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静
摘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加强农村体系建设对于缓解农户融资难、促进农村资金健康流动具有重大意义。传统金融机构对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已有多种尝试和成效。但是农户信用信息搜集仅仅依靠传统金融机构难以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有效弥补传统金融机构信息搜集的缺陷,提高農户金融参与水平,对于实现农村信用建设和促进普惠金融实施有重大作用。所以,必须将互联网金融技术创新发展和弊端克服解决放在同一运行框架中,构建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相互补充的信息搜集主体,加快实现社会信息用体系建设。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农村信用体系;信用信息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9)09-0137-02
一、引言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重点强调地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必须抓好中小企业和农村两部分,对于助力中小企业、农户信贷可得性,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及“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我国农村普遍存在农户信贷有效需求不足、农户融资难的问题,信息不对称、信用风险难以管控是其根源。信用体系建设可以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金流动效率,进一步促进经济高效运行,是实现普惠金融的重点工程。传统金融机构凭借其多年业务数据优势,虽然多有尝试搜集农户信用信息,但是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旧迟缓,大部分农户信用信息空白或数据缺失,必须依靠更为有效的信息搜集技术,构建多方位信息搜集格局。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成为信息技术和金融功能的有机结合,“互联网+”通过将信息技术和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形成更为广泛的经济发展形态。互联网金融助力实现普惠金融,使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呈现多样化趋向,成为缩短农村供求主体金融服务的火炬接力。因此。充分发挥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搜集优势,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运行模式。对于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普惠金融的实现具有重大意义。
二、传统金融机构对信用体系构建的不足
(一)农户信用信息搜集有限
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当地农村金融机构为依托的信用信息搜集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依旧迟缓,依托于传统金融机构的农户信用信息搜集作用有限。传统金融机构以物理网点形式提供金融服务,以信贷员作为搜集信息的主要触手。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信用成本包括搜集信息、处理信息的成本,传统金融机构受盈利目标影响,物理网点有限,人工服务范围有限,信用成本高,农村尚有很大一部分信用信息不能有效获取。据《2017年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末,平均每万人拥有银行网点1.59个,已经为1.75亿农户建立信用档案。传统金融机构网点因其营利为主要目标,受限于运行成本、市场竞争等因素,边远地区普惠金融服务不足,提高服务范围覆盖问题亟待解决。信用体系建设中。农户个人信息档案既要进行初期的搜集录入,更加需要不断更新补足,完善信用信息。这对以传统金融机构为依托的信息搜集提出了巨大挑战,也是目前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缓慢的原因之一。
(二)农户金融素养缺乏
我国农户普遍缺乏金融知识,据《2017年中国普惠金融指标分析报告》显示,农村金融知识得分5.52.金融行为得分5.57.全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对于贷款知识掌握较弱。农户普遍缺乏抵押担保品。而抵押品始终是衡量农户信用风险的重要指标(熊学萍,2009)。农户很少能够达到信用贷款发放标准。不少短期借贷都通过民间渠道尤其是亲朋之间开展。这部分游离在金融机构以外的贷款信息,难以被搜集获取,使得这部分农户信用档案信息存在空白。此外,农户的保守性使得农户在金融机构采集征信信息时,存在隐瞒个人信息状况,且较低的金融知识会导致金融信息混乱、错误等现象,需要依赖搜集人员的高度金融知识的识别。
因此,传统金融机构由于其营运特性在农户信用信息方面有一定局限性。要想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必须辅助于运行更为高效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信用体系空间上的全覆盖、时间上持续性。
三、互联网金融对农村信用体系构建的作用
(一)提高信息搜集覆盖率
当前中国农村金融供需缺口依然巨大,传统金融机构难以充分实现农村供求平衡,互联网金融可以有效弥补传统金融机构在时间、空间、人力、成本等发展限制问题,更为快速便捷地为农户提供信贷需求。目前,农村互联网金融使用率较高的主要有两种运作模式:第一类以支付宝、微信为代表的支付结算工具;第二类以众筹、P2P网贷平台、电商小贷为主要形式的网络融资平台。“互联网+”时代下,大数据呈现出容量大、非结构化、多维度、完备性、快速性等特征。互联网技术可以利用海量化信息和高频次数据,进行风险识别、财富创造能力预测,简化传统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流程,提高信贷审批速度,同时,扩大了征信采集覆盖面,可以补足农户贷款信用信息空白部分,破解农户融资僵局。已有学者指出。电子商务平台的融资模式将经营权限作为企业的信用资本纳入信贷审核,突破中小企业信贷中抵押物的要求,提高信贷需求满足度(赵岳,等,2012)。互联网技术是感觉器官、神经器官和大脑功能的延伸和拓展,可以迅速传递和处理信息,并且能够不断及时进行信息的更新,可以高效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和实现个人信息池构建的持续追踪完善。传统金融机构搜集的农户信息发生改变时,需要个人到业务银行进行信息变更,银行才能将变更信息报送给征信系统。而通过互联网金融,缩短农户信息距离。农户可以直接在客户端进行信息更新。并且,5G技术应用指日可待,随着5G技术的来临,互联网信息技术工作效率将会步入新的里程,这对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采集增添巨大助力。
(二)拓宽信息搜集维度
以往传统金融机构只会重点关注除了贷款者的个人信息,互联网金融还可以实现信用信息的关联化,可以通过单笔贷款同时实现多个农户信用搜集。不少P2P网贷平台在对农户授予贷款时会同时对其家庭成员进行信息录入。以翼龙贷网为例,信贷审批前提是提供全部家庭信息资料,有担保人的贷款还会增加担保人信息,提高单次信息搜寻效率,减少信息搜寻成本。互联网金融多样的金融服务形式可以为农村信用体系提供除了借贷信息、投资以外。还将互联网中留下的记录与痕迹作为信用信息进行收录与分析,形成综合化大数据,可以精准刻画用户形象,拓宽信用信息维度。诸如支付宝里面芝麻信用与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医疗互助金等,蚂蚁芝麻信用分越高者可以免押金或租金使用共享产品,或是获得较高信贷资金额度。将用户日常生活与信用信息记录相挂钩,一方面能够提供多样信用信息,另一方面可以在日常生活中约束人们不守信用行为。强化信用素养意识,支付宝用户可以通过日常信用行为的遵守搜集信用粒,获得更多优惠服务。
四、互联网金融发展面临的不足与弊端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
互联网金融发展必须依靠网络设施为载体,通信设施信息技术的不足将会严重成为互联网金融牵制发展的掣肘,普惠金融依旧任重道远。我国是农业人口大国,且乡村地理形势多以丘陵山貌居多,对我国普及互联网金融提出重大挑战。据中国青年网报道,截至2018年底,我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为38.4%,农村网民规模为2.22亿,农村网络普及率建设显有成效的同时依旧不能否认农村与城市较大的差距水平。此外,网络设备差,网络信号不稳定且上网成本高,农村电商发展受限,影响信息化带给农户的发展福利。此外,农户学历普遍较低,互联网使用技能的缺乏是很多农户参与到互联网金融中的一道门槛。对于互联网认识的不足导致农户“望网生畏”,甚至“谈网色变”。
(二)个人信息泄露严重
目前。信息安全事件已经发展到闻之色变的程度,呈现出批量化、规模化的事态发展特征,个人隐私信息泄露。权益不断受到侵犯,甚至是已经上升到国家安全问题。据201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调查报告》显示,有85.2%的人表示遭受过个人信息泄漏情况。信息泄露后,个人信息经过互联网技术的恶意使用,毫无保留地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被迫利用到商业活动中去,成为日常推销的手段,甚至进行信息买卖、信息盗用等违法犯罪行为。信用体系建设于谋求经济诚信有序、社会诚信工作建设有重要影响意义,个人信息非主体授权不得随意使用,信息泄露严重损害人们的合法权益,降低信息输出的积极性,严重阻碍信用体系的构建。
五、结论与建议
信用是现代金融发展的基石,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是实现普惠金融的有效手段。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要求相差甚远,农户信用信息缺乏,信用风险难以识别,已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创新发展的利剑。虽然,传统金融机构已经积极肩负起搜集农户信用信息的社会职责,但是功效有限,必须顺应信息技术发展的时代潮流,积极发挥互联网金融在搜集和处理农户信息的技术优势,克服互联网金融发展不足和衍生问题。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应尽快加强网络设施建设和技术设备的使用,鼓励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技术相融合,物理网点与信息手段相辅相成,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覆盖率。必须加强对信息技术的研发投入。不断发展网络信息技术,攻克信息障碍问题,实现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长尾优势。此外,必须加强互联网金融知识宣传学习,提高农户对互联网知识的正确认识,鼓励农户参与到互联网金融当中。
第二,必须從构建制度、创新技术手段、建立应急措施等方面,建立全方位、全流程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保障个人信息隐私安全。此外。国家应加大对泄露、偷取信息的惩处力度,规范互联网金融制度,尊重个人隐私。调动行业协会组织对互联网金融的协调监管作用。各个机构在信息搜集当中应做到不滥用、不泄露。切实保护农户信息。同时农户个人也应该注意保护自身信用信息安全。提升金融产品风险识别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