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明然(山东省临沂市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山东省临沂市是畜牧养殖大市,拥有金锣等大型屠宰加工企业5 0余家,生猪年屠宰1 8 3 0万头,家禽年屠宰8亿只,2018年肉蛋奶总产量190万吨;生猪屠宰量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生猪和兔存出栏、蜜蜂存栏等5项指标居山东省第1位,是全国重要的畜禽和畜禽产品生产基地。
近年来,临沂市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以检疫阵地建设为基础,以标准化检疫工作程序为核心,以检疫监督信息化为辅助,实现了动物检疫工作的标准规范可追溯。今年7月底,全国动物检疫现场观摩暨业务培训会议在临沂市莒南县召开,并在会上向全国推介了动物检疫工作的“临沂经验”。
一是规范动物检疫申报大厅建设标准。临沂市在检疫申报点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综合莒南、兰山等县区的试点经验,适时出台了《临沂市动物检疫申报大厅建设方案》,将全市的检疫申报大厅规范为五个统一,即统一的大厅外观,徽标、牌子、外墙颜色按照统一标准制作,房屋主体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统一的办公设施,包含一体化服务综合柜台,统一样式的电脑设备和办公桌椅;统一的内部装饰,包括大小和样式一致的“中国动物卫生监督”徽标和墙面背景;统一的规章制度,包括上墙规章制度和监督公示栏;统一的仪器设备,包含必需的检疫设备、检测设备以及检疫装备装具。基层动物检疫申报场所建设标准得到了进一步明确。
二是实现基层动物检疫申报大厅全覆盖。全市各级畜牧系统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协调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确保土地、资金等及时到位。各县区充分利用已有条件,在符合标准、满足需求的前提下,整合资源,因地制宜进行建设,在确保检疫工作的基础上,尽量规划建设配套的档案室、休息室、物资储备室等。目前,全市已建成标准化检疫申报大厅90多处,基层动物检疫形象焕然一新,为全市动物检疫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探索产地检疫工作方式方法。依照《动物防疫法》《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临沂市莒南县为试点,创新产地检疫工作方式方法,逐步探索出“一二三四五六”工作模式,即遵循一套程序、落实两项承诺、严格三项确认、开展四项检查、做到五个严禁、整理六种资料,取得了检疫申报实名制、申报材料格式化、动物来源可追溯、现场检疫可预约、检疫出证电子化、全程监督可视化、档案整理制度化七项成就,解决了动物产地检疫无法追溯、难以留痕的老大难问题。自2015年以来,全国已有50多个地区近千人次来临沂参观、学习产地检疫工作方法,得到了行业的高度认可。
二是出台产地检疫新规范。根据莒南、兰山等地经验做法,临沂市于2016年制定了《临沂市动物产地检疫参考工作程序》,对全市的产地检疫工作进行了规范统一。各县区自2016年7月实行统一工作程序以来,已累计出具产地检疫证明115万余份,每一张检疫证明均程序严格、过程清晰、档案可查,有力促进了养殖业和动物收购贩运行业的规范。
三是实现信息建设新突破。临沂市2012年在山东省率先建立动物检疫电子出证系统。今年以来,在山东省动物卫生技术中心帮助下,在莒南县试点电子出证2.0升级版本,将养殖场户基本信息、免疫情况、耳标号码录入系统并实时更新,检疫出证前自动进行比对核查,实现防疫与检疫动态关联。目前已为21800个养殖场户建立电子档案,真正实现了以检促防、防检结合,有效防范了违规调运生猪等行为的发生。
一是探索屠宰检疫协管员模式。在屠宰检疫过程中,全过程检疫需要官方兽医人数较多,实际工作中官方兽医数量很难满足需要,临沂市积极探索,在企业自检人员中选择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的人员,经过统一培训,培训合格后聘为屠宰检疫协管员,协助官方兽医实施屠宰检疫,企业在待遇和优先聘用上予以一定倾斜,提高了员工积极性,解决了官方兽医人手不足、难以实施全过程检疫的问题。目前,全市累计培训企业协管人员817名,基本满足了全市屠宰企业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同步检疫等各屠宰检疫岗位的人员配备要求。
二是明确屠宰检疫工作程序。
根据工作实践,临沂市出台了《全市屠宰检疫推荐工作程序》,按照谁检疫、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屠宰企业、官方兽医、企业协检员三方的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检查、现场抽检、远程监控、专项巡查等手段,建立了入场检验、全程监管、监督巡查、抽检复核、出厂信息确认等制度,基本形成了权责明确、过程清晰、风险可控的屠宰检疫程序化工作方式。
三是积极推进屠宰检疫可视化监管。依托互联网视频监控平台,积极推进屠宰企业远程监控监管系统建设,官方兽医可对企业动物入场、产品出厂等关键环节实施24小时远程监督抽查,最大限度消除检疫监管盲区。目前,市级和11个县区已建成远程监控中心,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场点400余个,初步实现了屠宰检疫全程可视化监管,为保障各项检疫措施落实到位发挥了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