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湘东
问:我准备开办一家食品加工厂,但是在城区找不到合适的场地,十分着急。这时,一位朋友介绍我认识了郊区的农民郭某。郭某承诺将其名下的5亩土地以每亩2000元的价格卖给我,并可以与我签订正式的土地转让合同。我得知,该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而我有城市户口,这样的交易有风险。请问,有城市户口的人能否购买农村集体土地?
律师意见:我国《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您作為城市人口,购买农村集体土地存在极大风险,即使与土地所有者签订合同,因合同违法,自签订之日起便无效,所以,建议您中止交易。