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网络与企业创新—农村创业者先前经验的协同与平衡

2019-11-04 03:08:36苏小娜
财经研究 2019年11期
关键词:宗族创业者经验

董 静,赵 策,苏小娜

(上海财经大学 商学院,上海 200433)

一、引 言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与“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密不可分。特别是近年来,民营企业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引起了中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国务院颁布了若干创新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的必然选择,是扩大就业、实现富民之道的根本举措,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的有效途径。由此可见,鼓励创业、推动创新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但创新与其他投资不同之处在于其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较高(Holmstrom,1989),因此,创新积极性受到政治、法律、市场环境以及管理者社会网络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相比于城市,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信息相对闭塞,融资渠道窄,基础设施条件薄弱,人力资本和专业知识匮乏;同时,相对稳定的人群结构、亲缘关系、代际传承又使得农村地区具有更为紧密的宗族关系。在这种情景下,农村创业者如何趋利避害,获取企业发展所需资源,不仅关系其创新创业的质量,更对振兴乡村经济意义重大。

社会资本理论(social capital theory)强调人们通过社会互动,获得稀缺资源(Scot,2001),具体概念可以分为两类:其一,基于资源观,强调资源、网络和社会关系的共享(Nahapiet和Ghoshal,1998;周小虎和陈传明,2004);其二,基于能力观,强调获取资源的能力总和(Coleman,1988;陈劲和李飞宇,2001)。两种分类均包括社会资本的关键构成部分,如规范、信任、互惠、参与和价值观等(Fulkerson和Thompson,2008)。在社会资本概念的研究基础上,国内外学者同时关注社会资本维度的刻画,最具代表性的是Nahapiet和Ghoshal(1998)提出的结构维度(网络)、关系维度(信任、合作等)和认知维度(价值观、共同愿景等)。并且,社会资本理论认为社会资源嵌在相互联系的社会网络关系中(Inkpen和Tsang,2005),拥有社会资本可以获得众多好处(Adler和Kwon,2002)。就企业创新而言,社会资本既是一种资源,也是一种掌控资源的能力,其核心是接触和促进知识、信息和其他资源的流动(Blyler和Coff,2003),如更便捷的人力资源获取、更高效率的组织间学习、更频繁的资源交换、更多的产品创新、更低的员工流失率、更快的企业成长、更大可能的职业成功、更诱人的高管薪酬等。然而,现有研究发现社会资本对企业创新至少有四种消极结果,即歧视性看法、排斥局外人(Ritchie和 Gill,2007)、对组织成员的过度要求(Portes和 Landolt,1996)、限制个体自由以及抑制知识流动(Uzzi,1997;Nieto 和 Quevedo,2005)。鉴于社会资本是一个过于宽泛的概念,进一步的细化研究有利于揭示不同类型社会资本对于企业创新的不同作用机制。本文关注的即是农村情景下宗族网络对于企业创新的影响。目前,这一领域鲜有学者涉足。现有研究既无法回答兼具传承属性和社会网络属性的宗族网络对企业创新更多地体现为积极作用还是消极作用,也无法回答宗族网络的不同维度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尤其在中国经济转型时期,在正式制度不太健全的农村,宗族网络具有非正式的替代性作用,其如何影响企业创新,非常值得进一步研究。基于此,本文试图从农村创业者的宗族网络视角,探讨影响企业创新的“黑箱”。

研究发现,宗族强度更多地体现出社会资本的关系和认知特性,通过资源性资本和规范性资本的提供能够促进农村创业企业提高创新水平;在经济发展水平高或者宗族文化强的地区,宗族规模对企业创新水平的负向影响更为显著,即宗族规模更多地体现出社会资本的网络特性,通过排斥局外人、限制人员和知识流动而抑制企业创新。同时,基于社会资本理论的能力观,我们还发现先前经验的积累能够提升创业者的知识、资源、认知水平、个人能力,致使农村创业者能够更好地发挥宗族强度对于创新的积极作用,减弱宗族规模对于创新的潜在不利影响,也就是说,创业者的先前经验在宗族网络与企业创新之间发挥着平衡与协同作用。

本文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贡献:第一,丰富了已有文献对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认识,聚焦于中国特有社会情景,对宗族网络与企业创新的内在机制进行研究。第二,将宗族网络分为规模和强度两个层面进行更为全面、细致的研究,发现体现宗族凝聚力的宗族强度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更为积极。第三,分析创业者先前经验如何对宗族网络的影响产生调节作用。第四,以3 311位农村创业者为研究样本,揭示我国农村地区宗族网络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机制。本文将宗族引入企业创新研究,既丰富了我们对宗族作用的认知,更拓展了我们对农村创业企业的创新影响因素的研究。从实践来看,本文对农村创业者如何认知宗族网络对于创新活动的特有影响,并通过自身经验来平衡宗族网络的利弊,提出了有价值的对策与建议。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说

宗族是指(主要)由男性血缘关系繁衍出的各个家庭在宗族文化影响下组建的社会组织,即拥有共同祖先的亲缘共同体(Greif和Tabellini,2010)。费孝通(1998)曾用“差序格局”形象地描绘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特征:以自己为中心、基于血缘亲密程度而逐渐向外扩散建立的类似于蜘蛛网状的关系网络,即从个体起,慢慢向外扩散,且范围越来越远,关系越来越弱。也就是说,宗族并不总是一个整体,随着宗族规模的扩大,宗族成员的价值观、目标会出现不一致。而且,宗族内的成员并不总是利他主义者,他们往往有自己的偏好和目标,有利他主义动机的同时也具有自利动机,他们也在关注自己的经济和非经济利益的最大化(O’Donoghue,2000;Chrisman,2004)。进一步梳理现有文献,发现宗族网络是农村创业者重要的社会资源,个体行为也往往依赖以宗族为基础的网络而展开,并有着深远影响。例如,宗族能起到替代正式制度的作用,特别是在正式制度较为薄弱的地区(Skinner,1959);宗族通过保护私有产权和减少交易成本等方式,促进农村企业发展(Peng,2004);宗族网络可以促进农村居民的相互合作,可以为家庭借贷提供隐性担保,进而提高社会福利水平(Alejandro,1998;Kinnan和Townsend,2012)。部分学者甚至认为宗族网络是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根基(陈斌开和陈思宇,2018),对公共产品供给(Xu 和Yao,2014)、农民创业(马光荣和杨恩艳,2011)、民间借贷(郭云南和姚洋,2013)均有重要影响。与此同时,也有学者指出,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劳动力流动,我国农村宗族组织正在面临巨大变化,影响力在逐渐弱化,而且宗族网络的短半径信任和内部交易效应,也会抑制农村企业发展(阮荣平和郑风田,2013)。总体来看,宗族网络是社会网络的特殊形式,属于社会资本的重要内容,可以起到共享信息、分担风险、减少机会主义行为以及改善机体决策等作用。作为个人的特殊资本,它可以缓解贫困和提高收入;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它在资源配置方面可以缓解市场失灵问题。但是,现有对宗族的研究大多聚焦于乡村治理主题,对宗族与农村创业之间关系的研究还非常匮乏,几乎没有文献探讨宗族网络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更没有文献揭示其具体内在的影响机制。

(一)宗族规模与企业创新水平

宗族规模对农村创业企业的创新活动的影响比较复杂。宗族规模越大,族内成员的背景往往越多样,知识更丰富,专长更多元,能够带来异质、新颖甚至独特的资源;而且,宗族规模越大,宗族成员间的关系更具有动态性,有利于行动者保持思想独立性,有利于提高农村创业企业获取知识等资源的灵活性。特别是在当今农村创业企业普遍小而弱的情况下,大规模宗族能够扮演信息桥的作用,具有良好的信息传递功能。从这个角度而言,宗族规模有利于推动农村创业企业开展创新活动。

但是,宗族规模的扩大会使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剧。当宗族成员众多、血缘和感情联结减弱时,成员间的合作趋于短期化,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策略与行为可能上升,甚至可能因为利益和目标分歧,产生宗族内冲突(Eddleston和Kellermanns,2007)。另外,从信任角度来看,随着宗族规模的扩大,宗族成员之间更多地表现出“水平关系”,知识共享、信息交流、情感沟通乃至信任程度总体上都在减弱,进而降低宗族成员间的认知相似性和互相认同感,导致资源和关系的延续性下降,难以提供宗族成员间的“连带担保”和激励机制。甚至由于信任危机,无法分享足够的信息和知识,难以开展深度合作,影响企业对专用性资产的投入,不利于企业快速整合宗族网络中的资源,从而抑制企业创新。

我们认为,随着宗族规模的扩大,其更多地体现出社会资本的结构维度,表现出网络特性。宗族规模的扩大对企业创新的阻碍大于支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管理劣势。宗族规模越大,涉及的宗亲人数越多,创业者出于血缘的角度会更加倾向于雇佣宗亲来管理企业,或者出于爱面子和责任感,不得不雇佣亲戚,进一步产生搭便车、攀比等道德风险,不利于企业发展现代化的管理模式(Karra等,2006),导致管理无效率,并且难以招聘到优秀人才来开展创新性生产经营活动。随着宗族规模的扩大,宗族网络内部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加剧,内部冲突、外部人才进入壁垒等对企业创新的不利影响逐渐凸显(Eddleston和Kellermanns,2007)。同时,随着宗族规模的扩大,网络管理成本在逐渐升高。创业者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但是随着宗族规模的扩大,宗族网络维护成本在提高。创业者在宗族网络中交流创业想法并获取资源支持的沟通成本、谈判成本、契约成本均会上升。

第二,通路劣势。“通路”是指通过特殊模式降低稀缺资源的流动阻力,提高资源获取的质量。阮荣平和郑风田(2013)认为,信任半径短会使其在半径较长的市场交易中面临较大的交易成本。农村创业者所处的宗族规模越大时,其跨越宗族开展远距离交易的动力下降,更倾向于优先选择宗族内交易,导致创新要素的流动受到阻碍,市场效率下降。而且,农村地区创新资源稀缺,创业者能否通过宗族获取所需的创新资源,取决于资源所有者是否愿意提供资源。规模大的宗族往往面临更多人际冲突,宗族内部信任度较低,治理成本较高,稀缺资源共享的动力不足。也就是说,随着宗族规模的扩大,宗族内成员很可能对创业者的信任程度以及具体创新项目的支持程度都呈现下降趋势,导致企业创新资源供给不足。所以,虽然宗族能够带来更丰富的知识、信息等创新资源,但是随着规模的扩大,宗族网络对企业创新的支持性却在下降。

第三,先机劣势。“先机”是指先于竞争对手获得有价值的信息,提升资源获取的广度。随着宗族规模的扩大,宗族成员容易产生歧视性偏好,高估个人能力(Andersson等,2002),由此引起宗族成员与外界交往时可能表现出过度自信,排斥局外人,这不仅会限制交易范围,还会阻碍创新要素的自由流动。企业难以以最快的速度全面了解竞争企业乃至市场变化的最新情况,难以快速识别出具有前景的研发领域和市场机会或威胁,从而无法进行合理的创新资源配置,以促进企业实现创新水平的提高。

第四,控制劣势。宗族是一种基于血缘关系的情感寄托,具有追本溯源、代代相传的属性。这使得依托宗族发展的企业不单单追求物质财富,更注重血浓于水的亲情,如关注宗族和谐,重视宗族成员间的情感依附、社会关系等。当以维护宗族传统、保持宗族和谐为核心的情感目标成为宗族成员做决策的依据和目标时,创业者开展具有风险性和破坏性的创新活动的难度会增加。并且随着宗族规模的扩大,宗族成员的利益诉求越来越多样,折衷和保守的决策更容易获得大家的支持(Chrisman等,2004)。因此,当宗族规模逐步扩大时,企业管理者并不能完全控制与把握宗族内成员的利益和诉求,同时也不具有创新活动的主动权。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宗族规模对企业创新存在抑制作用,即创业者所处宗族网络的规模越大,则创业企业的创新水平越低。

(二)宗族强度与企业创新水平

宗族强度是一种隐形凝聚力,代表着宗亲的团结程度,是由宗族核心家庭成员构成的亲密组织,成员往往具有极为相似的经历或背景,表现出一致的认知以及较强的互惠精神。这种凝聚力强调群体的集体承诺(利益、目标、规范),是一种基于原始血缘的天性(Peng,2004)。随着宗族强度的增加,其更多地体现出社会资本关系和认知维度,表现为联系更加紧密、信任程度更高、合作意愿更强、价值观更为相似、愿景更为一致。本文认为宗族强度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影响企业创新:

第一,资源获取程度。宗族强度越强,成员间利益、声誉关联就越紧密,大家拥有相似的道德规范,不只是进行简单的合作,而是表现出极强的忠诚和信任;不仅能够分享重要信息,还能最大程度地理解彼此的决策,相互体谅、宽容,甚至做出贡献或牺牲。随着宗族强度的增加,宗族内部的监督成本会降低,执行效率将提升,宗族内资源拥有者更愿意也更容易提供资源给宗族内创业者。农村创业企业通常处于农业生产领域,企业盈利状况受市场、自然条件、生产周期等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而较难获得外部担保机构的支持。在信息不对称以及逆向选择的制约下,凝聚力强的宗族网络能较好地弥补融资约束等创新不利条件。也就是说,强宗族成员间的稳定信任关系有助于他们拥有更多缄默性知识、一致的价值观、相似的理解和认知,宗族成员也更能为族内创业企业提供所需的创新资源,从而促进企业创新水平的提高。

第二,资源获取速度。强宗族网络所具有的往来密切、交流频繁、互相信任、价值观认同等特质,更容易在宗族内部产生实质性讨论,最小化关系冲突,提升沟通和决策效率,这不仅有利于培养宗族成员的创新潜能,激发创造性思维(Lester等,2002),而且更有利于宗族内企业快速有效地吸收、归纳、总结、利用创新资源,从而能够更好地把握创新时机,提升创新效率。

第三,社会情感财富。农村创业者十分依赖以血缘和情感为基础的宗族网络(郭红东和丁高洁,2013)。当宗族网络的强度较高时,宗族中蕴含的凝聚力、相互认同、信任和承诺等社会情感财富越强,延续和繁荣宗族的目标越明确,从积极长远的视角来发展与宗族有关的事业的动力也更为强烈(Ensley和Pearson,2010)。强宗族网络意味着更强的宗族内责任感,应了中国那句俗语,“十个富亲戚你穷不了,十个穷亲戚你富不了”。因此,宗族网络的强度越大,宗族内成员越有可能支持对宗族有长远影响的创新活动,将有用的信息、渠道等传递给族内创业者,为其提供客户资源和供应商信息等,从而有利于创业者整合创新资源,开拓创新渠道。

宗族网络强度的增加伴随着更多的资源获取和共享,因此创业企业更有动力,也更有能力开展与创新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宗族强度对企业创新具有促进作用,即创业者所处宗族网络的强度越高,创业企业的创新水平越高。

(三)先前经验的调节作用

先前经验指个体在过往岁月里在某些行业和领域积累的知识、经验、技能和网络等,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职业经验和创业经验等(韦吉飞,2008;张玉利等,2008)。拥有不同先前经验的创业者在开展创新活动时,在策略和行为上存在差异:首先,创业者先前经验越丰富,越有可能通过有限的信息识别创新机会,判断企业发展方向(Dimov,2010),并能采取更加快速和有效的行动。这是一种难以被竞争对手模仿的能力,是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来源(Rerup,2005)。其次,创业者先前经验越丰富,社交网络越多元,越有可能通过广阔的网络关系选择并获得高质量的创新资源(Ardichvili等,2003;Kwon和 Adler,2014)。最后,创业者先前经验越丰富,越有助于创业者理解和认知企业及其环境的真实状况(李新春,2003),采取切合实际的行动,进而有利于开拓市场,克服新进入缺陷(Shrader和Siegel,2007)。例如,具有在专业技术领域打工经历的农村创业者,其积累的技能经验可以为创业奠定良好的技术基础;具有行政管理经验的创业者更擅长协调人际关系,组织和动员各种资源。也就是说,企业创新需要管理者对稀缺的创新资源进行有效获取,并适时做出决策,这既包括宗族内资源的整合,也包括对通过先前经验积累所摄取知识的利用。社会资本理论认为,发展的社会联系越多或先前经验越丰富的创业者,其获取稀缺创新资源的种类则可能越多,能力也越强。因此,创业者丰富的先前经验一方面能够弱化宗族网络对其创新活动的负面影响,发挥平衡作用,另一方面又能充分挖掘和调动宗族网络对企业创新的积极影响,发挥协同作用。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3a:创业者的先前经验能够抑制宗族规模对企业创新的负向影响。

假设3b:创业者的先前经验能够促进宗族强度对企业创新的正向影响。

三、研究设计

本文采用上海财经大学2016年“千村调查”数据(董静等,2018)。2016年“千村调查”的主题为“中国农村创业现状调查”。①2016年“千村调查”的主题为“中国农村创业现状调查”。 在国内外顶尖学者的协助下,“千村调查”项目组设计了针对镇长、村长、村委、创业者、非创业者五个层次的调查问卷。2016年6−8月,共有30余名老师和2 188名学生参与实地调查。本次调查覆盖了全国1 500多个村寨(其中包括22个省份的30个定点调查县),完成问卷30 000余份,其中包括4 925份农村创业者问卷。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样本之后,最终得到3 311份农民创业者有效样本。样本剔除原则如下:一是缺失关键变量;二是缺失数据单位;三是数据存在前后不一致;四是剔除了样本量较少的港澳台地区。

(一)实证模型

为了验证宗族网络、创业者先前经验与企业创新三者之间的关系,我们构建了如下方程:

其中,Innovation代表企业创新水平,PE(previous experience)代表创业者的先前经验;CN(clan network)代表宗族网络,在具体回归过程中,我们将宗族网络的规模(Size)、强度(Cohesion)分别作为自变量进行回归;PE×Size代表先前经验与宗族网络规模的交互项,PE× Cohesion代表先前经验与宗族网络强度的交互项;Personal代表与创业者自身特征相关的控制变量,如创业者的性别、年龄等;Family代表创业者家庭特征的控制变量,如家庭经济状况等;Enterprise代表企业特征的控制变量,如企业规模等;Area代表区域变量。

(二)研究变量与测度

1. 因变量:企业创新水平。本文参考并采用了Jansen等(2006)、Kollmann和Stockmann(2014)的研究量表,分别从产品、市场、技术、成本、流程五个维度进行考察,具体题项为:1与市场原有产品比,我公司在新产品上有重大改变;2我公司擅长改善现有产品的品质;3我公司应该打开新市场;4我公司应该使用新的技术工艺;5我公司应该降低生产成本;6我公司应该经常调整生产过程、规则、策略使产品更为优质。此6个题项均采用里克特打分法进行测量,其中“1”表示“完全不同意”,“2”表示“基本不同意”,“3”表示“有点不同意”,“4”表示“有点同意”,“5”表示“基本同意”,“6”表示“完全同意”。信度分析显示,各条目之间保持了良好的内部一致性(Cronbach's alpha=0.88)。对农村创业企业的创新水平采用上述产品、市场、技术、成本、流程五个维度进行量表考察,虽然比较主观,但是针对农村创业企业而言,更具有可行性(由于农村创业企业自身数据统计不完全,不愿意披露相关信息,或者因为大多处于农牧和服务业等研发投入少的行业,R&D支出和专利等客观数据严重缺失),而且也能够比较全面、综合地反映企业创新水平。虽然创业者在打分时有可能会夸大企业创新水平,但因为本文关注的是创新的相对水平,所以当所有被调查创业者均以同样方式打分时,我们依然能通过对比来体现创新水平的差异(Amit,2001)。

2.自变量:本文参照 Peng(2004)、Tsai(2007)的方法衡量宗族网络。(1)宗族规模。现有研究用 “家庭姓氏在村庄中所占人口比例”(郭云南和姚洋,2013)、“春节期间来访的亲戚数量”(林建浩等,2016)、“是否是全村第一大姓”(周群力和丁骋骋,2013)作为宗族规模的主要衡量指标,本文选取第三种衡量方式,即“是否是全村第一大姓”。(2)宗族强度。Huang(1998)指出,网络强度在宗族内起到风险分担以及互利互惠的作用。主流研究用“所在村庄是否有祠堂”或者“家庭是否有家谱或族谱”来衡量宗族势力的强弱(Tsai,2007;郭云南和姚洋,2013;丁从明等,2018)。修建祠堂,制定家谱或族谱,往往伴随着宗族的集体仪式和活动,进而加强族人之间的感情和责任意识,增强宗族凝聚力。因此,本文同样使用“您的姓氏有几个祠堂”“您的姓氏是否保留族谱或家谱”来衡量宗族强度。将有祠堂、有族谱或家谱的姓氏赋值为1,其余姓氏赋值为0。

在样本中,姓氏为全村第一大姓的比例为30.3%,有祠堂的样本比例为22.5%,有族谱的样本比例为41.8%。并且,创业者所在宗族普遍拥有族谱,占比接近1/2;有族谱或者有祠堂,乃至两者都有的创业者家庭(1 791户)在我国农村的覆盖率较高,比例为54.1%。

3. 调节变量:先前经验。本文参考Li和Zhang(2007)、张玉利等(2008)以及郭红东和丁高洁(2013)的研究成果进行测量。其中,职业经验包括管理经验和行业经验,管理经验用创业者是否担任过干部测量,行业经验用创业者是否外出打工进行测量;创业经验用创业者是否开展过创业活动进行测量。若回答“是”,则取值为1;回答“否”,则取值为0。最终加总三类经验,获得先前经验衡量指标。

4. 控制变量。创业者个人特质和企业特征都对创新能力和水平存在影响,因而将其作为控制变量。创业者层面的控制变量包括创业者性别、宗教、年龄、政治背景、是否参与商会、是否参与行业协会、是否参军、是否有手艺、受教育程度,企业层面的控制变量包括企业年龄、企业规模、企业所处行业。此外,由于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的创新创业环境差别较大,因而将创业企业所处地区也作为控制变量。

根据样本统计,农村创业者的学历普遍较低,34%集中在高中、中专水平,27%集中在初中及以下水平;60%的创业者介于40−60岁之间;女性创业者数量占总样本的20%;农村创业企业的规模普遍较小,员工人数5人及以下的占到总数的62%;相比于中部和西部地区,东部地区的农村创业者数量更多;农民创业主要集中在农业和商业领域。具体情况请参见表1。

表 1 变量测度与描述性统计

四、数据分析与结果

(一)回归分析

在进行回归之前,为确保回归结果的准确性,本文对创业者年龄、企业年龄、企业员工数量的值取对数。表2呈现了宗族网络、先前经验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回归结果。其中,模型(1)加入宗族规模,模型(2)加入宗族强度,模型(3)同时加入宗族规模和宗族强度,模型(4)和模型(5)分别考察先前经验对宗族规模以及宗族强度的调节作用,模型(6)中加入所有自变量、调节变量与控制变量。

表 2 宗族网络与创新水平回归结果

1. 宗族网络与企业创新水平。首先,在基准模型的基础上加入宗族网络变量,发现模型的解释力得到增强(R2在逐渐增大)。根据模型(1)和模型(3)的分析结果,宗族网络规模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不显著(仅模型(4)显示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假设1没有得到完全验证,这与郭云南和姚洋(2013)、林建浩等(2016)的研究结论类似。这很可能是因为宗族网络规模对企业创新的正负作用相互抵消的结果。根据模型(2)和模型(3)的分析结果,宗族网络强度与企业创新水平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假设2得到验证。宗族通过修建祠堂或者家谱族谱而体现出的强连接和凝聚力,使得农村创业者更容易在资源稀缺的环境中获得创新支持。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城乡之间的差别在日渐缩小,更加注重“个体”利益的文化不断向农村地区蔓延,传统宗族的影响力在日益减弱,但是认同度高以及互惠互利的强宗族网络的作用依然不可忽视。创新要求农村创业者对机会有敏锐的嗅觉和行动能力,强宗族网络可以帮助农村创业者克服自身资源和能力有限的劣势,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创新活动。

2. 先前经验的调节作用。表2中模型(4)的回归结果显示,先前经验对宗族规模与企业创新之间的负向关系存在显著的抑制作用,即农村创业者的先前经验能够平衡宗族网络规模对企业创新水平的潜在负向影响。但是,因为在加入宗族强度与先前经验的交乘项后,宗族规模与先前经验的交互作用不再显著,因此假设3a未能得到完全验证。模型(5)中的交乘项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农村创业者先前经验显著加强了宗族强度与企业创新水平之间的正向作用,即假设3b得到验证。基于综合性的考虑,我们在表2的模型(6)中同时加入所有自变量、调节变量与控制变量,可以看出:宗族强度与创业者先前经验的交乘项对企业创新水平具有稳定且显著的影响。

3. 进一步分析。前文的实证结果表明,宗族强度对农村创业企业的创新水平具有积极作用,也就是说,宗族有祠堂或家谱的农村创业者经营的企业,其创新水平更高。换言之,因祠堂的建立或家谱的修订而相继产生的一系列宗族活动或仪式,增加了宗族成员间的共事频率,有助于社会情感财富和信任的产生、强化和延续。信任是“一方基于对对方某种行为的期待,尽管没有监督和控制的能力,仍将自己处于易受另一方行为伤害的境地的意愿”(Mayer等,1995)。首先,信任感较强的人,愿意在事前承担更多的风险,因此信任可能通过分担风险而促进企业创新。其次,信任可以增加不同宗族成员之间的信息流动;而且信任程度较高的人,更能接受别人与自己的意见不同。最后,需要强调的是,信任是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社会网络的结果,也可能是其前导(Smith 和Lohrke,2008)。所以,随着宗族规模的扩大,社会情感财富逐渐淡化,信任感逐步降低,从而抑制了冒险性合作的产生;而随着宗族强度的增加,基于血缘的社会情感财富提升,信任感逐步上升,从而促进了企业的创新。但是,由于“千村调查”问卷中缺少度量信任感的相关题项,因此难以采用实证分析方法进行有关宗族强度作用机制的检验。

宗族在不同时期、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中具有普遍性,而且不断发展延续。如表3所示,宗族网络在我国各省份普遍存在,但我国疆土辽阔,经济差异明显,不同经济发展程度对宗族网络作用的发挥是否存在差异?于是,我们根据梁云芳和高铁梅(2007)的研究,将样本分布区域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①东部区域包括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中部区域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北和重庆市,西部区包括江西、湖南、四川、广西、贵州、云南、西藏、内蒙古、新疆、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如表4 中“样本分组1”的结果所示,相较于中部和西部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更高的东部地区,宗族网络规模对农村创业企业的创新水平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而宗族网络强度对农村创业企业的创新水平的影响显著为正,创业者先前经验的平衡与协同作用也更加突出。因此,子样本“东部地区”的实证分析结果验证了本文提出的假设1、假设2、假设3a和假设3b。对于中部地区,创业者先前经验能够显著促进宗族强度对企业创新的正向影响。对于西部地区,宗族网络强度对农村创业企业的创新水平的影响显著为正,创业者先前经验的平衡作用更加突出。因为创业活动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如创业环境、创业机会、创业者个人能力等,而不同地理区域的创业环境(如资源、信息、制度等)往往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因素都影响着创业活动的开展(Hackman,2003)。因此,相比较而言,东部地区创业环境较好、创业机会较多,所以创业者数量较多,进行创新的样本也较多;东部地区经济相对发达,法制水平也相对较高,产品市场竞争程度也较高,因此东部地区的农村创业者在面临激烈的竞争时,更有动力调动宗族网络去争取创新资源,使得宗族网络对企业创新的影响也就更为显著。另外,市场化程度高,经济发达,法制环境好的地区,由于政府的权力受到更大的束缚,宗族网络反而是一种更安全和隐蔽的寻租手段,因此这些地区的农村创业者将更多地利用宗族网络来开展企业经营。

表 3 宗族网络现状和地区差异

宗族网络自身具有较强的文化传统,自宋代以后,中国的宗族聚居呈现“南盛于北”的特征,东南地区的宗族聚居程度最高(古德,1998)。根据表3,有族谱的宗族占各区域样本宗族的40%左右,华南地区出现了一个宗族拥有多个祠堂的情况,其他地区则较为少见,这也符合以往的研究结果。郭云南和姚洋(2013)、胡金焱和袁力(2017)研究发现,在福建、江西、广东、湖南、海南等东南部省份的村庄中,祠堂十分常见。因此,有必要根据宗族文化强弱进行样本分组,并比较实证结果的差异。叶静怡和韩佳伟(2018)的研究结果显示,华南、西南和华东地区的宗族文化传统较强;中原、西北和东北地区的宗族文化传统较弱,①根据肖唐镖(2011)的划分,华南地区包括广东、福建、江西、湖南、海南,华东地区包括上海、江苏、安徽、浙江、山东,中原地区包括河南、河北、山西、湖北、北京、天津,西南地区包括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广西,西北地区包括 新疆、甘肃、宁夏、青海、陕西,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本文据此得出样本分组2。但肖唐镖(2011)在统计族谱姓氏拥有比例和山西专项调查时(肖唐镖,2006),均发现山西属于宗族文化较强的区域,因此在样本分组3中,我们把山西从宗族文化较弱地区的子样本中剔除,将其加入宗族文化较强的地区子样本中。从表4中“样本分组2”和“样本分组3”的结果可知,在宗族文化强的地区,宗族网络规模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显著为负,宗族网络强度对企业创新水平的影响显著为正;在宗族文化弱的地区,创业者个人先前经验的调节作用更为突出。

表 4 分地区检验

续表 4 分地区检验

(二)稳健性检验

本文采取更换测度变量的方式对实证结果进行了稳健性检验:(1)将企业创新水平更换为如下三个指标:“我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我熟悉的竞争对手相比,差异明显”“跟我熟悉的竞争对手比,我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有独特卖点”“跟我熟悉的竞争对手比,我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有特色”,采取均值相加的方法拟合出新的创新水平指标。(2)根据创业者对“企业是否掌握核心技术,如秘方”“您的创业项目得到有关部门的高科技认定吗”等问题的回答,回答“是”则取值为1,回答“否”则取值为0,加总这两个问题的得分,生成新的创新水平指标。在更换测度变量的情况下,实证结果的显著性水平略有下降,但没有改变基本的研究结论。①限于篇幅,本文没有汇报稳健性检验的详细结果。

五、结论与启示

近年来,在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的推动下,农村创业问题引发业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深入研究农村创业对于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农民致富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农村创业这一主题的分析不能离开其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和现实情境。在此背景下,本文基于2016年中国“千村调查”创业样本,深入研究宗族网络、创业者先前经验与企业创新水平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1)在农村传统的宗族文化影响下,基于血缘关系衍生出的宗族网络在企业创新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总体而言,宗族强度能够显著促进企业创新。(2)农村创业者的先前经验能够显著促进宗族强度对企业创新的正向影响,即发挥积极的协同作用。(3)就地区性差异而言,在经济发展水平高或者宗族文化强的地区,宗族网络规模对农村创业企业的创新水平具有显著负向影响,而宗族网络强度对企业创新水平具有显著的积极促进作用;在宗族文化弱的地区,创业者先前经验对宗族网络与创新水平之间的积极调节效应更为显著。

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三点启示:第一,农村创业与城市创业具有明显差异,农村创业者需要更加重视宗族网络对企业发展和企业创新的重要影响,主观能动地发挥宗族网络的积极作用,抑制其中的不利因素,设法合理利用宗族资源,通过宗族网络获得企业创新资源,培育企业创新能力。第二,农村创业者应重视先前经验积累,通过不断学习和能力培养,一方面获取更多资源,缩小积累势差,另一方面拓宽知识面,减少认知偏误;通过丰富的自身经验积累来抑制宗族网络对企业创新的潜在负面影响,积极发挥宗族网络对企业创新的积极作用。第三,政府需要充分认识到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特征对宗族作用的影响,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有利于农村创业企业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如因地制宜地为农村创业者提供专业指导,设法发挥当地宗族网络对创业者创新意愿和创新能力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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