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治纬
摘要:小农户的长期存在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是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主要分析了小农户的现状,聚焦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内在关联,从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的角度,提出了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策略。
关键词:小农户;农业;现代化;组织化
中图分类号:F3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9)17-0180-04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9.17.045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bstract: Small farmers are the basic organization form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in our country. They are bred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our unique historical culture and different resource endowments, and they are the actual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form. The long-term existence of small farmers is the basic national condition of our country. Realizing the organic connection between small farmers and modern agriculture is the only way to develop modern agriculture in our country.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small farmers, focuses on the internal relationship between small farmers and modern agriculture, and puts forward strategies to promote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mproving the degree of organization of small farmer.
Key words: small farmers; agriculture; modernization; systematization
小农户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主体。党的十九大报告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確提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又再次强调,要“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随后,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为小农户发展提供全面政策支持[1]。小农户的发展水平,事关农业农村发展未来,事关乡村振兴进程。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是其发展水平的重要体现,对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实现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1 小农户是基本国情农情
中国是有着几千年农耕文明的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大国小农”是基本国情、农情。农业农村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中国共有2.3亿承包农户,其中2/3是小农户。放眼全球,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经营模式也是普遍存在的。根据马克思有关工业与农业不同的生产方式理论,家庭是农业最有效的主体,也是人类历史进程中最普遍的现象[2]。
长期以来,面朝黄土、背朝天正是数以亿计中国农民的真实写照。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以农耕文明为代表的华夏文明,一直是世界文明的引领者,并生生不息、繁衍至今,这离不开中国亿万劳动者包括小农户的奋斗耕耘。中国资源分布情况决定了必然选择小农户这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中国幅员辽阔,但人口众多,不同地域的资源禀赋差距极大,全国山地丘陵占国土面积2/3,半干旱、干旱地区占国土面积1/2,可用耕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13%、仅占全球耕地面积的7%。而人均耕地更为紧张,根据国家自然资源部《2017年中国土地矿产海洋资源统计公报》,截至2017年末,全国耕地面积1.35亿hm2,人均耕地0.10 hm2,人均耕地面积还不足世界人均水平的50%[3]。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中国必然选择小农户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且这种形式在一定时期内将长期存在。《意见》也明确:“我国人多地少,各地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差异很大,很多丘陵山区地块零散,不是短时间内能全面实现规模化经营,也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实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小农户家庭经营将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贺雪峰[4]认为在中国工业化发展的转型阶段,受长期以来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约束,大量的农民仍需紧紧依附于小规模土地上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2 当前小农户发展面临的困境
回顾中国农业发展进程,特别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面推开后,小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得到了充分释放,土地生产效率较高、行政监督成本较低等,粮食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但是,随着城镇化、信息化的加速推进,特别是农村老龄化的加剧和专业农业农机人才的缺乏,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户生产优势正在逐步弱化,普遍存在人均土地占有率低、劳动生产效益低、生产能力不足、农业技术投资低等一系列问题。
2.1 小农户的市场竞争力比较欠缺
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国,目前中国离农业强国尚有一定的距离,农产品的国际市场定价权和话语权相对较弱,综合竞争优势不够明显,特别是与二三产业的发展相比,中国现代农业先天优势相对不足、产业基础还不够牢固,在发展上受到了多方面不利因素制约。中国农业整体竞争力不足的情况,也深刻地体现在小农户生产模式上。相当多的小农户仍然从事最基础的农业生产,属于农产品的原始生产过程。与很多其他农业发达国家和中国农业发达地区相比,缺乏农产品的附加值打造,仍然处于农产品价值链的低端。以大米为例,尽管中国年进口大米量逐渐攀升,在国际大米市场的话语权也逐步提升,但是泰国、越南等东南亚国家仍然主导着大米的定价权。受此影响,中国小农户生产的大米,市场竞争力较弱,特别是田埂“即收即卖”的稻谷价格一直较低。
2.2 小农户的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较弱
创新是进步的源泉,农业领域创新是农业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但是,由于经营规模小、单位面积人力智力投入相对不足,极容易陷入“自给自足”的困境,从而缺乏自主创新的意愿。当然,创新也需要大量的资金。小农户自身的经济规模难以单独支撑一定规模的创新成本。而且,囿于固有思维影响,对农业新经济模式表示怀疑。比如,在曾经以行政命令式建立“合作社”时,小农户由早期的怀疑甚至抵制,逐渐到如今习以为常甚至积极要求入社,确实经历了较长时间的波折。这些既有行政思维的消极影响,也非常客观地反映了小农户“保守思维”有余、与时俱进创新精神不足的实情。
2.3 小农户的信息化水平比较滞后
受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普遍较弱的影响,中国相当多的地区仍然保留着以人力为主的传统管理模式,对互联网技术、信息化手段运用不足,这显然已经难以适应现代农业管理的现实需求。特别是一些小农户囿于个人能力素质的缘故,在信息化技术的运用上甚至出现了“难以驾驭”。以笔者农村老家为例,上级给村里配备了喷洒农药的无人机,但是操控无人机作业需要有专门的执照。经过几轮推荐考试,村里意愿参加考试的人寥寥无几,仅有的几位中年人还没有通过考试,新技术新产品只能“束之高阁”。甚至有人说还不如原来的按压式喷雾器实在。尽管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蓬勃发展,但在广大农村地区的农业领域信息化技术尚未得到广泛应用,小农户对市场信息的掌握度并不及时,互联网+、数字乡村等发展,尚需时日。
2.4 小农户的劳动力现状不容乐观
任何产业的发展都需要人力、科技、资金、政策和环境的支撑,而人力是关键因素。根据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小农户是潜在的人力资本,只要对小农户进行系统化的教育或培训,将会为现代农业注入新的生命力[5]。中国农村地区信息相对闭塞,农民文化水平普遍比较低,农民自主学习和自主培训的意识、能力和渠道极度缺乏[6],都与现代农业发展所需求的“人力资本”差距尚远。同时,小农户不仅面临劳动力素质堪忧的问题,也面临劳动力数量短缺的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加快,农村人口净流出现象明显。公开报道显示,中国乡村人口总量已经从1995年的8.6亿人,下降到2018年的5.6亿人,适龄农村劳动力人口持续减少,一些村庄只剩下部分老幼婦孺,农民增产不增收、人地关系紧张、经济收入拮据等问题导致大量青壮年劳动力离开乡村向城市转移,以谋求入学、工作、生活、养老等。加剧了农村“空心化”现象,并已经成为影响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3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
小农户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本单元。《意见》也再次重申,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中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需要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上述小农户所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当下制约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不利因素。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离不开小农户的现代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大力扶持小农户。而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是扶持小农户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关键。
3.1 小农户组织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内容
联合与合作是先进生产力发挥作用的前提[7]。《意见》明确提出,要“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科技贡献率的不断提高,具有零散特点、以家庭为基本单元的小农户,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现实需要,无法真正做到与现代农业的无缝对接,迫切需要以组织化的形式进行整合、重塑,以此来发挥好农业和农民组织在信息传递、技术协作、能力互助、产业发展、资源共享、规模经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吕颢等[8]认为,传统的农业种植方式与当下的农业发展潮流相差较大,解决小农户发展问题就要与现代农业结合,创新经营方式,发展多样化的联合和合作,提升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
3.2 小农户组织化有利于提升农业生产竞争优势
目前,众多小农户已处于“老龄化持续加剧”“高技能农业农机人才严重缺乏”的窘境,迫切要求整合小农户生产资源和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地构建符合现实的新型劳动者生产关系。组织化能够实现分散经营小农户的“最大集约”,有利于整合小农户的人才、土地、资金及各自优势,以达到化零为整的效果,从而充分发挥好小农户的集体力量和整体作用。特别是,通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组织体系,可把技术、资本、信息等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入小农户生产中,提升土地的产出效率和劳动生产率,从而增加小农户生产的附加值,提高综合竞争优势。比如,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提高后形成的小农户合作和联合的集体,在市场中的谈判能力明显优于小农户个体。而这种谈判的优势也将转化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优势,从而创造和实现更多的生产收益。
3.3 组织化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关键
中央多次强调,要稳住“三农”基本盘。小农户是“三农”短板中的短板。支持和保障好小农户,实现小农户组织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本保障,也是确保中国粮食供给安全的重要前提。忽视了小农户,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消费提档升级等就会受到本质影响。中国东部发达地区的发展经验足以证明,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是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选择。黄婧[9]认为,采用各种政策把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经济社会整体发展取得成功的关键。
4 思考
现代农业的重要特征之一是适度规模经营,坚持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必然需要广大小农户采取多种模式的合作和联合,实现组织化抱团闯市场。在遵循小农户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可以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地区实际的、多样化的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提高模式。
4.1 扶持“小农户+小农户”模式
互助合作一直以来是以宗亲、血缘为纽带的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可贵品质。小农户有着天然的情感联系,彼此之间的合作和联合,既有先天的优势,也有实践的可能。《意见》也首先把“引导小农户开展合作与联合”作为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的第一选择。小农户的合作与联合,应该是多元而广泛的,包括但不局限于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方面的合作与联合,也应该包括小农户之间的生产、销售、信用等方面的合作与联合,以及跨地域的合作与联合[10]。从集约生产要素的角度,小农户可以村集体的形式,采购农机、种子、化肥等农资。从提高生产效率的角度,小农户可以通过户与户联合经营、联合耕种、组建合伙农场等方式进行联合生产。从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的角度,一定规模的小农户集体还可以成立互助组织、产业协会等,提升市场竞争力。在实践中,中国农村地区一直以来存在的生产小队、生产队,兼具了“小农户+小农户”特点。但是,确实有必要结合新一轮城乡规划布局调整,优化完善生产小队和生产队的规模和架构,以发挥其应有的农业生产组织功能。
4.2 推广“合作社+小农户”模式
合作社是以优化小农户的经济利益为目标,可以促使小农户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合作社可以为农户提供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各种服务,通过集体规模的方式帮助农民降低成本、增加收入,保障利益分配的公平性[8]。《意见》强调,要“坚持农户成员在合作社中的主体地位,让农民成员切实受益”;并提出要“积极发展农户+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工厂或公司”模式。实践中,以合作社为依托,积极探索农业生产产品的标准化、品牌化道路,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带动农业转型升级。发挥合作社组织动员能力,加大集体的创新投入、人力投入等,推广统一的种植模式和方式,保障农产品的稳定质量。借助合作社平台,发挥不同小农户农产品的特色优势,统一包装、分类支持、多元竞争,提升合作社整体实力。在“合作社+小农户”模式推广中,还应该注意普及农业保险,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同时,注重发挥合作社中的基层党组织作用,积极培育发展小农户党员,并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重要储备,夯实农村党组织的人才基础,实现小农户、合作社和基层党组织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4.3 创新“互联网+小农户”模式
当前,互联网正从先导性技术向普适性技术迈进。互联网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影响力,展示它与各行各业联系后所产生的质变。2019年5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也明确提出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强农产品加工、包装、冷链、仓储等设施建设。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离不开对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在实践中,必须紧紧抓住互联网发展,特别是信息化发展带来的机遇,大力推广“互联网+农业”经营模式,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赋能农村实体店,促进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发展,努力实现依托互联网信息化手段,精准对接农业生产、销售甚至品牌化推广等各环节,不断提高农产品品质、收益和竞争优势。同时,还可以利用互联网丰富的农业农机知识信息储备,以基层党组织已有的现代远程教育培训硬件设备为依托,大力推广现代农业人才的培训培育,发挥好互联网的信息传递优势。对于不具有建设“互联网+小农户”条件的部分农村地区,可以采取设点代办点或联络站的形式,选择条件成熟的某户或某几户作为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4.4 引导“龙头企业+小农户”模式
龙头企业具有雄厚的资金、先进的管理、成熟的市场,与小农户的充分融合,能够大大减少小农户走向市场的适应期。《意见》也明确提出,要“发挥龙头企业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小农户和农业企业合作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直接或间接推动了农业由生存导向型向市场导向型的的转型[11]。在合作形式上,可以由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小农户担当主角,通过股份合作、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等方式,有效增强龙头企业与小农户间的关系。在合作内容上,积极推动小农户发展创意农业、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业观光旅游等,让小农户的农业生产内容与龙头企业的市场价值取向,在生产链和价值链上都能取得共识。在合作模式上,除夯实“龙头企业+小农户”的基础外,还应该积极探索创新“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小农户”“农头企业+合作社+小农户”“龙头企业+村集体+小农户”等多种组织模式,拓宽龙头企业与小农户的合作渠道。在这样的合作过程中,政府应该尽到合理的监管责任,充分合理地保障好小农户的合法权益。
5 小结
小農户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是中华千年农耕文明的传承者。《意见》提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并把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作为重要举措之一,是符合中国特定历史阶段的战略抉择,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必由之路。应该摈弃传统偏见中小农户“落后”的旧思维,从中央支持小农户的新政策中,敏锐把握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相契合的关键点,坚持把小农户组织化程度的提高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小农户现代化与农业发展现代化“齐头并进”。
参考文献:
[1]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N].人民日报,2019-02-22(1).
[2] 陈文胜.发挥小农户作为乡村振兴的最大主体作用[J].团结,2019(2):53-54.
[3] 国家自然资源部.2017年中国土地矿产海洋资源统计公报[EB/OL].http://gi.mlr.gov.cn/201805/t20180518_1776792.html.
[4] 贺雪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个问题[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19-26.
[5] 于 越,曹立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途径研究[J].乡村科技,2019(3):46-47.
[6] 幸美玲.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新路径——以重庆市巴山村为例[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9(4):110-114.
[7] 王玉斌.小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路径探析[J].农村经营管理,2019(4):29-30.
[8] 吕 颢,葛文光,白浩宸.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文献综述[J].现代化农业,2019(6):61-63.
[9] 黄 婧.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N].贵州日报,2019-04-10(10).
[10] 杜 涛,滕永忠,田建民,等.小农户合作生产影响因素实证分析[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9(5):134-140.
[11] 冯 璐,张 焱,吴春梅.农业企业投资条件下农户生产行为决策的影响因素——基于云南西南山区农户调查的实证分析[J].江苏农业科学,2015(11):576-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