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根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总体技术方案,货车将调整为按车(轴)型计费,并主要使用ETC交费。撤站方案中还提出要“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对这一目标的表述及实现方式,受到广大道路货运司机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也是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重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减少交通拥堵、便利群众”的决策部署和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力争提前实现”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远近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安全稳定,提效降费”的原则,交通运输部制订了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总体技术方案。
根据近期依托ETC系统实现2019年基本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远期最终实现我国高速公路开放式无站自由流收费的总体目标,总体技术方案中,货车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安装车载电子标签(OBU),实现快捷收费。因此,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是《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提供了重要支撑。
这次优化货车计费方式,从原来的计重收费转为按照车(轴)型收费,各地将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从科学划分车型、国家文件要求、科学测算费率、收费标准审批流程等方面多措并举,确保不增加通行费的总体负担。
按车(轴)型收费具有分类简单、费率表简单、费率计算快、争议少等多项优点,收费计算简单快速,单车道通行能力大,收费站通行效率高,有利于提高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能节约时间、方便群众。
货车按车(轴)型收费是国际上普遍的做法。在合法装载的前提下,同一轴型的货车(尺寸完全相同,行驶速度也基本相同)无论载货多少,对公路资源的占用都是一样的。
货车实施按车(轴)型收费后,鉴于空车和满载车辆收费标准相同,会使车辆空驶更加不经济,这将促使车辆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尽可能提高实载率,客观上将促进公路运输提高运输效率,促进节能减排和降低运输成本。
国务院办公厅《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交通运输部《关于认真做好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又进一步明确,在本次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的过程中,各地区将根据货车车型结构、交通量等相关情况,科学测算和调整货车通行费费率,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并且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国家这样的规定实际上为每一类收费车型的收费标准调整设置了上限,从微观和操作层面保证了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不增加。国家层面这一系列文件和方案从顶层设计上均将促进车辆便捷收费和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作为货车计费方式调整的硬性要求,也为货车计费方式调整工作和收费标准制订提供了基本遵循。
另外,国家层面还在《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高速公路不停车快捷收费率达到90%以上,并给予ETC车辆不少于5%的通行费优惠,这将进一步保障此次优化货车计费方式不会增加通行费总体负担,达到提效降费的效果。
本刊记者 冯涛 摄ETC单卡用户是在计重收费的条件下,为货车实现非现金支付提供的一种服务方式,只能用于人工收费。今年底前,对单卡用户继续予以不少于5%的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继续支持其非现金支付功能;但从2020年1月1日起,将组织相关机构为其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保障其继续享受各类ETC优惠政策。
按照我国目前的收费公路收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因此,本次货车收费方式调整过程中,货车由按计重收费转为按车(轴)型收费的收费标准将由多个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和监督,为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干线公路网络,高速公路一般都有与之平行的普通公路,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之间互为补充、相互分流,公路用户可以根据各自的出行需求和效用理性选择行驶路线。通过干线公路提级改造,普通公路总体上都能保持较好的路况水平。高速公路收费费率提升必然会引起交通量分流,这使得高速公路定价必须兼顾公路运营方和公路使用方的利益,制约了非理性地提高高速公路收费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