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碧华
湾仔街道的墙上有则“寻犬启事”,失犬是条松鼠狗。主人描述:“它浅咖啡色,十三岁,短毛,已没了两边大牙,所以舌头常向外伸出。名叫冬冬,五月廿四日走失,或被人偷走,后来有人发现它流浪街头。”“启事”强调:“冬冬很温驯,不咬人。如有好心人收养了,请交回,定当重酬三千元。好心有好报!”
为什么主人非要把它寻回?“启事”上写道:“本人已苦养十三年。”
一般人用“抚养”,指保护、教育,手势温柔,满目情意,对象是子女或其他晚辈。比如把他“抚养成人”。朝夕相处,对生命的珍重怜惜,就在那个“抚”字上。冬冬的主人也许是写错字了。不过从这个“苦”上,真的可看到主人心焦如焚、欲哭无泪,又依依不舍的痛苦。生离死别是人生的伤心事。不止人与人,若宠爱之物一旦失去,千方百计遍寻不获,付出极大代价亦难如愿——局外人怎会了解这“苦”?“苦”因为感情,感情深厚是因为岁月吗?希望主人有与冬冬重逢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