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检疫技术与对策

2019-10-21 06:42薛怀敏
畜牧兽医科学 2019年8期
关键词:屠宰生猪监管

摘要:对生猪进行屠宰中,要进行宰前和宰后检疫检验,这是一项较为重要的工作,检疫人员应对相关的技术流程及操作要点加以了解和掌握。因此,该文从生猪屠宰检疫技术的分析人手,阐述了生猪屠宰检疫质量的提升,论述了生猪屠宰检疫检验的监管,以提高生猪屠宰检疫水平。

关键词:生猪;屠宰;检疫技术;质量;监管

中图分类号:S851.43 文献标识码:B doi:10.3969/j.issn.2096-3637.2019.08.095

0 引言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对猪肉制品的需求量增加。而生猪屠宰检疫是防止疫病传播、提高猪肉制品质量、保障人民的消费利益和身体健康以及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因此要明确生猪屠宰检疫的要点,掌握检疫流程,提升生猪屠宰检疫的质量,加强监管。

1 生猪屠宰检疫要点

1.1 技术流程

1.1.1 入场检查

这是生猪屠宰检疫技术流程中较为重要的一个环节,要求检疫的生猪应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况,还要检查非疫区证明。并且查看检疫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出证机关是否合法、是否有官方兽医签字,生猪要佩戴耳标,且必须证件齐全方可进行屠宰。生猪运至屠宰场后,检疫人员应按照检疫合格证明中的数量对生猪进行点检,查看是否证物相符,若不符,则应及时查明原因,看是否有生猪在运输途中发病死亡[1]。

1.1.2 待宰检查

人场检查合格的生猪在进行屠宰前,要进行待宰检查,包括个体检查和留养检疫。所有进入屠宰场的生猪均必须进行隔离观察一段时间,随后对个体进行触、听、视、叩,如果诊断中发现个体存在异常,应进行隔离,并对其进行全面、详细地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重新放入圈内。检查合格的生猪还要进行留养检疫,主要是观察生猪在这段时间内有无不正常的反应,如精神萎靡、食欲不振等。若存在,则应对其进行深入检查,具体包括体温、口腔、排泄物等几个方面。

1.1.3 宰前复检

所有生猪在进行正式屠宰前,均必须对身体的健康状况进行复检,通过复检能在宰前及时发现病猪,经复检合格的生猪,可下发准宰单,准备进行屠宰。

1.2 实施要点

在对生猪进行屠宰检疫检验中,为确保结果的准确性,检疫人员应对相关的实施要点加以了解和掌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2.1 宰前检疫

在对生猪进行屠宰前,检疫人员应重点查看生猪的饮食情况,看有无厌食或暴食的现象,并仔细观察生猪进食的过程是否存在吞咽困难及呕吐等情况。同时,检疫人员还应观察生猪的活动情况,看有无拒起、跛行等现象。当生猪休息或静止不动时,应观察其卧姿、精神状态以及呼吸情况,如果发现生猪出现下列情况,应进行隔离检查,如大量流涎、主动离群、气喘、呻吟等。此外,检疫人员在对生猪个体进行检查时,应重点观察其咀嚼方式和神态,如果出现腹泻或便秘,则说明生猪可能感染疫病,必须及时进行隔离检查[2]。

1.2.2 宰后检验

(1)猪头检验的操作要点。当对生猪进行放血后,检疫人员应对生猪头部的颌下淋巴结进行剖检,看有无咽型炭疽;当生猪的头部去掉后,检疫人员应将位于头部下面的咬肌切开,认真检查其中有无囊虫,若发现囊虫,则应进行标记,并及时通知复检员,进行处理。

(2)生猪皮肤的检验操作要点。宰后的生猪要对皮肤进行全面检查,此项工作应当在腿毛后进行,检查的重点是各种病变,如皮肤表面充血、丘疹以及出血坏死等。皮肤上表现的这些症状可以反映猪的一些常见疾病,如猪瘟会造成皮肤表面点状出血,斑块主要是由猪丹毒引起。检疫人员在检验时可根据皮肤的病变情况做出正确的判断。

(3)生猪内脏的检验操作要点。在对生猪的内脏器官进行检验时,要先进行开膛,随后检疫人员可按照猪内脏的摘出顺序实施检验。检查的重点内容如下:对内脏的形态、色泽等进行仔细观察,如有必要可以使用专用的解剖工具将生猪的心房和心室纵向切开,看有无虎斑心。同时,对生猪的其他脏器进行观察,看有无坏死及溃疡等情况。

(4)生猪胭體的检验操作要点。在对屠宰后的生猪胭体进行检验时,检疫人员应对放血的程度进行判断,并对生猪的皮下组织、脂肪及骨骼等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观察有无异状,同时对猪的体腔进行观察,看是否存在积液和黄疽等现象,随后可以通过剖检的方式,对猪的各个淋巴结进行检查,看有无病变现象;观察猪的肌肉纤维,看有无病原虫体,并沿肌肉纤维的延伸方向剪取,使用低倍显微镜查看有无旋毛虫虫体。

2 对策

2.1 完善检疫基础设施

要有效提高生猪屠宰的检疫质量,就必须对检疫基础设施进行逐步完善。由于生猪的病症相对较为复杂,并且种类繁多,如果检疫仪器和设施不完善,则很有可能导致一些病症无法被及时发现。因此,应加快完善生猪屠宰检疫检验基础设施,并对现有的检疫技术进行优化改进,通过先进的仪器设备,对生猪体内存在的各种疾病问题及药物残留进行全面检测,以此增强检验结果的准确性,提升检疫质量,为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2.2 加大检疫队伍的建设力度

检疫人员是生猪屠宰检疫的实施主体,素质和专业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检疫结果,为提升检疫检验质量,必须加大检疫队伍的建设力度。相关部门应对生猪屠宰检疫人员的管理工作予以重视,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引入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同时,要制定合理可行的检疫人员培训计划,据此组织专业培训,提高检疫人员的技术能力。此外,生猪检疫部门应加强与培训结构和高校的合作,通过联合的方式培养高素质检疫人才[3]。

3 生猪屠宰检疫检验的监管

对生猪屠宰检疫检验的监管是一项较为重要的工作,在具体的监管中,相关部门应结合目前生猪屠宰检疫现状,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3.1 明确责任

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应强化生猪屠宰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大对生猪屠宰检疫检验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和控制,以此确保检疫质量的猪肉安全。在对生猪进行屠宰检疫中,监管部门应要求屠宰企业做好生猪的人场登记工作以及病害猪的处理,确保生猪的去向有记录可查。同时,监管部门应要求生猪屠宰企业做好人场检疫和记录等工作,督促屠宰企业把控生猪的人场时间,避免来路不明的生猪进入屠宰场,可由驻屠宰场的官方兽医,对屠宰企业的人场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借此提升监管质量[4]。

3.2 监管检疫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生猪进场屠宰前,必须在6h前,完成检疫申报,并在驻屠宰场官方兽医受理且检疫合格后,方可进入正常的屠宰程序。因此,有必要对检疫程序进行监管,具体措施如下:驻屠宰场的官方兽医应依据生猪入场记录,对当天待屠宰的生猪数量进行核实,并审查检疫票证,查看是否齐全完备;对生猪样本进行随机抽取,并进行健康及瘦肉精检测,确认合格后,驻屠宰场的官方兽医应开具《准宰通知书》。在监管中,如果发现未按相关规定要求对病猪进行处理的情况,应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可移交当地公安机关。

4 结束语

生猪屠宰检疫是一项复杂程度相对较高的工作,由于其中涵盖的内容较多,一旦某个环节或细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对检疫检验结果造成影响,这样会造成染病的生猪流人市场。为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检疫人员应了解并掌握相关的检疫检验技术流程及具体的实施要点,同时还要不断提高生猪屠宰检疫质量,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为食品安全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李鈺春.生猪屠宰检疫中三大常见疫病的检疫与处理分析[J].国外畜牧学(猪与禽),2018(2):34-36.

[2]蒋飞用,李宏荣.规范生猪屠宰检疫工作 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J].畜禽业,2018(5):64-65.

[3]王家春.夏季生猪屠宰检疫中的药物残留问题的处理[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8(6):78-80.

[4]裴晓丹,程岩.生猪屠宰检疫的主要目的和具体操作的介绍[J].现代畜牧科技,2018(4):45-47.

作者简介:薛怀敏(1967-),女,汉族,大专,研究方向: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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