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柏拉图的《大希庇阿斯篇》是关于美的系统性探讨,虽以失败告终,但仍然具有极强的现实性和现代意义。悬置关于美本质的探讨,柏拉图感性的探寻方式自身就具有极强的启示性:首先确认了美在原发性意义上是感性的,是一种个体感受,但同时又具有某种普遍性;其次,某类具体事物的美是有规律可循的,这是今天各种实用美学出现的基础;再次,柏拉图发现了感性直观与形而上学的分裂,试图弥合二者的思维方式决定了其后的美学思维,某种程度上预示了黑格尔美学的出现;最后,柏拉图对美与善所进行的区分,时至今日仍有启发意义。
关键词:柏拉图;美;形而上学;现代意义
柏拉图的《大希庇阿斯篇》是关于美学论证的名篇,奠定了美学基础,酝酿了美学其后的发展。而在兩千年后的今天,柏拉图的美学依然对人类美之哲思起着巨大作用。一般意义上来说,柏拉图的美学是形而上学的,但现代哲学完全脱离了古典美学在实体论意义上讨论美的问题的范畴,不管是分析论美学还是存在主义美学等等,都将拒斥古典形而上学为目标与特征。但柏拉图论美的思想中依然闪烁着思想的火花,对今天的美学思考以及艺术创作乃至对整个美学史的理解仍然具有指导性意义。
一
柏拉图的美学是在形而上学意义上提出的,因此他对美的提问就限定在某种抽象领域,也就脱离了具体的事物。在论证中,他在文中四次强调让希庇阿斯理解“美是什么”与“什么东西是美的”这两个问题之间的区别。希庇阿斯认为的美是具体而高尚的东西,从现实出发,所以对柏拉图抽象的形而上学的提问方式难以理解。而柏拉图则认为任何事物脱离了本质都无法存在,窥得美的本质才得以从根本上看见事物的美。现代思维忽略了美的抽象概念,但柏拉图从不同事物的美发问希庇阿斯,实际上是在寻求美的事物间的联系,在具体的事物中寻求美在物质性的相同点。柏拉图认为美是一种理念,而理念本身并不是现实存在的。要在具体事物上寻求美的理念本身就是困难的。也就是说,在毫无相似性的事物之间寻求物质的共同点成为了柏拉图诉求美最主要的手段。这也就意味着其结果只能在哲理中运转而不可能寻得事物的相似性。他对每个具体事物的提问,如“漂亮小姐”“美的汤罐”却无意中发现了事物自在的美是真实感受的,而非空想,美在感性层面获得某种认同。通过感性寻求不变的美的理念是柏拉图在全文中始终坚持的一种分析手段,也就在根本意义上决定了不可能找到理念之美。然而,感性的寻求本身所具有的意义可能远比诉求理念的美显得更加重要,因为从感性去体验美之存在即是哲学层面的理性,也是一种日常的直观。
日常之感与理念之思的融合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二者通过亚里士多德的个体实体论、中世纪的宗教哲学、英国经验主义的感性体验,以及康德的美之无目的性的快感,终将二者契合,至形而上学大成黑格尔那里,美就成了“理念的感性显现”。至此,柏拉图所提出的理性与感性的分离被弥合在一起,也就达到了通过理念论寻求美之本质的最高峰。
今天人们更加意识到美的直观性与普遍性,美是人类的,而不是个别的、少数的。美应该为所有人服务,而非荒谬地奉承极少数人,即判断美是有内在规律性的,是“概念、规则、理想”的。柏拉图的美是建立在具体上的美,没有一个衡量的尺度,从感性认识上先判定是否美,再从这上面来寻找美是什么,如同初学数学者试图直接用感性直观推导出答案。即使看似符合认知,也只是柏拉图的感性认识恰好符合而已,因为每一种美所代表的事物的种类都不同,美的小姐和美的汤罐没有相似性,所以只有从某个特定种类中才有可能发现其相对的本质。与其在形而上学意义上寻找美的最终本质,不如降级到某个类别之中,这才能适应柏拉图所设定的理论路径,并且极赋于实际意义。
一般意义上,美之所以在我们看来是有规律的,是因为我们仅仅在某个事物类别之中寻求其之所以为美的本质。如从毕达哥拉斯的“黄金分割”延续到现代的美术理论,画作千差万别,但都不同程度上运用了黄金分割的定理,再如电影的拍摄技巧等等。它们都有规律可循,但这些规律只适用于该领域,一旦涉及到其他领域的美,它们就失效了。
二
人们对美的认识是掺杂了不可排除的感官性质的,而感性的特点就是不稳定的主观性。不同人对同一事物会产生完全不同的认识,而同一个人也会在不同境遇下对同一事物也会产生不同的想法,这就为美从形而上学到主体性意义上提供了过渡的可能性。
柏拉图提出不同美的事物来问希庇阿斯美是什么,从“女神、漂亮小姐、美马、到美的汤罐”,希庇阿斯最终都承认他们美。但在这个过程中,希庇阿斯对汤罐的美提出了质疑,甚至用带有愤怒的情绪去质问苏格拉底,汤罐怎么能用“美”这个词来衡量。某种意义上,在希庇阿斯心中,美就是带有过渡性和阶梯性的,而这个阶梯是有某种下限的。当美用于那些庸俗的、日常的或不值一提的事物时,希庇阿斯认为这会玷污美这个概念。苏格拉底的做法则是通过解释让希庇阿斯理解美是一个能够应用到更多甚至所有事物上的名词。
对于以上不同的事物,双方最终都承认了小姐的美高于汤罐的美。这样就自然地引出一个问题:美与丑是绝对的、非此即彼的判断,还是一个具有过渡性和主观性的认识。美自身当然是美的,事物分有了美的理念就会显得美,那未分有美理念的事物就必然会显得丑。同时,丑的事物也都分享了丑的理念,它们因其为丑。美的理念不可能与丑的理念一致,也就意味着美和丑无法融合,是两个水火不容的概念。但是在现实层面,如对话中所发生的那样,一个事物在此情况下美,而在彼情况下不美的问题反复发生。在互相比较中美与丑的来自自身理念的绝对性被打破了,美中有丑,而丑中也有美。美的理念不变,美的事物却呈现出主观上的过渡性。在个体判断美的时候,他们有自己尺度上衡量事物的标准。在柏拉图看来,使事物具有美的最终应该是被给予了美的绝对概念才有可能,也就是说,美本身应该是一个自为的实体,所有具体的美只是它的延伸。那么对话中的过渡性,这种由两种以上不同具体事物比较得来的相对性质则不复存在。回到原文,柏拉图笔下苏格拉底和希庇阿斯的辩论,在具体事物上,他们所承认的女神、小姐、马匹、汤罐的美的共识就已经消失。但柏拉图对于具体事物不同的美感认识,却让我们体会到欣赏美不是根据以人为的对事物划分出的高低贵贱去判断事物是否美,这甚至为文艺复兴时代开始人对自然界中美的探索,以及对自然生活的美的摹画奠定了一种感性基础。不同于艺术所探寻的美的感官层面的东西,具体事物中那种抽象美存在于哪里,我们又该对那种美如何把握并发现这种事物美的规律来让这个世界不断变美,就成了柏拉图思考中更具现实性的内容。对话中关于美的过渡性虽然充满了主观性与不确定性,但依然保有其重要价值。
美在本文中所体现出来的相对性和过渡性,就是探索过程中值得重视的结论之一。柏拉图在谈论中已经运用了感性、逻辑、公理、等级等各种尺度来衡量美,这也是希庇阿斯和苏格拉底发生争论美是什么的原因。因为主观性是每个个体所独有的,所以苏格拉底如果要说服希庇阿斯就得从不同角度来说服希庇阿斯。比如,苏格拉底原来只说是一个抽象的“美的汤罐”,但希庇阿斯完全无法赞同,并且也不符合前文中两人所得出的结论。于是苏格拉底应用具体事物来说明其所具有的美,以“两个耳柄的装18公斤的陶罐”来说明陶罐如何可能美的问题。在希腊,耳柄是一个新兴的艺术形式,18公斤也表明了工匠的高超技术。一个制作精良的陶罐(陶罐中的精品,或陶罐中的高等级品类)就是美的,而任何事物的种类都会有高下之分,让一般人来接受那些在同一类别中更好的东西是美的,并没有那么困难。美不仅是不同事物间等级的表现,也成了同一类别事物间级差的呈现。
柏拉图显而易见地改变了衡量事物美的标准,让希庇阿斯承认汤罐美,使得讨论得以延续。但美如若这么判断,那么所有美都得结合具体事物看待,柏拉图所希冀的美是什么的答案将永远寻求不到。所以寻找美的本质时应该分层次而行,在同一层次用同一标准来发现美的本质。放到今天,我们讨论事物的美也应如此,不能因事物的一个标准来捆绑这个事物在其他领域或标准上的判断。
柏拉图的美在主观性、过渡性、相对性的基础上,就综合地表现出了矛盾性,矛盾成为了美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属性,这与康德后来的二律背反有异曲同工之处。而在矛盾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只有在具体事物上比较才可以判断美,柏拉图形而上学地认识美就变得更困难与古怪。此时美成为了一个运动的不稳定的主观认识,并非能在形而上意义探讨的理性概念。
三
“原因不是结果,结果不是原因”“美不善,善不美”。柏拉图力求区分出美和善,明晰两者的不同以探求美是什么。他形而上地认定越是脱离事物本身就越接近理念。尽管如此,人的主观性与自然界的影响,导致我们不可能直观理念。世界上就没有完全符合理念的事物,不然理念就是毫无意义的空想。理念要具有现实性,就必须对现实事物产生影响,我们可以感受到理念的完善性,却无法在现實中看到它。如此,一个国家也可以是美的,而美的国家又是善的,他为自己的理想国设定了理念,这个国家的理念就是善的制度,而善的就是美的。不同于人们所认识的普通意义上的善,柏拉图的善离不开制度与权力的干涉。
事实上,这在柏拉图的论美篇中就已经初现端倪,苏格拉底用了金汤匙没有木汤匙在喝汤的时候恰当,来辩驳善不是美。可是,善不同于美,善是一个有目的性的词语,为了达到善这个目的,最终善才能形成效力。在柏拉图最初的理解中,“美是善的父亲”,而美本身没有什么目的,不需要什么明确的目的,它从一开始就作为美存在着。两者的联系并不密切,似乎很难直接建立因果关系。柏拉图理解的美和善的区别,是区分出两种不同的概念,特别是这两种概念带来影响的不同。“善的就是产生好结果的”,而“凡是产生快感的——不是任何一种快感,而是从眼见耳闻来的快感——就是美的”。这种从影响上区别最终导致美和善只不过是两者表达理念的形式而已。两者都可以给人带来积极的感受,只不过在文字的表述上给人以两者是矛盾的错觉。但善是具有主观性目的性的,而美仅仅存在着为自身而存在的纯粹性,一旦脱离纯粹性,美就不是美自身,而只是一种具体的实在的事物。当外界给予它定义或者判断的时候,美实际上已经被主观性和社会上认识所影响,与人们视听上感受到的美是一样的,但就其内在性质而言,它实际上已经不是纯粹的美了,只是美的理念留下的残影。最终导致美是难的,是不可探究出来的。
现代,当人们追求产品的销量时,如果产品功能是好的、善的,那么人们会为了产品的质量和收益而追求产品外观上的美,人们追求美慢慢变成了功能之上的目的,与善巧妙地达成了一致。这样,两者运用在实践中则可以交相辉映。不过,美和善始终是两个问题,要分开讨论。现代社会把美与善挂钩,会导致各种道德虚化和外在化的问题,美逐渐凌驾于善,成为现代社会的趋势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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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中学高二(2)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