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立新 肖敏
摘 要:笔者作为广东海事局基层海事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对珠江水系内河船员管理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做过一些分析思考,包括船员的职业现状、管理模式、安全技能的提高、证后教育等,并就如何加强船员证后教育水平,提高船员安全素质和技能书评提出工作建议。
关键词:内河船员;证后教育;船员管理
1.前言
珠江水系是我国水上运输发达的地区之一,每天航行于东江、西江、北江等珠江水系的内河船舶达1万多艘,从业船员约5万多人。繁忙的水上交通运输大大提高了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风险,特别是船员工伤、船舶碰撞桥梁等事故会造成较大的社会损失和影响。据2018年广东海事局事故统计全年共发生16起人员落水、工伤等其他类型事故,占辖区事故总数和死亡失踪人数的42.1%和35.6%,发生船舶碰撞桥梁事故和险情10多起。船员工伤、船上人员落水死亡、船舶碰撞桥梁、恶劣天气引发船舶事故等事故呈多发态势,然而导致水上交通事故的因素中人为因素占80%以上,这些事故的发上大多与船员安全意识差、操作不当或盲目操作等原因有关。因此,加强船员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特别是强化船员的证后教育,对提高船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法律法规水平,打造水上交通安全命运共同体十分重要。
2.珠江水系内河船员发展现状
珠江水系航运业发展一直比较迅猛,内河船舶的吨位由上世纪90年代的300-500吨为主发展到现在的2000-3000吨为主,由于船舶运行环境的特殊性,对船员操作水平、安全意识的要求本身就非常高。船舶大型化、航行多密度的发展现状,对船舶安全航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世纪九十年代末,随着国家体制改革,大部分内河航运企业性质逐步由国有改制到民营,水运经济由计划经济变成了自由竞争市场经济;随之而来的变化,船员也由国有企业职工变为自由职业者,以前船员是一种“事业”,现在船员只是一种“职业”。这些转变对于船员的安全素质、技能水平的提升以及船员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具体表现在:
2.1船员老龄化趋势严重
由于船员工作环境较差和高风险性,工资收入与岸上一般职业相比没有较大优势,所以很难吸引年轻人从事船员职业。据了解目前大部分船员年龄在40-55岁之间,且来源地多为广西、粤西、粤北等经济欠发达地区,船员文化素质也不高。船员队伍难以补充新生力量,这对内河船员队伍的发展十分不利。
2.2船员管理松散、不规范
目前广东、广西内河航运公司大部分为民营性质,而且许多船舶为挂靠管理。实际船舶管理为家庭式管理模式,有的船舶配备的船员全部是家庭成员,他们以船为家,工作、生活全部在船上,与外界联系也较少。航运公司对船舶和船员的管理流于形式,“挂而不管”现象十分普遍。即便是有自管船的航运公司,由于不放心船长指挥船舶,往往会派一些船东的亲戚朋友到船上做“管理员”,凌驾于船长之上来指挥调度、管理船舶。这对船员的发展特别是高级船员的高素质发展造成很大障碍。据调查结果表明在内河大部分航运公司或船东没有对船员开展过系统的安全培训或培训不足,94%的船员反映没有或只接受过1次安全培训/年,培训过程也是流于形式。
2.3系统教育不足,实操能力差
当前,内河船员一般由培训机构从零基础培训(指没有专业基础,由船员培训机构按照考纲要求内容开展培训,并通过考试发证。笔者注)或者在船工作后晋升考试成为船员或高级船员,他们一般没有经历正规的学历教育,而且内河船员培训机构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学员通过考试,其培训规范性和标准总体上不能与正规航运学校相比,造成内河船舶船员船舶专业知识系统性不够,深度和广度均不足。
船员实际操作技能以模拟器考试评估为主,船员在船实际操作学习时间比过去大大缩短,加之专业培养不足,出现理论和实操双降低。加上现在驾驶台通信导航等设备越来越先进,外在航行条件越来越复杂,机舱设备自动化程度提高。练的机会少了,实践期短了,直接上手干的多了,反映出来就是实操技能差了。
2.4“证后教育”机制不完善
“证后教育”指船员取得证书后得到的教育,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船员经过培训、考试、发证后,船员的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均由企业或船舶负责。海事部门针对船员“证后教育”也只是通过现场实操检查和派发信息式进行宣教,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
另外,船员在工作中获取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海事动态(事故、水污染防治)的渠道不多,加上航运公司(包括挂靠公司)对船员的日常教育培训十分不到位,导致船员安全意识和实操技能提升缓慢,对新施行的海事法律法规不熟悉,对船舶营运、航行安全、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等新的要求不知情或了解滞后。据我们的专项调查表明,目前船员获得海事相关动态信息的官方媒体或渠道比较少。船员获得的海事相关信息大部分是从海事窗口、朋友之间、公司告知等途径。
3.工作建议
3.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船员管理,制定教育培训具体办法
航运企业要加强船员管理,提高船员福利待遇,改善船员工作环境,关注船员的发展,多吸引年轻的、高文化素质的船员加入到内河船员队伍。提高内河船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安全生产法》已经明确企业有教育培训員工的主体责任,但对于航运企业如何加强船员教育培训,尚没有细则可执行。建议制定具体规定,强制要求企业对船员每年开展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这种教育和训练必须是有效的、可查的。可以把海事管理机构原来规定的一些岸上定期培训,调整为在船动态培训。
3.2建立统一的、便于船员获得的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媒体渠道
加强事故案例警醒、危险天气防范、操作安全知识和海事工作动态等信息的宣传教育,提供各类与船舶安全营运有关的各类信息。例如开发能够供船员使用的,包含法律法规、安全信息、航道资料、水文、气象信息的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便于船员能够及时了解水上交通安全的动态信息,帮助船员安全操控船舶。
3.3海事管理机构加强船员现场实操检查
主要对安全知识、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关键设备操作等实用性强的知识点进行检查,海事执法人员在进行实操检查时,可以设定一个实际场景(比如:人员落水、突遇雷雨大风、事故救助等)考察船员的反应是否正确得当。促进船员安全操作技能的提高。
3.4加强正规、系统的船员证后教育工作
船员在取得适任证书后,操作技能可以在工作中慢慢摸索学习,但是如何获得最新水上法律法规、实操安全知识、防范人员工伤、典型案例分析等安全知识,现有針对上述问题的措施还比较薄弱。航运企业、船员服务公司、培训机构、监管部门等单位应合力加强船员“证后教育”,具体可以从下列方式入手:
(1)一般性教育。建议海事管理机构应联合培训机构对证后教育的内容进行统一,包括新出台法律法规解读、人员安全、防范恶劣天气、典型事故案例警示等。落实培训的责任主体,创新培训方式,确保每一名船员都能够得到应有的知识更新培训。
(2)针对性教育。对载运危险品、客渡船等重点船舶的主要船员、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的责任船员、重大海事违法行为的责任船员,海事管理机构可以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事故警示教育、海事法律法规、水上安全操作知识等。据了解广州南沙海事处、东莞中堂海事处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船员安全教育点和“船员安全教育工作站”对上述船员开展了有针对性地安全教育,创新船员安全教育模式,在船员“证后教育”模式上做了一些创新。
(3)强制培训。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录为满分的船员,开展系统的针对性的培训;对于发生水上交通事故、重大违章的责任船员也应安排强制进行培训。同时,要完善强制培训的方式、规范培训内容、注重培训效果。
4.结束语
提升船员素质是个系统工程,需要航运企业、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标本兼治。然后有步骤有重点地付诸实施。首先应加强客船、危险品船船员管理,提升此类船舶船员队伍素质,其次在其他内河船舶逐步推进深化,提高内河船舶船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航运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王云.加强内河船员管理的思考[J].中国水运,2016-6.
[2]黄文文.内河船员管理工作诺干问题探究[J].2017-7.
[3]桓兆平.内河船员素质下降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J]中国水运,2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