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健明 阳雪梅
“4张监督清单、3种监督方式、2个监督载体、1项监督画像,我们履职终于有章可循了。”谈及《苍溪县纪委监委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试行)》(简称《规则》)的出台,苍溪纪委监委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们都感觉犹如一场及时雨。
“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12条措施落实情况如何?‘三重一大决策是否规范?履行岗位职责是否依法依规?班子成员是否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单独派驻变成综合派驻后,如何对驻在部门进行精准有效地监督?即使是纪检监察战线老兵的派驻县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鸿,以前也感觉有些懵。“《规则》明确了监督内容,操作性和针对性也更强了。”如今,监督有了“清单”,王鸿感觉工作不再抓瞎,只需照单履职。
为拧紧派驻“监督阀”,苍溪县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工作规则,既从体制上理顺关系,又在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符合基层实际的规定。
王鸿根据“清单”,按图索骥并因地制宜,拟定了本次监督重点作答“命题”。很快,他们就查找和发现县建设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8个问题。
如何“形”“神”兼备做实派驻监督工作?蒼溪县拿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列席“三重一大”决策会议、参加民主生活会、督促述责述廉会,常态化会议监督不断档;半年一次正风肃纪常规督查、适时蹲点督查或专项督查,全覆盖督查监督不留白;重要时间节点廉政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半年与驻在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沟通提醒,经常性提醒监督不缺位。
“为派驻部门纪检监察组划出履职轨道,才能凸显派驻监督的‘探头功能,让‘两个责任同向发力,?让党组?(党委)与纪委同频共振。”苍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永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