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梦然
摘 要: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治理直接影响治理的成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乡村治理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础,而发展农村经济是乡村治理的核心。采用单案例研究法,从农业经济组织的比较优势和资源禀赋方面分析其参与乡村治理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认为农业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完全可行,乡村治理之路从原单一政府治理转为多元化治理是必然趋势。
关键词:乡村治理;农业经济组织;银湖专业合作社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27-0019-03
引言
自1978年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中国的社会治理已由最初的城镇转移至乡村。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2017)的报告中强调,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中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重要战略。其中,还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并指出,计划到2035年,中国将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到2050年,农强、村美和民富的目标将得到充分实现[1]。乡村安定有序是乡村振兴的保障,创新乡村治理体系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乡村振兴的路径之一。因此,在政府工作的指导下,无论是深化农村改革,还是准确扶贫、切实消除贫困,从农业供给侧的结构改革到农村社区的建设,还是从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乡村社区建设,都有着明确的规划和清晰的思路。对1978—2017年中国乡村治理改革的经验分析,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城乡一体、生态环境以及基层民主等关键领域是中国乡村治理的核心[2]。其中,经济发展是实现农村发展的基础和基本前提,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新型农业经济组织的出现不仅能够有效地解决让农民先富起来的问题,更是与农民形成一个利益联合体。农业经济组织从非制度化层面有效降低政府治理乡村时出现的利益表达渠道缺失、官民冲突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概率。那么,农业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具有哪些比较优势呢?农业经济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作用的机制是什么?本研究采用单案例研究法,以六盘水市舍烹村普古银湖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尝试对其影响路径做出探讨。
一、理论框架
乡村治理是农村公共和私营部门的个人或机构共同管理乡村事务的方式总和,它通过协调使多方主体利益能够达到一个均衡点,与其说它是一种制度,不如说它是社会各方持续互动的一种形式。俞可平(2014)认为,乡村治理凸显了一种全新的社会改革理念,同时认为治理是政民合作,互动协调,自下而上的模式,强调 “权利社会”的逻辑和价值向“社会本位”的转变[3]。因此,除政府外,乡村治理还应包括农村企业和民间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其中,农业经济组织凭借自身的“资源禀赋”参与乡村治理活动,协助弱势群体改善其生活、减轻政府的社会福利预算负担[4],推动乡村治理更有效地进行。
农业经济组织在促进非制度层面的乡村治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客观上农业经济组织为乡村社会带来新型复杂的经济体系和各主体间繁杂的利益关系,但同时也为乡村治理增添新的治理观念和思路,注入新的博弈主体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首先,农村经济组织是乡村治理经济利益的核心。它以“经济业务”作为手段,通过“利益导向”引导农民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协同政府形成新的新型乡村治理结构[5]。其次,农村经济组织是乡村治理的根本动力,是治理过程中其他各个方面有效治理的基础和先决条件。它提供的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能提升新型农民的专业技能,带动并推进社会和谐、基层民主及城乡一体化[2]。此外,农业经济组织可以解决政府垂直治理能力不足和缺乏社会横向治理能力的问题,使乡村治理主体和相互关系由原来仅有的政府治理转变为以“多主体协同”“协商性整合”为取向的新态势[6]。
农业经济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对经济组织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一是可获得政府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增加政治资本,减少发展过程中不必要的政治阻碍,提高经济效益;二是与政府建立利益共同体,可拓展农村经济组织的社会关系网络,组织间的社会关系可以成为组织正式沟通途径之外的一种“后门”,可有效规避市场风险[7];三是农民的民主意识显著提高,可以提高农业经济组织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四是农民有着维护自身权益和参与政治的需要,可促使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偏向于农业经济组织的发展[5]。
农业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要想增强农业经济组织的影响力,农业经济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政府不得不引起重视的关键性因素。政府要意识到治理权力已由单向的自上而下活动转为上下互动,由下而上的治理活动能更多地满足农民的需求。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积极引导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营造一个有利的社会环境和法律环境,建立农民经济组织与村组织的联动机制,引导农民经济组织成为与政府积极互动的桥梁[8]。
二、案例描述及分析
(一)六盤水市银湖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
银湖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六盘水市普古乡舍烹村。成立于2012年5月6日,注册资本2 000万元,以刺梨、猕猴桃、蓝莓为主导产业。银湖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变”即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依托主体。2017年已种植30 000亩刺梨、11 000亩猕猴桃、13 000亩蓝莓、2 000亩红豆杉、5 000亩蔬菜、41 000亩杨梅、车厘子及湿地生态植物、10 000亩农业科技示范园,养殖生态猪5 000头、优质土鸡200 000只,并开发配套特色水果和肉类产品深加工产业。
银湖合作社在舍烹村乡村能人陶正学的带领下积极探索“三变”发展模式。从2012年开始,农民通过土地和资金入股特色农业产业、农产品加工及酒店、温泉别墅等项目的发展新模式,形成“三变”改革的雏形。并采取“园区+合作社+农户”“景区+公司+农户”“支部+产业+农户”“合作社+村委会+农户”等模式,在最大限度内盘活村内可变资源、激发入股链条活力,不断扩宽群众的收入路径,形成农业园区、合作社、公司与农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
(二)银湖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乡村治理的可行性分析
1.主观层面。农业经济组织主动协助政府获得的比较优势。农业经济组织主动参与乡村治理对经济组织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第一,农业经济组织可以获得政策支持。贵州省六盘水市首创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村“三变”改革,这一措施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取得显著成效。六盘水市的成功经验引起人们的关注,尤其是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表扬。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从实际出发探索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鼓励地方展开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实力。”这在政策层面上得到了强烈的肯定,为后续开展农村经济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农业经济组织可以获得资金支持,增加政治资本,提高经济效益。银湖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7名发起人,其中,陶正学担任普古乡娘娘山联村党委书记,陶永川是娘娘山联村党委副书记,陶明章是娘娘山联村纪委会委员。这些资源都为银湖专业合作社在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时奠定了政治基础,减少发展过程中很多不必要的政治阻碍,得到更多的政治支持。银湖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除了可以直接获得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以外,政府为其争取到的资金投资也不是一般企业可以比拟的。自2012年银湖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20 449.835万元。其中,直接拨付给银湖合作社及娘娘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8 663.805万元,其余资金11 786.03万元由各单位直接支付。平台公司投入32 727.66万元,其中支付娘娘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16 400万元。娘娘山园区自筹资金约91 366万元,累计投资约144 543.49万元。
第三,农业经济组织可以拓展社会关系网络,尽可能地规避市场风险。舍烹村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村“三变”改革中,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合作社+村委会+农户”方式,与政府建立利益共同体,政府引进了六盘水市最大的平台公司入驻,使得合作社成为平台公司和农户之间的纽带,极大地拓展了银湖合作社的社会关系网络。另外,组织间的社会关系可以成为组织正式沟通途径之外的一种“后门”,农业经济组织在风险来临前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灵敏地感知到,或者是在问题发生前巧妙地避开,有效地规避市场风险。
2.客观层面。农业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具有先天的资源禀赋。农业经济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对经济组织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第一,农业经济组织自身具有的金融能力,可以使得农民通过经济业务做出最优选择,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银湖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靠股权纽带激活乡村要素资源,将资源整合后转变为资产,并将资源量化为股权,把各种城乡资源要素整合统筹到产业平台,实现“还权赋能”促進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
第二,农业经济组织可以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户参与劳动的积极性,减少贫困户。银湖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舍烹村农户的资金、土地以量化入股的方式流转给合作社,农户每年会有保底分红,增加农户的财产性收入。其次,农户可以去合作社参加劳动,获得稳定的工资性收入。另外,娘娘山风景区成立以后,吸引大量游客前来游玩,农户还可通过经营饭店和酒店的方式获得经营性收入。自银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共有2 220户5 455人成为合作社股东,就业人数达1 300人,帮助1 472户2 450人脱离贫困,年均收入增加4 000多元。
第三,农业经济组织开展经营活动时对农户的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能够明显地提高农户的整体素质,降低社会不稳定因素。银湖农民专业合作社每月组织一次系统的技术培训和业务能力培训,主要目的是助推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有效提高农民的专业能力,更加科学地开展种植和养殖活动。农户在进行培训时,随着专业技能的提升,文化素养也能跟着一起进步。另外,农户除可以获得更多技能以外,更能收获在劳动中被社会需要的满足感,得到心理上的满足,有效减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结语
六盘水市银湖农民专业合作社很突出地展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乡村治理的可行性。合作社成立以后,舍烹村的村民外出务工人数比以前少很多,村容村貌的变化翻天覆地,改变了以往不通电不通路的情况,成为有名的风景区,吸引着大量的外来观光团。赵树凯教授认为,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的村庄已进入“发展强势、治理薄弱”的状态,进行乡村治理改革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目的,以实现社会公正为终极目标[9]。要想让群众满意,改善乡村的生活条件,必不可少的就是提升农民的经济基础。新型农业经济组织不管从主观方面的利益驱使还是客观方面具有的资源禀赋,对乡村治理都能提供很大的帮助。因此,中国农村经济组织参与乡村治理是完全可行的,政府治理、社会组织协助治理和村民自治多元化的治理局面是乡村治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几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 李达,王俊程.中国乡村治理变迁格局与未来走向:1978—2017[J].重庆社会科学,2018,(2):5-14.
[3] 俞可平.论国家治理现代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
[4] 罗文剑,廖坤荣,吕华.农民合作组织与乡村治理:大陆与台湾经验比较[J].台湾研究集刊,2017,(6):94-102.
[5] 赵泉民.合作社组织嵌入与乡村社会治理结构转型[J].社会科学,2015,(3):59-71.
[6] 徐晓全.新型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机制与实践[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4,(4):86-89.
[7] 李汉林.组织变迁的社会进程——以社会团结为视角[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6.
[8] 罗光华.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乡村治理——一个社会资本的分析框架[J].农业经济,2014,(11):44-46.
[9] 赵树凯.乡村治理:组织和冲突[J].战略与管理,200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