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太原市征地制度发展的新思路

2019-11-12 09:08杜佳丽
财讯 2019年3期

杜佳丽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太原市现有的征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探索太原市征地制度发展的新思路。研究结果:太原市现有征地制度存在公益性界限模糊、补偿标准不合理、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合理、征地程序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督监管机制等问题。研究结论:太原现有的征地制度已不适应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需要通过多种措施及手段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全市社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征地制度;补偿标准;土地增值收益分配

一、引言

为了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要求太原市的中心城区的角受用地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公里。现阶段,太原市征地标准仍执行的是2013年公布的全省征地统山年产值标准,补偿办法仍然按照2005年发布的《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进行争耀鑫。而近年来由于各种因素,原有的征地补偿标准已不适应,这就要求太原市要在全国毛撇改革的大背景性进行对征地制度的创新。本文将通过分析太原市现有的征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探索太原市征地制度发展的新思路。

二、太原市现行征地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

(1)太原市现行征地程序

太原市目前征地程序仍按照国家现行的程序进行,主要程序如下:一是提前告知征收。二是现状调查及确认。三是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四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五是征地的审核、报批。六是征地公告。经依法批准征地项目后,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征地的两公告,即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七是两公告后被征地农民的权利。八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九是争议裁决。

(2)太原市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问题

第一,补偿标准不合理。太原市执行的统山年产值补偿标准,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首先,各地补偿悬殊较大,跨区片征收时矛盾较为突出。据不完全统计太原市小店区的补偿标准比迎泽区高约30%。其次,近年来,太原市的征地水平不断提高,由此引发诸多社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太原市征地补偿的倍数已高达25倍,按照补偿原则“维护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现有的补偿标准已完全可以到达。

第二,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不合理。太原市对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农民所获得的收益明显少于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所获得的收益。2010年,山西省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为:农民2.98%、地方政府44.90%、房地产开发商52.12%。显然,土地增值的过程中农民失去了土地的发展权却得到了少之剩少的收益。

第三,征地程序不规范,缺乏有效的监督监管机制。尽管太原市已经引入信自、化办公方式,但是当前各地征地程序仍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实际工作中,征地信息平台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征地前期已将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和地面附着物等进行了确认登记,审批之后才进行“两公告、一登记”,但仍然存在信息不真实想象;不能及时完整地公布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农民就无法了解征地信息,无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能理清关系、确认权属。

三、结论及建议

结合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补偿标准合理化与多样化

太原市应按照公平合理的补偿原则,根据各地区发展水平及农民的生活水平,制定符合当地的具体的补偿标准,完善各地区的补偿标准。在补偿方式方面,可以采取多种补偿方式作为货币补偿的必要补充。建立以货币补偿为基础,留地安置、社保安置、就业安置等多种安榭昔施并存的补偿机制。

(2)建立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利益的特色征地程序

是对农民的参与不应设置过多限制条件,使其合理表达利益诉求,二是政府部门和村集体应当通过专门途径、专门机构和人员保证被加沙也农民对征地的充分参与。三是建立特色的救济程序。四是畅通利益诉求渠道,拓宽}剖方渠道,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媒体的作用。

(3)建立合理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为缓解太原市土地收益分配差距的矛盾,重点在于制度层面的改革,关键在于现行税制体系的完善。一是改革集体土地使用制度和征地制度。二是必须尽快建立并完善税收调节机制。

(4)完善征地制度的监督管理机制

太原市政府需要提高监管力度和效率,对征地全苗左行有效的跟踪检查。对征地补偿款的数额、分配方案、支付)青况进行定期审计检查,同时,纪检监察和检察院要全程介入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严肃查处征地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要求有關单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征地工作。

参考文献

[1]李穗浓,白中科.美英德征地补偿制度及借鉴[J]中国土地,2014,04:32-34.

[2]杨珍惠,佘明勇.加强征地批后监管的探索与思考——以成都的实践为例[J]中国土地,2016,09:20-22.

[3]叶红玲.征地制度改革冲击波——从七城市试点看“缩小征地范围”的改革前景[J]中国土地,2014,04:6-13.

[4]朱道林,林瑞瑞.论土地增值的形成及其分配关系[J]土地经济研究,2014,01.

[5]徐一丹,姜海.不同征地合作模式社会成本分析[J]中国土地科学,2016,08:12-20.

[6]王瑞雪.主流征地制度改革观点检讨[J]中国土地科学,2014,0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