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9-10-20 21:35胡涛
科学导报·科学工程与电力 2019年5期
关键词:管理体系

【摘 要】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持工程项目的科学运作起到决定性作用。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发包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并获取合理利润的源泉,同样也是发包人支付价款、掌握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保障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序高效开展相关的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管理是保证承发包人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确保实现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经济纠纷;法律依据;管理体系

一、引言

伴随当前城市化步伐的推进,建设工程的结构、形式与环境,逐渐显现出其复杂性,开发建设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进而迫切需要特定的管理制度对其进行控制监督,而最为有效的方式便是采用工程合同管理,来加强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二、建设工程合同分类概述

建设工程合同,隶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依照法定程序,为实现工程建设管理的目标,确立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所约定的相关协议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建设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采取法律与行政手段,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与规章,通过组织、引导、协调与监督相关合同协议,达到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解决合同纠纷目标的相关管理活动。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可按照承发包的内容与承发包方式,进行如下划分:

1.依承包的内容

按照承发包合同的项目内容,建设工程合同分为: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合同。上述3类合同,在类型、内容和结算上均存在较大差异。其中勘察与设计合同主要提供或约定工程相关的基础资料、工程概算、质量与费用等相关条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约定工程领域、建设工期、质量要求与技术交底、工程结算与质保维护等相关条款。

2.依承发包的方式

(1)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合同。该类方式为发包方将工程任务,向总承包人做总体发包,即“交钥匙承包”,通过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与施工任务共同发包给具备总承包资质的法人企业的相关方式。发包方仅对总承包方直接签订工程合同,产生债权与债务关系,不就具体任务进行细化分包。但总承包方与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在签订分包协议时,需征求发包方意见,勘察、设计、施工等分承包单位就任务成果向总承包方负责,总承包方就工程建设的总体情况向发包方负责。

(2)承包合同与分合同。其中承包合同,亦被称作“单任务承包合同”,指发包方将建设工程中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与工程施工相关具体任务进行分别发包,并订立单项、完全独立的承包合同,为保证工程质量,不得将本应统一承包人承接的任务进行肢解分包、工程转包。此类承包方式中,发包方、承包方与分包方构成联系体系,分包人就其工作向勘察设计与施工单位负责,并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订立不规范,经济纠纷维权难

根据统计调查,建设工程项目针对任务发包与承包方面,某些建设单位存在不按照法律与行政规章,对拟建设的工程项目,不及时向建筑工程主管部门进行报建与审批,工程承发包之前不进行公开的招标与投标等,违背相关约定程序的情况,法制意识相对淡薄,有时尽管存在形式上的招投标活动,但建设单位基于成本控制与利润驱使的目的,恶意压价、低价中标等情况时有发生,某些情况下甚至出现低于成本价格的非正常情况,难以保障承包单位的合法经济利益,承包单位低价中标之后,为维护自身利益降低施工造价、以次充好,对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与质量保障,带来一定的风险因素,最终导致双方的利益受到损失。

(二)管理与实践相脱节,监管效用力不强

工程合同的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但实际工程施工中,基于管理者素质参差不齐与现场调度人员之間的协调脱节,容易造成时效性与监管效益的欠缺。首先招投标管理与工程合同管理是互相衔接的,某些地方与单位在工程合同管理与招投标上,划分不同科室或部门管理,独立区分对待,容易造成项目合同管理的脱节;招投标时建设单位过度要求定价包干、不计工程风险、忽视周期性与政策性价格调整,导致订立的合同与招标文件存在较大差异,最终影响了合同管理的综合效益。

四、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研究

(一)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作为加强工程监管与解决经济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做好工程合同的科学管理,作为适应国际化市场的需求,有助于推进国内建筑市场平稳发展,有助于实现建设工程的有效监管,更有助于规范参与主体的总体行为,维护多方主体间合法利益。

1.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是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需求

伴随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国内建设工程市场日益成熟,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与施工管理的重要性,也在建设工程控制管理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时期,建筑市场的成熟与发展,也对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满足市场健康发展的需求,尽量减少行政指令性干预,增强法律、规章与经济方式来有效监管建筑市场环境,健全建设项目参与主体内部的制度建设,以合同协议作为法律依据,来实现对承包与发包双方行为的约束与管理。

2.加强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有效监管的需求

建设工程从勘察、设计与施工,需要涉及多行业间的协作运转,而工程合同是维系该类协作按照预期目标正常运转的法律保障,通过对建筑工程合同实行综合管理,可以针对工程的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与工程费用方面,完成对工程项目的高效监管,针对工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及时合理的进行汇总、调度与整改,实现对工程参与人员、财物、机械的优化调度,统筹管理控制建设工程的运营状态,规避与减少施工中的成本、安全风险,达到建设工程建设的既定目标,获取良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综上对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对策与相应措施,进行了细致分析与论述,因此要对加强对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结构、部门职能、工作程序与企业资源的整合力度,将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有效结合,推动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拉动企业运营的经济效益。

五、结论与展望

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为国内建设工程市场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时机。相对于国际先进国家,我国的建筑市场起步较晚,合同管理的制度不尽完善,对合同管理的技术、手段与方式方法上,均存在较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伴随市场的日益成熟,合同管理不再是单纯的对协议文本的存储管理,而是作为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控制工程进度与监管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工程承发包与经济纠纷的协调与索赔,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本文从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了加强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对策与技术措施,以期望为我国建筑工程企业的合同管理提供一定的参考理论,推动建筑工程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加快完成为国现代化建设,实现伟大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刘克武.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城市建筑,2016(9):123-123.

[2]王福元.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28(2).

[3]方远明.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思考[J].铁道工程学报,2003,20(2):132-134.

[4]李垣.建筑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的常见问题分析及对策[J].丝路视野,2017(28):112-113.

作者简介:

胡涛(1991-)男,籍贯:湖南省华容县,本科,目前职称:法律顾问。

(作者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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