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梅,陈春伟,李冰茹
(1.辽宁大学 经济学院, 辽宁 沈阳 110036; 2.河北传媒学院 数字艺术与动画学院, 河北 石家庄 051430;3.河北经贸大学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河北 石家庄 050061)
经济新常态下,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以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粗犷式增长模式已不可持续,在此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报告抓住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矛盾,找准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着力点,从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方面入手,为今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指明了新路径。新常态下生态发展、绿色发展是主题,而生态发展、绿色发展的关键则是绿色投资。相对于事后治理模式,绿色投资更加强调事前预防,能够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环境污染。因此,增加绿色投资对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尤其是重污染企业作为重要的污染物排放主体,其生产过程具有较强的负外部性,在自身获取收益的同时带来了污染治理、人身健康等社会成本。因此,投入更多的绿色资金是重污染企业理应履行的社会责任,是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然途径。作为重要的外部监督中介,新媒体在信息披露和传播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公司治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能更有效地促进企业增加绿色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
2007年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环境规制相关的文件。2007年至今已有十多年的时间,这些政策究竟起到了何种作用,企业是否践行了绿色发展理念,增加了绿色投资呢,新媒体监督又是否提升了企业的绿色发展理念呢?本文拟围绕以上问题展开研究,旨在通过回答这些问题对我国的绿色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国内外学术界的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新媒体监督和环境规制分别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上。
媒体具有信息传播功能,优势在于信息搜集和传播,以及专业的运作方式。在当前万物皆媒的新媒体环境下,各种媒体比以往更加及时、充分地传播和扩散市场中的信息,通过信息传播降低了信息获取成本,增加了市场信息透明度,缓解了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1]。新媒体监督立足于信息传播功能,并且是信息传播功能的进一步延展,通过信息传播可使得企业的污染行为被曝光,从而对企业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2]。和法律手段不同,新媒体监督更多的是一种外部的通过缓解信息不对称的第三方监督行为,通过多种形式的信息传播形成有效监督,可倒逼管理部门对公司法及环境规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3]。新媒体监督可通过3种途径影响企业的绿色投资:第一,保护环境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因此新媒体的信息披露可以影响企业的商誉,正面报道可降低企业的商誉维持成本,负面报道可增加企业的商誉维持成本;第二,新媒体监督可使得企业的污染环境行为更易被发现和曝光;第三,新媒体监督会使得企业面临更重的惩处力度[4]。因此,新媒体监督对于企业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迫使企业增加绿色投资,遵守环境规制。
相比之下,国内对于新媒体监督的研究较少,但大多认为媒体监督能促使企业增加绿色投资[5],但是这种提升作用存在一定的行业异质性,不同行业[6]和不同股权结构[7]下,媒体监督对于企业减排行为的影响并不相同,可通过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监督作用,使企业更好地尽到社会责任,增加绿色投资,减少污染物排放。
相比之下,国外研究关于环境规制对绿色投资影响的研究成果更为丰硕,但结论并未达成共识。关于二者关系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基于“波特假说”,认为在适当范围内,提升环境规制强度可使企业增加绿色投资[8],推动技术进步,提升绿色效率,使企业实现提高创新能力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双重目标[9]。和第一种观点不同,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适当强度下的环境规制可使企业增加绿色投资,但超过一定范围后,企业会因环境规制的成本过高,而不得不减少绿色投资和生产规模,以求在更低的生产水平上满足环境规制要求,显然这并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10],得出这种结论同作者对于样本和时间的选择有很大关系。不同于前两种观点,第三种观点认为环境规制和企业绿色投资之间并无显著关系,企业可能迫于环境规制压力增加绿色投资,但也可能担心成本过高,铤而走险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这两种影响同时存在,而且没有呈现出明显的强弱关系,导致环境规制和绿色投资之间并没有表现出显著的相关性[11]。
国内对于二者关系同样存在3种不同的观点,基于上市公司数据、区域数据或问卷调查形式的研究,第一种观点认为环境规制可使得企业增加绿色投资;第二种观点认为对于非国有控股企业而言,环境规制并没有增加其绿色投资水平[12];第三种观点基于环境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得出了环境规制和绿色投资之间呈“U型”[13]或“倒U型”[14]曲线关系。
通过对前人研究的梳理,笔者发现现有文献仍有有待改进的地方,主要如下:第一,现有研究关于环境规制指标的界定存在较大差异,且大多使用某一类指标作为环境规制变量,但此种做法的代表性和说服力都较弱;第二,现有研究大多在参数同质的假设下展开,但现实情况是环境规制对绿色投资的影响可能呈现异质性;第三,虽然环境规制和媒体监督分别对企业绿色投资产生何种影响都有相关的研究,但较少关注二者的共同作用,即新媒体监督是否提升了环境规制效率,新媒体监督是否提升了企业的绿色发展理念,使企业投入了更多的绿色资金。针对以上不足,本文进行如下改进:第一,使用多个环境规制指标进行主成分分析得到综合指标,以使结果尽量客观、全面;第二,使用门槛模型分析环境规制对于企业绿色投资影响的非线性效应;第三,在单独分析环境规制和新媒体监督对企业绿色投资影响的基础上,引入二者的交叉项,进一步分析二者共同作用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考察新媒体监督是否提升了企业的绿色发展理念。
绿色投资是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最根本体现,因此本文把企业的绿色投资水平作为考察企业绿色发展理念的定量指标。首先构建以下计量模型用以分析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
greent=α0+α1envt+μt
(1)
greent=α0+α1envt+α2Ct+μt
(2)
模型中,green表示企业的绿色投资,env表示环境规制强度,C为控制变量,μ为随机扰动项。
早期研究认为环境规制是企业费用增加的主要因素,不利于提高生产率及企业竞争力,“波特假说”认为适当的环境规制将促使企业进行更多的创新活动,利于企业提高生产效率。“波特假说”在学术界已经得到了广泛的共识,那么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是否类似于“波特假说”,不同强度的环境规制对绿色投资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呢。为检验不同强度环境规制下,企业的绿色投资如何变动,二者之间是否存在非线性效应,本文构建门槛模型对其进行检验。基于Hansen提出的门槛回归方法[15],以环境规制作为门槛变量,本文构建以下多门槛模型:
greent=α0+α1invt×I(invt≤γ1)+α2invt×I(γ1 αn+2invt×I(invt>γn)+αn+3C+μt (3) 其中:γ为门槛值。理论上讲,新媒体可通过自身的信息披露和传播功能,提升企业绿色发展理念,使其投入更多的绿色资金。为分析新媒体监督是否真正提升了企业的绿色发展理念,本文构建如下模型: greent=β0+β1supt+β2Ct+μt (4) greent=γ0+γ1envt+γ2supt+γ2envt×supt+γ3Ct+μt (5) 其中:sup表示新媒体监督变量,媒体监督机制在公司治理中可扮演“监督”与“合谋”两种相反角色[16],如果sup系数显著为正,则意味着新媒体能够发挥其“监督”角色的作用,通过信息披露使企业增加绿色投资;如果sup系数显著为负,则意味着新媒体并没有发挥监督作用,相反会和企业“合谋”,为降低成本而拒绝履行应尽的环保责任。 环境规制和新媒体监督的乘积env×sup为二者的交互项,用于检验新媒体监督下,企业是否会更好地遵守环境规制,并投入更多的绿色资金,如果其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在新媒体的监督下,上市公司能够认真执行环境规制,履行社会责任,增加绿色投资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也就是说,新媒体监督增强了企业的绿色投资理念;如果交互项系数显著为负,则意味着新媒体可能通过其自身的宣传作用帮助企业规避环境规制,减少绿色投资。 1.被解释变量 (1)绿色投资green。本文用绿色投资衡量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情况。信息披露法和内容分析法为目前学界常用的测度企业绿色投资的方法,其中信息披露法具体包括社会责任报告法和年报报告法等,但信息披露法存在主观性较强、披露频率不确定等缺陷,因此本文使用内容分析法测度企业的绿色投资情况。内容分析法的数据来源为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报告、年度报告等,按照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有信息披露的义务,对其披露内容和披露标准也有着严格的要求,因此上市公司数据更为完整和全面,可信度也更高,另外,上市公司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行业里的较高水平,因此本文选择中国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 表1 绿色投资评价体系 内容分析法的具体步骤如下:按照资金用途把上市公司的绿色投资分成4类,再按照每一类的具体情况细分成更多的二级指标(表1)。借鉴毕茜等[17]的方法,对二级指标按照0-3的分值进行打分赋值,各分值分别表示没有投资、少量投资、中等投资和充分投资。将各项得分汇总得到上市公司的绿色投资综合得分,以此作为企业绿色投资指标。 2.解释变量 (1)环境规制env。为使结果更加客观、准确、全面,本文选择省级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率、工业城市污水处理率、环境污染设施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空气质量达标率为基础指标,借鉴臧传琴等[18]的方法,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得到复合环境规制指标。 (2)新媒体监督sup。通过收集和统计各类新媒体报道中关于环境规制报道的数量,如《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等报纸,以及Wind数据库、百度新闻搜索、中国经济新闻等数据库,并以此作为新媒体监督指标。本文借鉴沈洪涛等[19]的方法,使用中国经济新闻数据库中环境报道的数量作为新媒体监督指标。 3.控制变量 本文同时控制了其他能够影响企业绿色投资的变量,控制变量具体包括企业规模、企业成长性、企业盈利能力、监事会人数和企业盈亏情况。 (1)企业规模size。规模较大的企业由于其生产规模更大,造成的污染也更严重,因此需投入更多的绿色资金用于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本文使用上市公司年报中总资产的自然对数作为企业规模指标。 (2)企业成长性grow。处于成长期的企业通常更注重自身的商誉,因此愿意投入更多的绿色资金用于减少污染物排放,尽到自身的社会责任。本文使用上市公司年报公布的总资产增长率作为成长性指标。 (3)企业盈利能力ROA。盈利能力强的企业愿意树立更好的社会形象,也有能力投入更多的绿色资金。本文使用净利润率表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指标。 (4)监事会人数boa。监事会是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监事会人数越多,对于企业管理的监督能力越强。 (5)企业盈亏情况pl。出现亏损时,上市公司出于流动性及正常生产经营的考虑会倾向于减少绿色投资,盈利时则倾向于投入更多的绿色资金进行相关的技术研发及减排工作。本文将企业盈亏情况设置为虚拟变量,企业盈利年份为1,企业亏损年份为0。 综合考虑数据的完整性和可得性后,本文以2009—2017年为考察区间,选择在中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的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参照《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可知,重污染行业包括化工、建材、造纸、采矿等16类行业。 用于实证分析的数据需进行以下处理:① 去掉 ST等特殊标记类上市公司;② 剔除数据不完整和缺失的样本;③ 对连续变量进行1% Winsorize 处理。通过以上筛选,最终得到183家公司的1 647个研究样本。 本文数据来自巨潮资讯公布的企业年度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工业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经济新闻数据库等,数据处理和计量分析使用 Stata 15.1软件完成。 将相关面板数据代入模型1和模型2,Hausman检验结果小于0.05,表明本文数据更适用于固定效应,进一步估计得到回归结果(表2)。 由表2可知,使用环境规制单独解释绿色投资时,环境规制系数为5.871,且在5%的统计水平下显著,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可对绿色投资产生显著正向影响,环境规制强度的提升可以使企业增加绿色投资。逐步加入控制变量后,环境规制变量系数的符号和显著性没有发生明显改变,结果具备一定的稳健性。 结果表明环境规制强度越大,企业的绿色投资越多。环境规制可通过成本效益和生产效率两种途径影响到企业的绿色投资[20]。从成本效益来看,企业排放污染物的行为面临着相应法律法规的监督和制裁,当企业所付出的治理环境成本低于污染环境受到的惩罚时,为了减少潜在的政策风险,企业将增加绿色投资。从生产效率来看,政府的环境规制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甚至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当企业面临一些高收益但污染较为严重的项目时,将不得不增加绿色投资用于改善生产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从控制变量来看,各系数的回归结果同经典理论基本一致。各模型中,企业规模size的系数均显著为正,企业规模可对绿色投资产生显著正向影响,企业规模越大,其绿色投资额也越多;成长性grow的系数均显著为正,企业的成长能力越强,其绿色投资也越多。成长性好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通常有更加长远的规划,并不会为了短期收益而冒险违反相关环境法律,而是通过积极地顺应环境规制谋求长期发展;盈利能力ROA的系数均显著为正,企业的盈利能力强时,会愿意投入更多的绿色资金;监事会人数boa的系数均显著为正,监事会人数越多,彼此之间的制衡能力以及对企业的制衡能力就越强,企业就会倾向于投入更多的绿色资金以满足环境规制要求;企业盈亏情况pl的系数显著为正,盈利的企业通常愿意投入更多的绿色资金。 表2 固定效应回归结果 注:括号内为t统计量;*、**、***分别表示p<0.1、p<0.5、p<0.01;下文同 将相关数据代入模型3,使用Stata 15.1软件基于门槛模型进行估计,结果见表3和表4。 表3 门槛效果检验 表4 门槛估计结果 从表3和表4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环境规制的单一门槛通过了1%统计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单一门槛值为0.458,双门槛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由此可知,不同强度的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存在一定差异。根据门槛值将环境规制划分成低环境规制强度(env≤0.458)和高环境规制强度(env>0.458)两类,进一步估计得到门槛效应结果,如表5所示。 由表5可知,当环境规制强度低于门槛值0.458,即在低环境规制强度下时,环境规制的系数为4.086,且在1%的统计水平下显著,低环境规制强度下,环境规制能对企业绿色投资产生显著正向影响;当环境规制强度高于门槛值0.458,即在高环境规制强度下时,环境规制的系数为-5.138,且在1%的统计水平下显著,高环境规制强度下,环境规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的绿色投资。 表5 门槛模型估计结果 适度的环境规制可提升企业绿色投资,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随其强度发生改变。环境规制强度较低时,因担心违反相关规定面临的处罚以及可能付出的信用成本,企业会投入更多的绿色资金用于提升治理技术或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生产技术,此时环境规制强度的提升会促使企业增加绿色投资。当环境规制强度过高时,企业的环境规制成本会过高,这可能影响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使企业的负担过重。显然,此时环境规制的继续提升并不利于企业的正常生产,企业可能会以减少生产规模的消极方式应对,或者继续违法违规生产,而非增加绿色投资。综上可知,环境规制的制订切忌一刀切,应充分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逐步提升环境规制强度,否则会适得其反,不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不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更不利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此外,本文从绿色投资的角度,对传统理论和“波特假说”进行进一步解释:环境规制低于门槛值时,会促使企业增加绿色投资,绿色投资属于事前预防,预防投入的增加必然提升企业的生产技术和减排技术,由此“波特假说”得到验证;环境规制高于门槛值时,企业的消极或违法应对行为都会降低企业的绿色投资,不利于企业技术水平的提升,由此传统理论得到验证。 将相关数据分别代入模型4和模型5,Hausman检验结果均小于0.05,表明本文数据更适用于固定效应,使用固定效应进行估计,结果见表6。 表6 新媒体监督对企业绿色投资影响的实证结果 方程1使用新媒体监督解释企业绿色投资时,新媒体监督sup的系数为4.218,且通过了1%统计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即新媒体监督能够对企业绿色投资产生显著正向影响,新媒体监督强度越大,企业的绿色投资越多。结果表明:新媒体能够发挥监督作用,而非和企业“同流合污”,共同“合谋”进行不实披露。 方程2使用环境规制和新媒体监督共同解释企业绿色投资时,环境规制和新媒体监督的系数均显著为正,且二者交叉项env×sup的系数显著为正,结果表明:新媒体能够对企业遵守环境规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新媒体相关报道越多,企业就越会主动地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并更加积极地增加绿色投资。由此可见,新媒体监督提升了企业的绿色发展理念。 新媒体可通过信息传播功能及监督功能影响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进而影响企业的绿色投资。对于企业的排污行为和治污减排行为,新媒体可通过自身特有途径,如采访、摄录等方式进行收集和分析,进而向社会公布企业的环保行为,如降耗措施、减排措施、污染事故及受到的处罚批评等。因此,新媒体可对企业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使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环境治理,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 当前,传统的以消耗资源和污染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已不可持续,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污染物排放主体的重工业企业必须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增加绿色投资,减少污染物排放。基于此,本文以2009—2017年为考察区间,选择中国A股中的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使用内容分析法测度企业绿色投资指标,使用主成分分析方法计算得到综合环境规制指标,使用环境报道数量作为新媒体监督指标,基于固定效应模型和门槛效应模型,本文实证分析了环境规制对于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此外,为分析新媒体监督是否提升了企业的绿色发展理念,本文进一步分析了新媒体监督视角下,环境规制对于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主要结论如下:第一,使用环境规制解释上市公司绿色投资时,环境规制可对绿色投资产生显著正向影响,环境规制强度越大,企业绿色投资越多;第二,环境规制对于绿色投资的影响存在单门槛效应,处于低环境规制强度下时,环境规制的提升可增加企业绿色投资,但当环境规制超过门槛值,处于高环境规制强度下时,环境规制的提升会抑制企业的绿色投资;第三,新媒体监督可使企业增加绿色投资,新媒体监督和环境规制的共同作用可促使企业投入更多的绿色资金;第四,上市公司规模、成长能力、盈利能力、监事会人数和盈利情况均可对上市公司的绿色投资产生显著正向影响。 绿色发展是我国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基于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制定适度的环境规制政策。适度范围内,环境规制可促使企业增加绿色投资,但环境规制强度过高时,企业可能会消极应对。因此,监管部门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环境规制政策,设定适当的环境规制强度和动态调整范围,以协调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二者之间的关系。其次,充分发挥万物皆媒的新媒体时代各种媒体形式对企业的监督作用。新媒体的监督作用可有效促使企业更好地遵守环境规制,履行社会责任。可积极发挥新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新媒体宣传提升民众的环境规制意识,共同对企业的违规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进行监督,通过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意识,实现经济和社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最后,企业提升自身绿色发展理念,协调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二者之间的关系。绿色发展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及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尤其是重污染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因此,应把污染物排放情况作为考核企业和地方政府的重要指标,对于能够协调好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二者关系的企业或地方,政府应给予实质性的奖励;对于单纯追求某一方面的指标、刻板执行国家政策的相关主体进行教育、约谈或惩处。(二)变量选择
(三)样本选择与数据处理
四、实证分析
(一)环境规制对绿色投资的影响
(二)环境规制对绿色投资影响的门槛效应
(三)新媒体监督下环境规制对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
五、结论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