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颜
一
长裙摇曳生姿,脚腕纤细白皙,套上高跟鞋的女人,似乎有一道春风经由脚踝穿透全身,不由分说地挺拔起来,俏丽起來,袅娜起来。发明高跟鞋的人,前世一定是个魔术师。长夜,睡梦中,他闭上眼睛,看见了一种被抬升、被雕琢的美。
现在,一个女人正穿着高跟鞋走进颇有肃穆感的审判庭,鞋跟敲击地面,发出有节奏的笃笃声。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她的美,从声音的发源处望过去,一头染成棕色的长直发,一件设计简洁而有质感的白上衣,一条黑色的包臀裙,勾勒出一个成熟女人荡漾的风情。无疑,那双尖头的黑色细高跟鞋又为她增添了几分韵致。
她在原告席上坐下来。我翻了翻案卷,娇,这个名字明显携带着20世纪七八十年代及以前的气味。就在我的故乡麦菜岭,随便扳着指头数一数,就能数出十几个“娇”来:春娇、冬娇、发娇、莲娇……然而她们无一例外活得粗糙,她们中大多数人一辈子没有穿过高跟鞋。唯独眼前的娇,可以让我联想起“娇”这个字眼本身所包含的意义:柔嫩、美丽、可爱。
可是,她一出声,我就后悔了自己先入为主的判断。“这里,还会痛,医生说还得做手术。”她伸出手肘,嘟起嘴巴,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从资料看,她已虚岁四十,言语间却是和年龄极不相称的幼稚,或者说愚痴。“真的,骗你会死掉。”娇和一个极力想证明自己的稚童并无二致,以至于法官也不禁哑然失笑。律师侧过头去,毫不客气地制止了她。
当法官问及她上过几年学时,旁听席上娇的妹妹补白道:“我姐姐以前完全不是这个样子的,自从那次在洗头店摔伤之后,她整个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有时候脑子都稀里糊涂的。”
“是啊,我以前在店里做了好多年店长。”娇又一次抢着回答。无论娇的痴愚是源自天生,还是如她们所指证的一次意外,让我们回到那一次摔伤事件,亦即回到这一场诉讼的起因。
大年初四,娇衣着簇新,足蹬一双高跟鞋,踏进了一家美发店。同时进店的,还有她的姐姐和嫂嫂。在此之前,她们持有了这家店的一张优惠感恩卡。
厅堂宽阔,暖气开得很足,服务生彬彬有礼,室内弥漫着浓郁的香精气味。因为是春节,人们的寒暄多了几分客套和热情,大堂的茶几上摆着糖果,一切都洋溢着和谐、喜悦,没有人会想到接下来将会发生一起惊魂事故。
娇踩着高跟鞋登上二楼,折转的楼梯上,每一个阶梯都镶着瓷砖,光鲜锃亮,照见女人婀娜摇摆的身姿。娇在靠近楼梯口的房间里停下来,脱下高跟鞋,躺在一张特制的洗头床上,惬意地接受服务生细致的洗头服务。这是属于现代物质文明带来的舒适生活之一种,人像云朵飘在天空一样,有了被伺候的幸福和尊贵之感。
然后,娇的湿头发被服务生熟练地包好,穿上她的高跟鞋,走出了那间洗头房。她需要从二楼步行至一楼,坐进柔软的大皮椅,在一面巨大的镜子前等待发型师将头发吹出漂亮的发型。春节,是女人们争妍斗艳的大好时光。
可是,她没有等到这一个指向美丽的步骤,刚刚下行至楼梯的上半部,就翻滚了下来。那一刻,她的身体真正悬空了,然后,头皮破裂流血,手臂骨折,晕倒,被迅速送进医院。那双为她带来旖旎风光的高跟鞋,瞬间从脚上脱落,扭曲变形,最后不知去到了哪里。
二
这是第二次开庭了,整个庭审过程中,当事双方都在想方设法还原娇跌落时的场景。当然,每一种还原都在尽量朝着己方的利益靠近。
原告律师端出了己方的陈述:“原告接受美容美发服务时,因被告处地上积水,从楼梯滑倒,当即感到左侧额头、左肘关节剧烈疼痛,左侧额头流血不止。”积水,滑倒,受伤,简单而不带任何修辞描述,形成了一条严密的因果关系链,直指美发店在事件中所负有的安全责任。
但这份陈述很快遭到了被告律师的反驳:“原告诉被告美发店地上积水造成原告从楼梯上滑倒,不符合本案事实。事发当天原告从美发店二楼出来时,跑下楼梯踏空摔倒,原告的损害由自身造成。”
如果推论成立,那么事故的责任将又一次回到原告自身。它像一只脏兮兮的破皮球,被双方踢来踢去,谁也无意将它收留。
“不是这样的,房间地面上积了好多水,水都满到我的鞋底了。”作为摔伤当事人的娇有些急切。设想一下,在整天需要用到水的洗头房,如果不及时拖地,鞋底沾水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鞋底湿滑,楼梯瓷砖光滑,失足滑倒,似乎顺理成章。
被告律师反复强调店方已经尽到提醒义务,原告作为成年人,不注意安全跑下楼梯,才导致了踏空摔伤。瞬间即逝的片断,人的动作可以千姿百态,一个结果的形成原因可以千差万别,也许,就连当事人自己,都无法准确记得当时的情形。她只记得一场尖叫,仿佛世界末日的来临。真正的还原,除非当时有目击证人或者视频录像。
然而,没有人提供当时的视频。也许,美发店本身是安装有监控设备的,但他们并未出示,或者像大多数面对官司的部门一样,视频录像被适时地“删除”了。
出来做证的只有被告方申请出庭的两个证人,他们是事故现场的目击者,美发店的两名员工。他们站在一侧,肩背削直,有着训练有素的挺拔和精神。可以想象,当他们像白杨树一样立在美发厅里,礼貌而娴熟地迎来送往,在穿梭出入的女人眼里,不啻为一道悦目的风景。
在双方律师的提问下,他们一前一后,不疾不徐地描述了当时的情景,内容却惊人地一致:“事发当时,我就站在楼梯下方。和原告一起来的两个朋友先洗完头,坐在一楼大厅吹头。原告下来时一手拿包,一手拿手机,正在打电话,好像是下面的朋友在催她。她的鞋跟很高,走得很急,一下没踩到楼梯,就摔下来了。”
原告律师提问证人与被告的关系,得到雇佣关系的答复,他表示,证人与被告之间存在利害关系,证词不足以采信。娇也坐不住了,举起手来说:“我也想提问证人。”作为基本的权利,她得到法官的许可。
但娇的提问没有一句切入正题,只是意气用事般地质问着:“你在撒谎你知道吗?明明不是那样的,你怎么可以乱说?”本来是愤怒的质询,经她丰富的表情和幼稚的口吻演绎出来,却像一个小女生在向人撒娇。证人神情淡定,每每给出一句简短的肯定答复,让她更加气急败坏。不多时,娇被法官提醒:“你应该就事情提问,而不是质问和反问。”娇嘟嘟囔囔着:“要是我说一句谎会死掉,他们说了也会死掉。”又引起在场者遏制不住的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