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丕《论文》所述诗赋价值观的语境及实质

2019-11-12 19:00王四维
中国韵文学刊 2019年1期
关键词:辞赋曹丕曹植

王四维

(北京大学 历史学系,北京 100871)

一 问题的提出

“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是曹丕《典论·论文》中的名句。它高度颂扬了文学的价值,向来为人所称道。曹丕所说“文章”有具体的内容。《论文》云:“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可见曹丕是将文章分为奏议、书论、铭诔和诗赋四类,并认为它们虽有各自的特点(“末异”),但具有相同的本质。换句话说,包括诗赋在内的四类文章都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

所谓“经国之大业”,顾名思义,应指有利于治理国家的重大事业。至于“不朽之盛事”,《论文》进一步解释说:“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即谓作者因其文章而获不朽之声名。总之,文章对国家、对作者个人都具有深远的价值。

文章的双重价值是相关的,能够使作者享有后世声名的文章正是有利于经国的文章。视文章为“不朽之盛事”的观念可以溯源至春秋时鲁人叔孙豹。叔孙豹曾提出立德、立功、立言三种使人不朽的途径,并以鲁大夫臧文仲为立言而不朽的例子。通览《左传》中保存的臧文仲语录,可知立言之“言”应指治国理政方面的言论。曹丕本人在《论文》中为“不朽之盛事”举了“西伯幽而演《易》,周旦显而制《礼》”的例子,《易》《礼》二书当然是经国的大法;他又在《与吴质书》中称徐干“著《中论》二十余篇,成一家之言,辞义典雅,足传于后,此子为不朽矣”,而《中论》也是为君主建言献策的作品。因此应该认为,在曹丕看来,文章的艺术价值不足以成为作者不朽的原因——奏议之雅,诗赋之丽,不过是文章的“末”罢了。

曹丕将诗赋列为文章四科之一,说明他对诗赋的经世价值有充分的肯定。与此相对,曹植则在《与杨德祖书》中写道:“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也。”同为建安文学的代表人物,丕、植兄弟二人对诗赋价值截然不同的评价历来引人注目。考虑到曹植的文学成就,不少学者为他辩解,论证“小道”之语反映的是曹植事功之心太盛,不宜理解为他轻视文学。这是很合理的看法。问题在于,曹丕同样有志于建功立业,为何他却视诗赋为“大业”呢?有学者认为,《论文》未必反映了曹丕对诗赋价值的实际看法,他之所以要抬高诗赋的地位,是为了安抚竞争太子之位失败的曹植。这一解释是有道理的,但或许还有可以补充的余地。

二 诗教观及其对汉代诗赋写作的影响

曹丕虽未明说诗赋何以能够成为“经国之大业”,但考虑到他所处时代的思想背景,可以推想他的理论根据源自儒家思想中的“诗教”概念。《礼记·经解》云:“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诗经》能够让一个国家的人民变得温柔敦厚,这就是《诗经》的教化功能。后儒又对这种教化功能作了进一步推衍,其理论成果被集中书写在《诗大序》里:

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

由儒生们对风、雅、颂三部分的叙述可知,在他们心目中,《诗经》的政治价值体现在:第一,君主以诗教化百姓;第二,臣民以诗讽谏君主;第三,诗能够讲述政治兴衰的道理;第四,诗可以歌颂国家治世。

同时,儒生虽也注意到个人情志是诗歌创作的源初动力,但他们显然更重视诗歌的政治功能: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达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故变风发乎情,止乎礼义。

诗歌不仅能反映出作者安乐、怨怒、哀思的不同情绪,更重要的是能折射出时政的臧否,令统治者得以知晓民情。儒生们还认为,对某些作者(比如史官)来说,他们“吟咏情性”从一开始就不是单纯地抒发情感,而是为了讽谏君主。这些作者甚至能够控制情志的抒发力度,使之“止于礼义”。这段节引的文字可以说丰富了“下以风刺上”的内涵,因为无论诗歌作者主观上因何吟咏,都能起到规谏统治者的效果。

由于儒家经学自武帝朝以后在意识形态领域享有独尊地位,儒家对《诗经》政治价值的发明不仅是经学内部的理论创新,也对两汉的诗赋观念与写作实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汉书·艺文志》云:“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民间歌谣本是抒情嗟叹之作,未必牵连政事,但武帝看重的是歌谣背后透露出的民俗厚薄,这显然是受了诗教观的影响。而汉代文士的诗赋写作,则不乏主动的讽谏、言政、颂德类文章,展现了文士们对《诗经》大义的追随。

汉代文人诗歌的署名作品不多。著名者如文帝时楚王傅韦孟所作四言讽谏诗,《文心雕龙·明诗》称其“匡谏之义,继轨周人”。东汉初年班固作有《明堂》《辟雍》《灵台》等一系列颂德诗。顺帝时侍中王逸作《汉诗》百二十三篇,其文久逸,但既冠以当朝之名,大概与汉政、汉德不无关系。

汉代文人写作的主要形式是赋。应该指出,赋在时人眼中乃是诗的一种,如班固所说“赋者,古诗之流也”。因此之故,诗教观对赋的创作同样有很强的引导作用。司马相如作《子虚赋》《大人赋》等劝谏武帝勿在游猎、修仙等无谓之事上耗费精力,史迁评价称:“相如虽多虚辞滥说,然其要归引之节俭,此与《诗》之风谏何异?”扬雄亦以为“赋者,将以风也”,故作《校猎赋》《长杨赋》等讽谏成帝。东汉初年,杜笃自称“窃见司马相如、杨子云作辞赋以讽主上,臣诚慕之”,故作《论都赋》。至明帝朝班固亦“感前世相如、寿王、东方之徒,造构文辞,终以讽劝,乃上《两都赋》”。约略同时,琅琊王刘京“数上诗赋颂德,帝嘉美,下之史官”。后来张衡仿《两都赋》之体例,作《二京赋》,用意仍在颂德与讽谏。

总之,在汉代既有经学家的诗教学说从理论上肯定诗歌的价值,复有文士对这一学说的推崇与实践,那么建安年间的曹丕将诗赋视为“经国之大业”似乎也就算不得令人意外的事。然而事实上汉人对诗赋的地位还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三 汉代诗赋创作的其他方向

尽管两汉文士不断地践行诗教理念,但他们的诗赋创作是否果真能够改良国家政治却成问题。诗教观在现实中得以成立的一个关键条件是统治者的遵奉,即他们真正相信诗赋具有教化之功,也愿意严肃地听取诗赋中包含的声音。遗憾的是,汉代君主更多是以一种娱乐的态度对待诗赋作品。如司马长卿作《大人赋》本是为了暗示君主不应劳神于所谓仙道,不料事与愿违,汉武帝读罢居然被文字表面吸引,反倒“飘飘有凌云之气,似游天地之间意”。此事令后代的扬雄颇感失望,叹云“由是言之,赋劝而不止,明矣”,甚至产生了不复为赋的念头。扬雄的感叹大概与他自己的类似遭遇有关,《论衡·谴告》云:“孝成皇帝好广宫室,扬子云上《甘泉颂》,妙称神怪,若曰非人力所能为,鬼神力乃可成。皇帝不觉,为之不止。”扬雄心中的失意是不难想见的。宣帝曾说:“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小者辩丽可喜。辟如女工有绮縠,音乐有郑卫,今世俗犹皆以此虞说耳目,辞赋比之,尚有仁义风谕。”表面上称辞赋有古诗之义、讽喻之功,但却以郑卫之音作为比较对象,其实是把辞赋当作一种更高级的“虞说耳目”的文字游戏。至于武帝设立的乐府,更是逐渐成为娱乐机构,“郑声尤甚”,最后被不好音乐的哀帝罢撤。

与君主对诗赋不无轻慢的态度相应,诗赋写作在汉代不是一种特别受人尊重的能力。仅有文学才华而无理政才干之人,时人目之为俳优一流。如武帝朝严助、朱买臣、枚皋等人俱以辞采贵幸,严、朱因于政事立功,官至二千石;枚皋仅有文才,虽亦时时讽喻颂德,始终不过为一近侍郎官,自称“为赋乃俳,见视如倡,自悔类倡也”。蔡邕则说:“夫书画辞赋,才之小者,匡国理政,未有其能。……其高者颇引经训风喻之言;下则连偶俗语,有类俳优。……若乃小能小善,虽有可观,孔子以为‘致远则泥’,君子故当志其大者。”邕公然称作文讽喻为“才之小者”“小能小善”,充分说明诗赋的政治功用并非被普遍认可。

由于包括君主在内的不少人将诗赋当作一种娱乐消遣性质的作品,一些文士也就调整写作风格以顺应这种需求。这些作者或为诙笑之作,或为靡丽之文,创作意图并不在政教之上。班固对这种现象很不满意,指责他们“竞为侈丽闳衍之词,没其风谕之义”。王符亦云:“诗赋者,所以颂善丑之德,泄哀乐之情也,故温雅以广文,兴喻以尽意。今赋颂之徒,苟为饶辩屈蹇之辞,竞陈诬罔无然之事,以索见怪于世,愚夫戆士,从而奇之,此悖孩童之思,而长不诚之言者也。”班、王二人坚持诗教观,固有是论;但考虑到时代的风气与需求,则这些非严肃作品的产生实在是必然之事。如枚皋身为近侍,曾陪同武帝“游观三辅离宫馆,临山泽,弋猎射驭狗马,蹵鞠刻镂”,“上有所感,辄使赋之”。在这些游戏场合中,武帝想看到的自然是娱乐文章。班固批评枚皋作品中有“尤嫚戏不可读者尚数十篇”,但以枚皋的地位,他间或作一讽谏文章则可,怎么可能全然不顾主上的要求呢?

娱乐文章的出现说明诗教观对汉代诗赋写作的影响并不是笼罩性的。除此之外,被儒生们注意到但置于次要地位的抒情因素也是时人创作的重要动因。源自民间的乐府、古诗中多见对个人生命经历的情绪抒发,内容真挚感人。受过良好经学教育的文士同样会借由诗赋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与人生思考,如董仲舒作《士不遇赋》,司马迁作《悲士不遇赋》,张衡作《四愁诗》等。尽管当时无人宣称抒情应是诗赋写作的目标所在,但众所周知,抒情文学事实上是汉代文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作品质量和数量上决不逊色于为政教服务的作品。换句话说,即使有些作者坚持认为诗赋的最高价值在于改良政治,但他们也并不排斥额外写作一些诗赋用以抒发自己的情志。

四 政治因素影响下的诗赋价值观

从今存作品来看,至建安年间,为娱乐消遣或抒发情志而作的诗赋已是创作主流,诗教观的影响力极大衰落了。对这一现象,以往多以汉末大乱、王纲不存导致的经学式微为原因。这当然是正确的观察。可以作为补充的是,如前所述,即便在国家承平之时,诗教观也未曾彻底笼罩诗赋的创作。因此在来自经学价值观的压力减弱之后,娱乐性、抒情性诗赋就更加蓬勃地发展起来了。问题在于,这些作品固然展现了高超的艺术水准,但与国家治理似乎没有太大的关系。在这一背景下,曹丕称诗赋为“经国之大业”显得与现实有些脱节,而曹植“辞赋小道”的论断看起来也没那么突兀了。

若以是否有助于经国作为判断文章价值的标准,那么建安年间的辞赋自然是属于“小道”的。曹植在《与杨德祖书》中复云:

(辞赋小道,固未足以揄扬大义,彰示来世也。)昔扬子云,先朝执戟之臣耳,犹称壮夫不为也。吾虽薄德,位为藩侯,犹庶几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颂为君子哉?若吾志不果,吾道不行,亦将采史官之实录,辨时俗之得失,定仁义之衷,成一家之言。

在曹植看来,如果他未能在现实中直接建立功业,那么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便是写作书论,阐发自己的政教理论。诗赋无益于政事,书论则不然,二者相较自是书论为高。曹植的这种观点在当时并不罕见,被曹丕赞为不朽的徐干自称:“见辞人美丽之文并时而作,曾无阐弘大义、敷散道教、上求圣人之中、下救流俗之昏者,废诗赋铭赞之文,著《中论》之书二十篇。”这与曹植的想法真是若合符节。

杨修对曹植过于轻视辞赋有所不满,答书云:

今之赋颂,古诗之流,不更孔公,风雅无别耳。修家子云,老不晓事,强著一书,悔其少作。若此,仲山、周旦之俦,为皆有愆邪!君侯忘圣贤之显迹,述鄙宗之过言,窃以为未之思也。若乃不忘经国之大美,流千载之英声,铭功景钟,书名竹帛,斯自雅量,素所畜也,岂与文章相妨害哉?

这一段文字对诗赋的辩护作用其实是相当弱的。杨修虽称当下的辞赋为古诗之流,但并不提它们具有讽喻、教化之类的作用;复云辞赋未经圣人之手,更暗示目前的辞赋大概不具备《诗经》的功效。杨修真正的反驳只有一条,即谓如仲山甫、周公旦等圣贤亦尝作赋颂,这说明写作辞赋不为“有愆”,因而“壮夫不为”的评价实在是过分了点。有学者认为曹丕称文章为“经国之大业”承袭自杨修“经国之大美”一语。但细察文意,杨修所说“不忘经国之大美,流千载之英声,铭功景钟,书名竹帛”指称的应是曹植来信中说的“戮力上国”至“金石之功”一句,而非文章。杨修称赞建功立业是“雅量”,是“素所畜”,末了则说文章不会妨害功业,可见他从始至终只是要论证辞赋并非什么消极的东西,未曾表达辞赋有益于经国的意思。

杨修气势不足的辩护再次说明建安时期的诗赋作品确实与政教关系不大了。行文至此,我们可以确定,曹丕的诗赋价值观与当时诗赋创作的实际情形不符。同时,在曹丕本人今存的诗赋中虽偶见论政之作,如《折杨柳行》斥“百家多迂怪”等,复有《秋胡行》(“朝与佳人期”首)、《戒盈赋》等若干篇表达求贤、重贤意愿的作品,但他的多数诗赋仍是为抒情言志(包括代人言情)或消遣娱乐而写。换句话说,甚至曹丕自己在创作中也并未积极实践以经国为务的诗赋价值观。

那么曹丕为何要作诗赋有助经国的声明呢?据学者考证,《典论》大约作于建安二十二年(217)冬以后,时曹丕已被立为魏国太子。对曹丕来说,他最重要的事业是辅助乃父积累声望,巩固势力,为夺取汉家政权作准备。他的一切举动都必须服务于这项事业,这就导致他的言论未必能反映心中的真实想法。《论文》评价了王粲、徐干等人的诗赋,着眼点全在文学风格和艺术水平上,不涉政事;又总结当时诗赋写作的经验,提出“诗赋欲丽”的主张。这些都说明曹丕对诗赋艺术发展的实际方向有着清醒且深刻的认识。但在同时,尽管汉末大乱动摇了儒学在思想领域的统治地位,但儒学仍然是思想界的正统,为大多数士大夫所礼敬。因此当曹氏集团逐渐平定北方、其境内统治趋于安定以后,便开始着手恢复儒业。这既是为了争取世家大族的好感与支持,也是为了借由仁义忠孝等思想观念巩固统治。早在建安八年,曹操便下令曰:“丧乱已来,十有五年,后生者不见仁义礼让之风,吾甚伤之。其令郡国各修文学,县满五百户置校官,选其乡之俊造而敎学之,庶几先王之道不废,而有以益于天下。”曹丕在代汉后数月就封孔子后人孔羡为宗圣侯,邑百户,奉孔子祀。复“令鲁郡修起旧庙,置百户吏卒以守卫之,又于其外广为室屋以居学者”,都是为了展现对儒学的重视。由于以服务政教作为诗赋的最高价值符合儒学的诗教思想,曹丕不欲抵牾经义,就只好将“诗赋欲丽”的主张称为末,而以裨益经国为本了。

五 结语

建安年间,丕、植兄弟以及同时期的徐干、杨修等人都意识到诗赋与政教的联系已经相当微弱了。曹植、徐干以事功为先,故置诗赋于末流。杨修虽欲为诗赋辩护,但在思维上跳不出事功导向的价值标准,因而底气不足。曹丕的高超之处,同时也是他对文学史的贡献,在于清晰地指出了当时诗赋写作中实际推崇的原则是“丽”。但为了政权利益,他必须尊重经学,只能把诗赋的最高价值落在政教上面。

最后应该指出,诗赋的独立价值最终是由曹植宣布出来的。曹植在错失太子之位后,饱受猜忌,政治生涯陷入低谷。大概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在现实中直接建立功业的志向是要落空了,便将目光转向所擅长的诗赋上。曹植在《薤露行》中写道:“孔氏删诗书,王业粲已分。骋我径寸翰,流藻垂华芬。”这说明他开始主张文章是有利于“王业”的了。而在《前录序》中,曹植更进一步宣称:“故君子之作也,俨乎若高山,勃乎若浮云,质素也如秋蓬,摛藻也如春葩。汜乎洋洋,光乎皜皜,与《雅》《颂》争流可也。”“俨”“勃”“质素”“摛藻”等都是对文采特征的叙述,与政教毫无关系。远离了事功心的束缚,曹植提出诗赋凭借文采即能“与《雅》《颂》争流”,真可说是名留文学史的伟大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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