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稿约中临床试验注册规范的调查

2019-10-21 08:07■李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2019年9期
关键词:注册号医学期刊稿约

■李 巍 张 薇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中国小儿急救医学》编辑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110004

2006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正式启动建立国际临床试验注册平台(International Clinical Trials Registry Platform),并于2007年5月建成,标志着按照全球统一规范对临床试验进行注册并颁发统一识别号的临床试验注册制度正式在全球建立并运行[1]。这个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强临床试验的监管,提高试验数据的质量,增强临床试验信息透明化,避免医学期刊的发表偏倚,提高期刊的学术质量,推动期刊实施发表伦理制度[2]。医学期刊作为临床试验研究的出口管理部门,其编辑政策、伦理政策、发表政策对规范临床试验研究行为、推动临床试验注册制度的实施起到重要的作用。

2005年10月,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在华西医科大学循证医学中心创建;2006年,我国48家医药学期刊与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卫生部中国循证医学中心等共同发起了“中国临床试验注册和发表协作网”(Chinese Clinical Trial Registration and Publication Collaboration,ChiCTRPC),倡议ChiCTRPC成员期刊从2007年1月1日起优先发表已注册的临床试验,并逐步过渡到只发表具有全球唯一注册号的临床试验报告[3]。从这一倡议提出至今,已有11年的时间,期间不断有期刊加入ChiCTRPC,我国的临床试验注册数量也在逐年增多。但目前国内还没有就医学期刊临床试验注册制度的实践情况进行的大规模调查研究报告。为了解目前我国医学期刊对临床试验注册制度的实施现状,本研究选择期刊数量多、代表性强的中华医学会刊群为调查对象。在国内的医学期刊领域,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是医学期刊界的翘楚,一直是行业内新技术、新理论、新规范的引领者,在国内医学领域有很大的影响力[4];同时,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有统一的编排规范、管理体制、审读制度,也是科技期刊规范出版和创新发展的典范。本研究通过查看稿约中的相关规定,以客观数据来反映这个刊群的临床试验注册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寻找推动这一制度推广的方法。

1 研究方法

(1) 确定统计期刊范围。登录中华医学会官网[5],下载《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一览表》,其发布时间为2018年8月。《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一览表》共收录142种期刊,剔除10种英文期刊、2种2017年创办的中英文期刊、1种2016年创刊的网络版期刊、1种外文刊的中文翻译期刊、1种2018年创办的期刊、1种资讯类期刊、1种医史类期刊、1种科研管理类期刊、2种教育类期刊,将其余122种期刊作为分析源期刊,包括中华系列期刊85种,国际系列期刊23种,中国系列期刊14种。

(2) 稿约检索策略。登录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在检索框中输入期刊名称,然后点击“搜期刊”按钮,查询并下载各期刊的2018年稿约,记录稿约中是否有对临床试验注册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及其在稿约中的编排位置。如果稿约中有此项要求,再回顾性检索其他年份的稿约,记录稿约中最早出现临床试验注册号要求的年份。在万方数据库中未查询到的期刊,在CNKI及期刊官网上进行补充查询。数据下载和统计时间截至2018年10月31日。

2 结果

2.1 稿约中有临床试验注册号要求的期刊比例

在122种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中,稿约中有临床试验注册号要求的期刊共77种,占比为63.1%,其中中华系列期刊中有相关要求的期刊占比最高,为68.2%,其次为中国系列期刊,占比为57.1%,最后为国际系列期刊,占比为47.8%。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各刊群稿约中有关临床试验注册号要求的情况见表1。

表1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各刊群稿约中有关临床试验注册号要求的情况

2.2 稿约中开始提出临床试验注册号要求的年份分布

在稿约中开始提出临床试验注册号要求的时间主要集中在2014年,最早的是2013年(由《国际医药卫生导报》提出),这可能与2014年中华医学会杂志社下发《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稿约通则》,在稿约通则的“来稿要求”中明确提出了“临床试验注册号”的要求和编排规范有关。之后每年都有期刊新增了此项要求,但增幅逐年降低, 2017年仅有2种期刊在稿约中新增了此项要求,2018年稍有回升,有7种期刊在稿约中增加了这项要求。各个系列期刊稿约中开始有临床试验注册号要求的年份分布见表2和图1。

2.3 稿约中关于临床试验注册号要求的具体描述及位置

在各杂志稿约中对临床试验注册号要求的描述基本相同,规定了注册号的来源、排印的位置和内容。具体内容是“临床试验注册号应是从 WHO 认证的一级临床试验注册中心获得的全球唯一的注册号。 临床试验注册号排印在摘要结束处。 以‘临床试验注册’(Trial Registration)为标题(字体、字号与摘要的其他小标题相同),写出注册机构的名称和注册号”。但每种期刊在稿约中对此项要求的体现程度不同,主要体现在此项要求在稿约中的排印位置和显示度。在77种期刊中,仅有4种(5.2%)期刊在稿约中以一级标题的形式提出标注临床试验注册号的规定;58种(75.3%)期刊以二级标题、2种(2.6%)期刊以三级标题、1种(1.3%)期刊以四级标题的形式提出此规定;还有12种(15.6%)期刊没有设置独立的相关标题,分别在摘要撰写要求的最后部分、需要寄送的材料中、伦理学标准中提出了此项规定。这些期刊虽然在稿约中有此项规定,但是没有独立、醒目的标题,显示度不高,容易被忽视,因此稿约对重要内容的规范和指导作用被打了折扣。

表2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各刊群稿约中提出临床试验注册号要求的开始年份

图1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每年稿约中新增临床试验注册号要求的累计期刊数

3 原因分析与建议

3.1 医学期刊对临床试验注册要求的现状

本研究结果显示,122种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中,63.1%的期刊在稿约中提出标注临床试验注册号要求,尤其以中华医学系列期刊的占比最高(68.2%);中国系列和国际系列期刊的占比还有待提高,其中国际系列期刊的占比低于50%。截至2018年10月,仍然有将近1/3的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没有对临床试验注册提出要求。

2017年,郭征等[6]通过调查《中国学术期刊评价研究报告(武大版)》(第5版)中排名前20的医学综合类和临床医学类期刊的稿约发现,只有2种(10%)医学综合类期刊、9种(45%)临床医学类期刊对临床试验注册号有要求,这一比例明显低于本次调查的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63.1%)。

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健康科学中心的研究人员调查2016年心血管领域影响因子排名前20的期刊临床试验注册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只有58%的期刊(11/19,因为其中一种期刊不刊载原始研究文献,予以剔除)在作者指南中对临床试验注册提出明确的要求或建议,而另外8种期刊没有提及临床试验注册[7]。Wayant等[8]分析了国际上排名前21的肿瘤学期刊临床试验注册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有76.2%(16/21)的期刊在作者指南中提及临床试验注册,其中33.3%(7/21)为要求注册;42.9%(9/21)为推荐注册。在9种支持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 ICMJE)临床试验注册制度的期刊上发表的随机对照研究报告中,仅67.4%标注了临床试验注册号,这说明国际上影响力较大的期刊对临床试验注册制度的执行程度也有待提高。

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中,虽然61.3%的期刊在稿约中对临床试验注册机构、临床试验注册号的排印位置和内容有所要求,但并没有明确规定临床试验研究必须注册才能发表或推荐注册,可见,我国期刊对临床试验注册仍然采用的是自愿原则。因此,推进临床试验注册制度广泛实施,提升医学研究报道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中国医药卫生期刊任重而道远。

3.2 国内医学期刊对临床试验注册制度执行现状的原因分析

(1)国内期刊和医学工作者对临床试验注册制度缺乏了解,重视程度不够。国内医学期刊编辑可能因为缺乏机会和途径深入地学习和了解临床试验注册的相关制度,包括哪些临床试验需要注册、应该认可哪些临床试验注册机构、如何审查注册是否合格完整[9],因而没有形成相应的伦理审查制度和编辑制度,没有对国内临床试验研究设计、实施和结果发表起到有效的监督和规范作用。Hirst等[10]认为有3个原因导致报道指南没有被应用:①不知道报道指南是什么;②不确定它们的用处;③不知道如何使用。因此,主观上缺乏认识和了解是临床试验注册制度没有广泛实施的主要原因。(2)研究者担心自己的原创知识产权被侵犯,不愿意公开研究内容。期刊没有强制执行临床试验注册制度,加上研究者在研究结果发表前对研究内容的主观保密意识,更促成了医学期刊临床试验注册的自愿原则。(3)由于目前我国科研及职称晋升评价体系不完善和导向问题,大量的高水平研究成果都外流到国外期刊,国内医学期刊如果强制实施临床试验注册这一编辑政策,可能会加剧稿件的流失,从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3.3 医学期刊应积极推动临床试验注册制度的实施,严把科研出口关

学术期刊和相关网站是学术研究成果发布和传播的载体,因此发表是传统科学研究的最后一道程序,把好研究出口是保证科学研究结果科学性和完整性的重要一环[11]。期刊对临床科研的态度,直接影响作者的科研意识和行为。国际上一些大牌医学期刊已将临床试验注册作为试验结果发表的必备条件,从而有力推动了临床试验注册的实施。据报道,ICMJE宣布执行临床试验注册政策之前,美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共注册13153项试验,其宣布政策后1个月内注册试验的数量便增加了17倍多,达到227141项[12]。美国俄克拉荷马州立大学健康科学中心的研究人员还发现,国际上心血管领域影响因子排名前20的期刊中,对临床试验注册提出明确要求和建议的期刊2016年发表的随机对照研究中有90.4%报道了临床试验注册号,而未对临床试验注册提出要求的期刊发表的随机对照研究中有76.5%报道了临床试验注册号,两者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7]。Fuller等[13]发现,如果作者相信按照报道指南来撰写论文可以提高被高影响因子期刊录用的概率,他们会更愿意去应用这些报道指南。可见,期刊的编辑和出版政策对医学研究具有重要的指挥作用。如何在临床试验注册发展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更好地担负起医学研究出口管理的社会责任,将是医学期刊工作者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首先,医学期刊应该努力提高学术质量,吸引更多优秀的研究成果;同时积极学习临床试验注册制度,不断完善符合自身发展要求的编辑政策和发表政策,约束研究者的科研和写作行为;期刊编辑和审稿专家应从研究入口和过程着手,严格把控研究出口关,促进研究入口、研究过程、研究出口三个环节的有序结合,进一步提升医学研究人员对临床试验注册制度的重视,进而促进其广泛实施。其次,重视稿约或作者指南的窗口作用,根据医学期刊发展环境的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科学规划与编排,凸显重要内容(遵循报道指南撰写论文、要求和推荐临床试验注册等),充分发挥稿约或作者指南的规范、引导作用。另外,期刊还要提升在官网中获取相关内容的便捷性。再次,医学期刊利用自身的媒体优势通过平面媒体、期刊官网、微信平台、学术会议等形式向受众人群宣传、普及临床试验注册制度及其对促进医学研究发展的重要作用,创造信息传播和服务环境,提高医学研究人员的临床试验注册意识。其中以刊登“重量级”文章的形式宣传的效果最好。近年来,一些国际医学期刊以主编述评或者特邀述评的形式介绍临床试验注册的背景和理由,说明其重要性,并强调期刊的编辑出版政策[14-17]。目前,中华医学会杂志社新版稿件管理系统在作者投稿过程中设置投稿须知环节,在论文一般信息中要求提供临床试验注册机构及注册号。最后,医学期刊应该积极加入中国临床试验注册和发表协作网,逐步努力实现临床试验注册由自愿原则转变为制度原则。

4 结语

本次调查发现,超过60%的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在稿约中对临床试验注册号标注提出要求,但并没有明确规定临床试验研究必须注册才能发表或推荐注册,因此,此项制度的实际执行结果可能会受到影响。本研究只调查了稿约中对临床试验注册的相关要求,而没有选取代表性的期刊分析其刊文中标注临床试验注册号的实际情况,因而对这一制度的实际执行结果反映度不够,这是本研究的最大不足。后续将进一步分析国内医学期刊对这一制度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制定合理措施、推进临床试验注册制度的实施提供依据。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已经号召广大的科技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把科技成果应用到实现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医学期刊工作者应该借此东风,抓住机遇,创新办刊思路,制定合理的编辑政策,有效促进临床试验注册制度的推广和实施,督促和帮助临床科研人员将最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内期刊上,引领国内的医学期刊不断发展、进步和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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