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牛美文三则

2019-10-20 09:26老牛
青春 2019年9期
关键词:红杏出墙冻疮老妇人

老牛

护林人

在高楼林立、霓虹闪烁的大城市呆久了,甭说到处都是熙熙攘攘的人,哪怕是开窗听到车水马龙的汽笛声都会让人心烦不已。更为糟糕的是,三天两头的拥吻雾霾,简直让人受不了。很多人都有逃离城市向往农村甚至买房定居山林的念想,但真正能够隐居世外桃源的,也只有那些呼风唤雨的达官贵人抑或是富甲天下的土豪。

话又说回来,对于那些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久居穷乡僻壤的种田人来说,他们做梦都想有朝一日能够像城里人那样从早到晚西装革履地牵着老婆孩子,从大商场出来又入住公寓楼,天天都能以车代步,浑身上下没有一点泥土和猪圈味,那该是一种怎样的痴心妄想。

也许是命中注定吧。有些人生来就是富贵命,而有些人天生就是穷酸样。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因公出差河南省许昌市的鄢陵县。那里曾经是历朝历代帝王将相们逐鹿中原的风水宝地,周天子曾以鄢国分封而闻名,而三国时期的曹操父子竟然可以在那片弹丸之地挟天子以令天下诸侯几十年。然而,历史并未让鄢陵持续光艳,如今也只是个财政收入刚刚过亿且依然游走在脱贫奔小康边缘的、几乎无人知晓的农业穷县。

一天清晨,我从前不靠村后不着店的酒店去附近散步。那个被冠以玫瑰庄园的四周,几乎已经没有了可以耕作的大片良田,也看不见农民在田间劳作的景象。路边指示牌上写着亚洲最大的万亩玫瑰花海,着实让人心动。可惜,我已经错过了花开香诱的季节,大片大片从法国引进的苦水玫瑰,未等绽放就被人像采茶叶般地摘下送进了工厂的流水线,变成了制作精良的玫瑰精油供人享用。玫瑰花海的四周,几乎被大片大片的迁育林木所掩映。看着那些已成规模的林海,我的腿脚不由自主地被吸引了过去。

我也不晓得那些密密麻麻、一人多高的小树苗叫什么名字,反正样子长得倒是挺可爱的,尤其是那些翠绿翠绿的树叶上还布满了晶莹剔透的晨露,用手轻轻一碰,齐刷刷地滑落在我的脸上、手臂上,凉爽的感觉实在是没法用文字描写出来。我顺着树林的行隙踩着松软的黄土惬意地穿梭在大氧吧之中,任凭那些带有浓浓泥土芳香的晨露落在自己身上。那是一种久违的乡愁,我岂能让它从自己的眼鼻底下溜走呢?

那片林子确实是蛮大的。我十分贪婪地张开嘴巴大口大口地吞咽着从小树苗身上释放出来的新鲜氧气,生怕自己的鼻孔太小吸氧太慢。我毫无目的地漫步在林海之中,一双锃亮的皮鞋被踩得脏兮兮的,两只裤腿也沾满了黄土。

不知道走了多久,眼前忽然出现了一条宽宽的泥土路。路的两头还有两边尽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树林子。静悄悄的,恍惚之间,仿佛有种归隐山林的感觉。我顺着朝阳的方向,继续向前走着,心想林子的深处一定会有更加神秘的景象在等着自己去欣赏。

没走多远,一条丁字路口横在了自己的面前。我下意识地一抬头,林子的上空竟然会有袅袅炊烟弥漫着,再急步走了很长的一段路,果然发现有一间小而矮的砖头房子呢。

我急不可耐地加速了步伐,想要一探林中深处的究竟。又是一条丁字路口,一条硕大无比的狼狗伸着长长的大舌头紧紧地盯着我这个不速之客。好嚇人呵,当自己与大狼狗四目相视的瞬间,我身体内的血液流动明显加快,血压顿时上升了三个百分点,先前满脑子的好奇感仿佛一下就被它驱赶到了九霄云外。

虽说我是农村长大的孩子,对狼狗并没有惧怕心理,但看着它那异常狰狞的模样,心里还是有点发怵。我蹑手蹑脚地向前挪动,生怕引起狼狗的猜疑和发怒,毕竟是我擅自闯入了它的领地。说来也怪,那条狗并没有发出拉警报式的吼叫声,哪怕是四肢站立起来例行自己的巡逻职责,而它只是静静地躺在原地,十分淡定。也许是它已经读懂了我的脚步声,或者是看透了我只是个善者。当我离它仅有一步之遥时,它竟然闭上眼睛大口大口地呼吸着新鲜无比的氧气。

我也明白了它这个护林卫士长的放行口令,胆战心惊地朝着炊烟升起的地方走去。

那是一间十分简陋的类似于建筑工地上的工棚式砖瓦房。我像个侦察兵似的在房子的四周仔细打量着,发现房子旁边还有一个临时搭建的更为矮小的厨房。正当我站在门口察看究竟之时,里屋突然走出来两个年老体弱的老头老太。还没等我回过神来,那个老妇人笑容可掬地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说:您蹲儿?见我没有反应,她又一连说了好几遍。旁边的老头一言不发转身从屋里抬出了一把自制的靠背椅子,用手比划着对我说:您蹲儿!他们见我茫然的样子,似乎悟出了一些道道。老妇人立马从墙角边又拿出一张用树板做的小凳子放在大椅子旁边,这可能是他们平生第一次以鄢陵普通话方式一字一句地比划着给我解释着。

此时此刻,我仿佛一个小学生似的,认真倾听着老师的现场讲解。听着听着,我终于明白了凳子与椅子、蹲与坐的区别。原来,他们两以为我是从上面派下来蹲点的,所以才会用“您蹲儿”这个独特而又纯朴的词语给我打招呼,接着又非常友好地搬出自家的凳子和椅子接待一个来自远方的陌生朋友。

也就是短短的几分钟尴尬,我们之间的交流一下子变得无障碍了。能言善辩的老妇人指着依然坚守警戒任务的大狼狗告诉我说,她家的宝贝非常通人性,要是遇着不太友善的非法闯入者,它一定会在第一时间以大声嚎叫的方式实施警告驱逐并通知主人。站在一旁偶然插话的老头子也满脸兴奋对我说,你一定是个贵人。不然的话,它一定会冲着你叫个不停的。

听着听着,我的脸上顿时泛起了得意的神情,甚至有个声音在耳边回响着:这简直是人品大爆发呵。在接下来的交谈中,我终于得知,老两口无儿无女,是以土地流转的方式将自家的承包田转租给了大老板。然后,大老板又以每月800元的工资聘用他们守护这片林子。

我问,这么点护林工资够你俩一天三顿饭吗?老妇人左手端着盆子,右手用筷子不停地搅着面粉,随手倒入了已经冒着热气的铁锅中,老头子拿着饭勺子十分配合地在铁锅中均匀地搅动着。出于好奇心,我上前一步瞅了一下,锅里面除了开水就只有四颗大红枣。还没等我开口说话,老妇人似乎已经察觉到了我的心思,一边将一把枯树枝塞入炉堂,一边接过饭勺子不停地在锅中搅动并乐呵呵地告诉我,红枣煮面糊,甜甜的还有营养,再吃两个馒头,就是我们的早饭。中午和晚上煮一锅白米饭,青菜萝卜大蒜是自家地里种的,随便吃。老妇人一边自言自语又一边面露难色地回头说,一天三顿饭吃什么都无所谓,就怕生大病。老妇人不经意的一句大实话,让我潸然泪下。

他们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守着脚下的黄土,与林木为伴,几乎过着与世隔绝的艰苦生活。鄢陵离许昌不过几十里路,可他们愣是不知许昌在哪里,更不要说郑州和北京这样的大城市。

也许,在我们城里人的眼中,老妇人足不出户与黄土地相依为命,与树林子形影相随,那是一种怎样的世外桃源般的神仙生活,甚至还会有人产生羡慕嫉妒恨的错觉。在我与老妇人的短暂交谈中,她始终没有一丝一毫怨天怨地的情绪。相反,她的乐观和知足,她的简约和随性,倒是让我始料不及的。还有,老妇人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更是让我敬佩不已。她说,你们城里人整天吸汽车的尾气,而我天天活在氧吧中。老天就是这么公平!

是呵,老天就是这么公平。有得必有失,有福必有祸。一对和和美美的中原老农民,一对普普通通的乡野护林人,他们的生活极其清贫,而他们的精神又是何等的富足。没有了凡尘纷争的侵袭,没有了利害得失的纠缠,即便是一日三餐的粗茶淡饭,也胜过食之无味的满汉全席。

就在我转身告别老妇人之际,一直蹲守在丁字路口的那条大狼狗蓦然站立在原地,嗲声嗲气地依偎在主人脚下,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走出林海又走向远方……

红杏出墙

记得曾经看过一部美国的爱情电影叫《红杏出墙》。影片中的女主人公被人所逼嫁给了十分富足却又十分苛刻的堂兄,但婚后又无法忍受沉闷的生活。于是,她与丈夫的好友兼情人合伙杀死了丈夫。正当两人如愿以偿又如胶似漆地享受着婚后甜蜜生活时,丈夫的鬼魂却回来复仇了。他使出了各种巧妙绝伦的伎俩,让这对原本相亲相爱的杀人凶手逐渐厌倦并憎恨对方……

其实,在中国的四大名著《水浒传》中早已有了红杏出墙的原型人物,还有民间流传非常广泛的《金瓶梅》,香港还将其拍摄成了鼎鼎有名的情爱电影了。

在我看来,他们所演绎的不同版本的情爱故事,只是中西文化差异的不同表述而已。

一次偶然的機会,我在六朝古都一处民国建筑旁见到了传说中的颐和路红杏出墙的景象。据说,那里的红杏与别处的不一样,很有文艺范儿。兴许就是意念中的冲动吧,我像一个老侦察兵似的沿着颐和路进行了地毯式的搜索,果然在挂有‘澳大利亚驻中华民国大使馆的围墙前发现了新大陆。

只见那些红的、白的盛开的花儿,在一场春雨过后的阳光映衬下,仿佛十六七岁的少女倚在高墙上亭亭玉立,她们笑容灿烂又无拘无束,好像是要告诉那些刚刚经历了梧桐飞絮侵扰的围观路人,春天是属于她们的。我好像听见了她们张着樱桃小嘴的浅吟低唱,又好像闻到了她们身上特有的泥土芳香。正当自己如醉如痴抬头仰望之时,忽然有一股微微的春风从耳边掠过径直吹向了高墙上的红杏姑娘,她们竟然会落落大方地对着我这个年近六旬的路人点头微笑呢。莫非是她们久居深宅大院寂寥无奈之时,偷偷骑上高墙看一看外面的精彩世界?或许是大马路上的汽车喇叭惊着了转瞬即逝的虚妄之心,自己一个踉跄竟然撞上了身后的电线杆。

难怪身边有不少男女文青只要一谈论起颐和路上的红杏出墙这个自然景观,个个都是那样的情趣盎然。甚至,还有不少痴男怨女面对着春色正浓的红杏,在某一瞬间里春心荡漾呢。

红杏出墙为哪般?千百年来,这个被文人骚客津津乐道的茶余饭后话题,真的是不亚于哥德巴赫猜想。有多少人不遗余力地将之诗情画意,留下了无数的传世佳作。又有多少人赴汤蹈火,不爱江山爱美人,哪怕是死在花下也在所不惜,正所谓再神的肖邦也弹不出旷世的哀愁烦忧,再牛的阿炳也拉不出空灵的二泉映月。

但凡尘之中的人,倘若个个红杏出墙,家何以为家?人又何以为人?颐和路上的红杏出墙,毕竟只是个自然风景,顶多只能算是风过金陵总关愁而已。美国电影《红杏出墙》也罢,中国小说《金瓶梅》也罢,它们昭示的无非就是伦理道德之中的善恶美丑。谨此而已。

尼龙袜与芦花鞋

好不容易逮着个休息天,一大早懵懵懂懂的还没有睡醒呢,那个淘气也不知趣的手机铃声,一遍又一遍地吼叫着,让喜欢睡回笼觉的自己心里恨死它了。我伸手从床头柜上拿过冰冷的手机,躲在暖洋洋的被窝里一边打着哈气,一边眯着老花眼逐条翻看着那些讨厌的信息。

一条寒潮蓝色预警信息几乎令自己吓出了一身冷汗:今天最高气温-4度,最低气温-8度。雪后路面冰冻如滑板,请注意防寒保暖,尽量减少出门。天呐,难道这是老天爷在故意跟我作对?它明明知道,只要是碰上礼拜天,我都会雷打不动地奔赴球场去运动的。可今天这样的恶劣天气,我怎么和那些铁杆的球迷伙伴们打球呢?一阵惶恐不安之后,我还是迅速地穿衣下床。就在打开窗户的一瞬间,一股阴冷剌骨的寒风迎面撞来,几乎让自己不寒而栗。窗外白茫茫的,路上几乎不见一个人影,只有几辆黄颜色的出租车像个幽灵似的在干冻的马路上慢慢地蠕动着。

我连忙关上窗子,迅速脱下已经穿戴整齐的运动服装,再次钻入那温暖的被窝。

那个像老黄牛似的已经运行了整整一个晚上的空调,依然是那样的不知疲惫,依然在均匀地呼吸着,从它嘴里吐出的暖和气流很快就将从窗户入侵的那股寒冷空气驱赶得无影无踪,卧室里再次恢复了像蔬菜大棚一样的恒温。我躺在被窝里睁着早已没有了睡意的双眼,看着头顶上心爱的暖神,嘴里喃喃自语了连自己都没听清楚的几句话之后,脑子里蓦然显现出童年的光和影……

我是个出生于三年自然灾害且三岁没了娘的穷苦孩子,自打记事起至考上大学离开家乡的整个童年时代,只要到了冬天几乎就是在呼呼北风中孤寂成长的。

小时候的自己总也弄不明白,为啥邻家有爹有娘的小伙伴,只要一进入数九寒冬就会有棉袄棉裤加棉鞋,还有棉帽子棉手套,严严实实地包裹之中根本就没有了丝丝寒气侵袭小手小脚的机会。那个时候,我最害怕过寒冬腊月。

或许父亲是个勤劳憨厚的庄稼人,或许自己根本就是生不逢时。在那个三面红旗迎风招展的年代里,他脑子盘算的是多下地干活多挣工分,坚决保证不饿死自己亲生的三个孩子。现在回过头来想想,我的父亲应该是属于那种非常伟大的平凡之人了。

当然,我们兄妹三个也是十分懂事又十分乖巧的孩子,从不与邻家的小伙伴攀比,也从不跟(其实是不敢)父亲开口要棉衣棉鞋穿。我们心里都明白,只要是一进入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的季节,父亲肯定会领着我们去镇上用卖鸡蛋的血汗钱买回三双崭新的芦花草鞋。回到家之后,他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将稻草弄得软软地塞进芦花鞋,让我们光脚穿上它就可以御寒走天下了。

我在考上大学之前的十多年没有穿过棉鞋棉裤。记忆之中第一次穿上袜子是在上了初中之后。那一年的初冬,我跟着父亲去集市上卖了三只自己割草喂养大的兔子后,抖抖霍霍地嚷嚷着要买双新袜子。那一回,父亲倒是十分的爽快满足了我的愿望。

几十年过去了,我依然清楚地记得,父亲单独给我买了双黄色的尼龙袜子。一回到家,我不等父亲下令就将脏兮兮又冻得发麻的小脚丫伸进了心仪已久的新袜子,拖上笨重宽大的芦花鞋夺门而出,只要碰上小伙伴就大声喊着:我有新袜子了,我穿新袜子了……

直到傍晚回家,我正准备偷偷地脱下新袜子藏起来时,父亲出其不意地在我头上敲了两个毛栗子(用手指在头上击打),并厉声呵斥道:你这个没出息的小赤佬(小屁孩),新袜子必须等到过新年才能穿的!呜呼哀哉,离過年还有那么漫长的时间呢。我几乎是盼星星盼月亮似的,掐着小指头天天算着,有时还趁父亲下地干活偷偷打开抽屉将新袜子拿在手上把玩一阵。

好不容易熬到了大年三十晚上,父亲终于将那双新袜子交到了我的手上,并一再嘱咐说只有等到大年初一早晨才能穿。父令如山,我是万万不敢再犯规的。我立马将新袜子紧紧地揣在手中,直到钻进被窝还将它捂在鼻子上不停地嗅探着尼龙丝的味道。

大年初一的三个开门炮仗响过九声之后,我急不可耐地从枕头底下拿出那双尼龙袜子就往脚丫子上套。可能是过于兴奋的缘故,我竟然将袜子穿反了。父亲一看,给了我一个轻轻的毛栗子,嘴里还喃喃地说,没有人抢你的新袜子,脱下来重穿吧。

真是没有想到,因为长时间的光脚穿着芦花鞋走路,双脚不仅磨蹭出了许多小泡泡,脚后跟上面还生了两个鸡蛋大的冻疮,而且早已溃烂淌着脓水。那双穿反了的尼龙袜子像是抹了胶水似的怎么也脱不下来,还印上了殷红殷红的冻疮脓血。父亲摇着头又叹着气,试图小心翼翼地将尼龙袜子脱下来。可是,那袜子早已与冻疮合成一体了,脱袜简直比上老虎凳还难忍。

看着沾满了冻疮血污的尼龙袜和两只脚上淌着脓水的大伤疤,那种感觉至今难以忘却。好在父亲还是有办法的,他仿佛赤脚医生似的转身去灶台拿来菜油瓶,用手在伤疤上抹了几下,又将一块干净的碎布把冻疮包扎好,然后再帮我重新穿上袜子,嘴里还说肯定不会粘着冻疮了。

我忍着痛下地穿上了芦花草鞋,先是一步一拐地挪动了几下,接着便是大步流星地跑出了家门。那一年的大年初一,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穿上了新袜子,而且这是和小伙伴们一样的尼龙袜子。只是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任凭自己再三请求,父亲嘴里还是冷冷地冒出一句:明天不许穿袜子,明年过年时再穿呵……

这是一段又辛酸又温暖的童年回忆。那双尼龙袜伴着我走过故乡的每一个角落,又跟着我走进了梦想的大学校园。后来,因为搬家的次数多了,那双比一斤猪肉还贵的尼龙袜子竟然与我永远失联了。

几十年后的今天,我的脚上依然有着淡淡的冻疮疤痕。虽然,那双尼龙袜子还有那双芦花草鞋早已变成了历史,但它们从未走远,它们在寒冬腊月里给予自己的温度一直在温暖着自己的灵魂——从童年走进了夕阳。

如今的寒冬腊月,在家有暖气,出门有羽绒服,脚上因为有了棉皮鞋,冻疮自然是躲得远远的。假如时光可以倒流,我一定还会再次穿上那双温暖无比的尼龙袜子和那双又笨又重的芦花草鞋,哪怕是光着脚丫行走在尘土飞扬的人生之旅,那该是何等的潇洒和逍遥……

编辑: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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