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学诚
摘 要 《方言》“摧”“詹”“戾”三词均训为“至”,并被认定为“楚语”。“摧”之“至”义是由“摧”的“推动”义引申而来的,“摧”释“至”无楚语特征;《诗》“先祖于摧”之“摧”当释为“灭绝”“坠毁”。“詹”之本义为“多言”,从“詹”得声之字均与“至”义无关;训“至”之“詹”缘于与“瞻”通用而沾染其义,“瞻”谓“至而视之”,“至”因到达顶点、到达尽头而引申为“极”义;《诗》“六月不詹”古人训“至”训“瞻”,意义可通,但“詹”训“至”无楚方言特征。“戾”训“至”,表达来到、到达之义,上古中古时期常见,亦无楚方言特征;“戾”训“至”的古注资料中存在同训不同义现象。
关键词 “摧、詹、戾,楚语也” 《方言》 古词古义 训诂与历史词汇
《方言》卷一:“徦、、怀、摧、詹、戾、艐,至也。邠唐冀兖之间曰徦,或曰。齐楚之会郊或曰怀。摧、詹、戾,楚语也。艐,宋语也。皆古雅之别语也,今则或同。”“楚语也”下郭璞注:“《诗》曰‘先祖于摧、‘六月不詹、‘鲁侯戾止之谓也。此亦方国之语,不专在楚也。”[1]
“摧、詹、戾”这三个词释为“至”,古辞书首见于《尔雅》。《释诂上》:“……艐、格、戾、怀、摧、詹,至也。”郭璞注:“齐楚之会郊曰怀,宋曰届。《诗》曰‘先祖于摧,又曰‘六日不詹。詹、摧皆楚语,《方言》云。”
《方言》此条所释之词,基本上都来自《尔雅》,其中“摧、詹、戾”三词,扬雄明确指出是楚语。郭璞认为“摧、詹、戾”三个词在《诗经》里都有释“至”的用例,但他并不认同这几个词仅仅在楚语地区使用。下面分别具体讨论。
一、 “摧”
《说文·手部》:“摧,挤也。从手,崔声。一曰挏也,一曰折也。”徐锴《系传》:“挏,推动也。”段玉裁注:“《释诂》、毛传皆曰‘摧,至也,即‘抵之义也。自‘推至‘摧,六篆同义。”所谓“六篆”,还包括以下五个: 《说文》“推,排也”“捘,推也”“排,挤也”“挤,排也”“抵,挤[2]也”。段注代表了古人的词义观,他揭示了这六个词在意义上存在的某种关联。章炳麟《小学问答》中有进一步的阐述:“摧犹抵耳。《说文》抵亦训挤,今人谓至曰抵,昔人谓至曰摧,其旨相同。凡相挤迫者必至其处,故摧、抵同为至。抵之言氐也……”段注认为“六篆同义”,过于粗疏,且牵混不清。章炳麟揭示出“推挤”和“抵至”的意义关系及“抵”的源词。凡“摧”之事,无论从高而下,还是自外而来,摧者必至所摧者之地取而代之,此乃“摧”所以有“至”之义也。
“氐”是“柢”的古文,本义是根柢、根本。《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本乙本·德经》“是胃深根固氐”,王本《老子》作“是谓深根固柢”。《诗·小雅·节南山》:“尹氏大师,维周之氐。”毛传:“氐,本也。”《尔雅·释言》:“柢,本也。”“氐”又训“至”,见《说文》。《史记·律书》:“氐者,言万物皆至也。”段玉裁注:“氐之言抵也。”训“至”之“氐”后作“抵”。
“摧”训“推挤”,“推挤”是与“手”直接相关的动作,此义与字构密合。由此引申出推动、后退、摧折、坠毁等意义。如《文选·张协〈杂诗〉》:“轻风摧劲草,凝霜竦高木。”旧校: 摧,“五臣作推”,是“摧劲草”犹言推劲草,“摧”“推”音近义通。《易·晋》:“初六,晋如摧如,贞吉。”陆德明《释文》:“摧,退也。”“晋如摧如,贞吉”谓进退皆贞吉。《汉书·贾山传》:“雷霆之所击,无不摧折者。”“摧折”连文,“摧”义犹“折”。《史记·孔子世家》:“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萎乎!”“坏”“摧”“萎”对文,“梁柱摧”即梁柱倾倒,意谓梁柱毁坏了。
“摧”的“抵至”指到達某处,当是从“推动”引申而来,也就是说,“推动”产生了后续两组引申义。一组是后退、摧折、坠毁等;一组是“抵至”,进一步虚化之后则指“达到”某种程度。如《文选·张衡〈东京赋〉》:“辨方位而正则,五精帅而来摧。”李善注引薛综曰:“摧,至也。”又引《尔雅》曰:“摧,至也。”是“摧”犹“来”,“来摧”意即来至。“辨方位而正则,五精帅而来摧”的意思是,辨清四方中央之位而使法则正,五方星宿(指五帝)循此而来至(明堂)。“极”与“至”义相因。扬雄《太玄·玄图》:“摧上万物,天地舆新。”范望注:“摧,极也。”“极”本指屋脊之栋梁,由这个位置的特点而引申指顶点,进一步引申指达到最高,因而与“至”义就相近了。《尔雅·释诂上》曰:“极,至也。”“摧上”义谓“极上”,亦即“至上”。不过,“摧”在“抵至”及其引申义上使用的例子并不多见,故训资料更少。从上引几例来看,也无楚语特征。
郭璞在《尔雅注》《方言注》中都举出《诗·大雅·云汉》“先祖于摧”作为训“至”的例子,其说实际本自毛传。但古人对这句中的“摧”存在不同的理解,毛传很难定于一尊。
一说训“至”,意思是“到”,即“来临”,这是行为。毛传:“摧,至也。”孔颖达《疏》译解曰:“先祖之神,于何所归而至乎?”陈奂《毛诗传疏》持相同的观点:“先祖于摧,言欲觊冀先祖之神,庶几其至,以救此烖耳。”在《尔雅》的注者中,也有支持这一观点的学者。[3]邵晋涵《尔雅正义》:“从高而下曰至,自外而来亦为至……摧、詹皆方俗语也。”邵氏虽然没有引《诗》,对郭注引《诗》也没有做出具体解释,但他认为“摧”训“至”是方俗语。郝懿行《尔雅义疏》认为“至”“到”“来”“极”可以“互相训”,“《诗》‘先祖于摧、《文选〈东京赋〉》云‘五精帅而来摧,毛传及薛综注并云‘摧,至也”。郝氏的上述疏证可以理解为对“摧”训“至”的肯定。但他又提出了新解:“摧近察,又近摵,摵读若蹙。《尚书大传》云:‘察者,至也。《方言》云:‘摵,到也。摧、察、摵,并一声之转也。”“察”训“至”,乃通“际”。《广雅·释诂一》:“察,至也。”王念孙《疏证》:“际与察,古亦同声,故《原道训》‘施四海,际天地,《文子·道原篇》作‘施于四海,察于天地。”“摵”训“至”,也是通假。《广雅·释诂一》:“摵,至也。”王念孙《疏证》:“摵之言造也,造亦至也。造与摵古同声。”郝氏的目的在于探求“摧”缘何得以训“至”,但他的论证显然存在问题。郝氏新解能否成立,可暂且不论,因为这与释《诗》之“摧”没有直接关系。
一说训“灭”或“坠”,意思是“灭绝”或“坠毁”,这是结果。朱熹《诗集传》曰:“摧,灭也。言先祖之祀自此而灭也。”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曰:“摧,挤也;挤,队也,即今之坠字。言先祖之业将坠也。”姜兆锡《尔雅注疏参议》:“以方言推之,旧引《诗》‘先祖于摧‘六日不詹为‘至义者,恐非。《诗传》‘摧,灭也。”这是《尔雅》注者中最早否定郭注而赞成朱熹意见的学者。王闿运《尔雅集解》:“摧从崔,《说文》作嵟,隹在屵下,高大之意,难至之词也。加手为摧落、摧挫,《诗》:‘交徧摧我。‘摧无‘至意。毛传以‘于摧为‘于至,非也。”《诗·邶风·北门》“我入自外室,人交徧摧我”之“摧”,陆德明《释文》云:“或作催。”《说文·人部》“催”字下引《诗》正作“催”,王闿运用此句证“摧落”“摧挫”之义不妥,但说“无‘至意”得之;他认为毛传把“于摧”解释为“于至”也是不对的,这一点与前几家相同。
此外还有两说: 一说通“嗺”,嗟叹之辞。郑玄《笺》曰:“摧,当作嗺。嗺,嗟也。……先祖之神于嗟乎?告困之辞。”一说通“”,意思是“谪罚”。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曰:“先祖于摧,亦当读,谓先祖方见谪罚也。”
上述这些解释,似乎都能讲得通,但原意只应有一个。前两种解释的赞成者较多,后两种解释的影响不大。笔者试图在《汉籍全文检索系统》中查找到与《诗经》相同的用例,以便进行归纳汇证,但先秦至隋唐五代时段用法相同的“于摧”,除了《诗经》本文和《方言》郭注引文之外,没有再搜索到一条,这一努力宣告失败。因此,我们只能回到《诗经》本身,通过细读文本来探求问题的解决方法。
西周末期遭遇特大旱灾,周宣王向上天求雨,《大雅·云汉》实际上是他的祷词。全诗八章,每章十句。前四章如下:
倬彼云汉,昭回于天。王曰于乎!何辜今之人?天降丧乱,饥馑荐臻。靡神不举,靡爱斯牲。圭壁既卒,宁莫我听?
旱既大甚,蕴隆虫虫。不殄禋祀,自郊徂宫。上下奠瘗,靡神不宗。后稷不克,上帝不临。耗斁下土,宁丁我躬。
旱既太甚,則不可推。兢兢业业,如霆如雷。周余黎民,靡有孑遗。昊天上帝,则不我遗。胡不相畏,先祖于摧。
旱既太甚,则不可沮。赫赫炎炎,云我无所。大命近止,靡瞻靡顾。群公先正,则不我助。父母先祖,胡宁忍予?
我们参考古注,把四章内容连贯起来意译,希望通过这样的意译,能准确地呈现“摧”出现的语境,从而确定对它的正确训释:
那高远寥廓的银河啊,星光闪耀着回转在万里天空[4](,可就是看不到任何下雨的征兆)。周王我仰天长叹: 呜呼,有何罪愆啊如今的老百姓,老天竟降下如此死丧祸乱,饥饿灾荒一个接着一个到来[5]?我可是没有哪位神灵不曾祭奠,丝毫也没吝惜祭祀的牺牲,连玉圭玉璧都已经全部用光,怎么神灵就一句话也不听我的呢[6]?
旱情已经非常严重了,热浪滚滚[7]、酷热难当[8]。我不断地举行祭祀,不论是郊外还是在宗庙[9]。陈列祭品上祀天、填埋祭品下祭地[10],天地诸神无不尊崇敬奉。(我精诚如此而雨泽不降),这是先祖后稷不能福佑我,皇天上帝不能临飨我啊。(若先祖能保佑我、上帝能临飨我,则应助我以福,)何故以此旱灾耗败人间,把大难落在我的身上[11]?
旱情已经非常严重了,竟然完全不可能推开[12]。整天惶恐不安战战兢兢,其状有如雷霆时刻将在头顶炸开。周地大难未死的黎民百姓,已经一无所有。苍天啊上帝啊,竟然不留给我们一点儿余地(,难道是想尽杀我民吗?)。怎能不让我们感到忧惧惶恐呢,(天若不雨,周民全部会因灾而死,)先祖之祀将自此而灭(意谓先祖之业至此坠毁)。
旱情已经很严重了,竟然没有任何办法可以阻止[13]。大地似火、赤日炎炎,我们哪里还找得到庇荫之处。死亡之期即将来临[14],前后都没有人能够看顾。列位先公先贤啊[15],竟不来帮助我的黎民百姓。父母先祖的在天之灵啊,怎么能忍心这样对我(遭受这不使天雨之苦)?
西周末期的这场旱灾,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热浪滚滚、遍地焦土、饿殍满地,惨状不忍想象。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当时,这场旱灾足以摧毁一切,包括人类,《云汉》撕心裂肺的诗句即使今天读来,仍然能够感受到周宣王及其子民面对死亡威胁的恐惧。在如死神降临一般的旱灾面前,周宣王及其子民用尽了所能使用的方法和资源,毫无作用,因而唯有乞求神灵,其事天之敬、事神之诚,无以复加,然而一无所有、旦夕不保的周民就是得不到佑助、看不到希望。于是,作者仰天呼号,“昊天上帝,则不我遗。胡不相畏,先祖于摧”!可见,“摧”释为“灭绝”“坠毁”更符合语境,周人假如真的因旱灾全部死光了,先祖之业将永远不复存在,这就是残酷的现实危机。如果释为“至”,格局就小得多了,先祖之神回来找不到地方,与这场将要灭绝人寰的旱灾完全不能等量齐观,也不足以表达作者为生死存亡呼救的心境。所以,笔者认为“摧”的解释当从朱熹说:“摧,灭也。言先祖之祀自此而灭也。”
二、 “詹”
《说文·八部》:“詹,多言也。从言、从八、从厃。”徐铉等曰:“厃,高也。八,分也;多故可分也。”段玉裁注:“此当作厃声。……厃与檐,同字同音。詹,厃声。”杨树达《释曾》曰:“从八之义,徐铉以为言多故可分,段氏从之,其说非是。夫言语岂可分之物耶!今谓从八亦象口气之散越,上达于栋上,犹诗人之云发言盈庭,《管子》之云言于室、满于室也。”[16]《庄子·齐物论》:“大言炎炎,小言詹詹。”成玄英《疏》:“炎炎,猛烈也。詹詹,词费也。”是“詹”谓话多,“詹詹”则指“徒有词费,无益教方”。这个意义与“从言”十分密合,当属本义。
“詹”训“至”,《故训汇纂》中收集了如下资料: 《诗·小雅·采绿》“六日不詹”毛传,《鲁颂·閟宫》“鲁邦所詹”毛传,《尔雅·释诂上》,《方言》卷一,《后汉书·张衡传》“黄灵詹而访命兮”李贤注引《尔雅》《广韵·盐韵》《集韵·盐韵》。其中《诗经》两条、《后汉书》一条属于语言用例,《尔雅》《方言》是古辞书释例,《广韵》《集韵》采入的则是旧注资料。
《诗经》两例,古人注释都存在不同意见。《小雅·采绿》曰:“终朝采蓝,不盈一襜。五日为期,六日不詹。”毛传:“詹,至也。”郑笺:“五日、六日者,五月之日、六月之日也。期至五月而归,今六月犹不至,是以忧思。”毛、郑的意见一致,以“至”训“詹”,义为“到达”。但朱熹《诗集传》云:“詹,与瞻同。五日为期,去时之约也;六日不詹,过期而不见也。”朱熹的意思是,“詹”即“瞻”,义为“视”,“六日不詹”意谓六月还没见到。
《鲁颂·閟宫》:“泰山岩岩,鲁邦所詹。奄有龟蒙,遂荒大东。至于海邦,淮夷来同。”毛传:“詹,至也。”孔颖达《疏》:“泰山之高岩岩然,鲁之邦境所至也。鲁境又同有龟山、蒙山,遂包有极东之地,至于近海之国,淮夷旧不服者,亦来与之同盟。”“龟蒙今在鲁地,故言奄有。泰山则在齐鲁之界,故言所詹,见其不全属鲁也。”朱熹的意见与毛、孔也不同,其《诗集传》云:“詹,与瞻同。”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支持这一意见,曰:“詹者,瞻之省借,言泰山为鲁邦所瞻仰。”泰山之高,非鲁邦所独瞻,齐国亦得瞻望之。疑此句意为“鲁邦所为瞻”,即鲁邦以泰山而为他邦所瞻。“瞻”本训“视”(见《尔雅·释诂下》),引申之,临视曰“瞻”(见《说文》),瞻仰亦曰“瞻”。
《后汉书》一例,古注没有歧见。《后汉书·张衡传》:“黄灵詹而访命兮,摎天道其焉如。”李贤注:“黄灵,黄帝神也。《尔雅》曰:‘詹,至也。‘访,谋也。‘摎,求也。”《文选·张衡〈思玄赋〉》“摎”作“樛”,李善所引旧注未提及《尔雅》,注释内容基本相同:“黄灵,黄帝也。詹,至也。访,谋也。樛,求也。如,之也。”
先秦两汉时期“詹”训“至”的例子很少见,除了上述几例,我们在《汉籍全文检索系统》中只找到了一条疑似例,即《史记·历书》:“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其更以七年为太初元年。”“冬至已詹”貌似可理解为“冬至已到”,其实不然,因为冬至为十一月的中气,一般在公历十二月的二十一到二十三日,但此为甲子朔之日,可见并非“冬至已到”,而是“冬至在望”。也就是说,即使把有争议的《诗》中两例都算上,加上《后汉书》例和《史记》这条疑似例,只有四例。但《尔雅》《方言》训同,这很重要!古书用例虽然不多,但有《尔雅》《方言》故训在,对“詹”之训“至”就不能轻率否定,而应该致力于探求原因,做出合理解释。
古辞书和现代各种大型词典,“至”均作为“詹”的一个主要义项而列出。我们知道,“詹”的字形结构和词的本义与“至”义并无关涉,那么“詹”缘何获得“至”这一意义就成为难题。如上所说,先秦两汉“詹”训“至”的用例很少,所以试图通过归纳汇证的方式寻找答案并不现实;深入考察“詹”及其相关文字的字用历史,应该是一个重要途径,在这种考察中也许能发现有意义的线索。
最容易想到的首先是通假。朱骏声持有这一主张,他在《通训定声》中说: 詹“假借为至……詹、至双声”。引文中间省略的是他所列举材料,包括《方言》、《尔雅》、《诗经·小雅·采绿》、毛传和《思玄赋》旧注。我们知道,《方言》雅诂本自《尔雅》,《尔雅》之训来自《诗经》等先秦旧籍,所以这三条材料在本质上只能作一条看;《思玄赋》是东汉用例,当是承用雅训。我们也看到,虽然“詹”“至”双声,但韵部并不相近,“詹”上古音属谈部,“至”上古音属质部,这两个韵部相转之例极其罕见。可见,朱骏声的观点并不坚实。
考察同源字也是一条路径。从“詹”得声的字可以分为两类,即“詹”单纯表音和“詹”跟表义有关。单纯表音的如下: 瞻(《尔雅·释诂下》:“瞻,视也。”)、檐(《尔雅·释宫》:“檐谓之樀。”同“檐”。)、聸(《说文·耳部》:“聸,垂耳也。南方聸耳之国。”)、憺(《说文·心部》:“憺,安也。”)、韂(《广韵·艳韵》:“韂,鞍小障泥。”)、嶦(《集韵·盐韵》:“嶦,山峰。”)、(《集韵·琰韵》:“,前趋貌。”)、癚(《集韵·阚韵》:“癚,痴貌。”)、薝(《玉篇·艹部》:“金谷多薝棘。”)、(《玉篇·足部》:“,马急行。”)、(《玉篇·土部》:“,蔽也。”)、曕(《玉篇·日部》:“曕,晒也。”)、(《本草纲目》:“石胆,石中有汁,如胆汁也。”)。表義与“詹”有关的,或是“言”,或是“多”。多言谓之“谵”,或作“噡”;充足、供给谓之“赡”,体表疙瘩多谓之“蟾”,中正之气足谓之“胆”,水波起伏多谓之“澹”,能盛物之瓦器谓之“甔”;“多”与“大”义通,故大污谓之“黵”,衣宽大可蔽前谓之“襜”(又作“”“幨”),力气大能背负则谓之“儋”(或作“担”)。由此可见,在从“詹”得声的字中,并没有与“至”有关的义素。脱开字形,进一步观察古读舌音且韵部同属谈部或与之相近的字词,结果也是一样的。
寻找答案的思路显然还得回到朱熹的意见上来。朱熹认为“詹”同“瞻”,没有展开说。马瑞辰推进了一步,认为“詹”是“瞻”之省借;所谓省借,意思是,本当用“瞻”,行文借用“瞻”的声符字“詹”来替代了。清末民初学者尹桐阳在《尔雅义证》里有新的阐释:“詹,……正字为瞻。《诗·閟宫》‘鲁邦所詹,《说苑》《风俗通》并作瞻,以瞻为詹也。瞻,临视也,谓至而视之也,与略同。瞻、詹通用字。”[17]朱熹说“同”,并没有说“通”;马瑞辰谓“省借”,未明确是假借还是通用;尹桐阳虽说“正字为瞻”,但又说“詹、瞻通用字”,更为重要的是,他认为“临视”就是“至而视之”。“至”有到达义,也有前往义,尹桐阳的这个说法把“至”的这两个意义和“视”关联了起来,因此,就成为解释“詹”所以有“至”之训的一个重要线索。
首先要论证“詹”能不能作为“瞻”的省借字使用。答案是肯定的。第一,有异文材料可证《鲁颂·閟宫》中的“詹”是“瞻”之省借。《韩诗外传》卷三第二十六章:“问者曰: 夫仁者何以乐于山也?曰: 夫山者万民之所瞻仰也。草木生焉,万物植焉,飞鸟集焉,走兽休焉……天地以成,国家以宁,此仁者所以乐于山也。诗曰:‘太山岩岩,鲁邦所瞻。乐山之谓也。”《风俗通义·山泽》:“东方泰山。《诗》云:‘泰山岩岩,鲁邦所瞻。”《说苑·杂言》述“乐山”文句与《韩诗外传》大致相近,引《诗》亦作“鲁侯是瞻”。第二,有其他古书异文或古注可以证明“瞻”作“詹”。《太玄·礥》:“次三。赤子扶扶,元贞有终。《测》曰: 赤子扶扶,父母詹也。”司马光《集注》:“范本‘詹作‘瞻,今从二宋、陆、王本。詹、瞻古字通用。扶扶,扳援依慕之貌。元,善之长也。三为成意而当昼,象君子将行其志,拔难济民,民皆瞻仰而归之,非有元贞之德,则不能成此大功。故曰: 元贞有终。”李富孙《诗经异文释》:“《春秋·庄十七年》‘齐人执郑詹,《公羊》作‘瞻,《晋世家》同,作‘叔瞻。《左传·僖七年传》‘郑詹,《吕览》务本、《韩子·十过》、《晋世家》并作‘瞻。《周本纪》‘顾詹有河、‘粤詹维伊,即‘瞻字之省。”[18]《公羊传·庄公十七年》:“齐人执郑瞻。”陆德明《释文》:“瞻,二传作詹。”《庄子·让王》:“中山公子牟谓瞻子曰……”陆德明《释文》:“瞻,《淮南》作‘詹。”《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故畏震瞻事。”王先慎《集解》引顾广圻曰:“《淮南》作‘詹。”《读书杂志·逸周书第二》:“我北望过于有岳丕愿瞻过于河。”王念孙按:“《史记》作‘北望岳鄙,顾詹有河。”第三,有出土文献中材料可证“瞻”作“詹”。《马王堆汉墓帛书(壹)·老子甲本卷后古佚书·五行》:“之子于归,袁(远)送于野,詹(瞻)忘(望)弗及,【泣】涕如雨。”“詹”通作“瞻”。《上博简·衣》第九简:“(虩虩)帀(师)尹,民具尔(瞻)。”“”即“詹”,通“瞻”。(王丹2006)上述材料表明,“瞻”未产生之前,其音义用“詹”表示,“瞻”产生之后,“詹”和“瞻”还有一段时期在书面上常常混用。
接着要论证“瞻”的“临视”义位中“至”和“视”是不是两个必构义素。现以《诗经》全部用例作为考察对象,字面完全一样的用例以一例计;密切结合语境分析词义,并尽量细加分辨,以便寻绎其间的差别。把逐例分析的结果概括起来,《诗经》中的“瞻”有三个意义。第一是“远视(往远处看)”,如《邶风·燕燕》“瞻望无及,泣涕如雨”,这个意义中不包含“至”这一义素。[19]第二是“仰视(往上方看)”,如《邶风·雄雉》“瞻彼日月,悠悠我思”,这个意义中也不包含“至”这一义素。[20]第三是“临视”。根据所视为何,区别为两种情况: 一是走近了看物。如《魏风·伐檀》:“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貆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特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县鹑兮。”庭院里悬挂的是猎物,而且看出了是什么猎物,不走近了看自然是无法做到的,所以这个“瞻”含有走近义。《大雅·公刘》:“笃公刘逝彼百泉,瞻彼溥原。”为了营度邑居,公刘做了很多实地勘察工作,曾亲自前往“百泉”并察看“溥原”;原文中共现了“逝”,清楚表达了“前往”的意思。一是走近了看人。如《小雅·小弁》:“靡瞻匪父,靡依匪母。”父母为至尊至亲,每见父亲得尊而仰望之,每见母亲必亲而依偎之;对至尊至亲的“瞻”和“依”,只有回到桑梓在父母身边才能实现,自然含有走近义。《大雅·云汉》:“大命近止,靡瞻靡顾。”旱灾使周民临近死亡了,前后都没有人能够看顾;此“瞻”也含有走近义。《周颂·良耜》:“或来瞻女,载筐及筥。”有人前来看顾你,带着方筐与圆筥;“瞻”前有“来”字共现,“瞻”含走近义也很明显。可见,“瞻”的“临视”义确实就是“至而视之”。后来出现的一些双音节词也可以提供证明。如“瞻巡”连文。《南齐书·王融传》:“舌象玩委体之勤,译厌瞻巡之数,固将开桂林于凤山,创金城于西守。”“瞻巡”意即视察、巡查。“瞻”“巡”均包含“至”这一义素。“瞻奉”连文。《南史·谢弘微传》:“性严正,举止必循礼度,事至亲之党,恭谨过常。伯叔二母,归宗两姑,晨夕瞻奉,尽其诚敬。”“瞻奉”意即看望、侍奉,“瞻”“奉”都包含“至”这一义素。他如“瞻窥”“瞻瞩”“瞻观”等双音节词中的“瞻”都含有“至”义。
“瞻”还有既训“视”又训“至”的例子。《庄子·大宗师》:“洛诵之孙闻之瞻明。”陆德明《释文》: 瞻明,“李云: 神明洞彻也。”成玄英疏:“瞻,视也,亦至也。读诵精熟,功劳积久,渐见至理,灵府分明。”《庄子》这段话涉及“副墨之子”“洛诵之孙”“瞻明”“聂许”等人物,其实这些人物并不存在,都是虚拟的。但如此取名却有深刻用意,“瞻明”就是神明洞彻之人,简言之,“瞻明”义即“至明”,所以成玄英说“瞻”既训“视”也训“至”。这个训例中的“至”与尹桐阳所说的“至而视之”的“至”,意义其实并不相同,但这种字面上的交叉恰恰导致“詹”能够训“至”。
训字相同,古人即视为同训。我们知道,“至而视之”之“至”,义为“到达”“来到”,“至明”之“至”,义为“极”,前者是动词义,后者是副词义,而后者是前者引申虚化的结果,即二者是本义与引申义的关系。但古人并未厘清这两个“至”,更没有厘清这两个“至”的地位: 在“詹(瞻)”训“临视”中,“至”是一个义素,在“瞻明”一词中,“至”是一个独立的义位。古人不仅常常不区分本义、引申义,甚至也不区分假借义,只要训字一样,被训字就能构成一个训列,清人把这种现象称之为“二义不嫌同条”,《尔雅》中这类例证不少,《尔雅·释诂上》“迄、臻、极、到、赴、来、吊、艐、格、戾、怀、摧、詹,至也”这一条中的训字“至”就属于这一性质。郝懿行《义疏》云:“《说文》云:‘至,鸟飞从高下至地也。从一。一,犹地也。《文选·长笛赋》注引《字林》曰:‘至,到也。《仪礼》及《国语》注并云:‘至,极也。互相训也。‘至通作‘致。《礼器篇》及《庄子·外物篇》《释文》并云:‘致,本作至。又通作‘砥。《聘礼》记注今文‘至为‘砥。《诗·柏舟传》‘之,至也、《泮水传》‘止,至也,‘止‘之与‘至并声相转也。”
《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詹”下都有“充足”“供给”这一个义项。这个义项也无法从“詹”的本义中引申出来,它与“詹”和“瞻”的通用现象应该同理,即“赡”的音义在书面上也曾用“詹”来表示。《吕氏春秋·适音》:“太小则志嫌,以嫌听小,则耳不充,不充则不詹,不詹则窕。”高诱注:“詹,足也。‘詹读如‘澹然无为之澹。”《史记·孝景本纪》:“长信詹事为长信少府。”裴骃《集解》:“《汉书·百官表》曰:‘詹事,秦官,掌皇后、太子家。应劭曰:‘詹,省也,给也。”
根据上述考察,“詹”作为单词,其实只有一个义位,即“多言”。其他意义都是因字用而产生的,即因异字通用而沾染了其他词的意义,这种现象在字典和在词典里的表述方式应当有所不同。从单字的角度归纳,“詹”的字际关系与相应的意义如下:
詹① 孳乳出“谵”。多言。字又作“噡”。
② 至。到达。极。后作“瞻”。
③ 充足,供给。后作“赡”。
④ 通“蟾”。蟾蜍。
⑤ 姓。
三、 “戾”
《说文·犬部》:“戾,曲也。从犬出户下。戾者,身曲戾也。”“从犬出户下”“身曲戾”是字之构意,乃犬从门下生钻硬挤而出之象。行不走正道,体没有正形,故本义为“曲”。许慎对这个字的解释很到位,不仅讲清楚了文字构意,也讲清楚了造字之时所记录的词义。段玉裁注:“‘了戾‘乖戾‘很戾,皆其義也。引申之训为‘罪,见《释诂》、《诗》、毛传;又训为‘至、训为‘来、训为‘止、训为‘待、训为‘定,皆见《释诂》、毛传,皆于‘曲引申之。‘曲必有所至,故其引申如是。”段说引申,大体得之,但细究起来,引申的具体路径并未厘清。一说“戾”与“来”音近义同。《尔雅·释诂上》:“来,至也。”《释言》:“格,来也。”郝懿行《义疏》均谓:“来,通作戾。”《尔雅·释诂上》:“戾,至也。”黄侃《音训》:“戾与来,声通同训。”李富孙《春秋公羊传异文释》:“《隐五年传》‘登来之也,《大学注》引作‘登戾之。”
“戾”之训“至”,故训资料特别丰富。除了《尔雅》《方言》等辞书资料外,《故训汇纂》收集了很多注例,把这些注例梳理出来,就能完整地展示这一用法的面貌。语法结构完全相同的例子,如《诗·周颂·振鹭》“我客戾止”、《诗·鲁颂·泮水》“鲁侯戾止”、《文选·陆机〈答贾长渊〉》“鲁公戾止”、《文选·王巾〈头陀寺碑文〉》“文殊戾止”、庾信《登歌》“和鸾戾止”,本文只保留一例;凡引例皆补全完整上下文,省略注文,只列注者,如第一例陈奂《传疏》“戾,至也”,引例时在其后注“陈奂传疏”;凡理解不易的字词,酌加简注或句意译文,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做简要分析,这些内容用“诚案”领起,附在各条后面。
(一) “戾”处在谓语中心语地位,不带宾语
1. 《书·洛诰》:“彼裕我民,无远用戾。”蔡沈集传。——笔者按: 彼,往也。裕,教导。无,语首助词。远,远方,指远方之人。用,因此。此句意思是,往[新邑]去教导好我们的百姓,远方的人因此就争着抢着要来了。“戾”虽训“至”,在此文中实指归附。
2. 《文选·颜延之〈赭白马赋〉》:“至于露滋月肃,霜戾秋登……”李善注引《尔雅》。——笔者按: 肃,清泠。登,成熟。“霜戾”,犹言深秋已至。
3. 《文选·潘岳〈秋兴赋〉》:“庭树槭以洒落兮,劲风戾而吹帷。”吕延济注。——笔者按: 槭,树名,因落叶乔木的特点而引申指树枝光秃、树叶凋落之貌。戾,吕延济释“至”不误,李善注“劲疾之貌”是联系上下文意而释,不能视为单纯释“戾”;“劲风戾”意谓劲疾的秋风[裹着萧杀清泠]而至。
4. 《文选·张衡〈东京赋〉》:“于是孟春元日,群后旁戾。”薛综注。——笔者按: 旁,四方之谓。“旁戾”,从四方而至。
5. 《文选·潘岳〈藉田赋〉》:“长幼杂沓以交集,士女颁斌而咸戾。”李善注引《尔雅》。——笔者按: 颁斌,犹“杂沓”,相杂之貌。此句意思是,老少众多聚集在一起,男女相杂纷至沓来。
(二) “戾”处在谓语中心语地位,带有宾语
1. 《诗·小雅·采芑》:“鴪彼飞隼,其飞戾天,亦集爰止。”毛传。——笔者按: 鴪,疾飞貌。飞隼,凶猛善飞之鸟。戾天,到天。此句意思是,凶猛善飞的飞隼,能一飞冲天,但也要集于所止之处。
2. 《古文苑·扬雄〈太玄赋〉》:“麟而可羁近犬羊兮,鸾凤高翔戾青云兮。”章樵注。——笔者按: 此句意思是,麒麟可以羁押那就与犬羊没有多少区别了,鸾鸟和凤凰这类神鸟能够高高飞翔直上云霄。
3. 《文选·陆机〈拟古诗十二首〉》:“畴昔同宴友,翰飞戾高冥。”李周翰注。——笔者按: 高冥,高空。
4. 《文选·谢瞻〈九日从宋公戏马台集送孔令诗〉》:“圣心眷佳节,扬銮戾行宫。”李善注引《尔雅》。——笔者按: 銮,指君车。
5. 《文选·王粲〈赠蔡子笃诗〉》:“我友云徂,言戾旧邦。”张铣注。——笔者按: 徂,往。“戾”前所缀“言”,动词前缀。此句意义是,我友将要离去,回到他的故乡。
6. 《文选·潘岳〈西征赋〉》:“戾饮马之阳桥,践宣平之清阈。”李善注引《尔雅》。——笔者按: 阈,国门,门坎。此句意思是,到达了饮马之阳桥,踏进了宣平之城关。
(三) “戾”处于谓语中心语地位,带介宾补语
1. 《逸周书·度邑》:“维天建殷,厥征天民,名三百六十夫,弗顾,亦不宾灭,用戾于今。”朱右曾集训校释同。——笔者按: 天民,贤民。宾灭,摈弃毁灭。此句意思是,当初上天建立殷朝,征用了贤者三百六十名;[殷的后人]虽不回报上天,[上天]也不弃灭他们,因而延续到现在。
2. 《国语·鲁语上》:“天灾流行,戾于敝邑。”韦昭注。
3. 《汉书·韦贤传》:“爰戾于邹,鬋茅作堂。”颜师古注。——笔者按: 鬋字与剪同。
(四) “戾”与“降”或“止”联合构成谓语中心语
1. 《国语·周语下》:“古者,天灾降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韦昭注。——笔者按: 降戾,降下、至临,犹言降临。
2. 《文选·班固〈典引〉》:“伊考自遂古,乃降戾爰兹,作者七十有四人。”蔡邕注同。《后汉书·班固传》李贤注同。——笔者按: 伊,语首助词,同“维”。遂古,远古。爰,犹“于”。作者,古封禅者。此句意思是,稽考自古以来,至于如今,封禅者共有七十四人。
3. 《诗·周颂·振鹭》:“振鹭于飞,于彼西雝;我客戾止,亦有斯容。”陈奂传疏。——笔者按: 毛传谓“戾,來;止,至也”,据此,则“戾止”的意思是“来至”。朱熹《集传》:“言鹭飞于西雝之水,而我客来助祭者,其容貌修整,亦如鹭之洁白也。”
必须注意的是,有少数训“至”的语例,需要仔细辨析,因为古训把问题简单化了,换言之,同训未必完全同义。如:
1. 《后汉书·张衡传》:“纷翼翼以徐戾兮,焱回回其扬灵。”李贤注。——笔者按: 翼翼,形容飞翔的样子。徐戾,慢慢到来。焱,光华。回回,形容光明的样子。扬灵,本谓显灵,特指光芒绽放。此句意思是,[太阳冉冉升起时],云彩缤纷而慢慢散开,阳光灿烂得那样耀眼。可见,“徐戾”之“戾”的意义在此句中已经发生转变,如果直译成“到来”或“来到”,不符合作者的实际表达。但是,也不能据此认为“戾”引申出“散开”之义,因为这是作者灵活运用而产生的语境意义。
2. 《诗·小雅·采菽》:“优哉游哉,亦是戾矣。”毛传同。——笔者按: 毛传此条所训“至”是引申义。王念孙《广雅疏证·释诂一》“戾,善也”下:“《正义》云:‘明王之德能如此,亦是至美矣。郑注《粊誓》云:‘至,犹善也。是戾与善同义。”《诗·大雅·抑》:“亦维斯戾。”《诗·大雅·桑柔》:“民之未戾。”马瑞辰《传笺通释》均引《广雅》“戾,善也”为释。这是“至”义的引申:“至”本训到、来到,引申为形容之词,谓极、到极点,故而义犹善。《易·坤》:“至哉坤元。”孔颖达疏:“至,为至极也。”《诗·小雅·节南山》:“不吊昊天。”毛传:“吊,至。”郑笺:“至,犹善也。”可见,毛传“戾”训“至”,在这些例子中的意义已经是它的引申义,谓“至极”“至美”,故“犹善”,不可不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