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巾帼绽芳华

2019-10-25 08:51
奋斗 2019年19期
关键词:黑龙江省妇女家庭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华夏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铿锵的历史进程中,黑龙江省各族各界妇女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齐奋斗,创造了无愧于时代的光辉成就,作出了彪炳史册的历史贡献。在那峥嵘的岁月长河里,黑龙江省妇联以党的号令为号令,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发挥优势,履职尽责,推动黑龙江省妇女事业蓬勃发展,谱写了黑龙江妇女运动的历史华章。

服务发展妇女建功

发展离不开妇女。在黑龙江省建设、发展和改革的历程中,占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始终是一支不可替代的力量。

从农业互助运动、爱国丰产竞赛、农业合作化,到“双学双比”、“巾帼龙型经济”竞赛、“六兴家”活动,再到“龙妹家政”“龙江巧女”“龙嫂绿厨”“龙女电商”“巧嫂农家乐”五大“妇”字号工作品牌、乡村振兴巾帼行动.....70年来,黑龙江省妇女学文化、学技术,参加农业生产劳动的妇女比例,从解放前夕的23.9%发展到如今的60%以上,广大农村妇女紧紧凝聚在这片沃野黑土,成为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与全省人民一道筑牢了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端牢了“中国饭碗”。

建国初期,黑龙江省工业并不发达,城镇妇女基本不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女工队伍人数少、技能低、行业狭窄。70年来,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巾帼再就业工程”、“十行百佳”创建、巾帼创业创新等各类富有妇女特色的巾帼建功活动,通过参加培训班、争当先优模、开展大竞赛,激发出兴家业、干事业、创实业的不竭动力。现在的黑龙江省,城镇单位就业女性比例保持在40%,女性高级专业技術人员达53.46%,广大妇女用爱岗敬业、自主择业、勇于创业的生动实践撑起了黑龙江省发展的“半边天”。

忆往昔,新中国第一位女拖拉机手梁军,打破封建思想的束缚,踊跃参加拖拉机训练班,扛零件、学技术、开火犁,为祖国耕耘,开荒,无怨无悔。看今朝,沐浴在改革开放春风里的陈化兰,投身在科研一线,潜心钻研,勇克难关,为我国禽流感防控做出突出贡献。

思想引领凝心铸魂

志同则心同,心同则力同。70年来,广大龙江妇女始终坚定理想信念,树牢远大理想,自觉团结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汇聚起磅礴的巾帼正能量。

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到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再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黑龙江省妇联坚持用大众化的语言、多样化的方式、接地气的活动,把党的创新理论送到妇女心坎上,广大妇女不断从中汲取真理的力量、信仰的力量、奋进的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

不论是早期的文明礼貌月、年轻妈妈读书、亿万妇女健身、“新世纪、新女性、新形象”教育,还是如今的“我与中国梦”“巾帼心向党·礼赞新中国”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的“百千万巾帼大宣讲”“我与改革开放40年”优秀女性基层宣讲、“随手拍看变化”,广大妇女亲身参与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刻认识到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展现的强大生机活力,更加坚定了为实现中国梦不懈奋斗的理想信念。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大批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女劳动模范、十大女杰等优秀妇女典型,成为激发妇女接续奋斗的力量源泉。这其中,有妇女学理论标兵魏淑琴,她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毛主席著作,先后撰写200多篇哲学文章,受到毛主席赞扬,并发出向她学习的号召;有最美女教师张丽莉,她奋不顾身勇救学生,把生的希望留给学生,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以自己的柔弱身躯支撑起一片生命天空。

文明家庭沁润心灵

天下之本在家。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她们用实际行动践行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在促进文明和谐中尽展巾帼之美。

70年来,全省三分之二的家庭积极参与五好文明家庭、十星级家庭、好公婆好媳妇好子女评选、寻找“龙江最美家庭”等各具特色的家庭文明创建活动,近五年里就涌现出10万余户“最美家庭”。贾秀芳家庭就是其中的代表,贾秀芳从“打工妹”成长为女企业家后,热心公益19年,捐款达5000余万元,帮助2万多人,她独自投资成立两家脑瘫患儿康复中心,免费救助贫困患病儿童,用无私大爱诠释了龙江“最美”,更为广大家庭树立起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标杆和价值导向。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黑龙江省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进程,加强家庭教育研究,创新家庭教育服务载体,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近些年来,黑龙江省每年都有超过240万家长在遍布城乡的5800个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站里,聆听“家庭教育巡讲龙江——绿荫行动”宣讲,参加不同主题的亲子阅读活动,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核心,家风的好坏关乎社会价值的优劣。广大妇女带领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各级妇联组织开展的“千家万场好家风”巡讲、“廉洁家庭”创建、好家规好家训征集等活动,通过参观光荣榜、观看公益片、阅读宣传册、诵读好家训,陶冶美好情操,培育优秀品质,弘扬家庭美德,传承良好家风,龙江大地呈现出农村家庭移风易俗、城镇家庭团结互助、党员干部家庭清廉齐家的祥和景象。

保护权益平等和谐

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令和法规,把保障妇女权益系统纳入法律体系,上升为国家意志。

70年来,黑龙江省先后制定、修订了《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黑龙江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关于贯彻落实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意见》等一系列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地方性法规,《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也得到很好落实,为我省妇女儿童生存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广大妇女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长期以来,广大妇女积极参加“建设法治黑龙江·巾帼在行动”活动,平均每年都有30余万妇女儿童在“村(社区)妇联主席上讲台——普法宣讲行动”、“蒲公英”法律知识宣讲、“普法微课堂”里,了解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女童保护”等法律知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我省妇女可以拨打12338维权服务热线、运用网上信访平台、在135个妇女维权合议庭和131个家暴“110”报警中心进行投诉、寻求庇护、咨询法律、处理纠纷,接受3000余名妇联人民调解员的热心帮助。日益完善的社会化维权网络为广大妇女撑起了一片湛蓝天空。

如今,全省95%以上的村将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写进村规民约,88个县(市、区)将妇联组织纳入同级股改领导小组,妇联组织和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对歧视女性就业的用工企业开展联合约谈,女性公平就业、农村妇女财产权益等得到有力保障。广大妇女在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中,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与日俱增。

精准扶贫共享小康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妇女既是脱贫攻坚的工作对象,也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力量。

提高脱贫能力,是激发贫困妇女内生动力的关键。广大贫困妇女积极参加“科普之冬”“百万农家女、十项新技术”“农家女大讲堂”“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等培训活动,宽思路、长本领、懂技术,增强“造血”能力,坚定脱贫信心。2015年以来,全省有4.7万农村贫困妇女参加各类培训990期,获得了摆脱贫困的自主发展能力。肇源县新站镇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刘雅清就是其中的一员,她的儿子智力障碍,丈夫因病过世,家中一贫如洗,经过教育引导和帮扶,如今的她建起了7栋猪舍,还带着村里其他贫困妇女一起养猪致富,成了人人称道的脱贫致富“领头雁”。

产业发展是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在各级妇联组织的引带下,广大贫困妇女在家政服务、手工编织、绿色产业、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市场需求有空间、妇女从业有优势的产业项目中创业就业,一大批自主脫贫的贫困妇女和带领妇女脱贫致富的优秀个人(集体)脱颖而出。冷菊贞是饶河县小南河村的第一书记,她用三年倾情奉献、三年艰辛创业、三年执着付出,团结带领村民将一个贫穷落后的偏远小山村变成了远近闻名的乡村旅游“明星村”。

社会力量是贫困妇女脱贫致富的坚强助力。广大贫困妇女在“巾帼手拉手”“百强带百小”“巾帼扶贫储蓄”等活动中,接受农科专家技术指导,获取更多优质资源,得到创业贷款支持。2015年以来,各级妇联组织协调社会捐助 1.8亿元,争取发展资金6800余万元,发放妇女小额贴息贷款87.7亿元,受益妇女儿童10.6万人次。

脱贫攻坚,不获全胜绝不收兵。未来,广大贫困妇女将在一大批妇女“领头雁”、巾帼脱贫示范基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贫助困项目和社会组织的引带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巾帼力量。

一段追求男女平等的伟大历程,一首妇女全面发展的壮丽凯歌。70年来,黑龙江省各族各界妇女勤劳勇敢、开拓进取,在实现自身解放与进步的道路上奋勇前进。面向新时代,1800万黑龙江姐妹将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黑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释放巾帼之力,续写崭新篇章。

(本文图片由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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