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飞
进入21世纪,美国各州死刑判决和死刑执行人数大幅下降,民调半数支持死刑,但支持比例逐渐下降,反对死刑的人数比例有所上升,支持以不可假释的终身监禁代替死刑的人数增加
8月初,美国枪击案连环爆发,白人恐怖主义者成为美国新隐患。德克萨斯州联邦检察官巴什表示,司法部正在“认真考虑”对嫌犯克卢修斯提起联邦仇恨犯罪和联邦枪支指控,这些指控可以判处死刑。特朗普“指示司法部提出立法,以确保那些犯下仇恨罪和大规模谋杀罪的人面临死刑”。在这些案件中,死刑应该“迅速,果断,无须多年不必要的拖延”。
无巧不成书,7月底美国司法部长巴尔高调宣布,联邦政府将恢复执行死刑。一石激起千层浪,国际舆论评价不一。
外界不禁好奇:与坚定废死的欧洲国家相比,美国缘何难以彻底废除死刑?四十年前,死刑制度在美国最高法院经历过何种戏剧性转折?俄克拉荷马爆炸案元凶——白人恐怖主义者麦克维的死刑执行为什么在美欧掀起巨大风暴?
联邦制为建国基石的美国,刑法分为50州刑法和联邦刑法(含军事刑法)两大类型,死刑判决绝大多数为州法院依据本州刑法作出,联邦层面罕见。
今天的美国21州废除死刑,29州、联邦政府和军队均保留死刑。去年各州处死25人,其中13人在德克萨斯州,美国已连续四年死刑执行总数少于每年30人。截至2018年,美国新死刑判决数也连续四年少于每年50人。最终被处死的囚犯平均要等待10年以上才会执行。自2003年以来,联邦政府从未处死一名死刑犯。
西方发达国家中,只有日本和美国一样保留死刑。就死刑执行而言,1977年法国最后一次处决了死刑犯;就法律而言,1981年法国国民议会正式废除死刑制度,1983年《欧洲人权公约议定书6》第一条规定了和平时期的死刑废除,欧洲各国成为无死刑大陆。
欧美在死刑存废问题上为何分道扬镳?西方学者多以美国例外主义加以解释:新大陆生活的美国人坚守“美國信条”,强调自由、平等、个人主义、民粹主义以及自由放任,自由意志的结果便是个人承担自我责任——最严重的为死刑。美国死刑之所以持续存在,齐姆林教授在《美国死刑的悖论》一书中点出答案:“19世纪集中于南部各州强有力的个人复仇价值观传统,它是一种以前体现为私刑而现在导致国家处死罪犯的潮流。”
惠特曼教授在《残酷的司法:刑事惩罚与美欧之间日益扩大的分歧》主张:不同于欧洲各国,美国之所以诉诸于残酷的刑罚和死刑,是一种自清教徒踏上北美大陆以来就一直存在的倾向。“在美国的文化中存在某些东西,驱使我们运用残酷的惩罚。”
此外,西方各国宗教观念最为强烈的当属美国。清教徒为主的殖民地,死刑执行是世俗活动,更是宗教活动。死刑执行前往往会举行宗教仪式,神职人员对于死囚进行谴责,听取忏悔,“刑场上的布道”。
检方常在结案陈辞时援引基督法谚,以求抹黑被告,博取陪审员认同。纽约州知名医生毒杀妻子,检方在法庭上如是说:“最后,我请您想想死者——无辜受害者。先生们,我们能够呼唤上帝把她带回人世吗?上帝会将她重新带回她所深爱的人身边吗?上帝会宽恕这个罪人吗?一切都太迟了。我们现在所能做的,仅仅是聆听耶和华的教诲:‘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宗教中杀人者必遭报应思想对于美国人影响深远。
北美殖民地时期,死刑的使用非常随意。根据17世纪的文献,在弗吉尼亚殖民地生活的人们会以“摘邻居花园里的花”“因为饥饿偷窃食物”“同原住民进行贸易”“离开殖民地”或“亵渎神灵三次”等罪名被处死刑。纽约殖民地的法律规定“拒绝承认独一无二的上帝”或“打自己的父母”的人可被判死刑。
18世纪的南方殖民地,严酷的法律导致不可胜数的黑人因为和白人“争吵”或“出言不逊”被处死。南北战争结束以前,奴隶在美国是没有“人权”的。因此黑奴会因为各种理由或毫无任何理由地被处决。试图逃跑或反抗的黑奴通常会被公开虐待然后处死,以儆效尤。
本杰明·拉什博士是独立宣言的署名人之一,最早明确反对死刑。在他看来,处死罪犯也是杀人,是一个坏的榜样。1786年《宾州刑法典》序言宣称,“任何优秀政府的愿景都在于唤回良知,而非一味摧毁”。至于反对死刑的现代性解读表达: “我们不能理解一个民主、自由与独立的国家的人民——那些已经并将继续为了民主、自由与独立而怀抱着勇气与忘我精神奋斗的人们,在历经二战与纳粹集中营暴行之后,他们原谅了敌人,却不肯给其后世子孙悔过自新的机会。”
18世纪中期,美国激进人士开始反对死刑。美国各州废死步伐丝毫不输于欧洲国家。1846年密歇根州,1852年罗德岛州,1853年威斯康星州,1887年缅因州相继废除谋杀罪的死刑。1911年明尼苏达州、1948年夏威夷、1957年阿拉斯加,1964年弗蒙特州、1965年爱荷华州和西弗吉尼亚州,1973年北达科他州也跟随废除死刑的潮流。
加兰德教授认为,理解美国死刑最需要了解的不是18世纪或者19世纪的历史而是最近30年的历史,“事实上,死刑在很大程度上是当今的一种表达性措施,其存在的理由主要是出于为情感所左右的政治考量,而非诸如威慑性犯罪控制这样更为工具性的考虑。”
1933年美国执行死刑人数创20世纪最高纪录,199人被处死;到了20世纪60年代,处死人数快速下降为个位数,1967年到1976年,整整十年美国没有处决一名死刑犯。正是在这一时期,最高法院在1972年福尔曼案中,宣布死刑适用违宪失效。
判决一出,舆论大哗:死刑在美国真的被大法官宣布死刑了吗?
福尔曼案背后是最高法院针对三起不同案件作出的共同判决——福尔曼诉乔治亚州案,杰克逊诉乔治亚州案和布兰奇诉德克萨斯州案。其中福尔曼在实施夜盗时因枪支走火致被害人死亡被州法院定罪谋杀罪处以死刑,杰克逊与布兰奇均因犯下强奸罪且有加重情节而被州法院判处死刑。
毫不奇怪的是,这三起案件被告人均为黑人,被害人均为白人,死刑量刑过重的嫌疑难以完全排除。福尔曼的律师抗议,陪审团作出死刑裁决时,并未得到法官的明确指引,从而使得死刑成为一种罕见的、随机的、任意的适用; 同时还指出,福尔曼未受精神病检查,而对疑似心智不健全的人适用死刑构成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所禁止的酷刑与异常刑罚。
最高法院明确只对“死刑的适用是否构成酷刑或异常刑罚从而违反宪法第八修正案与第十四修正案”进行违宪审查。最后9名大法官以5:4的表决作出判决:“死刑的适用违反宪法第八修正案和第十四修正案”。
罕见的是,九位大法官各自写下独立的说理推论形成了九份判决意见,页数高达243页,是最高法院历史上最长的判决之一。其中,五位持同意判决结论意见的大法官中,布伦南和马歇尔两位大法官认为死刑本身构成酷刑和异常刑罚从而违宪;道格拉斯、斯图尔特和怀特大法官则主张死刑在适用过程中出现任意性适用构成酷刑和异常刑罚从而违宪。
持反对意见的伯格大法官遗憾地指出:“这个国家将绝不会再有死刑的执行。”死刑废除论者则盛赞福尔曼案是美国一千年内刑事司法迈出的最大一步。此后,37州相应修改了关于死刑的法律,美国一度暂停使用死刑。
面对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一浪高过一浪的犯罪潮,福尔曼案让白人的愤慨一下子如同火山爆发。大众对于死刑的支持率直线上升,新死刑法案如洪水般冲击各州立法机构。
福尔曼案中最高法院并未直接判决“死刑本身”违宪,而是判决“死刑的适用”违宪。这意味着最高法院认为死刑立法的不完善才是导致死刑的不公正适用与任意适用的原因。就法言法,最高法院认可完善死刑立法以充分保障死刑适用的公正性,死刑本身不存在违宪问题。
只是司法判决再精细严谨,也难以抗衡排山倒海而来的舆论和民意。黑人的死刑判决被改为终身监禁,引起白人的普遍不安与惶恐。判决宣布次日,专栏作家施维德宣称:“死刑在美国全境已无立身之地!”保守派发出歇斯底里的抗议:“最高法院疯了!”——不受约束的、精英主义的、脱离民意的最高法院大法官滥用权力,是可忍孰不可忍!
死刑支持者眼中:福尔曼案是自由派的胜利,他们是美国犯罪率飙升、福利滥用、种族关系恶化、家庭崩溃、个人责任衰落、传统权威丧失的罪魁祸首。恢复死刑刻不容缓。1974年民调显示三分之二的美国人支持死刑。
1976年格雷格诉佐治亚州案中,最高法院不得不重新确认死刑并不当然违宪。本案其实和福尔曼案极为相似,但结果大相径庭。曼德利在《野蛮的司法》一书中,将法庭上代表福特政府的博克和律師阿姆斯特郎之间针锋相对的较量描写得尤为生动。博克怒斥:“废除死刑就是道德败坏!”最高法院以7:2 裁决:“极刑并不总是残忍和不正常的,只要它被公平公正地使用”。
次年美国结束了10年间没有执行死刑的历史,又重新恢复了死刑的执行。那一年,因抢劫杀人罪被执行死刑的加里·吉尔摩留下著名遗言:动手吧!(Let's do it.)广告人兰·维登称,这正是耐克广告词“Just Do It”的灵感来源。
格雷格案之后,美国已有1436人被执行死刑,平均每年36人;其中白人占五成,黑人占三成。1998年至2015年,美国死刑判决总数为2518例,最终被执行922人,占判决总数的37%。
不容忽视的进步是,美国将死刑的适用限制在严重的谋杀罪上,死刑罪名大幅削减;保留死刑的州改用注射执行方式。
1988年美国总统大选,民主党候选人杜卡基斯领先老布什10个百分点。电视辩论中主持人抛出问题:“如果基蒂(杜卡基斯的妻子)被强奸并杀害,你赞成对凶手执行死刑吗?”杜卡基斯用近乎冷酷的语调回答说:“不会,你知道我一辈子都反对死刑。”他还详细解释了为什么死刑不会阻止犯罪。民众觉得他缺乏一个正常丈夫的情感,民意支持度暴跌。难怪,克林顿日后总统竞选时忙不迭表态支持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联邦政府1988年正式恢复死刑,2003年司法部停止适用死刑,15年间联邦政府总共处决了3名死囚,包括俄克拉荷马爆炸案的元凶麦克维。
制造168人死亡,数百人受伤的特大爆炸案,这在美国战后历史上绝无仅有。麦克维成了1963年以来联邦政府首次处死的囚犯。2001年6月行刑前,数百名支持和反对死刑的示威者聚集在监狱外游行示威。
支持死刑者高喊:“去死吧,麦克维!”有的干脆竖起了“168”这个醒目的数字。“我们支持联邦政府对他的处决。那场爆炸是可怕的悲剧。”21岁的布劳恩举着标语说,“一百多人被无情地剥夺了生命。他罪有应得。”总统布什表示:“执行死刑为那些在爆炸案中的死难者讨回了正义和公道。”
“我真的很震惊,死刑要发生了。”在大爆炸中受伤的威廉姆斯说,“我认为这是我们期望的最终结果。我们接受它(死刑),但是现在我们该干些什么?”这次死刑执行过程只有24个人能亲眼看到。而俄克拉荷马城大爆炸的幸存者和亲属只能通过闭路电视进行观看。
“这就像一个沉重的负担从我的肩上滑落了。”在爆炸中失去女儿的霍威尔先生说。他打算亲自赴特雷霍特监狱目睹死刑的执行过程。“我从现在起就开始从精神上为此做准备了。”在爆炸中两个孙子被炸死的科弗代尔准备先去一趟孙子的坟头。“我必须告诉这两位孙子,坏人已经死了,他不能再伤害任何人了。”
“死刑执行——一个千载难逢的头条新闻”。5000名游客来到小镇“观光旅游”,假日酒店227间房间预订一空。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派遣一支由30人组成的报道组采访,大腕主持人坐镇直播。美国广播公司不甘示弱,发言人称此事为“美国人民生活中的大事,当死刑执行时,将中断正常的节目插播这条新闻”。
媒体直播死刑执行大肆炒作,商家卯足劲地争夺游客。 修女丽塔说:“这令我想起了古罗马时代的残酷场面。我们把某人交给刽子手,同时却邀请所有人前来欣赏。这种行为残忍而且变态。 随着死刑执行的日期临近,处处展现的场面真让人感到极端残忍,我的心简直快碎了。 ”
欧洲舆论称,麦克维的死刑是残忍的、野蛮的、完全是出于报复心理。欧洲人无法理解美国政府为什么会让那么多的人亲眼观看死刑。 “这个40年来的第一个死刑表明,美国让仇恨凌驾于公正之上,美国同国际社会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欧洲委员会琼斯顿勋爵批评,“麦克维是一个冷血的杀手,他不应当逃脱法律的惩罚。但他死亡的方式是令人难过的、悲惨的,甚至是错误的。现在是美国政府重新考虑死刑的时候了”
一家法国报纸在头版刊登“对谋杀者的谋杀”,称:“即使这是正义的裁决,美国仍然是一个杀人凶手。没有人有权力掌握他人的生死。我们必须向自己心中凶残兽性的一面说:不!”许多欧洲人聚集在美国大使馆门前,打出“停止谋杀”标语,抗议示威。法国著名女影星卡特琳·德纳芙向美国驻法国大使馆呈递了一份要求美国取消死刑的请愿书,这份请愿书上竟有50多万人的签名。
进入21世纪,美国各州死刑判决和死刑执行人数大幅下降,民调半数支持死刑,但支持比例逐渐下降,反对死刑的人数比例有所上升,支持以不可假释的终身监禁代替死刑的人数增加。
死刑,保留还是废止?美国注定激辩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