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必须规范与正确使用。
早在1990年,我国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以下简称国旗法)。其中第三条规定,“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国旗”。
记者调研发现,在北方某地一旅游区内,一面破损的国旗已残存不到五分之一,五颗星只剩下半颗星,红色褪成粉色。
这并非个例。在某地一养殖场院内和一企业厂区内,国旗也褪色成粉色,五颗星破损成两颗星。一家汽车修理店升挂的国旗,褪色更严重,与旁边的红色广告牌相比,它更像一面白色的旗帜。“上一面国旗不知道被风吹到哪里了。”该店工作人员说。
除了残破、褪色,随意升挂国旗的问题也较为突出。记者在西北某地看到,一面国旗被倒挂在电线上,五星的一头垂在下面。在一加油站,国旗被绑在梯子上、斜倒在水罐上。更有甚者,国旗被随意插在绿化隔离带内,旗面耷拉在地上,沾泥带水,一角已磨破。
国旗法明确规定,“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但中部某市一家酒店门前,3根旗杆上竟然升挂了两面国旗。一面国旗升挂在中间旗杆上,位置较高;而另一面国旗升挂在旁边较矮的旗杆上,与另一旁的白色企业旗等高。同样是国旗,升挂得有高有低,这明显违反了规定。
当前存在的国旗使用不规范不正确问题不是个别现象,在一些地方普遍存在,亟须进行综合整治。要培养每个公民和组织养成知法守法、尊重和爱护国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