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坤 陆大川
摘 要:随着中国基础建设的高速发展,中国施工企业逐年壮大,中国施工企业在国际土建工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越来越多的企业响应政府号召,逐渐将“走出去”作为公司重要战略,与此同时,海外工程的税收管理也成为许多企业关注的重点。本文就菲律宾建设项目为例,详解税务策划在国际工程建设中的重要性。
关键词:海外工程;经济效益;税务策划;施工企业
1 项目简介
菲律宾GNPD电厂码头工程位于菲律宾吕宋岛的Bataan省,西侧临中国南海,东侧为马尼拉湾,工程地理概位为:北纬14°25′,东经121°32′,该项目由水工码头、引桥、取排水工程、护岸以及后方电厂设施等组成。该项目位于巴丹省(Bataan)马里韦莱斯市(Mariveles),因此,用于该项目的物资获得了免税的权利。
2 菲律宾税收政策
菲律宾主要的税种由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以及关税等税种,外国建筑施工企业影响较大的由增值税、关税、公司所得税、预扣税。
增值税: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加工、修理等各环节所增加的价值额或商品附加值为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菲律宾增值税自2006年2月1日起税率为12%
关税:对进入菲律宾的货物或商品征收的税,税率在3%-30%之间,中国与菲律宾拥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关协定,绝大部分商品进入菲律宾都是零关税。
公司所得税:对菲律宾境内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菲律宾现行的公司所得税为30%。
菲律宾税法还规定,从事货物、劳务销售的,销售方应当在支付给购买方货款的同时履行预扣义务,预扣金额等于不含税收入乘以税率,税率由2%-5%不等。
3 菲律宾项目税务策划
3.1 合理利用物资进口,平衡国内外资金
我公司承建的菲律宾GNPD电厂码头项目为总价包干合同,合同付款分国内和国外两部分,其中国内部分35%,国外部分为65%。由于本项目为我公司进入菲律宾市场的第一个项目,为确保项目能够顺利有序推进,项目部在桩基、劳务以及疏浚等均为国内分包,且由于菲律宾工程物资匮乏,大部分物资需从中国进口,因此本项目大部分工程款须在国内支付。
本项目物资进口方式由两种,对外承包名义进口和一般贸易进口,其中对外承包名义需要以业主名义进口,以该方式可以免除关税和增值税,不需要向国内支付物资采购款;一般贸易方式是以我公司在菲律宾注册的公司进口,但该方式不能享受免税优惠,由于是一般贸易方式,需要向国内支付物资款。
为保证项目资金能够得到合理利用,避免因付款问题出现国内资金不足,同时,国外资金过度充裕进而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等问题的出现,项目部对本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分析,国内外资金差额约为4000万元。
根据分析,本项目国内资金缺口较大,国外资金充裕,根据菲律宾税务有关规定,若不进行合理的税务规划,则项目结束时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额约为1200万元,为避免出现国内垫资成本增加,国外缴纳巨额所得税的情况发生,针对该情况,充分考虑菲律宾税收政策及国内外资金平衡,需对物资进口方式进行合理调整。经比较,大直径钢管桩与HDPE管金额相当,但大直径钢管桩进口关税适用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规则,关税为零;大直径HDPE管则不适用该规则,该管道进口关税为15%,为此,将零关税的大直径钢管桩等按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同时将关税高达15%的大直径HDPE管以对外承包名义进口, 这样既合理规避了HDPE高额关税的风险,也可以合理利用一般贸易的方式将国外资金汇入国内,实现了国内外资金相对平衡。
3.2 权衡利弊,合理选择设备来源
根据菲律宾当地税务有关规定,新采购的设备应按照固定资产折旧的原则逐月摊销成本,而采用租赁方式获得的设备则可以直接进入当月成本,由于固定资产的折旧一次性投入大,根据折旧年限不同,每月可纳入成本部分少,如果不能合理平衡该部分支出,容易造成项目当季收入大于支出的情况,按照菲律宾税务规定,结余的部分应按照税务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这将增大项目的营运成本,给项目的的财务运营带来困难;因此,在选择设备来源时,应综合考虑使用频率、设备价值、折旧年限,同时与设备租赁的费用相比较,进而选择合适的设备来源。
3.3 合理利用预扣税
由于菲律宾对从事货物、劳务销售的公司或个人,销售方应当在支付给购买方货款的同时履行预扣义务,预税率由2%-5%不等,资金每流转一次,都会产生预扣税,虽然预提税为代扣代缴税,但当项目所利润较低时,一定程度上增加的项目所缴纳税额,增加了项目的成本。
3.4 规范采购行为,确保收支平衡
菲律宾税务部门要求每月对项目纳税情况进行核算,因此,项目部商务部、财务部、工程部、物资采购部等每月月初进行商讨,由工程部编制实施可行的施工计划,并按照工程进展填报合理的物资采购计划,商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应根据工程部门的进度计划,合理利用有限的资金,并根据采购计划制定相关的采购进展,物资部门严格依据采购计划、采购进展等进行物资采购,并严格按照财务部门的规定,所有采购项目都应获得相关税票;每月月底,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商讨,对本月资金及物资采购情况进行总结,并制定下一个月的资金、物资采购等计划,通过对资金及采购情况的实时跟踪,动态调整,确保每月进项金额和销项金额尽量保持平衡,充分合理的利用资金。
3.5 加强分包管理,增大项目短期支出
由于本项目国内外资金比例不等,为避免菲律宾境内资金过多,国内资金过少的情况,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优先选择菲律宾境内的分包单位;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菲律宾当地无法获得施工单位,在项目招标时明确要求中标企业在菲律宾境内成立公司,部分无法注册的中国分包,在招标中明确规定其在菲律宾境内采购物资时应获的满足甲方财务要求并符合菲律宾税务有关规定的合法票据,以此增大菲律宾境内的支出,降低菲律宾境内的利润,进而降低在菲律宾境内缴纳公司所得稅的风险;同时,合理利用中国政府对对外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增大中国境内的收入,降低中国境内成本。
3.6 根据资金支付情况,合理选用所得税申报方法
针对本项目业主按照节点支付工程款,且业主一般都在年终集中支付的特点,如采用收付实现制的方法进行收入申报,则当在年终收到大量工程款款时,如果无法用支出进行平衡,则收入与支出的差额的部分则被视为利润,按照规定则应缴纳公司所得税;但如果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申报,则只需按照工程完工情况进行税收缴纳,此方法虽然繁琐,且需要当地成本控制工师支持,但可以极大的降低业主集中付款带来的资金损失,综合本项目的特点,采用完工百分比法进行税收申报符合本项目的特点。
本项目经过合理的税务策划,使得项目资金得以达到国内外相对平衡,极大的减少了国外资金过大,缴纳高额公司所得税的风险;同时合理利用了菲律宾预提税的特点,优化大型物资采购方案,降低了项目的税务风险,为项目的运作赢得了较好的收益。
通过对菲律宾项目的税务筹划,增强了项目管理税收管理意识,提高了项目的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国家税务总局—菲律宾税种介绍.
[2] 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菲律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