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楠
过去三年,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对《上海市道路交通条例(修订草案)》《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等多部法规开展研讨、座谈,提出了诸多高质量的修改建议,研究会的会员还通过课题研究,参加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参与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其他立法项目。
研究会的领导十分重视联系点的工作,每年将联系点参与的立法项目作为研究会的重要工作,在研究会会长、党工组的联席会议上进行研究并确定。每次联系点组织研讨、座谈相关法规草案的修改建议,研究会领导都积极参与讨论,发表意见。
研究会办公室主任项扬介绍,每次组织研讨、座谈相关法规草案修改建议的会议,都有很多会员参加,而且事前都会认真准备,会上发言踊跃。“在讨论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时曾从上午九点半开始一直讨论到中午十二点。讨论社会信用管理条例,原计划用一个小时左右,结果讨论了两个多小时还停不下來。”
研究会的会员在研究、讨论有关法规草案时特别关注合理设定相关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问题。在针对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提出的20余条修改建议中,专门提出要“增加有关方便群众的内容”,最终被采纳并写入条例第三条;“对法律责任作研究和梳理”的建议在条例第八章《法律责任》的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和第七十六条中均有所体现。
对于涉及特定法律知识和专业领域的法规草案,研究会都利用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工作经验,作必要的归纳和提炼,这对提高意见的采纳率大有助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曾在某次座谈会上指出,我们的报告质量很高。”项扬不无自豪地说,“因为我们懂‘法言法语,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可行性都比较强,这也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