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近郊农民市民化的路径研究

2019-10-30 09:02何倩倩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城市融入市民化

何倩倩

[摘 要]城郊农民市民化“不可逆”的特点决定了其要达到“完全市民化”或者“深度市民化”的目标,融入城市社会文化系统中,需通过阶层流动来实现市民身份的彻底转变。为此,城郊农民要经历“城郊农民—准市民——市民”的阶段。依靠基础性制度保障与个体能力难以承担市民化的成本及市民化过程中的风险应对。针对此,城郊农民主动将市民化转化为家庭的整体性目标,在家庭伦理的支配下形成了整体性动员。通过家庭资源的积累、“精英化”培养的教育投入与本地“并家婚”婚姻实践等一系列“家庭策略”,来增强城市嵌入能力,降低市民化风险。

[关键词]城市近郊农民;“不可逆”市民化;家庭策略;城市融入

[中图分类号]D01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8-4479(2019)05-0122-07

一、 研究视角与文献梳理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要求。如何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既是实现我国城乡一体化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主要目标。

在我国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城郊农民率先成为城市扩张、土地征用以及“撤村改居”的对象。城郊农民市民化的现象进入学者研究视野,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通过对既有文献的梳理发现,一部分学者基于制度主义视角,认为城郊农民的市民化是在政策推动与制度引导下的市民化[1]。因此,在市民化的实现路径上需要加快制度创新,完善政策与制度对农民市民化的支持[2],如完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3],引导农民就业、保障农民权益等方面来实现城郊农民市民化。随着农民市民化的快速推进,被制度安排下的农民进城后遇到农民素质不高、老市民排斥[4]、边缘化[5]等困难。对此,一些学者从个体主义视角出发来理解农民市民化的本质,从农民角色转型[6]、为农民“增权赋能” [7]、人力资本提升[8]等措施来实现农民个体的现代化转型。

综上所述,既有研究多是从宏观的制度层面或者是过于微观的个体层面讨论农民市民化。宏观制度层面的讨论过于强调政府在农民市民化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忽略了农民主动市民化的意愿与可能性[9]。微观个体层面则将农民市民化视作个体行为,从而忽略了家庭在市民化过程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正如黄宗智所说,“中国家庭生产单位以及三代家庭仍然在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中保持着重要的位置。” [10]

在农民城市化的路径研究中,有学者将农民进城视为代际分工与代际支持下的“接力式城市化” [11]。大部分农村地区,农民城市化是通过老年人留村务农,年轻人进城务工的“半工半耕”家计模式为基础。一方面,代际合力与分工有效地解决了进城买房的经济资源问题。另一方面,这种“弹性城市化”[12]模式使得农民在进城时有一定的退路。一旦进城失败,也能够顺利返回农村。而城郊村农民面临最大的问题是,他们在征地拆迁后丧失了土地和农业收入,进而失去与农村的关联,彻底失去农村土地制度的保障。因此,城郊农民在市民化的目标及其实践路径上与一般地区农民进城存在本质上的差异,这也是本文的创新点之一。

基于此,本文从“家庭策略”的视角来研究城郊农民市民化的过程,从中观层次上来分析农民在应对外部社会变迁时家庭行为的策略选择与应变能力。家庭策略理论认为 “家庭不是被动地受社会变迁的影响,而是以自己原有的特点对社会做出一定的反应,具有一定的主动性、调整性与适应性。” [13]如果不理解中国家庭的特点,就无法把握城郊农民市民化的特殊性。正如麻国庆在研究家庭策略与社会转型的关系时所说“家庭策略的概念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家庭成员主动做出的适应性调整,实际上是把家庭伦理、社会继替等概念与复杂的、动态的社会转型联系起来。家庭成员的主动性调试是以传统的家庭制度为基础的创造性行为” [14]。他明确地指出了家庭策略伦理性的一面。农民在采取行动时不是个体主义的行为策略,而是以家庭伦理为支撑的整体性行为,因此,家庭成员的行为表现出一定的连带性,呈现出家庭合力的特征,目标就是完成家庭再生产与家庭发展。概括起来说,中国农民的家庭策略具有行动的连带性,发展目标的总体性与伦理性的特征。在本文中,家庭策略是指城郊农民在应对市民化等外部社会变迁时,根据家庭的整体目标与需求来主动应对的策略选择,基于此,通过整合家庭成员的力量,形塑出家庭发展秩序。

本文运用半结构式访谈和参与观察的方法对苏南C社区进行了为期20天的调查,重点研究了城郊农民市民化作为家庭的目标选择、实践路径及其内在逻辑,进而揭示出大城市郊区农民市民化阶段家庭策略的特殊性。

二、 城郊农民市民化的阶段分析

不同于农民工进城“可逆城市化”[15] 与“半城市化”[16]的特征,大城市近郊农民城市化实践具有其内在的特殊性。首先,城郊农民城市化是被动的城市化,是外力推动、政策引导的结果。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政府是农民城市化的主体,农民是被动接受的客体。[17]其次,城郊农民城市化具有“不可逆”①的特点。因此,城郊农民市民化为了实现深度市民化目标。

对于城郊农民而言,一般要经历“城郊农民—准市民—市民”的转变过程。在“城郊农民——准市民”阶段,政府在城市户籍身份、社会保障体系、居住空间转换、就业安置等方面,为城郊农民提供市民化的基础性制度保障。如果想达到深度市民化的目标,融入城市生活体系中,保持中产阶层的生活方式,则需要城郊农民在生产生活方式、职业地位、文化素质等方面的现代性转变[18]。这是城郊农民市民化从“准市民—市民”的深度转型阶段。第二阶段直接决定了城郊农民深度市民化的关键,因此,需要城郊农民的主体性参与和内在的动员。从两个阶段的关系来看,前者是城市化的基礎条件,后者是城市化的本质内涵。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够顺利地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真正转变。

1.外力主导阶段:从近郊农民到“准市民”

苏州市一直是全国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作为江苏省唯一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苏州市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农业用地向规模集中”“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在“三集中”的政策引导下,位于苏州市区北郊的黄镇于2006年开始进行“撤村建居”集中居住改造,将原属于黄镇的卫村、下村、永村、倪村、兴村、汤村、上村等七个行政村约7000多户农户、2.1万人口实行集中居住。政府将原来七个村的村民就地集中安置在当地一社区、二社区、三社区和四社区,并于2014年新成立了C街道。至此,黄镇的农民开始走向了市民化的道路。苏州市通过一系列措施,促使农民向市民的顺利转变:

首先,非农户籍是农民向市民转化最重要的身份标志。政府对拆迁安置到新小区的农民实行户口上的 “农转非”。目前,一社区已进行户口农转非的人口高达90%,基本上实现了户籍身份意义上的城市化。他们在户籍管理上属于城市街道管理体制,同时农民可以享受到“非农户籍”所带来的各项身份福利。

其次,农民进城后最大的改变就是职业的非农化。传统时期以农业为生的农民,在征地拆迁之后,开始进入到城市职业体系中来。一方面,农民到市场中去寻找就业机会,另一方面,政府也积极为农民提供非农就业的机会。进城后的农民主要从事保安、保洁、辅警、城管、进厂打工等一些非农职业。

最后,为了保障农民进城后的基本生活,苏州市出台了“换股进城”“换保进城”“换房进城”的安置政策。换股进城,即农民享受原来集体资产的按股享受分红;“换保进城”,即采用“土地换社保”的方式,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逐渐纳入城市保险体系的范畴。“换房进城”是农民进城之后,按照原有的宅基地与房屋面积进行房屋置换,据相关政策标准,每户基本上有50万元的货币化补偿,这基本上能够大小两套共180平方左右的安置房以及装修费用,确保农民能够在城市中安家。

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保证农民市民化的顺利进行,为农民进城之后的生活提供基本保障。我们将其称之为“准市民阶段”。所谓的“准市民阶段”是指,在政策推动下,农民可以获得市民待遇与享受市民权利。这些构成了市民化的外在条件,但是尚未具备市民的本质内涵。这使得一部分农民在從农民向市民身份转换的过程中出现了身份认同上的危机。正如当地居民所说,“我们的身份很尴尬,现在到底是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农民不是农民,市民不像市民。”外在的空间转换或者体制身份的改变并没有形成农民对身份转变的认同。而农民在文化、心理、职业等方面尚未达到市民化的程度,因此,要想实现完全市民化或者深度市民化,还需要农民自身内在素质的转变与提升。

2.内力驱动阶段:从“准市民”到“市民”

制度化的供给为农民市民化提供了外在条件。居住空间的社区化,户籍身份的城市化,福利待遇的市民化,职业的非农化等措施增加了郊区农民市民化的资本与能力,在拆迁补偿、进城落户等方面节约了农民市民化的私人成本,从而使得他们的市民化目标更容易实现。[19] 制度化的供给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条件,使得他们具备了城市生活的外在形态。事实上,从“准市民”走向“市民”还需要城郊农民进行更深层次的转型。

从“准市民”向“市民”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两个问题:一是融入城市的风险问题。因为征地拆迁的过程就是农民彻底失去土地的过程,这也就意味着农民不仅失去了与土地的关联,更失去了城乡之间自由往返的机会与空间。土地的保障功能消失使得城郊农民城市化具有“不可逆”的特征。虽然政府能够为城郊农民提供一定的基础保障,但农民还是会承担一部分进城的风险。二是城郊农民生活目标的转型。征地拆迁工作改变了传统农村封闭的社会形态与村庄结构,进入城市空间的“准市民”群体,在开放的城市体系中,他们需要重新调整与定位社会生活的参照系与竞争面。从社会分层来看,城郊农民在职业地位、收入层次以及居住环境等方面并不高,甚至是远远低于城市的中间阶层。因此,城郊农民在进城之后,不仅会尽量提高家庭的风险规避能力,同时,他们对城市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避免沦为城市的“边缘人”,摆脱“底层”生活困境,城郊农民的生活目标转变为追求体面生活、稳定职业,以便能够达到中间阶层的生活方式甚至是更高的社会经济地位。

在进城之后,城郊农民如果要追求阶层流动的目标,过上体面的市民生活,就需要支付更高的生活成本。随着家庭消费负担的增加,亟需提升家庭的生产能力与经济积累能力。为此,城郊农民在进城之后进行一系列家庭策略的调整,改变最大的是家庭收入与支出结构。不仅如此,稳定与高层次地位的职业能够更有效地保障城郊农民在城市中生活层次。教育作为社会流动的主要手段,为了实现社会阶层的改变,城郊农民的教育观念也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如果说从城郊农民到市民是政策推动的后果,那么在准市民向市民阶段的转型中,农民具有更为强大的动力与意愿。当农民家庭市民化的目标与家庭再生产的目标相契合时,必然会在农民家庭产生深层次的动员,这就是农民市民化身份转型的根本动力,也是实现深度市民化的关键。

三、 近郊农民市民化的家庭策略

在进城风险与家庭生活目标转型的影响下,城郊农民具有强烈的融入城市的渴望。为了实现深度城市化目标,城郊农民在家庭转型的压力下采取一系列的策略安排。在本文中,家庭策略是指城郊农民在应对市民化等社会变迁时,根据家庭所面临的新处境与转型的新目标而做出主动性与理性化的策略选择,近郊农民市民化的策略具体表现为:家庭资源积累策略、“精英化”培养的教育策略、本地“并家婚”联姻策略。通过以上方式来增强家庭经济支撑能力与融入社会的资本,进而达到深度市民化的目标。

1.家庭资源的积累策略

随着土地的开发与征用,传统时期农民家庭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耕半工”的家计模式被打破,失去生产资料的农民开始到劳动力市场中寻找就业机会。为了使家庭生产能力与家庭消费负担之间相匹配,进而积累市民化的经济资本,农民家庭中老、中、青三代人全部到城市打工,形成了“个体收入不高,家庭收入整体不低”的新型家计收入模式。依托于城郊的区位优势,靠近市区的劳动力市场,当地具有大量的“非正式”就业机会,家庭劳动力能够充分地释放。当地的年轻人主要从事办公室的工作,如社区工作人员、公司管理层等白领职业,中年人主要是以进厂务工为主。其中变化最明显的是低龄老人,过去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土地,他们在家庭中基本处于退养状态,生产能力明显不足。进城之后,城市中有各种“非正式”就业机会,如门卫工、环卫工、绿化工、临时工与计件工等,这部分工作待遇不高,但是对老年人比较有吸引力,甚至老人能够身兼多职。为了更好地应对家庭发展目标,老年人在家庭内部被动员起来,成为家庭经济的生产者,重新参与到家庭再生产的过程中。通过老、中、青三代人的努力,家庭劳动力积极参与到就业市场,实现了家庭收入的最大化,从而保证家庭整体的收入水平能维持在中等收入水平,进而使得家庭具备一定的资源支撑能力,为实现市民化目标提供资源基础。

在生活消费上,当地的中老年人几乎很少注重个体的生活享受,中老年人的生活基本上呈现出简单维持状态。在“家庭本位”的伦理支配下,父母遵循着“恩往下流”的家庭资源分配原则,源源不断地给子代积累家庭资源,家庭消费基本上用于年轻人的消费生活与下一代的教育。因此,在支持子代向城市流动实现市民化的过程中,家庭资源呈现出聚焦性的配置模式,“聚焦型”的资源配置维持了子代市民的地位并为孙代的市民化再生产提供了基本的条件,通过代际之间的合力才能够实现家庭劳动力从量向质的飞跃,进而才能够实现阶层上的流动,达到市民化的目标。

2.“精英化”培养的教育策略

目前,农民市民化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农民的素质相对偏低,进而带来职业门槛与城市融入困难,从而导致农民市民化的一系列困境。在市民化的路径上,很多学者都提到了人力资本投资,普遍认为通过教育来实现素质的提升,使得城乡在文化上的去差别化,从而使得农民更好地融入城市,同时教育也是一条相对平等的阶层流动的途径与手段。教育投资不仅关涉到农民家庭能否顺利地实现市民化,同时它也是农民家庭能够在城市竞争体系实现阶层上升的重要渠道。因此,城郊农民在应对市民化的家庭策略中尤其重视人力资本投资,他们要实现“精英化”的培养目标。

首先,很多年轻父母会到市区购买优质的学区房,目标是下一代能够像市民一样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师资和教育环境;其次,家庭非常重视下一代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全面发展,家长释放出的“培优”需求致使当地教育市场化极其发达,培优班与早教班琳琅满目。教育投入在家庭消费中占比非常大。其次是,年轻家长会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投入到孩子的教育上。陪伴孩子成长是年轻家长的主要任务,为了让孩子在竞争中获胜,年轻父母不仅每个周末陪孩子上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同时他们会在各种假期带孩子外出旅游,增长见识。

显然,城郊农民培养子代的目标与路径已经完全不同于中西部地区农民家庭。他们培养子女的重点在于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目标是将下一代培养成真正具备市民素质的一代人。为了提升下一代人的综合素质或者专业技能,城郊农民在策略上往往会倾其所有來增加社会竞争的能力与资本,充分调配家庭资源来为子代提供最丰富与优质的教育资源,以期待在更高层次的职业上竞争。所以,通过教育途径来实现职业上的转变进而达到阶层流动的目标,预期在完成教育之后能获得一份正式的、体面的、有尊严的工作,从职业上实现市民化。

3.本地“并家婚”的姻亲策略

为了实现市民化的目标,城郊农民家庭往往会采取一定的婚姻策略。当地婚姻缔结中形成了发达的本地婚姻市场,婚姻圈基本上在本地熟人社会范围内,一般由亲朋好友相互介绍。“并家婚”在当地非常盛行,所谓的“并家婚”即男方不用出彩礼,女方不用出嫁妆;男女双方家庭都办婚礼,不嫁不娶的一种婚姻缔结方式。当地“并家婚”是农民市民化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理性选择,正如李宽等在苏南地区的发现,“并家是苏南地区独生子女家庭中的中等收入群体普遍采用的婚居模式。它是为了规避与外来人口通婚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延续自身的身份地位、生活方式和家庭完整性而进行理性选择的结果。” [20]由于本地家庭结构具有很强的相似性,且都是以独生子女为主,男女双方家庭经济能力基本相当。通过维系本地婚姻,男女双方不仅可以节约婚姻成本,还能够发挥整合家庭资源的功能,提高社会竞争能力,满足市民化的需求。“两家合一家,合成好人家”的婚姻形式,最重要的功能在于整合两边的家庭资源,形成双边支持的家庭结构与资源支撑形式。新成立的小家庭在母家庭资源供给的前提下,能够同时享受到男女双方的经济支持,满足年轻人追求城市中产阶级的消费需求,维持中产阶层的社会地位。不仅如此,双方父母还会主动承担起孩子的抚养成本与教育成本,以减轻年轻人市民化的压力。双边支持的家庭结构有助于降低当地农民在市民化过程中的风险,增加家庭资源支撑的能力,从而增强了阶层流动的可能性。

四、 城市嵌入与农民市民化的实践表达

通过家庭资源的积累、“精英化”的教育策略以及本地“并家婚”的婚姻实践等一系列家庭策略,农民市民化具有一定经济资本与资源支撑能力。农民市民化的目标就是“过上像市民一样的生活”,在居住空间上向市区集中,在生活方式上保持中产阶层的消费能力,在职业上实现更高层次地位,在城市中拥有稳定而体面的社会经济地位,最终实现家庭整体性阶层流动,维持中产阶层的生活,融入城市。由于农民市民化是家庭的核心目标。年轻人成为市民化目标的主要载体,他们具有最强的市民化动力,渴望在城市中扎根与立足。

1.消费导向的生活方式

年轻人融入城市的过程中最容易受到城市中产阶层生活方式的影响。在向上流动的过程中,渴望在城市中扎根的年轻人,往往会追求与城市中产阶层相一致的生活方式,所谓中产阶层的生活方式是指在市区有房,有轿车,有稳定的职业,有较高的城市消费能力。具体而言,年轻人在生活、消费、娱乐、休闲等方面的市民化。

家庭劳动力的充分释放提供了家庭资源积累能力,家庭资源的流向则体现了家庭的目标与家庭策略。年轻人是市民化的主要群体,他们的收入和工作都在城市,生活面向也在城市,为了更好地满足工作、生活与教育的需要,年轻人具有非常强烈的向上流动与融入城市的愿望。而市民化的成本单靠年轻人个体是很难承担。在代际关系伦理中,父母最大的意义与价值就让子代生活过的更好,最大的动力就是实现家庭的延续,最终达到一代比一代强的家庭目标。因此,家庭社会地位与阶层的向上流动就成为家庭的整体性目标。在伦理关系下,子代进城的压力就会传达到父母身上,成为父母的人生任务与奋斗的动力。为了增加子代在城市中立足的资本,增加他们社会竞争的优势,父母会在家庭策略的安排中形成以子代为核心的生活模式。因此,家庭资源的配置策略是以支撑子代市民化为目标,实现家庭向上流动。

为了避免处于城市空间的边缘地带、追求更好的居住环境与质量、享受更好的物业服务,当地至少七成的年轻人都在市区购买更为优质的商品房。车辆既是年轻人上班的代步工具、外出休闲的工具,更是社会交往的资本,因此,基本上家家户户会购买中档以上的汽车。为了维持城市中产阶层的生活,他们在生活、休闲、娱乐等各个方面都会向城市看齐,在日常消费方面,年轻人经常到市区买衣服、聚餐。年轻人非常重视闲暇时间,闲暇时间的有无以及多少,构成与外地务工人员和城市中产生活的主要区别,在闲暇消遣上,年轻人以陪伴家人、外出旅游、健身、看电影为主的休闲娱乐方式。在城市中生活的年轻人尽量地维持着类似市民化的中产生活方式,并且维持住年轻人的“中产生活”成为一种社会竞争的面向。

2.稳定而体面的职业地位

市民化的过程是农民职业身份转变的过程。农民在脱离土地与农业生产进入城市之后,受到职业水平、文化素质与能力的诸多限制,他们只能进入到初级劳动力市场,在劳动分工体系的底端就业,获得较低的收入。事实上,农民进入城市之后,各项制度只能够提供基础性保障,“不可逆”的市民化特点决定了进城之后的各项风险将由农民家庭来承担。对于农民而言,实现市民化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提升职业素质与能力,获得稳定而有保障的职业来增加家庭收入,提高城市融入的资本、降低风险。因此,农民市民化的主要目标就是获得更高层次的职业地位。

家庭中的老年人由于知识结构固化,年龄老化等原因可能会继续停留在初级劳动力市场,从事非正规就业。而年轻人希望能够在中间或者更高的职业地位,倾向于体面、稳定、轻松、有保障的“白领”职业。

更重要的是,白领职业能够与中产阶层在职业地位上保持一致性,并且他们构成了中产阶层生活的关键。白领或者类白领的职业地位位于正式工作与非正式工作之间,在职业体系中的位置既不高也不低,他们不需要同正式单位的人竞争,也不会同全国性的劳动力市场上外来农民工竞争。这些职业虽然是合同工,但是工作环境与工作待遇都高于一般的进厂务工人员,并且岗位具有职业化与未来稳定的升迁预期。中间层次的职业地位完全符合城郊农民市民化的需求,他们愿意从职业中的底层走向职业的中间层次,这是他们区别与外地农民工的重要特征,也是他们向城市中间阶层看齐的主要方式。由于苏南地区在城市开发与建设的过程中会创造出大量的本地就业岗位如拆迁人员、协管、辅警等,这些职业在层级以及待遇等各方面都与年轻人的职业预期相契合,职位的竞争也最为激烈。

五、结论

我国城市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城市化的平稳有序推进关乎到社会的稳定。从本质上来看,城市化不只是农村人口向城市的物理空间移动,更重要的是人的城市化[21]。人的城市化就是在进城的过程中能够获得市民权益与保障,有稳定的就业机会与体面的生存能力,通过职业或者消费方式上的市民化,进而达到嵌入城市,达到与城市融合的目标。城郊农民市民化“不可逆”的特点,决定了没有退路的城郊农民必须实现深度市民化。

在充分考察城郊村农民市民化目标的基础上,本文从家庭策略视角研究城郊农民市民化的方式及其实践表达。城郊农民获得了制度化的城市社会保障和基本的生活条件之后,依靠基础性制度保障与个人能力难以实现深度市民化的诉求。城郊农民在家庭资源积累与配置、教育和婚姻三个层面采取家庭合作策略,实现了以消费为导向的城市生活方式和稳定而体面的职业地位。

从家庭策略的角度来看,城郊农民脱离与土地的关系进入城市的过程,既是农民失去传统的农业保障的过程,也是“半耕半工”经济基础被瓦解的过程。农民进入城市之后的职业身份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因此,在实现策略上,农民是以职业工人进入到城市中,随着城市生活成本增加,融入城市的难度提升,几乎所有的家庭成员都要参与到劳动力市场中来增加家庭经济资本与城市融入的能力。因此,我们有必要注意“农民与市场”的关系,即一方面进城农民能否在就业市场上获得机会,即本地的就业机会是否充裕,第二是农民进入就业市场的竞争能力,这些直接决定了家庭的收入水平,进一步决定了农民市民化的能力。

从家庭策略的视角来看正是因为农民家庭内在的伦理决定了农民市民化是家庭整体行动而非个体行为,虽然个体工资不高,但是家庭整体收入不低,这是农民融入城市最重要经济支撑与资源基础。针对此,本文的政策建议是,一方面要增强农民就业的能力,通过职业培训等提升农民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为农民创造就业条件,提供充裕的就业机会,这些构成了城郊农民市民化的关键要素与重要保障。

[注  释]

①本文提出城郊农民市民化“不可逆”的概念受到贺雪峰教授“可逆城市化”概念的启发。城郊农民面临最大的问题是土地制度的改变与城乡二元结构的打破,从而使得他们的城市化没有退路。他们进入城市之后最好的保障就是增加家庭收入与实现稳定的就业。具体参见:贺雪峰 论中国城市化与现代化道路 [J].中国农村观察.2014(1),贺雪峰 “可逆的城市化”是城市化政策的底线 [J].决策探索(下半期),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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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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