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喜应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为民服务最基本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初建时期,农业生产水平较低,农产品长期供不应求,当时农业的主要任务是扩大生产、保障供给。经过较长时间的艰苦努力,进入21世纪,国家农业生产能力有了巨大提高,实现了农产品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基本解决了全球1/4人口的温饱问题,这是人类历史上值得永远称赞的伟大功绩。由于农产品是人类食物之源,人们的食物结构和营养结构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社会对食品的注意力从吃得饱全面转向吃得好、吃得安全。因此,农产品消费类型和行为也发生了重大转变,国家的农业生产管理政策措施则由重数量向数量质量并重且主要向提质与安全方面倾斜,应着手解决农业生产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质量安全问题。如今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突出矛盾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连续提高,社会各界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和重视程度越来越高。
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符合广大民众幸福生活与身心健康最基本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等农业初级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与使用过程中形成和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等因子,既有级别、规格、品质等的要求,也有对人和环境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近年来,农业发展较快,农产品市场丰富和活跃,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程度有了大幅提升,促进了农村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但也带来了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社会公众普遍而又高度关注的重大议题,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体现,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
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全面实施,各地各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强化了执法监管,查处了一大批典型案件,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生产加工等造成农产品质量不安全的犯罪活动,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向好。国家相关部门还广泛开展了安全优质农产品认证认可,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引领示范等行动,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处于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农产品质量安全也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民生福祉,与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影响着消费者的信心,也与产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密切关联,对社会稳定乃至政府形象都有巨大影响,还关乎国家形象和国际声誉。近年来,很多农产品安全问题相继被曝光,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2019年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中,下发《关于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专门部署了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的联合行动,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基本点,习近平总书记还作了重要批示。相关部门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完善了工作机制,以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群众利益为着力点,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了专项整治,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行刑衔接,依法严厉打击了各种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然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依然存在短板,农业要高质量发展,且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必须顺应新形势,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如何避免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是全社会应该思考的问题,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每个人都可以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尽一份自己的义务。
为了维护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实现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必须针对新要求、新变化、新问题,不忘为民谋幸福的初心,严加管控,加大执纪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新时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必须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实现乡村振兴的伟大征程,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农情的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稳步提升,用制度永保广大民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满足广大民众日益增长的对安全优质农产品的需求。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好坏作为检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查清隐患的方方面面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多方面,主要有产地环境因素,有生产、收获、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诸多环节,还有监管及执法等工作方面问题。其风险主要由产地环境受污染、病原微生物及寄生虫污染、动植物疫病、农产品自身毒素及其代谢产物等客观因素造成,也有农业投入品残毒、生产及加工过程违法违规的添加物甚至制假售假,以及收贮运过程中原料、产品、包装、设备污染等人们主观行为不当造成。
方面一 产地环境污染。农产品是由具有独特生长发育过程的生物体转变而来,受制于生产环境的水、土、气和光、温、热等条件,其质量深受产地环境的影响。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迅猛,工业“三废”及汽车等尾气的排放,污水灌溉,化肥、农兽渔药等化学投入品过量使用,使得农产品产地环境受到程度各异的污染,在污染的环境中种养殖的动植物及微生物必然被动吸收富集各有毒有害物質,乃至造成农产品中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目前产地环境污染已成为民生之患、民心之痛,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而环境污染的治理又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艰难过程,诸如二噁英、多氯联苯等有机污染物结构稳定,在自然条件下很难被降解。那些被重金属污染的土壤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经过艰苦努力才能够修复。
方面二 现代农业投入品的残毒。在现代农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提高产量,确保经济效益,需要使用化肥和农兽渔药等化学投入品。化肥、农兽渔药等现代农业投入品的大量使用,客观上改变了农产品的一些风味品质。尤其是化肥、农兽渔药无论毒性大小,都是有毒物质,若使用技术或方法掌握不当,极易造成农产品农兽渔药残留超标、人畜中毒以及环境污染等问题,极大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们身心健康、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少数生产经营者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按规定或不合理使用化学农业投入品,甚至生产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有的使用禁限用化肥农兽渔药等,有的不遵守农兽渔药使用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收藏农产品,有的滥(乱)用添加物、防腐剂及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都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大风险,都是质量不安全的祸根,特别是农产品和食品中的农兽渔药残毒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社会焦点和共性问题。
方面三 科技种田水平不高和生产经营规模小而分散藏隐患。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刺激生产和确保农产品数量安全,国家一直采取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户生产经营模式,也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农业生产快速发展。然而这一模式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局限性很快显现,因经营主体小而分散,组织化程度低,使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推进缓慢。加之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条件差、标准执行不力、违规非法添加、不科学施肥用药等;以及农产品加工过程中不当操作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农产品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所用保鲜保活剂,机械、容器与包装材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还有可能遭受到的微生物和寄生虫污染等隐患,都是农产品质量不安全的严重而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是长期的落后生产习惯、知识的局限性、生产经营条件的限制以及科技种田水平不高的表现,也是短期行为及局部利益驱使现象的表现。
方面四 监管体系与机制建设滞后。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控体系和机制建设不健全,在基层系统有效的监管体系及长效的配套管理机制没有形成,普遍存在职责不明、能力不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大部分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薄弱、检测条件差、监测设施简陋、监控力度严重不够,不能经常性地进行产地检测,做不到前瞻性风险管控,使得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难以完善,甚至农兽渔药等残留标准及检测方法的制定长期大大落后农业生产的应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的需要。基层检测人员及仪器的配备,只能对城区的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规模大的基地进行例行抽检,根本覆盖不到乡村中规模小点的基地和集贸市场,而且检测的信息反馈滞后。对大多数小而分散的农产品经营者缺乏有效管控,对不法生产经营者打击力度也不够,食品安全违法成本低。另外,优质农产品的市场激励机制不完善,力度不够,难以做到优质优价,也挫伤了一些生产经营者对农产品提质保安全的积极性。这些都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的障碍因子。
当然,对于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贮藏运输及包装污染等问题,完全可以通过行政问责、法律惩处、专项整治、重点处罚在短期内抓出成效。但是,由于历史原因,生态环境破坏“透支”的缘故,加上过去“欠账”太多,产地环境污染和大量化学农业投入品广泛使用及其残留等制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问题,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而重大任务。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高度重视六个关键点
农产品质量安全要围绕人民关心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中主要的方面进行重点整治,要将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满足广大民众吃得好、吃得安全放心和营养健康的需求,坚决维护和保障好公众的切身利益,明确治理重点,当务之急是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兽渔药添加禁用成分等现实问题。长远来看,从根本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必须高度重视以下六个关键点。
一是以加快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农业建设为出发点。在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国家大局发展理念的同时,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农业可持续发展思想,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生态循环农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农业生产环境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必须加快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突出问题的治理,加大治土治水治环境力度,全面遏制农业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稳步修复被破坏的农业生态系统。与此同时,必须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治理力度,降低农地开发利用强度,推广农业节本增效技术,切实保护和稳步提高耕地地力,建立健全保护和修复农业生态环境的政策法规制度。要从农产品生产环境污染源头抓起,加大环境污染的检测和治理力度,尽快建立和完善农业、畜牧业与渔业监测体系,开展基本农田环境质量监测和农畜渔产品质量检测,保证农产品生产环境安全。以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持续不断地开展化肥农兽渔药减量控害行动;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快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建设;落实好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继承和发扬我国先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的优良传统,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实施秸秆还田、科学整地、施用有机肥等科技措施,鼓励生产使用可降解农膜,积极引导和鼓励使用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科学技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及高效、低毒、低残留等环境友好型低风险农药,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力度。
二是以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着力点。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有利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发展方向要由主攻数量增长转向数量质量效益并重,且向提质保安全倾斜。通过强化科技进步,大幅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改变依靠资源消耗和大量物质投入以提高农产品数量为目的的发展模式,不断地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业转型升级。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首要任务,统筹兼顾棉油糖、“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搞好高标准农田基本建设,推广应用保護和提升耕地质量技术,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大力推广科学种田水平,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措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家庭经营基础上,推进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构建健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进程,促进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改变当前比较分散的农产品生产方式。通过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的“龙头”作用,将现代先进技术和设备引入农业生产。通过土地有序规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提高规模经营效益。通过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推进农业产业化,使农产品加工流通与农业生产经营性服务相结合。通过转变发展方式,将农业生产经营由农户分散经营模式转变为各种“联合体”的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将目前主要从事体力劳作的农民改造成为农业“产业工人”,让善经营、懂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者成为真正拥有管理经营土地权利的现代农民,将一家一户分散的小农生产转变为严格的农业现代化生产。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必须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他们的意愿和经营自主权。应因地制宜,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科学制定规划,分类指导。还要以市场为导向,尊重经济规律,充分利用市场信息引导农业生产,通过市场流通链条带动农业生产,运用市场的办法指导和组织农业生产。
三是以大力推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标准化为突破点。推行农产品生产标准化,利用各先进的生产技术措施、生产工艺、生产流程,保证农产品生产过程科学有序,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须不断提高,要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细化认证流程,严格开展认证工作。首先要保证产地环境符合标准,控制外源污染和内源污染,建立基地环境定期监测制度,通过对产地土壤、水质、大气进行严格的监测评价,控制好外源污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控制农业投入品对产地环境造成的污染,严格按技术规程生产农产品,安全、合理、有效使用各农业投入品。还要防止在农产品加工环节不够标准而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同时要密切注意农产品在采收与贮藏、批发和销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污染。推行“市场准入制度”,把好流通源头关,认真做好农产品流通环节的质量管理。其次是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完善农作物标准化生产的操作规程,规范农产品生产的技术标准,推行生产档案管理,加大对生产档案的监督检查力度。要以农药残留标准制修订为重点,力争尽快构建科学统一并与国际接轨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强化品牌意识,创建优质品牌,提升农产品质量。通过提升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等重要举措,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是以科学使用现代农业投入品为切入点。农业投入品是指化肥、农兽渔药、农膜,以及人工投放的各种促进和控制农作物及畜牧渔业产品生长发育的物质,多数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产物。这些农业投入品必须科学合理使用,严格按照说明书或者专家指导方法和用量进行,保证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的绝对安全。加强无污染、无公害农业投入品的开发和推广,尤其是要科学防治病虫害,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等环境友好型农药,全面禁止使用高毒、剧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实行统一供应、统一采购、统一使用,建立各生产档案,确保不因农业投入品造成质量安全问题。生产档案要如实记录各病虫等灾害发生情况、投入品使用和农产品收获与检验检测情况等。深入开展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全面实施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提高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利用率。加强源头治理,全面推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定点经营,建立可追溯体系。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实施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减少化肥农兽渔药等化学农业投入品使用量。鼓励以高效低风险的环境友好型生物农药等,替代剧毒、高毒、高残留的高风险型农药,大力开发和推广有机肥料。
五是以实施可追溯管理制度为立足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是采集记录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加快建设覆盖各层级的农产品质量追溯公共信息平台,制定和完善质量追溯管理制度规范,有力支撑农产品质量安全監管工作。首先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 “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其次是推进农业投入品追溯体系建设,以农兽渔药等的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为主要内容,建立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的追溯体系,实施全程追溯管理,提升源头控制能力,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畜生命安全。建立全国统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制度规范与技术标准和追溯管理运行机制。制定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明确追溯要求,统一追溯标识,规范追溯流程,健全管理规则。推进农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农产品流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构建信息化监测监管体系,营造安全消费的农产品市场环境。
六是以完善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和严格执法为保障点。随着现代农业的迅速发展,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涌现出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制订新的规章制度,现有的法律法规条文3需要修改完善。在目前一些法规制度中,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责任,如责任性质、赔偿范围、免责事由等规定都不详细;还有关于消费者面对因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导致的损害,无法及时获得合理的赔偿。从整体上来说,其与世界先进国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比较,还有一些差距,可借鉴他们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具有种类多、涉及面广、系统性强、科学性强、可操作性强、时效性强的特点和管理经验,从农作物的生态环境质量、生长、采收及加工的全过程监管,注重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健全我国的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真正做到让广大民众“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