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君
在一个视觉图像主导的时代,城市最具景观感,而如何从纷纭多样的景观中寻觅诗意,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在这里,我就两个方面展开探讨,即事件与情境。
继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萨特的《存在与虚无》之后,法国哲学家巴迪欧写出《存在与事件》,把事件作为哲学的关键词,认为事件具有值得深入探讨的价值,每一个事件里面均涵义丰富,意念迭现,意义多元,值得大加挖掘。
在巴迪欧看来,事件可以打破连续性和沉寂,揭开日常生活的帷幕,瞬间呈现真相。事件没有预兆,突如其来,划破寂静,是存在的裂缝,但真实之光由此泄漏。在城市中尤其如此,人们按部就班上班下班交往回家,唯有事件可以让人真切面对现实与自我,比如堵车,航班取消,比如突然暴雨,比如邂逅前任或旧友,比如同事辞职或去世,还有众多无法预料的事情猛地出现等等。人在紧急情况下,才会摆脱麻木机械,才有真实反应和感受,并由此直面事实和自我,反省思考。尼采、海德格尔、萨特等都讨论过“本真生活”的问题。
而诗,恰是对“存在之真”的揭示,是正视自欺、不诚与随波逐流之后的自我本真的警醒与发现。
我试以我的一首诗《事故》为例,全诗如下:
十字路口
一辆汽车和另一辆汽车发生了碰撞
两辆趾高气扬横冲直撞的汽车瞬间粉身碎骨
于是,所有呼啸而来呼啸而去的汽车
暂时地停了下来
它们小心翼翼地东张西望
探头探脑地降慢了速度
甚至,它们还停顿静默了那么一会
然后,绕过这钢铁的尸体扬长而去
那停顿静默的一会,就好象是一次短暂的默哀
一个简单的小型的哀悼会
奔驰、宝马、法拉利、劳斯莱斯
都加入了进来,无一例外
这首诗描写的是一次突发的城市交通事故,“十字路口/一辆汽车和另一辆汽车发生了碰撞/两辆趾高气扬横冲直撞的汽车瞬间粉身碎骨”,物质时代,汽车“趾高气扬”“横冲直撞”,代表不可一世的现代工业文明。撞车后,其他小汽车都停下来了,在诗中,我将小汽车拟人化,“它们小心翼翼地东张西望/探头探脑地降慢了速度/甚至,它们还停顿静默了那么一会”,这其实是人碰到突然的灾难后本能的反应,这也是人性的反应,一种短暂的同情与哀悼,“那停顿静默的一会,就好象是一次短暂的默哀/一个简单的小型的哀悼会/奔驰、宝马、法拉利、劳斯莱斯/都加入了进来,无一例外”,人之所以静默,其实是在其中看到了人自己可能也会有的命运,这是现代性的忧虑。但人又是容易迅速遗忘的动物,“然后,绕过这钢铁的尸体扬长而去”。这首诗里,表达了我对现代性的反省思考,现代工业文明导致种种恶果,并有可能走上不归路。
在关于事件的诗歌中,人的感受和思考会在瞬间放大,既显得真实,又有包容性、概况性,所以,是现代诗歌常常喜欢选择的切入点。这种切入,打断日常生活的连贯性,逼着人停下来感受回味和正视思考。
事件有时还会呈现事物不同的面相,我曾写过一首关于肯德基的诗歌,写的是我有一天深夜到王府井肯德基餐厅躲雨的经历,题目为《那些无处不在的肯德基餐厅》,在诗里我写道:
阴雨绵绵之夜,已经很深了
我没想到肯德基餐厅里收留了那么多的潦倒者
孤独的没有人可以说说话的老人
全身脏兮兮的疲惫不堪的长途旅客
头一沾到桌上就趴下打起轻微的呼噜
还有神情漠然者,手里拿着一杯可乐
两眼茫然而空洞地看着天花板……
这些无处可去者都在这里找到了短暂的休憩之地
没人驱赶他们,服务员只是机械地来回拖着
愈来愈脏的拖把,打扫他们脚下废弃的遗物
肯德基餐厅在中国城市里到处都有,有时候会被当作文化殖民与入侵的象征,但一次突发的躲雨事件,我走进了肯德基餐厅。因为已是深夜,热闹的王府井的店铺也都关门了,只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肯德基餐厅,收留了那些无处可去者,这让我有些感动,肯德基也有人性化包容性的一面。这里,肯德基实际在地化了,成为了中国社会的一个部分,所谓的冲突与对立融合了,组合成了一幅有点温馨但又淡薄的城市日常景观。
还有一类诗歌,则是对情境的截取。情境是中国古典美学概念,按《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情境是指情景,境地。但我觉得,情与境应该作分别的理解。王国维先生说:“文学中有二元质焉:曰景,曰情。”景和境意思接近,但“境”除了场景、现场的含义,还有境界的意味。因此,情境主要包含两个部分:情和境。情即情感。境,可分为客观之境和主观之境。客观之境是具体场景,主观之境,则类似境界。从诗学的角度来认识,情境,其本质就是以情统摄一切,注入境中,自成一个世界;或者说,用境来保存情,使之永存,使之永远。
情境结构在现代诗歌创作中仍不过时,我的一首诗歌《秋夜》,就是“以情造境”,以情统摄远近、人我,乃至天地万物,融于一个统一“场景”之中。在情之感念中,万事万物集中起来备于一身,此身再将情涵盖万事万物,世界就是有情世界,因此成为一个“情境”。这首诗写的就是成都,全诗如下:
柏森祠堂深藏的鹧鸪呼唤出暮晚
金水溪桥边,星星们和三两闲人现身草地
桂花香浮现出散逸的清氛气质
映衬着城中万家灯火世俗气息
锦里方向,华灯闪耀,夜生活一派繁忙
人们在炒菜、吃饭、闲聊和打扫
一家人围坐沙发看电视,一个人站立阳台发微信
每一间窗户里都显出人影憧憧的充实
我站在不远处的高台上,看着他们
又仿佛自己正寂寥地置身其中
我和他们平分着夜色和孤独感
我和他们共享着月光与安谧
这首诗,写的是我一天深夜在成都武侯祠附近的一个高楼上对外看到的情景。柏森祠堂,金水溪桥边,是相对世外桃源的,飘逸美好的;而锦里方向,世俗生活气息浓郁,人们在炒菜、吃饭、闲聊、看电视、发微信。我看着这一切,也享受着此刻,我似乎置身其间,又仿佛超脱其外。我与天下人共享这一切,我爱着这人间,既包括那些小小的幸福与满足,也包括那些孤独与寂寥,这一切,都在月光的笼罩之下。
这首诗,写的是一种共享共乐的情感,更是一种我的价值观,一种享受此在此刻人间生活的信念,这也是成都作为中国人最喜欢的城市的特点之一。情境诗歌,就是在情的关照整合统摄下,形成对世界和宇宙的一种认识理解,造就一个情感的小世界小天地,在这小世界小天地中心安理得心满意足,就象这首《秋夜》呈现的,创造出了一个“情境”。
这两种类型的背后,有东西方不同的哲学观念和理论背景。如果说事件是切片,由具体最终切入人之生存状况,是以小窥大,以部分折射全体;情境则将人的生活状况完整地截留保存下来,具有整体性意义。两者有强调具体与整体之差异。当然,也有共通之处,就是对场景的重视。这种场景,西方喜欢称之“现场感”,我们则称之“景观”或“景象”(所谓触景生情的“景观”“景象”)。这是视觉图像主导的现代社会里,诗歌越来越强调的元素,一种带有时代特征和标志的镜像感。
诗歌最高的境界被认为是“诗如其人”,或者说“诗成肉身”,这当然是非常难的事情。事实上,人是语言的动物,人和动物最根本的区别就是人有文字,可以用文字记录自己的情感、经验、思考乃至历史,并因此获得资源、知识,得以参考、借鉴,通过辨别、反省,最终纠正和提高。在这一过程中,先是感受感觉,然后我思故我在,确立个人主体性,乃至民族、人类主体性,人因此成为天地之心、万物之灵。人之为人的意义也在其中。
诗人的个体形象,也不断发生变化:神权主导时代,人是神之子,又是神之工具,信仰神获得无上光荣;启蒙主义时代,上帝死了,人开始自我觉醒,自我发现,自我创造;浪漫主义时代,人越来越自我膨胀,自认为无所不能、是世界的主宰,试图统治万物;解构主义时代,人开始自我怀疑,最后走向个人主义和虚无主义……诗人的形象变化史,也是人类的观念史、思想史的折射。既然人是语言的动物,人和动物最根本的区别就是人有文字,而诗歌作为最高的语言形式,本身就是最精练的文字,所以,诗人其实承载人类之特质,肩负人类神圣使命,故诗人之命运及形象,备受瞩目。
在这里,我试图通过两代中国诗人由其诗歌呈现的形象,来考察当代中国人的心灵和精神状况。
王家新1978年考上武汉大学中文系,参与过第一本全国性大学生刊物《这一代》的创办,可以说有相当代表性。《这一代》是由王家新、高伐林与北京大学陈建功、黄子平,吉林大学徐敬亚、王小妮,湖南师大韩少功,中山大学苏炜等发起的,曾经轰动一时。后来王家新因出名较早,经常被划入“朦胧诗派”,横跨朦胧诗和第三代诗人,其写作、翻译一直持续了四十个年头,从1980年代直到现在,影响了好几代人,他现在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当教授,带博士生,一直活跃在当代诗歌的现场。王家新虽然早已大名鼎鼎,他写的诗却仍保持非常纯粹的初始感觉,让人耳目一新,比如他的《黎明时分的诗》,全诗如下:
黎明
一只在海滩上静静伫立的小野兔
像是在沉思
听见有人来,
还侧身向我打量了一下
然后一纵身
消失在身后的草甸中
那两只机敏的大耳朵
那闪电般的一跃
真对不起
看来它的一生
不只是忙于搬运食粮
它也有从黑暗的庄稼地里出来
眺望黎明的第一道光线的时候
这只兔子本身具有相当的原初性。 梭罗有个说法:“要没有兔子和鹧鸪,一个田野还成什么田野呢?它们是最简单的土生土长的动物;与大自然同色彩,同性质,和树叶,和土地是最亲密的联盟,它们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不能维持一只兔子的生活的田野一定是贫瘠无比的。”梭罗的说法非常精妙,兔子和土地是一体的,是最具土地的原始性的。所以,兔子其实是最有土地感的动物,也是最具原始感的诗歌形象。这只兔子,其实也可以理解就是诗人本身,保持着对生活、对美和世界的一种敏感。这种敏感,源于还没被世俗污染的初心,也就是“童心”和“赤子之心”,只有这样纯粹的心灵,才会有细腻细致的感觉,感觉到并发现世界的种种美妙。王家新的诗虽然常常被称为知识分子写作,但始终没被繁冗的修辞技术淹没内心的纯真敏锐。按敬文东的说法,王家新是“用心写作”而不是“用脑写作”的。这颗诗人之心,对自然及自然之美,永远是最敏感的。
无独有偶,年轻了十来岁的邱华栋也写过一只小动物松鼠。邱华栋是王家新在武汉大学的师弟,和王家新正好是两代人。邱华栋在年轻一代诗人作家中,也很有代表性。他少年时代就是诗人,因为创作成绩突出被保送到武汉大学,毕业后当过《中华工商时报》记者,可以说是改革开放时代成长起来的诗人、作家,对商业化城市化时代非常熟悉,其写作曾被认为是新都市文学的典型。邱华栋主攻小说,但始终没有放弃过诗歌,如今是鲁迅文学院常务副院长。
邱华栋的诗歌不同于他的小说,他的小说是他人生经历和阅读学习的转化,乃至他大块头体型的体现,他的小说庞杂,包罗万象,广度深度兼具,有一种粗犷的豪放的躁动的风格。而他的诗歌,是散发着微妙和细腻的气息的,本质则是安静的,是回到寂静的深处,构建一个纯粹之境,然后由这纯粹之境出发,用心细致体会世界和人生的真谛。很多诗句,可以说是华栋用自己的思想感受和身体感觉提炼而成的精华。比如他有一首题为《京东偏北,空港城,一只松鼠》的诗歌,特别有代表性,堪称这类风格的典范。全诗如下:
朝露凝结于草坪,我散步
一只松鼠意外经过
这样的偶遇并不多见
在飞机的航道下,轰鸣是巨大的雨
甲虫都纷纷发疯
乌鸦逃窜,并且被飞机的阴影遮蔽
蚱蜢不再歌唱,蚂蚁在纷乱地逃窜
所以,一只松鼠的出现
顿时使我的眼睛发亮
我看见它快速地挠头,双眼机警
跳跃,或者突然在半空停止
显现了一种突出的活力
而大地上到处都是人
这使我担心,哪里使它可以安身?
沥青已经代替了泥土,我们也代替了它们
而人工林那么幼小,还没有确定的树荫
我不知道我的前途,和它的命运
谁更好些?谁更该怜悯谁?
热闹非凡的繁华都市,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空港,已是文坛一腕的邱华栋,心底却在关心着一只不起眼的松鼠的命运,它偶尔现身于幼小的人工林中的草坪上,就被邱华栋一眼发现了。邱华栋由此开始牵挂其命运,到处是水泥工地,到处是人流杂沓,一只松鼠,该如何安身,邱华栋甚至联想到自己,在时代的洪流中,在命运的巨兽爪下,如何幸免?这一似乎微小的问题,既是诗人对自己命运的追问,其实也是一个世纪“天问”。文学和诗歌,不管外表如何光鲜亮丽,本质上仍是个人性的。在时代的大潮中,诗歌文学经常可能边缘化,无处安身,实际也不过是一只小松鼠,弱小,无能为力,但有自己的活力和生命力,并且这小生命有时会焕发巨大的能量。这只松鼠,何尝不也是诗人的一种写照?
一只是兔子,一只是松鼠,这两只小动物,其实可以看成诗人在不同场景中的一个隐喻。前一个是置身自然之中,对于美的敏感,后一个是身处都市,对生活和世界的敏感。这两只小动物,其实就是诗人自身的形象显现。如果说兔子具有土地原始性,松鼠在都市里则显得有些神秘特异,在自然日渐隐退的都市里,松鼠可以说具有隐士和精灵的双重性,一方面,它隐藏于都市的边缘角落,另一方面,它的出现给都市人带来惊奇和惊喜,它腾跳变幻,仿佛一个隐喻,都市里诗意的隐喻,证明着诗意未死,诗意还会隐隐约约显现。
由此,两位诗人都通过自己的诗歌写作,建构其个人的诗歌形象,一个是自然诗写,一个则是沉思型的写作,我们亦从中看到了同时代诗人的命运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