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银科a、,黄 晶
(四川师范大学 a.社科学报编辑部,b.心理学院,成都 610066)
关于国标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1)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中国标准出版社2015年。(以下简称“GB/T 7714—2015”)示例的错误,我曾在《国标〈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示例的编校失误及其归因》一文中有过较为详细的阐述,但是限于篇幅,对电子资源“获取和访问路径”的不当之处只做了简要说明(2)罗银科《国标〈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示例的编校失误及其归因》,《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第128-140页。。现就该国标的“获取和访问路径”以及“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3)《DOI手册》明确指出:“DOI全称为‘数字对象标识符(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参见:http://www.doi.org/doi_handbook/translations/chinese/doi_handbook/1_Introduction.html。)尽管它具有“唯一性”,但也不应翻译为“数字对象唯一标示符”。的不当之处作进一步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GB/T 7714—2015示例的著录项目中有“获取和访问路径”的共计50条(重复例举只计1次),其中6条同时提供了“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的著录项目。归纳起来,主要在以下方面存在问题。
经统计,GB/T 7714—2015示例的“获取和访问路径”中,使用到的数据库共计9个(4)豆丁网和百度文库虽然也是数据库,但将其作为学术参考文献出处,有诸多不可靠因素,我在《国标〈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示例的编校失误及其归因》一文中已有论述,故此处不纳入统计范畴。,相关统计如表1所示。
表1.GB/T 7714—2015示例中“获取和访问路径”使用到的数据库统计
对于使用到的这些数据库,我们将试着从可行性、必要性和简捷性的角度加以分析。
可行性问题是指GB/T 7714—2015示例“获取和访问路径”中使用到的数据库,对于读者或后续研究者而言,在验证或获取该参考文献上,不仅得不到帮助,反而增加了困难。这时候我们就认为该“获取和访问路径”不具备可行性,不提倡使用。
将使用阿帕比数字资源平台的5个示例的获取和访问路径输入地址栏,都会跳转到北京大学的阿帕比数字资源平台登录页面,点击“立即注册”,跳出提示“您不在IP范围内,不能进行有效注册”。也就是说,此获取和访问路径仅对北京大学校园网IP有效。通过进一步了解发现,该数字资源平台的服务对象仅为“图书馆、企业、政府等客户及其所属读者”(5)参见:http://202.106.125.14:8000/Usp/nlc/?pid=about&cult=CN#c。,不在此范围的个人用户是无法访问的。
地址栏中输入指向MyiLibrary数据库的6个获取和访问路径,立即跳转到MyiLibrary数据库的登录页面,该页面并无注册选项,通过查阅发现该数据库仅“面向全球公共、学术和专业图书馆”(6)参见:http://www.myilibrary.com/Home.aspx?ReturnUrl=%2f。,问题也就变得和前文提到的北京大学的阿帕比数据库一样。
以上两个数据库的获取和访问路径在北京大学校园网内可以轻松打开,这与GB/T 7714—2015的起草单位,或者更准确地说,起草人来自北京大学(7)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前言。有直接关系。鉴于我之前发现的GB/T 7714—2015示例中存在的诸多错误(8)罗银科《国标〈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示例的编校失误及其归因》,《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第128-140页。,标准制定者们没有考虑到获取和访问路径的可行性问题,也就不难理解了。
必要性问题是指GB/T 7714—2015示例“获取和访问路径”中使用到的数据库是否是最优选择,如不是,我们就认为不必要,不提倡使用。
前文提到的使用阿帕比数字资源平台的5个示例中的文献,都有纸质版本,且都可以轻松获得,所以阿帕比数据库在占有这些资源上并不具有唯一性,相反更增加了普通研究者获取的难度,因而,将它们以阿帕比数字资源的方式呈现,完全没有必要。使用CADAL(China Academic Digital Associative Library)数据库的2个示例中的图书都只是纸质图书扫描版的PDF格式,“仅仅用来保护印刷版材料的微缩形式或其他影印法不需要在引用时提及,资料来源格式与其出版版本的格式相同”(9)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编著《芝加哥手册:写作、编辑和出版指南(第16版)》,吴波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第729页。,因而更没有必要以电子资源的方式呈现。
地址栏中输入使用了Wiley Online Library数据库的2个获取和访问路径,并不能直接导向该参考文献,只是该文献的基本信息页面,个人用户可通过注册后购买的形式获取该文献。也就是说,此处提供的仅是该文献的购买渠道。使用HeinOnline、中国知网、重庆维普(10)使用重庆维普数据库的3个示例中,只有“4.4.2示例:[4]”与此处的情况一致,“4.4.2示例:[5]”和“8.6示例1”属于获取和访问路径陈旧问题,后文将详述。和万方等数据库的示例,也是如此。且这些文献都只是纸质版本扫描后的PDF格式而已。更何况“数据库所涵盖的学刊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发生变化”,所以“一般情况下,没有必要包括数据库信息”(11)美国心理协会编《APA格式:国际社会科学学术写作规范手册(第6版)》,席仲恩译,重庆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79页。,“只有当读者没有它可能无法找到原出处或当你的出版商需要它时,你应该把URL作为补充信息”(12)美国现代语言协会编《MLA格式指南及学术出版准则(第3版)》,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212页。。
简捷性问题是指GB/T 7714—2015示例“获取和访问路径”指向带有检索功能的数据库时,应该只提供数据库检索页面的获取和访问路径。这样,既简捷,又不会有歧义。
地址栏中输入使用了CADAL数据库的2个获取和访问路径,立即跳转到至CADAL的登录页面。以“4.1.2示例:[11]”为例,如有该数字图书馆的账号,登陆后即可跳转至《当代美国外交》一书,并可阅读全文;如无该数字图书馆的账号,需要先进行注册。需要注意的是跳转后的地址栏中显示的是以下网址:
http://www.cadal.zju.edu.cn/book/33023884/1
也就是说,此示例中的获取和访问路径并不能直接导向参考文献,直接导向参考文献的获取和访问路径又需要注册登录该数字图书馆后才能获得。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做法是只提供数据库检索页面的获取和访问路径。
因此,前文提到的Wiley Online Library、HeinOnline、中国知网、重庆维普和万方等付费数据库的获取和访问路径,我们认为没有必要提供。但是,熟悉著录规则的人可能会提出反证,他们会说,《芝加哥手册》和ISO 690:2010中不就提供了吗?它们是提供了,但它们是以更简捷的方式提供。或者只列出数据库名称和资料来源识别码(13)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编著《芝加哥手册:写作、编辑和出版指南(第16版)》,第787页。,或者只提供登录网址(14)Information and documentation — Guidelines for bibliographic references and citations to information resources: ISO 690: 2010(E), cited January 14, 2019, https://www.iso.org/standard/43320.html.。
当然,简捷性不止于此,还可以用数据库提供的稳定的URL(如果有的话)代替浏览器地址栏中的URL。比如,“A.4[2]”的获取和访问路径就可以改为:
http://thesis.lib.pku.edu.cn/dlib/product.asp?DocID=6328
这样既兼顾了简捷性,又提高了稳定性。
获取和访问路径,包括DOI,都是独特的字符串,都应遵从固定的互联网协议,有规定的格式(或叫“语法”)要求。如,不能含有空格。GB/T 7714—2015示例获取和访问路径中含有空格的问题,我已在《国标〈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示例的编校失误及其归因》一文中指出(15)罗银科《国标〈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示例的编校失误及其归因》,《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第138页。。除此之外,还有以下一些格式问题。
《DOI手册》中明确规定:“DOI号在屏幕或纸张上显示时,除文本清楚说明是指DOI号,应使用小写的‘doi:’标记开头。”(16)国际数字对象标识符(DOI)基金会《DOI手册》,2017年9月26日更新,2019年1月4日引用,http://www.doi.org/doi_handbook/translations/chinese/doi_handbook/2_Numbering.html。GB/T 7714—2015示例显然没有遵从此格式,无一例外都是以“DOI:”呈现(17)参见《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中“4.4.2示例:[5]”、“4.4.2示例:[8]”、“4.4.2示例:[9]”、“8.7示例1”、“A8[4]”、“A8[7]”。。这一格式要求就像以互联网协议开头的“http”中的“h”不能大写一样,绝不能为了自己的格式要求而随意更改。
获取和访问路径,包括DOI,如果必须断开时,出于格式上的要求或提醒的目的,也形成了一些既定的规范。如《芝加哥手册》总结的:
印刷作品中,如果行末的URL(18)统一资源定位符(uniform resources locator)又称URL,用于把读者直接引向一个互联网资源,与GB/T 7714—2015中的“获取和访问路径”意义相同。或DOI必须断开时,应该在冒号或者双斜号(//)之后断开;在单斜号(/)、波浪号(~)、句号、逗号、连字符、下划线(_)、问号、数字符号或百分比符号之前断开;或者在等号或&符号的前面或后面断开。这种断开有助于表明该URL或DOI已被转入下一行。绝对不要给URL或DOI加上连字符来表示换行,也不要让作为URL或DOI组成部分的连字符出现在行末。(19)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编著《芝加哥手册:写作、编辑和出版指南(第16版)》,第674页。
这些规范中的许多,如“在单斜号(/)、波浪号(~)、句号、逗号、连字符、下划线(_)、问号、数字符号或百分比符号之前断开;或者在等号或&符号的前面或后面断开”,在绝大多数是中文的参考文献中似乎显得没那么必要,因为获取和访问路径能被轻易地识别出来,但如果是英文的参考文献,做这些规定还是有必要的。它们能起到提醒读者获取和访问路径“已被转入下一行”的作用。所以,从遵从统一性原则的角度出发,参考文献中的获取和访问路径必须断开时,我们主张都应该做这些规定。这一点上,GB/T 7714—2015示例中获取和访问路径的断开显得过于随意。至于“绝对不要给URL或DOI加上连字符来表示换行,也不要让作为URL或DOI组成部分的连字符出现在行末”,就不是我们主张不主张的问题,而是必须遵守的问题。因为,如果给获取和访问路径或DOI加上连字符来表示换行,它们就不能直接导向所引的资料来源(20)GB/T 7714—2015示例中犯此错误的有“10.1.3参考文献:①”、“A8[7]”。;如果让作为获取和访问路径或DOI组成部分的连字符出现在行末,就很可能被误认为是系统自动加上的连字符而被删去(21)GB/T 7714—2015示例中这样处理的地方有“4.1.2示例:[12]”、“A8[4]”。。更多的时候会让读者无所适从,如GB/T 7714—2015中的示例“A.4[1]”和“A.10[3]”中的获取和访问路径中的连字符。
GB/T 7714—2015中在处理“获取和访问路径”与DOI时,是这样的立场,即“获取和访问路径中不含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时,可依原文如实著录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否则,可以省略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22)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第12页。。就是说,当获取和访问路径中不含有DOI时,如果该参考文献有DOI,可以在列出了获取和访问路径的同时,列出DOI;当获取和访问路径中本身包含DOI时,就不必再单独列出DOI。
这其中含有两层意思。
第一,DOI与“获取和访问路径”可以同时存在。如“4.4.2示例[5]”、“4.4.2示例[9]”、“8.7示例1”、“A8[4]”、“A8[7]”。但是,这样本质上就是一种不必要的重复。《芝加哥手册》从来都是这样表述的:URL或DOI(23)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编著《芝加哥手册:写作、编辑和出版指南(第16版)》,第747、749页。。并且“无论如何,除非出版社或学科另有要求,作者只需要采用一篇文章的DOI来表明引用了其电子版(因为DOI同时指向所有可供的格式,所以没有必要说明引用的是哪种电子格式——如PDF或HTML)”(24)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编著《芝加哥手册:写作、编辑和出版指南(第16版)》,第754页。。
第二,在DOI与“获取和访问路径”二者中,GB/T 7714—2015更看重后者。这一点可分为两种具体情况。一是某参考文献既有获取和访问路径又有DOI时,GB/T 7714—2015可以只标出获取和访问路径而舍弃更稳定的DOI,如“4.4.2示例[4]”。《芝加哥手册》则做了相反的选择,且给出了自己的理由:“学术期刊文章的PDF版和HTML版,并不构成不同的资料来源。这种版本的每一个URL通常都不一样,但DOI则不会。”“作者应该把包含资料来源的DOI的优先级别置于URL之上,以便可以随时获得DOI。”“如果能找到DOI的话,会比URL更好。”(25)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编著《芝加哥手册:写作、编辑和出版指南(第16版)》,第673、672、754页。我们无需再列出更多的DOI优于获取和访问路径的理由。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更愿意相信,国标制定者不知道这个参考文献还有DOI,要不他们怎么会这样做?!二是某参考文献的获取和访问路径中本身就含有更简捷的DOI,但依然选择更繁琐的获取和访问路径,如“4.1.2示例[17]”、“8.5示例5”、“A8[8]”、“A8[9]”。这种示例逻辑完全让人不能理解。
“尽管URL可以把读者直接导向所引用的资料来源,但它也是引用中最为脆弱的元素;在网络上,一个URL所指向的资料来源很容易就会被转移到不同位置,或者干脆消失。”(26)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编著《芝加哥手册:写作、编辑和出版指南(第16版)》,第671-672页。但是,GB/T 7714—2015显然忽视了这一“最为脆弱的元素”。很多获取和访问路径都是过去好几年的,甚至GB/T 7714—2005中出现过的,10年后居然还不假思索地再次使用,如“4.5.2示例:[2]”和“A.9[3]”(27)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中国标准出版社2005年,第5页。。这些示例中的获取和访问路径已经无法访问。即便是还用这些示例,获取和访问路径完全有更佳的表达方式。比如“4.5.2示例:[3]”,既然谷歌都退出中国,我们无法访问,并且专利查询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入口(28)参见:http://www.pss-system.gov.cn。,注册登陆后方可查询,为什么还沿用GB/T 7714—2005的获取和访问路径(29)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05》,第5页。?再比如“4.4.2示例:[5]”和“8.6示例1”中的获取和访问路径,是重庆维普以前和北大合作,部署在他们那里,解决老教育网用户访问维普期刊站点问题的一个镜像站点,但因北大经常进行服务器维护,有时候甚至关机,故该站点服务经常不稳定,现在教育网用户基本上也都通过其他网络来访问,所以该路径完全应该予以更新或替换。
参考文献提供获取和访问路径时,一定要考虑可行性与必要性。当获取和访问路径是受限的,如示例中的北京大学的阿帕比数据库、MyiLibrary数据库,绝大多数研究者无法直接获取,且有更加容易的获取方式时,我们应当把可行性作为衡量参考文献的标准。当获取和访问路径所指向的电子书只是纸质书扫描版的简单PDF转换形式时,如示例中来自CADAL数据库的参考文献,我们就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呈现获取和访问路径。
当获取和访问路径指向的是数据库内容,而这个数据库本身又具有站内检索功能时,如CADAL和MyiLibrary,最好的做法是只提供数据库检索页面的获取和访问路径。这样简捷的做法更易于读者检索。
获取和访问路径在格式上都有一些语法要求,这样的要求,或者是遵从互联网协议,或者是从方便读者的角度考虑。我们应该熟悉并遵守这些要求,从最基本的规范性上与国际接轨。
DOI的唯一性以及极高的稳定性决定了,我们在参考文献面临“获取和访问路径”与DOI的选择问题时,应该毫不犹豫地选择DOI。而如若已经提供了DOI,就没有必要再提供获取和访问路径。
作为国家标准的参考文献的获取可访问路径,适时更新并作出最优选择,应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遗憾的是GB/T 7714—2015却没有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