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任何国家在科技创新发展道路上都会遇到资金、人才、自然资源等等一系列共性问题,也会存在因本国的特殊情况而带来的特殊性问题。作为近代饱受外国列强欺辱的农耕国家,中国更存在着一些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特殊因素。
新中国刚成立时,百废待兴,经济基本上处在小农经济水平;贫弱的轻工业多数还是手工作业的小作坊,只有少数企业通过购买资本主义国家的技术和设备进行轻工业生产;重工业仅仅保持在东北地区三、四十年代的水平。在这种落后的经济基础上,科学研究基本上是“一穷二白”,更谈不上科技创新。
新中国在这样的基础条件下要实现科技“赶超”,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挑战。当时,即使是“二战”战败国(德国和日本),虽然他们的经济基本上被战争摧毁,但其恢复的基础也比我们好得多。而主要战胜国前苏联、英国、法国等国家由于获得了多种形式的战争赔偿,使其本来就基础雄厚的科技创新能力得以休养生息,实现了战后的快速发展;更不用说在战争中获得经济高速发展的美国,其科技创新能力在战后快速地走在了世界的最前列。美国还通过“马歇尔计划”为西欧国家提供巨额资金和技术,推动了整个资本主义阵营的科技发展。与这些国家相比,我国“一穷二白”的经济基础与赶超先进、实现现代化强国的中华民族复兴目标之间的巨大差距,是我国科技创新所面临的现实基础,也决定了我国的科技创新发展所存在的、不同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前苏联的特殊性。
建国初期,前苏联援助的156个基础工业项目,使得我国工业跨越式地达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发展水平。同时,我国的自主科研水平也获得了相应提高。但是,后来的中苏分裂使我国失去了前苏联援助,同时也失去了科技发展的“老师”,逼迫我们只能在封闭的国情中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虽然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自主研制了“两弹一星”,个别尖端科技领域的发展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二战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科技创新领域实现了一定范围内的国际分工。例如,美国可以全力投入高科技领域,而放弃一般技术创新;日本、欧洲等国由于有美国的核保护伞,因此可以放弃一些高科技领域,比如核武器、计算机等,而集中资源投入高端制造业。由于该范围内的各国可以共享科技成果,因此西方发达国家科技创新总体效率比其它需要自力更生的经济体大大提高。
与已经结成同盟的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科技创新有一个特殊的前提,就是必须覆盖所有领域,必须投入更多的资源才能够追赶西方发达国家的科技水平。而我国由于经济落后,科技资源本身就十分匮乏,但是又不得不将有限的资源分配到更多的科技领域,导致很多领域的科技创新工作由于资源不足而难以实现预定的目标。比如,航空发动机、集成电路就是典型的实例。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加入WTO以后,我国逐步融入美国主导的全球化进程,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开始向中国转移中低端技术和相应的资金以获取垄断超额利润。这些资源与我国低价劳动力、低价资源、低价环境等相结合,创造出了巨额的财富,并在相当程度上激活了我国原有的、效率低下的国有和集体经济。
从科技创新的角度分析,在我国融入全球化的过程中,发达国家的大型跨国公司利用他们早已形成的技术垄断优势,一方面占据我国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另一方面始终把我国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相关的利润分配控制在“微笑曲线”的底端。随着技术的进步,他们也会逐步提高对外转让的技术水平,但是始终把握著“微笑曲线低端”这一底线,从而源源不断地从我国以及其他发展中国家获取超额垄断利润。处于先进科技垄断地位的发达国家和跨国企业,正是用这种战略面对他的市场和经济对手。
从某种意义上说,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科技创新能力,只能被迫在微笑曲线底端参与国际分工,寻找发展空间,在跨国垄断公司的多重挤压下求生存和发展,这也是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实现科技创新所面临的特殊环境之一。
中国的科技创新发展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进行的,这就决定了我们在发展中还要面对政治较量,还要不可避免地与不同意识形态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矛盾。有国外支持背景的藏独、疆独、台独、港独不断地干扰着我们的中心工作;一些分裂中国的图谋,不断挑起事端,为中国的崛起制造困难。
前苏联解体时,发达国家的一些政治家曾经预言,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竞争,计划经济失败了,市场经济胜利了;现在又开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定失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一定胜利。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为了打击苏联,向中国提供了一些相对先进的技术装备,但是在八十年代末期完全停止了。由于中国坚持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动摇,美国认为他们实施多年的接触政策没有实现预期目标。因此,在反恐已经取得决定性胜利后,不再把中国作为战略合作伙伴,而是明确地把中国列为主要对手,实施遏制战略。除了在政治、经济、外交、军事和文化等领域采取措施外,特别是在科技领域加大了对中国的封锁。
综上所述,我国的科技创新发展不仅要面临各发展中国家同样会遇到的共性问题,还要面对以下四点特殊制约因素。
1.旧中国给我们留下的是贫困落后的经济基础和一穷二白的科技基础。虽然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目前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科技水平与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我们的科技发展道路仍然漫长艰辛。
2.我国实行的开放创新政策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并没有换来核心高科技。一些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为了垄断市场,对我国实行高新技术封锁,削弱我国的科技创新能力,使得我国的科技发展道路更加艰难曲折。
3.我国无法像一些发达国家共同体中的成员那样,可以从共同体的国际分工中获取局部科技优势,并能集中有限资源投入具有自身优势的科技领域。我国必须把有限的资源分配到更多的科技创新领域,使得我国的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依赖性更强,需要付出更高的代价。
4.出于多种原因,美国对华战略已由接触调整为遏制,我国在高科技领域面临美国的封杀会远远超过接触战略下的力度。为此,我国科技发展道路既要冲破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所设置的重重障碍和围追阻截,还要同国家在政治、军事、外交、经济等领域所遇到的问题同步处理,同时面对,同向而行,这就决定了我国的科技创新发展不可能一帆风顺,要面对更大的阻力,经历更多的磨难,才能实现追赶以至超越的目标。
近期的中美贸易争端已经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促使我们研究对策,及时应对。对我国来说,一方面,我们决不能退出美国主导的全球化体系,应该在这个体系之内充分发挥我国各项资源与全世界其他国家的资源相互整合的市场机制作用,创造并分享新的社会财富。另一方面,我们要坚持独立自主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道路。我们不能永远接受美国给我国在全球化体系中的中端技术定位,在条件具备时要尽最大努力掌握高端技术。我们掌握高端技术并不是排斥美国等发达国家,我们可以在高端技术领域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形成互相协助、互相补充的合作关系。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若要消除我国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目前在科技创新水平上的巨大差距,需要相当长时期的努力奋斗。那种认为我国现在的科技水平已经接近、甚至超过发达国家的判断完全不符合实际,这种误判误国误民,将贻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