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弋
小说用第一人称将都市青年人混沌的生活状态、无解的情感困惑和绵密的成长烦恼言说而尽,书写了“死水”般异质却可信的日常经验。“蓝色”既为现代感突出的环境色彩,又为人物的内驱动忧郁情绪。作品以“蓝色”的情绪辐射每一个人物,包括那只名叫莫妮卡的猫。
奇妙的是,这部短篇小说呈现出了极鲜明的戏剧形态风格,转场明确,冲突推进与人物速写并轨合一。文本创造了几个极具剧场性的封闭场景——宠物店、“我”和王晓玮同居的居所,以及杨力的房间,最终归一到一个难以勾勒形容、无法辨认的、声色变形的世界,同时完整地表现了每段情节中的人物意志。作者用平滑的笔触点明了强烈的刺激因素,在自我的秘境游走之余,又暴露出人与人交往过程中的隔膜与错位。作者并不追捧“叫我以实玛利”的上帝叙事视角,只在意人物的可信度和文本的完整性,这种遁迹匿影的创作个性是创意写作中极为难得的。尽管,小说对猫的寓言性处理尚欠完整,部分段落的叙事节奏也待调整,但总体上,这是一份完成度较高的作品。
——西南交通大学副教授 周珉佳
莫妮卡最近什么也不吃,总是窝在那张凉席小床上,那是王晓玮托人从国外带回来的,然而在我看来不过就是个压扁的篮子。现在里面盛了一只猫,正歪着脑袋蜷成一团。
我按王晓玮的指示把猫食倒在它碗里,开始对着它叫:“莫妮卡,莫妮卡……”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个名字很蠢,从我嘴里叫出来更是蠢,几个月来我还是习惯不了,但我仍然一边唤它一边伸手去抱,并且抚摸它的脑袋——“莫……妮……卡……” ——真恶心。
它从我手臂中滑下去,落到地上,拉长身子伸了个懒腰,拿鼻子往猫食上嗅了嗅,就转身要离开。
我一把将它拉过来,但它很不情愿地扭身要走,如此反复,直到它不耐烦地“喵”一声,伸出猫爪刨了我一下,没有刨中,我伸手去打,它却迅疾地跳开了。
说实话我并不讨厌猫,但也喜欢不来。我告诉王晓玮我小时候往家里带回过一只流浪猫,但被我妈拎着脖子从窗户扔了下去,因为她和我爸刚刚吵了一架。
王晓玮听了就笑,说我有心理阴影,但我不太同意,因为我大学时也一度想养一只折耳猫,于是我固执地认为讨厌莫妮卡的原因是照顾起来太麻烦。
半年前,和王晓玮刚订婚不久,去了趟她的老家回来,在小区附近发现一家宠物店。尽管我们都很累,又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但她执意要去看看,因为那家宠物店我们尽管在街上来回了无数次却一次也没有发现。我不去,她就拉着我,嗲着声音——“去嘛,就去看看!”
那时候已经晚上十点,或者更晚一些,沿街的店铺几乎打烊,只零星几家铺子从半拉的卷帘门里透出些昏黄的光。
我们走进去,立刻就看到许多笼子规则地排列在一起,里面全是些猫、狗、兔子之类的,一律很安静地卧着,只有仓鼠在锯木屑里来回爬动弄出些窸窣的声响。
王晓玮把包裹都递给我,自顾自地挨个看过去,好像每一只宠物都能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兴奋,我很奇怪赶了半天的路她还会这么精神。
店里有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看起来不过高中生模样。她安静地跟在王晓玮旁边,等她指着那些动物惊奇地笑着抬头时,也羞赧地抱之一笑。
我觉得她应该很尴尬,就和她聊天,她好像很乐意和我说话,问她在念书吗,她就说刚刚大一,然后她告诉我自己是在母亲的店里帮忙,让我们慢慢看,她母亲一会儿就会回来。我们就那么聊了一会儿,后来我觉得累了,就说那你该做什么做什么吧,我们自己看。她才解脱似地溜到柜台后面玩手机了。
王晓玮后来一眼看中了那只卧在玻璃橱柜里的布偶猫,她几乎是惊叫起来的——“居然有这么漂亮的猫,看它的眼睛!”然后她就一直蹲在那里,隔着玻璃拿手去逗它。那猫仍趴在那里,只懒懒地抬起脑袋,疑惑地看着我们。我象征性地陪她看了会儿,的确很漂亮。但我觉得它挺可怜的,被关进这样一间小小的透明盒子。当王晓玮说要买下它时,随即我开始担心它会不会有什么疾病,就像那些狗贩子常常爱搞的一样,只要是从他们那里来的一拿回家就得细小甚至是犬瘟,然后吐出一堆虫子,隔不了多久就会死掉。
正这样想着的时候,女孩的妈妈回来了,是一个非常臃肿的女人,除了眼睛几乎看不出来和她女儿有任何的相似。
她熟练地绕到橱柜后面,弯腰取出张价码牌,说要九千九百,打折下来九千。
我悄悄告诉王晓玮想要猫的话托朋友送一只,她说不,于是开始和女人讲价。她们讲了有一会儿,女孩也加入进去,她在帮王晓玮,她说:“姐姐好喜欢的,八千就八千嘛。”我看到女人瞪了她一眼,但她赌气似的声音更大了——显然她更习惯于同她母亲作对。
后來王晓玮用八千块钱买下了那只猫,她很开心地把它抱在怀里,将附送的笼子、猫窝、猫砂什么的一股脑堆到我身上。
临走时我仿佛听到了女人训斥女孩的声音,我知道那无非是嫌她捣鬼使得少卖了一千。而王晓玮一路上都在想着给猫取名,不断地拿些奇怪名字问我行不行,居然还想到太宰治、伍尔芙、奥黛尔。但我毫无兴趣,花掉八千块后,我更觉得它像是一件商品,一件没有生命的商品。况且莫妮卡买回家后不久,就好像莫名多了很多事情——打针、去虫、洗澡、喂食、倒猫粪……时间久了,王晓玮似乎比我更先感到繁杂,但她仍然表现得很喜欢,而它也只和她亲近,因为我动不动就会打它。
离预定结婚的日子越来越近,在这期间我辞掉原来的工作,换了另一家公司,仅仅是为了工资高一些。现在的工作下班比以往要早,离家也近,不用挤地铁,往往到家才五点半。因为计划结婚后去旅行,要请掉好几天的假,王晓玮好像要拼命提前完成那些工作似的,回家越来越晚,她总抱怨公司太严了,竞争力大。这对我而言倒无所谓,回到家,拿出一听啤酒坐阳台上,一边喝一边刷手机,直到六点多开始做饭。
我把莫妮卡撂在一旁,正在喝酒的时候,陆文斌发消息过来,说他到成都了。我本来不想去理,想想还是回了句:“来干嘛?”
“秘密。”他说。
无聊。我不再回什么了,继续喝酒,天边难得出现一次晚霞,一片紫红色在远处楼宇间烧着,几朵云在背后呈现出有些奇异的轮廓,我看了会儿,竟然觉得有些迷人。
隔了一会儿,陆文斌又发来消息说明了他的“秘密”,他要免费给我们拍一套婚纱照,但要把照片作为工作室下一季度活动的宣传海报。我说,好。然后我把消息发给了王晓玮,她很快就敲了行字过来,意思是没问题,而且附了个非常高兴的表情。
我知道她才不管什么免不免费,她高兴是因为她觉得自己的照片能被那么多人看到。而我坐在那里,天然迟钝的知觉使我像一个置身事外的人,全然没有意识到结婚这件事和我的关联。当这个曾经非常遥远的事实突然逼近,我才发觉自己被那些从未留意过的时间推了好远,竟有些无措,但好像这种无措只是种流程,理应被归到由欣喜带来的紧张中去。
结婚?想想这个词,只觉得茫然。然后我决定不去想它,转而开始回忆大学生活或者和王晓玮刚刚认识的情形,但我惊奇地发现这些东西已经离得太远,而且被很多琐碎的记忆搞得有点七零八碎——不过还好,我并不是什么也想不起来,况且我自认为还是很喜欢王晓玮的。
过了几天,我们请了两天假去了海南,住在一家海滨旅馆,那里隔着窗户就能看见海。海水蓝得有些不真实,是装饰画里才有的那种颜色,但大概因为风景的缘故,王晓玮心情格外好。
刚到的下午,陆文斌和我们坐在露天咖啡店里聊天,可以看见海面上象牙白的海鸥回旋着,在明洁的阳光和渗着盐味的空气里闪耀。沙滩上有很多拍照的人,而海岸柔和的弧线一直延展到无限远,那里有许多和附近屋子一般鲜亮的房屋,像蘑菇一样。
傍晚我和王晓玮到海边散步,斜晖映照的海滩,有许多当地居民和旅客也在漫步,在逆光处形成一个个轮廓镀金的黑影。
我牵着她,在温软的细沙上踩过,我们居然像早先时候一样谈点诗歌、小说。我告诉她我一直想写一部小说,照平常她应该会说:“就你,写个屁。”但她一反常态地问道:“写什么呢?”声音很温柔。
“嗯……不知道!”
我笑了起来,她打了我一下,也欢快地笑起来,把身子往我这边靠了靠,我就顺势把她揽在了手臂里。
第二天一大早王晓玮就起床了,她把我摇醒,又让我去叫醒陆文斌。我们草草地吃了顿饭,陆文斌说他要去朋友那里拿些道具,尽管他昨天就该去的,但对此王晓玮并没有抱怨,因为她正好可以花足够的时间来装扮。我们驾着旅馆租来的车去婚纱店取回预订的婚纱,又转而到了美容院。
王晓玮已经化妆将近两个小时,但她并不满意,直到陆文斌打来电话,让我们开车去沙滩,她才不情愿地又让人给她摆弄了一阵。
那天的王小玮的确很美,她平常就被人说带有一种锋利的美,这种锋利在那天则被推到极致,仿佛割人见血。但她的皮肤是那么白,和婚纱一起,在阳光下白得有些刺目。
到沙滩已经上午十点,太阳很烈,但陆文斌还没有到,王晓玮有些不高兴,甚至越来越不耐烦。她撑着一把宝蓝色的遮阳伞,焦急地在我旁边来去。我说,你别走了行吗?她瞥我一眼,根本不理我在说些什么。我再说,她就叫道:“你烦不烦!”后来她觉得又热又累,就干脆立在我旁边,什么也不说了,只皱着眉头看海水。有裹着盐粒的海风持续刮来,吹得我们脸皮微微发痒。我想找一些话来调节她的心情,但她只是淡淡地看我一眼,又把眼睛转开。
又过了一会儿陆文斌才出现,身边跟着个人,牵了匹栗色的马。那马垂着头温顺地走着,干净的毛皮在阳光下显出明媚的光泽。但隔很远就能感到它的鼻孔正在艰难地喷气。
走近了,王晓玮一闻到它身上的气味就把眉毛拧在了一起,她捂着嘴问陆文斌:“就牵了个这玩意?”是她一贯训斥人的声音,让人觉得很不屑,又有些凛冽。她说自己喜欢猫猫狗狗,但就是受不了这种圈养生物的气味。
陆文斌嘿嘿笑着,不说什么,让我们开始拍照。王晓玮有些生气,板着面孔,提着裙子故意缓缓地走,陆文斌让摆动作的时候也漫不经心。但是当他真举起相机,叫着“笑一个”时,面对镜头,她的脸好像一下活泼了,立马露出标致灿烂的笑容。
那天的拍摄很成功,但累人。王晓玮的婚纱随着不断地走动被染得越来越脏,而我流了很多汗,衬衫领口糊上了一圈黄黑难辨的颜色。拍完沙滩,又转到一间工作室拍室内的片子。回到旅馆,王晓玮赶紧跑回房间泡澡去了,我换掉衣服,和陆文斌靠着室外的栏杆抽烟。
陆文斌说:“大学那会儿你说你不想结婚,但你却是我们几个里最先结婚的。”说完他笑起来。
“想一想,其实都一样。”我说。
“我看王晓玮人不错,就脾气坏一点。”
“习惯了。你呢?和张欣瑜。”
“还是那样,挺好的。你想没想过,你们结婚然后到了最后,對各自都失去兴趣,会厌烦吗?”
“谁知道呢?”
我不太想说话,但仍然稀稀拉拉地和他聊着,仿佛这是种不可辞却的必然。我忽然想起曾经去一个电影的分享会,听一个导演提到在海滩拍照的新人们,大概是说女孩子的婚纱随着拍摄会渐渐由白变黄,后来就脏脏的了,但这并不影响拍摄,因为只要后期稍微处理一下,它们依然会变得和早先一样雪白。而这些照片会被挂在卧室,成为美好爱情的象征。导演好像是想说,在爱情里人们对于纯洁的定义是不是出现了什么偏差。
我想把这个话题讲给陆文斌听,但他正自顾自地谈着上一次的活动以及遇见的女孩们,谈得津津有味,似乎那真的是一个美好的、最值得分享的回忆。
回到成都后,为了补上缺假的两天,王晓玮每天回家更晚,我照旧每晚早早回家,喂莫妮卡,坐在阳台上喝酒。有时候那猫就躺在不远的地板上,和我一起吹着干燥的晚风,忍受这个城市无比丰富的灰尘和喧嚣。
楼下发生车祸的时候,我的耳机里正播放着一首Pink Floyd的曲子,王晓玮很讨厌我喜欢的那些乐队,说他们简直乱唱,对此我不置一词。我并没有停下音乐,只把躺椅往阳台边沿移了移,一边喝酒一边看——这样做只不过让我能够看到更多拥挤在街面上的车辆和行人。
在十八楼几乎听不到下面的声音,只隐约看到两辆车撞在一起,几个交通警察在疏散着看热闹的人群,但他们散了又聚,像无数个粘在磁铁上难以清理干净的铁屑。过了一会儿,一辆救护车挤开人群驶进去,几个白衣服的人被鲜明地撒到里面,抬好担架后又爬了回去。最后救护车逐渐离去,转过街角,消失在视野里,那团人群才一点点消散。黄昏时略显灰暗的街道,警车闪耀的彩光,七错八歪的车辆和行人变得比实际要更远,看起来像电影里的远景。而我似乎很享受这种场景,它和我毫不相关但又带给我一种奇特的飘渺感,仿佛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并不真实的世界。
我想到以前刷微博——又可能是看书时碰到的故事——为了躲开一群骑摩托车飙车的新婚夫妻,在一个下雨的夜晚开车撞上了路边的树干。有一幅照片,中央是那个男人,他正被警察扶着茫然地立在雨中,额头上流出的血被雨水密密地冲刷到脸上,形成很多細细长长的红色溪流。旁边是那辆轿车,副驾驶撞进树干,被撞得稀烂,车尾也微微翘起。周围是闪光的警车和七倒八歪的路障,远处是雨夜里轮廓黝黑的山。我不知道怎么记住了这个画面,可能它同样给了我奇特的飘渺感。
想着这些时,天已经慢慢变暗,看看手机,将近六点半。我踱到厨房,把下班后买回的菜取出来,做西兰花炒牛肉、韭黄炒蛋,并把之前煲好的薄荷绿豆汤放进冰箱冷藏。
通常做好饭不久王晓玮就会回来,但今天隔了很久也没有见到她,她也没有打来一个电话。八点半的时候,我吃了饭菜,坐在沙发上一边喝汤一边看书。过了很久,当我忽然惊慌地把她和楼下车祸联系起来给她打了好几个电话后,她突然开门进来,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看得出来她很累。我准备把车祸的事告诉她,但她只看了我一眼,放下东西径直到厨房去了,我听见冰箱打开、关上,以及酒罐被拉开的“哧啦”声。
“少喝点酒!”我冲她喊。
她一边喝一边走出来,“哦”了一声,坐到旁边的沙发上不再说话。
“我已经吃了,我把菜给你热一下。”
听到我没有等她使她有些不快,但她没说什么,抬头看了看我,又低下头。我把绿豆汤盛好给她端出去,然后热菜。抽油烟机扑扑响,我没听清,她好像在说:“打那么多电话干什么?”
“什么?”我说。
“打那么多电话干什么?”
“没啥,我以为你遇到什么事了。”
她再没有说什么。直到菜热好了,才缓缓坐到餐桌旁,什么也不夹,手里拿着筷子在米饭里刨了两下,那碗并没有喝过的绿豆汤被她摆在面前。她又看了看两盘显得有些狼藉的菜,终于往嘴里填了口饭,艰难地嚼起来。
“吃点菜,”我说,“我陪你吃点?”
“不用。”又是她一贯凛冽的语气。
她草草吃完,扔下碗筷,就去了浴室。我正在收拾桌子,忽然她又走了出来,已经脱掉了上衣,胸前裹着条浴巾。
“这是你买的?”
“什么?”
“这个沐浴露。”
“是,下午回家时……”
没有等我说完,她已经把那瓶沐浴露扔在茶几上,砸出一声脆响,然后回身拿衣服,一边往身上套一边要出门去。
我吼了句:“你要干嘛?”
她回头看我一眼,开始麻利地穿鞋,因为着急,一只高跟鞋的扣子怎么也扣不上。
我意识到什么事情已经发生,某种一直维系着平稳的丝带正在断裂。我站在那里,竭力想要从她身上寻找一个破绽,从而使我们都从此刻的阴影里脱身出来。但我发觉根本没法,和以往任何时候一样,这使我更加恼怒。
“回来!”我吼起来。
这一声似乎在她意料之外,而且因为过于大声吓住了她。她怔了一下,呆着眼睛看我。然后她把那只怎么也扣不好的鞋子脱下来,用力摔到鞋柜旁边,碰上木板发出沉闷的“咚”的一声。吓得一旁的莫妮卡朝阳台慌张逃去。
她大叫起来,“啊啊……”地喊着,一边用手在头发上发疯地揉,直到它们蓬乱地耸在头顶,再之后她就站在那里,喘着气,脸颊通红,眼睛里一团坚固的阴影。
她的衣服起了很多褶皱,发型配合着那双缺了一只高跟鞋的脚,看起来很狼狈,却又不合时宜地显露着滑稽。
沉默里我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仿佛把胸口那团气体压回了身体。“怎么了?好好说。”我调整好声音,尽量表现得非常平静。于是,我以为她也会慢慢平静下去,然后这场风波就会一点点平息,但我又一次错了,她再次爆发起来。
“我受不了薰衣草的气味,你不晓得?”
“以前没买过?”我还是尽量保持那种声音。
“你说呢?还有西兰花、韭黄,你见我炒过吗?”我搜寻着记忆里王晓玮寥寥几次的炒菜情形,但一切都很模糊,无法捉摸。我只好说:“不记得了。”我被彻底打垮,但我仍然保持住声音的平和。
“别装出那种声音跟我说话!你什么时候关心过我喜欢什么,啊?”说完她把另一只鞋子从脚上蹬下来,径直回卧室去,我伸手拉她,她忽然甩开我,叫了声“滚!”把门摔得震响。
过了一会儿,四周静下来。我觉得自己有些狼狈,但我还是把鞋子捡起来放进鞋柜,又把沐浴露拿起来,扔进垃圾桶。然后我坐到沙发上王晓玮先前坐过的位置,把她没有喝完的啤酒全部倒进嘴里。
我开始回想这个夜晚,但我无法顺着混乱的思绪捕捉到它发生的缘由。究竟怎么回事呢?对于这个将要和我结婚的女人,我到底了解多少?越去想这些,越是从脑中推出一个漆黑巨大的空间,铁盒般罩住我,而我无论如何都只能看到其中小得可怜的一部分。
不知道过了多久,窗外的灯光逐渐减少,隔着窗户只能看到几栋大厦的楼顶缓慢而有规律地闪着几盏微弱的红灯。
我小心地打开卧室门,王晓玮已经睡熟,头发凌乱地散在枕头上,看起来她真得很累。我把被子给她盖上,蹲在床边看她那张过于苍白的脸,忽然一种奇妙的情绪从暗地里冒出来,触手似的缠住我。
我想起以前那间闹白蚁的屋子,夜里“沙沙沙”的啃噬声总让人无法安睡,但换了间屋子还是没有摆脱,那种“沙沙沙”的声音还响在身体里,依然在啃着我们。我仔细去听,又什么也没有。不对,是这个屋子太静了,静得可怕!
那种感觉一直挥散不去,幽灵一样伴随我离开卧室,在客厅踱步,在阳台抽烟,又和莫妮卡一起躺在沙发上看了部非常无聊的电影……
为了摆脱它,我决定出门。
开车到九眼桥一带后,我随便找了家酒吧喝酒,里面的人很多也很热闹,让人觉得这个世界好像充满了欢乐。
在我喝完我要的第五瓶酒后,仿佛听到有人叫我,直到肩膀被人大力拍了一下,回过头时看见了杨力。他女人一样的头发使我辨认起来有些艰难,但我还是想起来他是我高中同学。
“杨力?”
“高扬!”他嘿嘿笑了起来,直接在我旁边坐下,要了两瓶啤酒。
“好久没见了?我算算,五年——哦,六年?”他问道。
“是!”我说。
“现在怎樣?”
“还行,你呢?”
“高中读完就没读了,读书没意思。”
他过度的热情让我一时无法适应。他把酒又给我满上,举起杯子要干杯,我只好非常勉强地喝完一整杯酒。他又倒好酒,并开始说话,一直说个不停,好像我们很熟似的,后来他问我待会去哪里。我说不知道。
他说:“去我那儿吧!”
我感到自己已经有些醉醺醺的了,眼前的事物也随着左摇右晃,况且我不能再开车回家,就答应下来。
杨力爬上摩托车,让我坐后面。我说你喝过酒呀,他说怕什么,把头盔递给我,拧上油门,“嗖”地一下射出去。
我们绕了一会儿就到了接近龙泉驿的地方,下车后,我又跟着杨力在一片昏暗的街巷歪歪扭扭地走,他还在不断说话。昏暗的灯光下,他身上那件皮夹克闪着油腻的光。一阵风在巷子里凶猛地刮起来,带着股臭味,又像张牙舞爪的小东西般挠着脸皮。
很快我们就进了一座小区,乘电梯到十楼。杨力走到逼仄的走廊尽头,打开了一扇门,进到里面是奇怪的布局,好像又来到一个更狭窄的走廊,两旁分别是几扇门,身处其中总感到有什么在挤着你。我正在四处张望时,杨力说:“很多人住这里,那是厕所,共用的。”说着他打开中间一扇门:“喏,这是我房间,够小吧?”
我往里看了看,能感到一股混合着霉味的热气扑到人脸上,里面只有靠墙一张床,和床隔二十公分是另一堵墙,靠门的地方有个简陋的衣柜,一扇柜门半开着挂在空中。
“又坏了!”杨力一把将柜门扯下来,放到门后,让我进去坐。
坐在里面才感到自己就像被关在一只木盒子里,闷热使人浑身冒汗。我忽然想起莫妮卡在宠物店被关在玻璃箱子里的情形。我往周围看了看,小屋的墙上贴满了纸,上面潦草地写了很多东西,看起来像一首首诗,又可能是歌词。
杨力拉开一个开关,伸手刨了刨头顶一只电扇,扇叶就转了起来,但根本没起什么作用。
他让我抽烟,给我讲起自己的经历,说自己去过很多地方,国外也去过,东南亚、西班牙、德国什么的,还做过服务员、调酒师、地铁站卖唱之类的工作,总之现在他在一家KTV上班。
他说他的生活不是没有选择,住在这个房间没什么好处,但为什么住这里呢?因为他发现无论在哪里都会有一种挥之不去的荒凉感,生活好像一点点吸走身上的力气,没法阻止,到后来连欲望也没有了,更不会去想活着是怎么一回事……他滔滔不绝地说着,而我只是昏昏沉沉。后来他笑了笑,伸出一根手指:“哪里都一样,知道吗?都一样!”
他拿起床头一包崭新的烟盒,是红方印,有些暴力地扯掉外层包装,揭开盖子,捻了两支出来,一支叼在嘴上,一支递给了我。说实话我一点也不想抽烟,持续的焦油味使得嘴里像塞满了沙子。房间的闷热加上满屋的烟雾更让我觉得恶心。
他说:“三点了,等会你听。”然后狡黠地看着我。
我试着去听,什么也没有。又过了一会儿,果然发出一阵女人“咿咿呀呀”的声音,这声音慢慢变尖细,高昂,让人想起一具不断绷紧而快断掉的身体。
杨力没有说话,一直安静地抽烟,我们就在这样的声音里默默地坐着。我忽然觉得自己很蠢,整个夜晚都很蠢,但我又找不到任何挽救这种愚蠢的办法。就像那时,我根本不知道该干点什么,好像自己被侮辱了,但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值得在意。
直到声音停下,隐约听见一些细微的喘气,杨力说:“一个挺性感的女人,睡着挺舒服的。”
“哦。”我不知道说什么好。
后来我说我要结婚了。他听了后沉默了一下,忽然“哈哈哈”地笑起来。
“你要结婚了!”
我说:“你笑什么?”
他没回答,长长地吐了一口烟,说:“走,我带你飙车去。”
我不知道结婚和飙车到底有什么联系,但我觉得后者应该很有意思,至少比现在待在这个逼仄的房间闷死好,我说:“行。”
凌晨的街上一辆车也没有,杨力骑得飞快,风在脸上猛吹,几乎要呼吸不过来。我想喊停,但根本没用,摩托车引擎声像刀子一样从街上扫过去,发出巨大的撕裂声。
两旁的景物都飞速地后退,好像它们全是模糊不清的一团黏稠液体,正拼命往后奔流而去,被某种力量拉扯到扭曲变形。我想起《堕落天使》的结尾里金城武载着李嘉欣在夜晚的街上飞驰。如果我的一天是一部电影的话,这好像就是它该有的结尾。
但不一会儿我就想吐,嘴里不断哽出啤酒的气味。直到我们飞驰到郊外,来到一条左边是山右边是草地的马路。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在一个山腰的转弯处,杨力忽然停了下来,他要撒尿。
我走到一堆杂乱的草堆边,终于吐了出来。杨力丢了包纸巾过来,在一旁笑。我看到他笑,突然好想揍他,但我刚刚擦干净嘴,直起身子,胃里的东西又往上一翻,再次吐了出来。
这时另一辆摩托车从旁边飞了过去,正好把地上一滩积水高高溅起,落在我们身上。余光里我看见杨力往摩托车跑去,喊了声:“你在这等我,我去追那杂种。”
过了一会儿,直到我缓过来,才意识到现在只有我一个人了。天色已经蒙蒙亮,往山脚看去,甚至连一栋房子也没有。我在那里等着,过了很久,我感到冷;又过了很久,我想杨力也许不会回来了,说不定摔到了山下。我开始慢慢沿马路走,能看到马路上一些细小的石子,两旁有一些树,杉树或者黄葛,间或有一些空缺,可以望见盘在山腰歪歪扭扭的公路。
后来下起了雨,我摔了跤,爬起来又走。周围静得难受,我就掏出手机放歌,但那声音听起来异常奇怪,像在一个空房间。
听到科恩那首“Famous Blue Raincoat”时,一种比任何时候都要舒坦的感觉逐渐包裹住我,好像我也披上了一件厚实的雨衣,身上出奇得温暖。我决定一直循环下去,直到耗光了所有的电。
不知道走了多久,渐渐看到一些房子,后来还找到一个公交站,尽管全是不认识的站名,我还是决定等车。
坐上车我就睡着了,醒来时窗外的屋子似乎增多了也变高了,好像有了街道,迷迷糊糊地又走了一会儿,我在一处稍微繁华的地段下车,继续顶着雨漫无目的地走。
我听到有人叫我,并不是叫我的名字,但仿佛就是在叫我,直到声音越来越近,几乎戳到我的后背。
我回过头,擦了擦眼睛上的雨水,隐约里看到一个女孩,很像宠物店的那个女孩。
“真是你!”她说。
“是你?”
她点点头:“你记得我,你在这干什么?”
“唔,没什么。”这时我看见她撑着一把蓝色的雨伞,上面印了两只卡通兔子的形象,她已经把伞撑到了我头上。我们开始并肩走。沉默了许久,她开口说话:“上回那只猫还好吗?”
我想了想莫妮卡:“还好。”
“嗯,那就好。”
又过了一会儿,她轻声说:“你知道吗?它其实有病!”
那时一辆面包车刚好从我们旁边碾过,溅起些水花。
“什么?”我喊道。
她没说什么,我们继续走。她时而侧头朝我看看,直到忽然间她停了下来,怔怔地看着我。
我看到了她的眼睛,里面有一团柔软的看不分明的东西,闪着奇异的光,看起来很美。她的嘴巴蠕嗫着,像是在说:“你受伤了。”
“什么?”我又喊道。
“头上,你头上在冒血。”
我仍然没有听清,好像所有声音都被什么东西给抻长了,软软地落在周围。我说:“你能带我回家吗?”但我好像也听不到我的声音,我又尽力提高音量说了一次,以至于我无法判断是喉咙出了问题还是耳朵无法听到。
“你说什么?”她好像在大声地喊。
“你……能……带我……回家吗?”
突然,我感到说话变得艰难起来,眼前的雨仿佛也由灰白而变成蓝色,我有些慌张,但更多的是困惑,仿佛我正置身于一个永远无法辨认的世界。
奇怪,往周围望去,視野里,漫无边际下着的,好像都是蓝色的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