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农村市场发展特点与动因分析

2019-10-22 06:40刘馨秋
古今农业 2019年3期
关键词:商品化农业农村

刘馨秋

(南京农业大学 中华农业文明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95)

农村市场可以优化资源配置,能够满足农民家庭正常的贸易需求。众多不同规模的农村市场相互连接,构成庞大的商品流通网络,为大规模、长距离的商品流通奠定基础。明清传统市场可分为地方小市场(即墟集贸易)、城市市场(包含手工业品交易中心的镇市)、区域市场和突破区域范围的大市场[1]。根据各区域市场网络的发育程度、商品生产结构、区域自然条件以及网络内部格局等差异,又可将农村市场网络分为终点和消费市场、中转和消费市场、聚散市场、产地市场等四个层次[2]。晚清农村市场网络是明清时期传统市场网络发展模式的延续与升级,而它与传统市场网络最大的不同之处,则在于沿海通商口岸的全面开通。这些口岸不仅是重要的消费市场,而且具备集散、转销功能,它们的开通彻底打通了中国东部的海运线路,把国内贸易路线延伸到了国外,使全国性的市场网络扩展成世界性的市场网络,也造就了晚清市场网络的独特性。

一、晚清农村市场南北网络体系

市场是人类在固定时段或地点进行交易的场所。它的起源可上溯至《易经》关于“日中为市”的记载,是指小生产者之间的贸易。随着农民对市场的商品供给与消费需求的与日俱增,至晚清时期,更多新的集市涌现出来,其交易规模、商品种类、辐射范围都呈现出不同的状貌。同时在经济中心地等级与行政治所等级逐渐分离以及广大农村市场的支撑下,围绕各级城市中心地,也形成了不同的区域和功能市场网络体系。不同区域市场网络的发展水平不同,功能和特点各异,江南和华北两地的市场网络分别代表了晚清中国南北农村市场网络的发展情况。

(一)以江南为代表的成熟型市场网络

江南是近代农村经济和农村市场发展最为繁盛的地区,代表了南方农业经济高度发达地区的发展水平,也代表了晚清商品农业发展的最高水平。江南市场网络具有层次多、覆盖区域大、交通便利、市集分布密集等特点。

市镇在江南地区的区域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市镇、墟市与苏州、杭州、上海等周边中心城市紧密相连,进而连接全国各地以及国际市场。据统计,明清江南地区已经形成以400多个市镇初级市场为基础、数十个城镇专业市场为支柱、苏杭两大城市中心市场为枢纽的立体商品流通网络[3]。鸦片战争后,中国的经济中心从广州北移至上海,从而进一步刺激了江南经济,促使19世纪中叶以后江南市镇快速成长[4]。20世纪初的统计资料表明,该地区平均每千平方公里有乡镇27.8个,约36平方公里就有一座乡镇,乡镇间距约为6公里,市场贸易区域在36平方公里左右[5]。

空间结构上,江南市镇大多“夹河为市”,即居于河流两岸,占据在河流交汇点上,成为商贾云集的水陆码头。同时,江南市镇通常分布在农业、手工业比较发达和经济作物广泛种植的地区,有些市镇带有行业性特点。如在江南市场网络中,丝业、绸业、棉业和布业市镇数量最多,规模最大,其他专业市场还包括粮食、运输、盐业、水产等类。各类专业市场把个体生产者、手工业作坊、行庄与各地客商、各地市场等相对分散的经济实体联系起来,一方面作为将初级市场中各类农产品原料输入高级市场的中转站,一方面将高级市场中各类工业品及信息反馈到初级市场,对乡村资源进行重新配置[6]。

以生丝和蚕茧的购销为例。19世纪下半叶,生丝出口贸易、机器缫丝以及鲜茧贸易兴起以后,丝栈、丝号和丝行随之出现。丝行大多由产地丝商经营,他们从产地的生丝收购商那里收购生丝,经过整理加工后运往通商口岸,再通过丝栈销售给洋行。茧行代替缫丝厂到产区收购鲜茧并烘干,然后交付丝厂,丝号收购厂丝后再行出口。丝、茧流通渠道连接乡村、市镇、中小城市、大城市直到通商口岸,形成多层次市场网络[7]。高度专业化水平的市镇也因此成为江南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心。

(二)以华北为代表的传统型市场网络

与商品经济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的江南地区相比,华北地区的人口密度和商品化发展程度有限,其市场网络的构成尚未达到专业市镇水平,而是仍以传统市集为主,交易特点也仍然呈现传统的定期性。

从纵向来看,华北市场集期频率自明代中叶以来不断增加,但晚清到民国时期则不再增加,有些地区甚至呈下降趋势;横向来看,山东、河北以五日一市为主,山西则以隔日集为最多,其次是每旬三集、二集[8]。在集市数量上,清末至民国时期华北集市数量大幅增加,冀鲁豫三省在民国时期约有重要集镇2248个,但平均每千平方公里集镇数为5.2个,每193平方公里有一座集镇,集镇间距约为14公里,远低于江南地区的市镇密度[9]。

庙会是华北市场网络中的一大特色。它是一种规模很大,定期或不定期的市场。虽然庙会数量远低于集日,但其交易规模却远大于集市,一日之间往往交易数万人次,极大补充了华北集市在数量和集期频率上的不足。以河北吴桥县为例,光绪年间有集镇(包括县城)32处,每月每集开市6天,每年共有集日192天,而全县24处庙会每年共举行庙会85天[10]。因此,虽然晚清华北市场仍然处于以集市为主的定期市阶段,但由于空间上比邻或相距不远集市的集期安排,大规模庙会的补充,以及延续已久的定期赶集习俗的影响,使整个华北区域的集市呈现既相互交叉又有一定层次的集市网络整体[11]。

二、晚清农村商品经济的性质和农村市场的发展特点

(一)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农村自然经济

鸦片战争前,中国农村商品经济已经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鸦片战争后,特别是19世纪末以降,农村商品经济进入加速发展阶段,这为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条件,工业以及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都得到了发展。晚清农村商品经济的加速发展为中国农村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前提,因此晚清农村商品经济带有资本主义色彩。

但是,由于晚清农业劳动生产力水平较低,封建租佃制度和剥削方式等农业生产关系,以及国际资产阶级不等价交换对农民的盘剥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导致农业中资本主义的发展极其缓慢,资本主义的农业商品生产所占比重十分有限。而社会的惯性也使商业资本继续封建化,从而未能引起经济发生根本性变化[12]。因此,晚清乃至中国近代的农村小商品生产仍占有显著优势,半封建经济仍居于支配地位。

(二)半殖民地经济

晚清农村商品经济虽然已带有资本主义性质,但仍然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条件下开展的,而殖民地半殖民地经济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提供原料和输入成品[13]。鸦片战争之后,资本主义国家把中国当作国内剩余商品的市场和获取原料的基地,大量商品凭借条约特权输入中国国内市场。在输入中国的外国商品中,鸦片和棉纱棉布最为大宗。以棉纱棉布为例,1867—1911年,外国棉布的进口值由12152701海关两增至87875960海关两,增加5倍以上;棉纱进口值由1615766海关两增至49735140海关两,增长28倍[14]。由于外国棉纱布税轻价廉,销量极好,极大挤占了中国土布的市场份额,导致土布严重滞销,随之而来的则是土布商品布产量剧减,纺织业日益衰落,耕织结合的农村自然经济结构遭受沉重打击。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晚清商品经济受制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半殖民地性质。

(三)农产品流通受制于国际市场

晚清农村商品经济的另一特点,是农村的商品流通被迫卷入到世界市场之中,农产品很大一部分供应国际市场。据统计,1873年农产品出口值占出口总值的2.6%,1983年增至15.6%,1903年达到26.8%,至1910年更增至39.1%[15]。而且价格等方面受世界资本主义支配,因此中国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是在外资的影响下并受其控制,受制于国际市场。例如,济南棉花市场的价格受日本大阪市场支配;奉天柞蚕丝的价格受美国和日本市场影响;广东米价通过香港而受到日本米价左右[16]。

(四)形成农业生产专门化区域

农业生产专门化是指一个区域专门生产一种农产品。晚清中国农业商品化过程加快,农业商品生产专门化日益显著。至20世纪初期,很多地区已经形成了农业生产专门化区域,如东三省的大豆种植区,河北、江苏等省的棉花种植区,河南的棉花、烟草和芝麻种植区,鄱阳湖盆地与芜湖区域的稻米种植区,湖北和浙江等地的茶叶种植区,珠江三角洲的蚕桑区以及内蒙古的畜牧区等。

农业生产专门化区域的形成,促进了农产品与工业品以及不同种类农产品之间的交换。如江苏南通县,“县民所食之米,须由安徽省或江苏之东台、如皋、常熟、无锡等各县输入,每年约五十万担,价值银约四百万元”[17]。太仓县“近以棉价昂贵,种植者日多,而稻之出数日少;本地食米,全恃他县接济”[18]。广东省“晚近蚕业大兴,桑田日辟,禾田日隘,谷米出产转因而日少……故谷食中一大部分,非仰给于镇江、芜湖、广西、则输入于安南、暹罗”[19]。由此可见,农业生产专门化区域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五)农业商品化程度具有区域差异

由于不同地区拥有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政治历史条件、经济发展进程和人文环境,因此农业商品化程度也存在一定差异。东部沿海地区拥有得天独厚的海运条件,对外贸易发达,明代以来的经济发展程度一直较高。五口通商后,外国资本主义通过东部沿海口岸向中西部地区推销商品,收购农产品,进一步促进了该区域商品农业的发展。沿江地区和铁路交通沿线,凭借强大的商品流通线路,极大提高了商品化程度。江南一直是我国稻、棉、桑的重要产区,农副产品加工业发达,而华北地区的农产专业化区域出现较晚,且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市镇经济亦不如江南发达,因此农业商品化程度也低于江南地区。经济作物集中地区的农产商品化程度高于粮食作物种植区,城市郊区的商品化程度也普遍高于乡镇。

三、晚清农村市场发展动因分析

晚清农村市场的发展动因,一方面来自于国内人口日益增长的客观需求和市场的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农村商品经济一直受到外资的侵略和支配,在此刺激下,纺织工业、轻工业得以迅速壮大,而日益繁荣的国际贸易也为晚清农村市场发展提供了动力。

(一)人口客观需求、国内市场扩大

自清代以来,中国一直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除太平天国战争期间及战后一段时期人口有所减少以外,晚清人口始终停留在4亿以上,并持续增长。虽然在此期间,耕地面积的变化趋势与人口数量基本相符,也呈增长之势,但耕地增长的速度和幅度都低于人口,再加上中国人口基数较大,因此人均耕地面积总体仍呈减少趋势。另外,不同区域的人均耕地面积也有较大差距,东北、华北等北部地区的人均耕地普遍高于南部,且东南、西南等南部地区的人均耕地拥有量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种局面促使越来越多没有耕地或耕地无法满足生活需求的农业从业者转而从事其他行业,而晚清市镇、中小城市、大城市甚至通商口岸的增长以及多层次市场网络的日益成熟,为放弃耕种的农民提供了更多谋生机会,导致晚清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持续减少。据估算,1840—1913年,我国农业人口在全国人口中所占比重由95%下降至90%,而城镇人口比重则由5%提高至10%,呈持续上升之势;农业人口数量从38 000万人增加至39 600万人,增加4.2%,同期全国人口增加10%,而城镇人口数量由2 000万增至4 400万,增加了120%(表1)。

表1 晚清城乡人口变化表

资料来源: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13页。

城镇人口数量和比重的不断增长反映出晚清中国越来越多的人口与农业分离,这就意味着大量原本不需要依赖市场的自给自足的个体农民转而依靠市场购买生活必需品。日益增多的非农人口对农业商品需求量的增加,必然对中国商品农业的发展速度和农业商品化程度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而依然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人口则为了提高生产率和生产效益,积极调整种植结构,促使农业商品生产专门化的程度日益显著,形成了诸如东北的大豆区、长江下游的棉花区、湖广的稻米区、珠江三角洲的蚕桑区以及内蒙古的畜牧区等农业生产专门化区域。这些专门化区域的形成,促进了不同种类农产品以及农产品与工业品之间的交换,是晚清农产商品化和农村市场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在市场方面,鸦片战争之后各地开设的通商口岸成为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连接点,出口土货和工业原料以及进口洋货均可通过口岸流通,这些通商口岸又与国内消费市场、集散市场以及原始市场紧密联结,共同构成成熟有效的市场网络,为商品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

(二)纺织工业、轻工业对市场的刺激

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国家的军事装备、工业生产和科学技术被引进中国。在此带动下,中国近代工业以及农业中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都得到了发展。缫丝厂、纱厂、机器织布局、机器磨坊、豆饼厂、砖茶厂、碾米厂、机器面粉厂、油房等民族资本经营的纺织和食品工业在广东、上海、福州、天津、宁波等地纷纷设立。据统计,1895—1913年间,资金达到1万元以上的纺织厂数量有160家,资本30 246 000元;食品厂数量125家,资本18 885 000元。在此期间,英、俄、美、日、德、法等国家的企业也在中国设立纺织和食品工厂。如1855年,英国埃凡馒头店在上海设立,制造面包、糖果、汽水,并经营酿酒;1863年,英国得利火轮磨坊和俄国顺丰砖茶厂分别在上海和汉口设立;1877年,德国烟台缫丝厂在烟台设立;1888年,美商旗昌洋行在台北创办旗昌机器焙茶厂;1892年,英国美查兄弟公司在上海创办上海榨油厂等。1895—1913年间,外国在华经营的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纺织厂有16家,资本12 515 000元;食品厂39家,资本17 148 000元[20]。

纺织业、面粉业、缫丝业等工业的发展,一方面扩大了对农作物原料的需求,刺激了棉花、小麦、桑麻等作物的种植和商品化程度的加深;另一方面也迫使小生产者放弃手工业生产,转而从市场上购买更具竞争力的工业产品,成为市场的购买者。同时,这些放弃手工业生产的农户又将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投放到市场,成为原料的提供者,再用换取的货币购买生活必需品,从而进一步刺激了农产品生产商品化的发展。

(三)国际贸易推动经济发展

国际贸易的大规模发展是推动晚清中国农产品商品化的主要因素。1867年以茶叶、生丝为主的农副产品占了出口商品总值的90.68%,1893年仍能占到70.55%[21]。甲午战争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在中国开辟的通商口岸和商埠数量进一步增加,中国农产品原料出口的增长速度大幅提高。如表2示,1893—1910年间,农产品原料出口值由2 800多万元增至2.3亿元,占商品出口总值的比重由15.6%上升到36.4%,到1930年更升高至45.1%。

以蚕桑业为例。养蚕植桑在中国有数千年的历史,但利用大片良田种植桑树,则是从晚清时期生丝出口量激增才开始的。从19世纪30年代至清末,中国生丝出口基本呈现持续增长态势。1840年以前,出口量一般都在1万担以下;1840—1850年间,每年增至1.5万担[22—23]。90年代以后,蚕桑出口量突破10万担,1908—1911年,平均每年输出量更突破13万担。出口值的增长与出口量基本同步,19世纪90年代以后,年均出口量达到近5 000万两[24]。生丝出口量的持续增加极大刺激了国内蚕桑生产的发展。植桑饲蚕从杭嘉湖地区扩展到太湖流域、珠江三角洲和四川盆地。至民国时期,江浙主要产丝区的蚕桑收入占农家收入最高可达70%[25]。

表2 1873—1910年农产品原料出口产值

资料来源: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1840~1911),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第392页。

国际市场对大豆商品化发展的促进也极为明显。1890年以前,豆类出口量不足30万担,出口值仅37万两,而到1909年,出口量激增至1 444万担,出口值达到3 278万两[26],1920年更增至6 962万两,30年间剧增187倍[27]。东北是我国大豆的主要产区,产量占全国的60%—70%。强烈的市场需求刺激了大豆种植面积的迅速扩大,1927—1928年,东北农作物播种面积中,大豆在南部占23.2%,在北部占34.5%[28]。大豆产量也迅速增长,1909年不到200万吨,1921年即达到350万吨[29]。

虽然在国际贸易的带动下,晚清农村市场网络和商品农业均有发展,但也应该注意,这种发展受到外国资本控制,具有殖民地特征,一旦国际市场不再需要中国的某种农产品原料,不仅会影响到此种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而且还会对其在国内的种植、生产等各个环节造成严重影响。关于这一点,19世纪末中国茶叶出口贸易的衰落就是最好的证明。从茶叶第一次传入欧洲并被西方国家接受开始,中国即是世界上惟一能够提供茶叶的国家。茶叶出口货值在中国出口贸易的总货值中始终占据很大比重,例如鸦片战争前夕,中国每年出口茶叶35万担,价值945万元,约占出口总货值的37.8%[30]。五口通商促进了中国出口贸易的发展,世界茶市对茶叶的需求量持续上升,所以直到1870—1874年,中国茶叶出口量的年平均值仍能达到176万担,价值3 515.3万海关两,是鸦片战争前的4倍[31]。然而,面对19世纪80年代以后印度、锡兰和日本等国的竞争,华茶出口急剧下降,至1911年,华茶占世界茶叶出口量的比重仅为25.8%[32]。

总的来说,晚清时期农村市场处于显著发展趋势,集镇数量大大增加,空间分布更为密集,规模不断扩大,专业化显著增强,都标志着农村经济的兴盛和商业化的长足发展。晚清商品农业和农村市场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第一,资本主义虽然有所发展,但始终没有成为中国社会经济的主要形式,微弱的资本主义和强大的半封建经济并存,是晚清乃至近代农村商品经济的重要特征。第二,晚清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伴随着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化而进行的,属于受控于资本主义的半殖民地经济。第三,农村的商品流通被迫卷入到世界市场之中,农产品很大一部分供应国际市场。第四,形成了农业生产专门化区域,促进了农产品与工业品以及不同种类农产品之间的交换。第五,由于不同地区拥有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政治历史条件、经济发展进程和人文环境,因此不同区域的农业商品化程度存在一定差异。促成晚清农村市场发展的动因则来自于国内人口日益增长的客观需求,外资的支配和刺激,以及日益繁荣的国际贸易。[基金项目:本文为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苏传统村落保护对策研究”(编号:16SHC002);“2017年度四川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川菜发展研究中心(CC17W02)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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