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冬梅
摘 要: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中国共产党全面执政70年来,党内政治生活经历了从曲折发展到恢复正常化,再到规范加强的历史演进: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曲折发展时期;从改革开放到十八大前夕,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恢复发展时期;十八大以来,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加强时期。70年来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演进给予我们深刻启示:政治自觉的反观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基础;基本路线的坚持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保证;政治纪律的强化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运行要求;科学制度的供给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保障;宗旨意识的唤起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强大动力。
关键词:党内政治生活;政治自觉;基本路线;政治纪律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9)010-0045-07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对党内政治生活进行了长期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70年来,党内政治生活尽管有过一些曲折,甚至严重倒退,但总体而言是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既一脉相承又适应时代新要求、回应时代新问题、呈现时代新特征,其演进过程大致经过了曲折发展、恢复正常、规范加强三个历史时期。党内政治生活的理论思考与实践发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党内政治生活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对新时代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具有深刻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执政视野下,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政治生活经历了从曲折发展到恢复正常化,再到规范加强的历史演进过程。
(一)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夕是党内政治生活曲折发展时期
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末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曲折发展时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执政党的地位与使命促使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顺应时代发展,深刻思考执政党的建设问题,对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新规范,以适应执政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
1949年到1956年,党一方面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社会主义改造,一方面充分吸取历史经验,不断探索解决党内矛盾、实施党内教育、完善党内民主的有效路径,重点提出了“团结——批评——团结”的党内政治生活发展方向。
1956年党的八大是党在全国范围内执政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此时,全党状况已经发生巨大变化。“全国党员人数比七大时增加8倍多,比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增加两倍。”[1]400力量壮大有助于发挥执政党的组织优势和领导作用。但于此同时,大量新鲜血液的流入,对党的建设无疑是严峻考验。如何有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记党的宗旨,践行群众路线,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纠正错误、预防腐败,党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只能在实践中摸索。为此,中共中央对执政条件下的党内政治生活提出新要求,重点是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个人崇拜,“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2]215。随后八大党章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党内政治生活,尤其是党内监督提出了制度规定。
1956年底“三大改造”结束,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成。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启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宏伟历程。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如何借助党内政治生活的大熔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巩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尤其是提升支部组织力,影响和带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投身国家建设,是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1957年7月,毛泽东在青岛召开的全国省市委书记会议上提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总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樣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1]453。这个目标正确处理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个人与集体三组既彼此对立又相互统一的关系,这种对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目标的清晰规划,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内政治生活民主性和原则性的良好预期。
无论是党的八大对党内政治生活的规定,还是毛泽东提出的“六个又”的党内政治生活总目标,都足以证明:这一时期,党对所处历史方位的判断是准确的,对自身建设状况的认识是清醒的,对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律的把握也是充分的,因此是科学、正确和可行的。此时的党内政治生活仍然运行在正常轨道范围内,党内各个要素之间配合协调,关系相对和谐。
随着国内外形势的急剧变化,党对一些问题的判断出现失误,1957年反右的扩大化,党内“左”的思想越演越烈,个人专断作风的滋长挤占了民主集中制的发展空间,党内政治生活开始偏离正常轨道,陷入非正常化状态。1969年党的九大党章错误地取消了党内民主、集体领导、党员权利以及入党预备期,取消了党的监察委员会,基本否定了党在长期革命实践中取得的制度成果和理论经验。1973年党的十大延续了九大的错误做法,党的建设加速偏离正常化轨道,甚至出现了严重倒退,制度安排被否定,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民主性、原则性及战斗性持续遭到破坏。一定程度上讲,“文化大革命”之所以持续十年之久,固然是各种因素交织的结果,但与党内民主被严重践踏、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遭到否定、党内政治生活名存实亡不无关系。
1977年党的十一大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进行了纠偏,强调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重申了党的干部路线,设立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了党员的预备期,有利于党内政治生活回归正常化,但十一大仍然沿用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政策和口号,仍然继续错误地坚持十大确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因此党内政治生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严重缺陷。
(二)从改革开放到十八大前夕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恢复发展时期
党内政治生活步入正常化轨道是在改革开放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党的工作重心进行了重大调整,立即停止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及时地将党和国家的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在党的建设方面,十一届三中全会继续对党内政治生活提出要求,指出“要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恢复中央书记处,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加强党的建设”[1]1058。1980年,邓小平在《改革党和国家领导人制度》一文中深刻反思了“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强调指出要重视用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准则》),对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集体领导、党员权利、党内选举、党内监督等党内政治生活的十二个方面提出了基本规范,强调了党内民主的地位和作用,重申了要恢复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以良好党风带动社会风气和整个国家风气的好转,凝聚进行改革开放的蓬勃力量。《准则》是对党章有关规定的细化和具体化,是中国共产党首次对党内政治生活进行制度规定,其地位仅次于党章。该准则对理顺党内政治生活关系,治理党内政治生活环境,引导建立积极向上的党内政治生活理念、恢复重建党内政治生态,构建党内政治生活秩序,都“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和规制功能”[3],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4],标志着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规范有了制度保障,在党内法规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1982年党的十二大重申冲破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的束缚,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整顿党的组织和作风,实现作风的根本好转。这一时期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是继续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做法,继续探索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的路径。尽管未必深入也不一定全面,但首次以制度的方式对党内政治生活做出详细规定,对党章进行了适当的补充,表明党中央对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重视和深刻思考,对后续探索有积极的奠基和推动作用。
党的十三大以来,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新挑战,党重点聚焦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如何认识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化进行了深入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强调了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建设,尤其是民主集中制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江泽民指出:“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极少数领导干部存在严重的腐败现象。”[5]57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解决党内腐败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建设尤其是民主集中制的完善。“要把今后的工作做好,一定要首先在党内充分发扬民主。”[5]57要集中全党同志的力量对党内权力进行监督,预防和惩治腐败,实现党风的根本好转,恢复和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1989年江泽民在中央党校党建理论研究班上指出:党内政治生活的主要问题是“具體制度需要完善”,特别是民主集中制认识模糊,执行不力,未能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过于强调集中,忽视了民主,“势必造成党内生活不正常”。理顺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完善党内民主,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健康发展,就要加强科学理论武装,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指导我们健全党内政治生活”[5]97。
1990年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首次提出“党内生活制度化”,指出一些党组织和党员之所以漠视《准则》权威,党内政治生活存在随意庸俗化现象,究其原因是有制度无制度化。这是《准则》出台十年后,明确把制度化的要求纳入到党内法规建设之中。1995年为了实现党风的好转,“坚决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好人主义和庸俗作风”等问题,党内开展了为期三年的“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党性教育活动,以县处级领导干部为主要对象并覆盖全体党员。“三讲”教育有效整治了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和作风不纯问题,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化。
从党的十三大到党的十八大,“党内生活”与“党内政治生活”交叉使用,多数情况表述为“党内生活”,但内涵和指向基本一致。这一时期尽管已经出台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对党内政治生活进行了制度化规定,但制度不够完善、漠视制度权威、制度执行不力仍然是阻碍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的重要因素。
党的十六大是进入新世纪之后召开的第一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开启了对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的重要探索。经过十六大修改后的党章对党的性质做了新的表述,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基础上,增加了“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提法,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属性。此次代表大会还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纳入到党的性质中,推动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严肃。这一时期对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的探索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继续拓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广度,明确提出了“五个重点”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即“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6]。“五个重点”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指明了方向,使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有了清晰的发展路径与运行目标。第二,依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大党内政治生活建设力度,相继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组织条例》等若干党内法规,对党内民主监督、党员权利保障、党员纪律要求、基层党内民主均作了明确的制度规定,尤其值得肯定的是首次对执政党的自我监督做了探索,初步形成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体系,奠定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基础。
(三)十八大以来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进一步规范加强时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再次聚焦党内政治生活,提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加大依规治党的力度,健康活泼、积极向上的党内政治生活新局面正式形成。
以整治“四风”为聚焦点和突破口。2012年底,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改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下简称“八项规定”)。整治影响执政形象的作风问题,对“奢靡之风”“享乐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查处。中央以上率下,严守“八项规定”,为全党树立了良好榜样。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严格处理和定期发布违反“八项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2017年10月27日,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不忘初心,不改初衷,践行承诺,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继续推进作风建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人和事保持零容忍的态度,重点查处十八大以来依然不收手不收敛的党员領导干部,高度警惕作风变异现象。六年来“八项规定”持续发力,“截至2018年10月底,全国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4808起,处理34955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6428人。”[7]作风建设成效显著。
首次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规定以及其他党内法规。“从严治党,最根本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使党内政治生活在全党严肃认真开展起来。”[8]同年底,习近平到江苏调研时第一次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署,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四个全面”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再次向全党各级组织和党员释放了从严治党和依规治党的强烈信号。
正式修订出台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郑重强调“党要管党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9],科学定位党内政治生活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地位,赋予了党内政治生活浓厚的时代价值。
更加重视思想教育,积极探索党员干部教育的有效方式。在教育内容上,重点加强党性教育、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在教育形式上,不断总结教育实践活动的经验得失,把集中教育与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帮助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应对“四大考验”,化解“四个危险”,提升执政本领和执政能力,夯实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根基。
加速推进制度建设,健全党内法规体系。2013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出台,明确提出“按照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抓紧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着力构建党内民主制度体系,切实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真正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到实处”[10],包括权力制约与监督、选人用人等一系列党内民主制度。着力解决制度运行宽松软现象,提升制度效能。以问责制度为例,过去问责规定多头多规,政出多门,原则性过强,执行不规范,宽松软的问责起不到惩戒警示作用。2016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紧抓各级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这个关键,突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夯实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标志全面从严治党走向制度化、常态化。2017年7月,中共中央第二次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定位政治巡视,突出党的领导,凸显党的领导核心作用。2018年7月,中共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了第三次修订,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据统计,十八大以来到十九大召开前夕,制定或修订党内法规90多项,占到现有党内法规的近一半,出台频率之高、数量之多前所未有。十九大以来,相继有《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各级各类法规出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力度空前,制度保障下的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规范。
积极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十八大以来,中央相继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党员党性和道德教育,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着力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和战斗性。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做“政治过硬、信念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素质过硬”的表率,在全党形成头雁效应,以良好的政治生态带动党内政治生活走向健康有序。
全面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演进,系统梳理党内政治生活的理论发展和实践探索,为新时代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重要的历史启示。重视这些启示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吸取经验教训,推动新时代党内政治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使健康活泼的党内政治生活更好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一)政治自觉的反观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基础
政治自觉首要的是政治身份上的自觉。共产党人不是因为利益,而是基于共同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目标而结成的政治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无论何种职位、什么岗位,都要牢记党员身份,铭记责任义务,始终做到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把个人前途命运同党的命运相联系,与党同呼吸、共命运,凝心聚力实现党的奋斗目标。
政治自觉最重要的是信仰上的自觉。要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对党绝对忠诚,坚决反对“低级红”“高级黑”“伪忠诚”,任何形势环境下,都能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是党内政治生活始终保持积极向上态势的重要思想基础。坚定的理想信念是中国共产党从弱小走向强大、从革命走向执政、从失败走向成功的重要法宝。回顾中国共产党近百年历史、新中国70年的发展以及40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党经历了无数曲折和磨难,“中国共产党能够历经挫折而不断奋起,历尽苦难而淬火成钢,归根到底在于千千万万中国共产党人心中的远大理想和革命信念始终坚定执着。”[11]无论是顺境还是逆境,无论是社会主义建设还是改革开放,党始终没有动摇过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并以强大的历史自觉和责任担当,一以贯之地践行初心,靠的就是对信仰的坚定执着。坚持政治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就是要“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12]63。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在新常态下自觉进行学习,尤其是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坚决反对政治上的两面人,坚决反对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行为,使党内政治生活始终保持健康活泼的态势。
政治自觉最终要落脚到行动上的自觉。思想的威力在于践行。要把理想信念、对党忠诚、责任担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途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反对“七个有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行动上的自觉者。
(二)基本路线的坚持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保证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保证。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衡量一名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具有组织性、纪律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内政治生活是否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遵守,首要的就是考察他(她)“是否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这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明确要求。历史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坚定不移贯彻执行了党的基本路线,特别是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党领导的事业和党自身的发展就会走得很顺利,就能攻克一个又一个难关,取得彪炳史冊的丰功伟绩。而一旦背离甚至否定党的基本路线,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一定会受到影响,搞得不好还会出现灾难性后果。背离政治路线,损害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群干群关系紧张,势必导致人心涣散,凝聚力减弱,影响党的执政根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背离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否定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和实践脱离,党内政治生活也会“出轨”,陷入无序状态。鉴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对党的建设提出新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更要顺应基本国情、党情和世情,在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中恪守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价值创新。
(三)政治纪律的强化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运行要求
“纪律是王道”,严明党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尤其需要有铁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做保障。政治纪律居党内所有纪律之首,起引领示范作用。政治纪律一旦违反,其他纪律也会紧随其后出问题。70年来,党内政治生活虽然一度遭到破坏,甚至严重倒退,但又能触底反弹走上正常化轨道,跟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无关系。中国共产党已经有9000多万党员、46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作为长期执政的大党老党,更应该抓住“关键少数”,针对全党作出严明纪律的要求,否则党内政治生活就会失衡,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危害极大。列宁为此警告苏共“无政府主义比专制更可怕”,只可惜苏共未能认真听取列宁警告,导致亡党亡国。因此,“我们这么大一个政党,靠什么来管好自己的队伍?靠什么来战胜风险挑战?除了正确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外,必须靠严明规范和纪律。”[13]
新时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定要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从严治吏。首要的是以党章为基本遵循,做到“四个服从”,最重要的是全党服从中央,最本质的是少数服从多数;增强“四个意识”,尤其是政治意识和核心意识。坚持集体领导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能搞一言堂。要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个人崇拜,“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14]32不断完善党内民主,实现用制度管党治党。
严明党的纪律要做到严在前、严在上,严在具体的事。严在前是指把规矩挺在前面,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严格制度执行,树立制度权威。严在上是指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五个过硬”的表率,在遵守纪律方面在全党树立良好的示范效应,带动全党遵守党的纪律。严在具体的事,严明纪律从来不是泛泛而谈,而是针对具体的人和事,始终如一,严格标准,明确指向。
(四)科学制度的供给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保障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是决定因素”[2]308。回顾70年来党内政治生活的演进,有曲折甚至有倒退,但最终在曲折中实现了发展,在发展中巩固规范,靠的就是正确制度的保障。一旦制度被破坏,或者执行不力,一言堂就会取代集体领导,专制就会取代民主,阿谀奉承就会取代批评和自我批评,结果就是党内问题越积越多,党内政治生活“出轨”。而科学制度确立后,党内政治生活就会朝着向善向好的态势发展。譬如1980年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成为引导党内政治生活走向正常化的标志性制度。2016年《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其他一些党内法规继续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走向有序规范。因此,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理念与社会系统、党员群体与人民群众价值观念的互动吸纳,务必坚持科学制度供给,充分尊重和坚决执行现有科学制度,坚持科学理论武装,加强集体领导,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党内民主,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继承与创新相结合中,制定、修改、完善制度,提高制度的有效供给。
(五)宗旨意识的唤起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强大动力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价值取向,体现了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政党属性,揭示了唯物史观的内在运行逻辑。新中国成立70年来,无论是社会主义建设还是改革开放,每一代领导集体都始终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为实现人民利益不懈奋斗,制定路线方针政策保障人民利益,提高执政能力,实现人民利益。
党内政治生活的理论发展和实践探索有过失误乃至挫折,但总体上是在曲折中发展,这得益于党敢于为人民的利益坚持真理,为人民的利益纠正错误。改革开放以来,党内虽然还存在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但党内政治生活总体正常,根本在于我们党充分借鉴历史经验、深刻吸取其他执政党尤其是苏共亡党亡国的惨痛教训,在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中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政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利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15]为此,全党以整治“四风”为突破口,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新时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把党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目的,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和本质要求。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内政治生活经历了从曲折发展再到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过程。影响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的因素有政治、经济、社会、思想、文化,也有制度和体制机制。任何一种要素出问题都会反映到党内政治生活上来,使党内政治生活受到影响以致偏离正常轨道。“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既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政治生活深厚历史渊源的延续,又有很强的时代性,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紧迫需要。全面回顾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演进,系统梳理党内政治生活的几种形态,归纳总结党内政治生活保持正常化的内在逻辑,能够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借鉴和启示,更好地加强党的建设伟大工程,进而以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确保进行伟大斗争,推动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國共产党历史(第2卷)(1949—1978)(上册)[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
[2] 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 张书林.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演进及启示[J].攀登,2016(12).
[4] 本书编写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
[5] 江泽民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6] 纪晓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的形成[EB/OL].http://opinion.hexun.com/2009-09-14/121073092.html.
[7]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这六年[N].光明日报,2018-12-04.
[8] 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EB/O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4-10/08/c_1112740663.htm.
[9]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全文)[N].人民日报,2016-10-27.
[10]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N].人民日报,2013-11-28.
[11]习近平.在纪念周恩来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8/0301/c1024-29842561.html.
[1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 63.
[13]闻言.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N].人民日报,2016-01-15.
[14]中国共产党章程[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 32.
[15]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 28.
【责任编辑:张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