠人讲究熟能生巧,匠人可以复制自己,而作家则要借一双上帝之手,给这个世界一次次创造出思想深邃、形质兼美、生机勃勃、独具特色的“这一个”。

具体到将要发表的这两篇文章,《司令的地盘》看似一个凄婉的爱情故事,但在爱情的背后,却是对乡村文明、文化衰落的哀悼;也是对司令这样一个小人物命运的叹惋、梦想的尊重,和基本尊严的敬礼。小说力图不使人物和故事浮于表面,而是在偶然与个体的表象下,挖掘出人物心灵乃至人性中的东西来。《遥控飞机》写命运和无常,以及人在无常的命运面前的渺小、无力、彷徨。但好在,无助彷徨之后,他们仍然没有放弃心中“飞翔”的梦想。有人说我是个“骨子里的浪漫主义者”,我想这篇应该是个证明。小说诗意性、开放式的结尾,让人在命运的冰川中,感受到一丝温暖,看到一点亮色,从而增添了生活下去的勇气。

在激光照排诞生之前,书版都是由一个个真正的铅块凑起来的。所以,从前文章发表或付梓,有“变成铅字”之说。我至今记得自己的文章第一次“变成铅字”时候的那份无法言说的激动心情。这次虽然不是第一次发表东西,但因为古老而年轻、浴火重生的《山东文学》,因为玉栋主编的重视及热情约稿还有苏敏编辑的辛勤付出,因为张丽军教授及其高足透辟如理且充满鼓励与期待的评论,我心里蓦然生出一种从前发表作品时从来没有过的郑重感、神圣感。

我将以此为新的原点,带着师友们的期待和叮咛,重新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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