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俊秋
摘要:2019年,有两部和哪吒相关的影片上映,一是饺子导演的动画片,哪吒之魔童降世,另一部是罗乐导演的影片新封神之哪吒闹海。哪吒闹海的票房无从得知,但是动画片哪吒之魔童降世的票房一举突破50亿元,位列中国影史票房榜第二位。两部影片中的情节均取自《封神演义》,但是侧重点各不相同,本文试着从两部影片内容入手,来探讨文学作品影视化过程中利与弊。
关键词:哪吒;文学作品;影视化
文学作品影视改编这一形式一直存在,其中既有对经典文学名著的改编,例如:《红楼梦》,《三国演义》,等等,亦有对网络畅销小说的改编,例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诛仙青云志》等等。对于这些被改编后的影视作品,观众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褒贬不一,但是有一个事实是毋庸置疑的,就是随着影视作品的上映,人们对原著的了解明显增加了,文学作品影视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经典文学通俗化,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人们的文学素养。
文学作品较于影视作品,其侧重于“文”,即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需要读者的想象力,在大脑中进行重构最后和原著作者达到共鸣;影视作品在于“视”,即用3D来展示原著作者的意图,它更真实、直观和生动,因而更容易被大众所接受。下面以2019年关于哪吒的两部影片为例,来探讨文学作品影视化中利与弊的问题。
情节比较:哪吒之魔童降世(以下称为A)和新封神之哪吒闹海(以下称为B)都取材于小说《封神演义》,但是都对原著作了较大幅度的改动,A中哪吒和敖丙成为了好朋友,而小说中哪吒打死敖丙,剥其皮,抽其筋。B中则出现了敖厉,其实应该是敖丙,不知道是演员口误还是其它原因,还有他的爱人石矶;A中哪吒抗击天劫,引发水淹陈塘关,B中石矶假扮太乙真人,降罪并水淹陈塘关;A中哪吒自小顽皮,被众人认为是妖,天天关在结界内,尽量不让他出去,B中哪吒犯错时,他的父亲在教训孩子时,板子高举轻放,对孩子过于溺爱,为故事进一步发展埋下了伏笔;A中是哪吒小时候的事情,B中讲的是哪吒十八岁打死三太子敖丙的故事,小说中是哪吒七岁时打死三太子。更有甚者,B中给哪吒安排了一段和灵珠的爱情故事,还有石矶娘娘和三太子的悲惨爱情故事;A中确实有海,B中出现了一条子牙河,也许是哪吒闹“河”更好一些吧;A是动画片,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导演的想象力,充分展示人物的性格特点,B为真人演绎,演员在刻画哪吒性格时更加真实饱满,当然,哪吒的扮演者如果年龄再小一些会更好;A中哪吒被视为妖怪,没有朋友,B中哪吒总是身边有个跟班的;A中哪吒的名字来自于灵珠,B中太乙真人对李靖夫妇言道:“哪”字,乃斥喝鬼神之意,因此给他起名叫哪吒。影片中的台词有些地方的翻译也有待于进一步商榷,B中李靖和石矶大战时,石矶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只有这样我才能把你和你的儿子送入地狱!”,Only in this way,I can sent you and your son into the most devastating hell。但是这句话更好的表达方式是倒装结构:”Only in this way can I send you and your son into the most devastating hell!”。其中B中兩段爱情故事都是悲剧式结尾,不过石矶和敖丙的爱情故事似乎更让人感动,石矶娘娘死前曾经说到:“用不了多久,你就会明白。了却前尘,独自修炼成仙,是这世上最痛苦的折磨。”所以石矶的死去对她而言也许是最大的解脱,当然在原著中石矶娘娘是被太乙真人收了的,而不是死在哪吒的手里。
在文学作品的改编中,因为市场化运作的需要,对于原著进行适当改动是必要的,但要把握好度的问题。文学作品影视化是在普及经典文学作品和畅销文学作品的同时,最大程度获取商业利润,从而推动和吸引更多的人进行文学创作;在将一部长篇小说中的部分章节浓缩为一部影片时,难免会出现内容取舍问题,反映到观众那里,就是这部电影少了什么关键情节,那部电影某个情节是多余的,可谓是:一千个人里面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还有,用100分钟左右的时间来展示一个相对完整的故事,对导演来说,有着极大的挑战性,所以每一部被改编后的电影都被做成了一份色、香、味俱全的快餐,加上橙色的背景,使得人们在匆匆忙忙生活中能够抽出些许时间来接受一些文学的熏陶,对于这部作品而言,就已经足够了,这也是其社会价值所在。
影视作品属于“大众文化”,它的受众面极广,所以它的影响力极大,加上适时推出,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应。远者如电影战狼II,近者如我和我的祖国,都是名利双收:既抒发了我们的爱国主义情怀,又让我们对祖国的发展和强大感到无比自豪。
一部作品从“文”到“视”,中间会涉及到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会创造出许多就业机会;同时增加了影视作品创作素材,有利于娱乐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从战狼I,到战狼II,现在越来越多的影迷都在热切地盼望着战狼III的上映,这一方面说明了优秀剧本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可以看到这背后巨大的商业价值,“文”和“视”达到了有机地统一,从而有利于更多更优秀的文学作品的涌现。
在文学作品影视化的过程中,影片中的情节大多和原著都有出入,有的甚至被改编地面目全非,比如:周星驰主演的大圣娶亲等影片,这就无法维持原著作品的原汁原味,此时去读原著,效果就会更好一些。
其次,还有对原著进行刻意改动,使得普通观众感觉难以适应,例如对金庸先生《笑傲江湖》中东方不败的性别改动。在改编文学作品的过程中,忠于原著是文学改编成影视剧的重要前提:既尊重了作者本身的劳动成果,也减少了观众的“心理落差”。
再者,有的影片为了获取最大的商业利润,会对原著做出大幅改动来刻意迎合观众以达到追求商业价值的目的,这样就会使得文学作品烂俗化,对文化市场会带来负面影响。
总之,文学作品影视化既是一种再创作的过程,也是一种商业化运作的过程。如何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忠于原著,又能兼顾商业价值,是每一位导演都需认真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文学经典影视化的文化悖论[J].李春媚.电影文学.2009(01)
[2] 罗兰·巴特叙事观念的转变及意义[D].葛慧敏.复旦大学2011
[3] 网络文学改编剧的受众审美分析[J].毛德胜.当代电视.2016(08)
[4] 试论当下网络文学影视改编中的问题[J].周平.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3)
[5] 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研究[D].杜筱颖.山西师范大学 2017
[6] 改编:文学作品向影视艺术的转变[J].王杨.电影文学.2013(03)
(作者单位:长春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